杜云香
(天津职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天津 300410)
联合国把普惠金融(Financial inclusion)定义为能有效、全方位、方便地为社会所有阶层和群体提供服务的金融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引导金融回归服务实体经济是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数字技术的进步,以及数字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数字普惠金融的可获得性持续提高,经济较落后地区居民也可以利用互联网获取金融服务。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的结合进一步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有利于推进获取金融服务的机会均等和商业发展的可持续性,对于扩大消费、刺激投资、提高区域经济发展平衡性具有重要作用。
数字普惠金融降低了中小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为促进地区创新创业水平的提高带来了新的机遇,特别是对于那些金融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区。创新创业项目具有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容易受到外源性融资限制,融资约束对企业创新的限制得到了学术界普遍关注(张璇等,2017;Hall 和Lerner,2010;钱雪松等,2021)[1-3]。数字普惠金融能为中小企业在融资、分散风险、优化资金配置方面提供相对于传统金融更好的服务。那么,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能否促进区域创新创业水平,成为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新动能?
对普惠金融、数字普惠金融和创新创业之间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数字普惠金融通过降低服务获取成本和提高服务种类促进企业创新(万佳彧等,2020;梁榜和张建华,2019)[4-5],从而促进区域创新创业水平,且这种影响具有地区和行业异质性(冯永琦和蔡嘉慧,2021;徐子尧等,2020;任碧云和刘佳鑫,2021)[6-8]。而且在一定的发展水平内,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效率的提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邹辉文和黄友,2021)[9]。本文可能的贡献在于:已有文献在研究中采用了不同来源与不同维度的区域创新或创业指标,如专利授权量、新注册企业数量等。本文采用北京大学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创业指数”进行研究,该指数包括三项总维度得分和七项子维度得分,较全面地衡量各地区创新创业水平差异,本文能够为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创业的影响提供进一步的经验证据。
无论从家庭还是企业的视角看,金融发展不足都会导致企业面临更严重的融资约束,影响企业的创新创业活力。流动性约束、融资渠道单一、金融信息来源不足等都会制约家庭创业,而中小企业由于信息披露不足以及信息可靠性低等因素,难以获得投资者的认可,从而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长期存在。建立在规模经济基础上的传统金融难以解决家庭和中小企业创新创业难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区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建立在数字技术之上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使得获取金融服务的门槛降低,便于传统金融机构难以渗透的落后地区和低收入人群获得金融服务,满足其创新创业融资需求。有证据表明数字金融水平提高改善了农村居民的创业行为,使得创业机会更加均等化(张勋等,2019)[10],电子支付、在线信贷服务、在线投资服务等大幅度提升了信息透明度,能够为企业(特别是初创企业)提供更好的信息保障,尹志超等(2019)[11]发现,移动支付对家庭创业和企业创业概率具有显著的提升作用。网络信贷不仅扩展了创业融资渠道,而且在期限、利率和手续方面更加灵活便捷(廖理等,2018)[12],能够更好地满足中小企业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由于本文样本地区覆盖了全国31 个省市自治区,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数字基础设施等差异较大,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创业的影响强度在不同区域可能存在较大差异。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待检验命题。
待检验命题: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能够提升区域创新创业水平,但这种促进作用的强度在区域间存在差异。
1.计量模型
本文利用2011—2018 年地级市面板数据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地区创新创业的影响。计量模型设置如下:
其中,innove 代表创新创业水平,index 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control 为一系列控制变量,包括经济规模、经济发展水平、FDI 流入占比、科技支出和传统金融发展水平等。
2.变量与数据来源
(1)创新创业水平。区域创新创业水平用北京大学企业大数据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区域创新创业指数”衡量。本文利用了三项总维度得分和七项子维度得分,覆盖了“中国区域创新创业指数”全部指标①数据来源:https://www.cer.pku.edu.cn/datacenter/lrlxcxcyzs2018gksj/index.htm(2021 年3 月15 日可访问)。。
(2)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指数。采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衡量。指数包括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使用深度和数字化程度三个维度。为保证回归分析结果的可靠性并识别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区域创新创业发展的驱动力来源,本文同时使用了总体指标和分项指标。
(3)控制变量。经济规模用地级市GDP 总额衡量,经济发展水平用地级市人均GDP 衡量,科技支出为地级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中的科学技术支出项目总额,FDI 流入占比为外商直接投资与当年GDP 之比,传统金融发展水平用地级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占GDP 的比重衡量。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1—2018 地级市数据)以及Wind 数据库,漏缺数根据由地方统计年鉴补充。
上述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如表1 所示。
表1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 给出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创业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基准回归包括了全部283 个地级市样本,考虑到各地级市个体差异的存在,本文采用了固定效应模型。
表2 基准回归结果
与预期一致,数字普惠金融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无论是在区域创新创业三种总维度指标上,还是七种子维度指标上都是如此,说明数字普惠金融水平的提高会促进区域创新创业水平的提升。例如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提高1%会导致创新创业总量指数得分增长0.825%,新建企业提高0.315%,VCPE 投资数增长0.668%等。结合前面的理论分析,随着全国范围内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数字化技术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基于信息技术的信用体系不断完善,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水平得以降低,科技与金融的深入融合增加了金融服务种类,服务提供方式也日趋多样化。一方面降低了企业获得低成本优质信贷的门槛,资金提供者与需求者之间的交易成本下降;另一方面非银行信贷提供机构大量产生,扩大了企业的融资渠道,从而有效促进了创新创业水平的提高。
在控制变量中,经济规模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其原因很容易理解,由于地区创新创业指标以新企业进入数、外来投资笔数和专利数等“绝对量”为主,经济规模大的地区,企业数量、人口数等也较高,导致这些衡量创新创业水平的变量上升。另外我们还注意到,外资流入占GDP 比重和传统金融发展水平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这和已有文献的基本结论是一致的,外资流入可以通过技术溢出效应和示范效应促进当地技术水平提高、激发创新创业,传统金融的发展同样可以缓解企业融资约束,促进区域创新创业水平的提高。值得关注的是经济发展水平(用人均GDP 衡量)的影响,其回归系数显著为负。也就是说在控制了其他变量的情况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区域创新创业水平是下降的。其实这点并不令人意外,在国内市场高度一体化的背景下,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创新投入的边际收益更高,从而导致发达地区创新资源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地区的流动。
为考察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创业影响的区域差异性,本文按照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将样本地级市分为三组进行异质性分析,回归结果在表3~表5 中展示。从中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两个结论。第一,数字普惠金融在三个地区都对区域创新创业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除了在东部和西部地区的个别模型中意外,数字普惠金融对总维度指标和子维度指标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第二,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创业的促进作用更强,表现在除了商标授权数模型以外的模型中,中西部样本回归系数和显著度均高于东部地区。
表3 东部地区回归结果
表4 中部地区回归结果
表5 西部地区回归结果
数字普惠金融指数三个二级指标衡量了数字普惠金融不同维度的发展,相应的也会对区域创新创业具有差异化影响。本文用三个二级指标分别进行回归,考察数字普惠金融促进区域创新创业发展的驱动力来源。表6 展示了二级指标回归结果。结合表2 的结果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得到如下两个结论。第一,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创业促进作用的来源是服务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而数字化水平并没有提升区域创新创业。一个可能的原因是,数字化水平衡量的是数字技术应用的水平,而数字技术只有和金融服务深度融合,才能在促进区域创新创业中发挥重要作用。第二,从回归系数比较上看,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相比于覆盖广度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该指标衡量的是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实际使用情况,显然如果企业和个人仅仅开设电子账户而不使用,难以发挥数字普惠金融在融资和风险分散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就无法有效促进地区创新创业水平的提高。
表6 数字普惠金融二级指标回归结果
由于是多项二级指标回归的综合结果,未回报观测值数量和R2等统计量,各项原始回归结果备索。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对创新创业的影响可能存在滞后性,特别是对于周期较长的创新创业活动,如发明创造从研发到获得专利授权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而且模型中也可能存在反向因果,即各地区的创新创业活动(特别是数字金融领域创新创业活动)对当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的影响,从而导致内生性问题。对于内生性问题,已有利用省级数据进行研究的文献,利用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省级层面的互联网普及率作为工具变量进行处理(谢绚丽等,2018;冯永琦和蔡嘉慧,2020)[13][6],但该数据在地级市层面上则难以获得。因此本文采用数字普惠金融变量的滞后项进行回归,一方面可以考察其对创新创业影响的滞后效应;另一方面由于前一期的数字普惠金融会影响当期的创新创业,但当期创新创业不会对前一期的数字普惠金融产生影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
表7 给出了滞后项回归结果,包括了数字普惠金融总体指标和各个二级指标。从总体指标看,在考虑了滞后效应和内生性问题后,数字普惠金融对于地区创新创业大部分指标仍然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而从二级指标的影响看,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对地区创新创业的影响也保持正向且显著,而且使用深度的影响程度高于覆盖广度。同时数字化水平的影响和表6 一样不显著,甚至在个别模型中出现了较为显著的负向影响。总之,在考虑了滞后效应和内生性问题后得到的回归结果与前面的分析结果高度一致。
表7 数字普惠金融滞后项回归结果
由于是多项二级指标回归的综合结果,未回报观测值数量和R2等统计量,各项原始回归结果备索。
本文利用2011—2018 年283 个地级市面板数据,研究了数字普惠金融对区域创新创业的影响。主要结论有:首先,数字普惠金融水平提高对区域创新创业水平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其次,上述作用在东、中、西三个地区均显著,但在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的中西部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对创新创业的促进作用更强;最后,促进作用的来源是服务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而且数字普惠金融使用深度相比于覆盖广度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数字化水平并没有提升区域创新创业。在考虑了滞后效应和内生性问题后,上述结论是稳健的。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进一步健全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强化其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上述结论具有如下政策含义:首先,进一步健全数字普惠金融体系,强化其对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特别是要提高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质量。促进数字普惠金融与传统金融机构的合作与融合,发挥数字普惠金融的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平台优势,结合传统金融机构的规模经济优势,优化结构,提升覆盖范围。其次,由于地区数字金融对创新创业具有更强的促进作用,大力提升这些地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力度,对于提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活力、降低区域间发展差距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加大当地数字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高素质人才流向中西部地区,缩小地区间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差距。最后,由于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是促进区域创新创业重要因素,因此不仅要鼓励数字金融机构开展多层次金融服务,而且要鼓励传统金融机构开发新型数字金融产品,提升数字普惠金融覆盖广度和使用深度,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融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