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志超 佛朝晖
(1.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天津 300350;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北京 100039)
现代学徒制是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途径,可以充分发挥校企协同育人的作用,是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现代职业教育模式。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同年教育部也出台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为在全国范围内试点现代学徒制提供了政策支持并提出了具体要求。从 2015—2018 年,教育部分3批共遴选 558 家单位作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目前全国共有1 000多个现代学徒制专业点,惠及学生(学徒)9万余名[1]。在试点过程中,各高职院校积极探索和创新现代学徒制管理制度。如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杨云峰等[2]在中德SGAVE项目实施中,通过搭建政行企校多元合作人才培育平台,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开发课程体系与教学标准、创新校企合作长效机制等措施,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体系,较好地对接了双主体育人、双身份成长、双导师培养与双环境学习等现代学徒制关键问题;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牛彦飞等[3]认为,职业院校推行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路径,即:选好合作企业、做好工学交替设计、抓好质量保障等方面。笔者通过高职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探索,实践了试点内容,并对国内部分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进行了走访、实地调研等,分析了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为将来现代学徒制全面铺开推广提供经验借鉴。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以下简称试点学校)焊接技术与自动化专业(以下简称试点专业)为教育部公布的第3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笔者参与了该专业的试点申报、探索与实践、验收的全过程。按照现代学徒制试点任务书的要求,笔者在招生招工一体化、“双主体”育人机制、打造满足现代学徒制特点的课程体系、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教师队伍等现代学徒制试点内容方面进行了实践,并将开展的主要工作分享如下。
在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中,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之间签订了“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协议”;企业、学校和学生之间签订了“现代学徒制三方协议”。在合同中,明确了各自的权益及学徒到企业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厘清学校、企业、学生三方的职责和权益,从法律上保障了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顺利实施。校企协同招生宣传、校企协同招生录用,实现招生即招工、入学即就业。
在探索现代学徒制过程中,试点学校与合作企业通过签订现代学徒制合作协议,厘清了各自在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中的责任和权利,采取“二元”合作模式,共同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其“二元”合作模式如图1所示。
图1 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二元”合作模式
试点专业在与合作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以来,通过广泛交流和调研,将专业毕业生定位于装备制造行业一线操作、设备维护保养等岗位,并立足于校企合作,交替培养,将学生学习阶段分成职业基础培养、职业素质培养、职业技术培养和实践技能培养4个阶段。以试点专业为主,企业参与,共同构建了符合装备制造类企业需求,以及学生职业素养、能力和技能培养要求的课程体系,如图2所示。
图2 专业课程体系
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合作协议框架下,试点学校和合作企业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共同建立双导师的选拔、培养、激励等管理制度,企业选聘专业教师担任技术员或工程师,试点学校选聘企业专家或能工巧匠作为专业带头人及兼职教师(师傅),同时选派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为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提供师资保障,实现校企师资队伍互聘共培共享。
现代学徒制试点已经在我国探索近10年时间,各高职院校均有各自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为此,为适应当前职业教育自身发展所需,各院校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这也是社会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时代要求。然而,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在试点过程中还存在个别问题,需要加强顶层设计,重点关注现代学徒制推行过程涉及到的机制体制等问题。如,“双主体”育人过程中,企业参与度不高;招生招工一体化过程缺少法律法规的保障;课程改革不彻底等问题。
对于高职装备制造类专业来说,现代学徒制试点对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尤其是对技能提升和对企业岗位的适应度方面,有诸多益处,但从试点现状来看,装备生产型企业的“冷”态度,即:企业不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成为当前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的普遍现象[4]。究其根本原因是企业过于追求利益最大化,只追求生产,创造利润,对未来人才储备考虑得较少。在现代学徒制试点培养过程中,企业要增加包括师傅、场地、耗材等的投入。另外,还存在学徒培养结束后,个别学徒不再从事装备制造业的工作,这些现象均影响了企业参与学徒制试点培养的积极性。因此,在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双主体”育人的可持续性不强。
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在职业教育领域得到普遍共识。然而,通过现代学徒制试点发现,现代学徒制涉及教育、职业、产业、人力资源等诸多领域。未来,要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离不开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障。但关于劳动或教育的法律,如《劳动法》《职业教育法》等条文中缺少关于现代学徒制法律地位、学徒合法身份与基本权益、校企双方责权利等重要事项的明确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企业、学校、学徒签订的学徒协议形同虚设。另外,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企业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利益,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得不到保障。当前,社会对现代学徒制的认知程度不高,部分家长和学生对这种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质疑,甚至怀疑这种形式的招生只是为了帮助企业招聘廉价劳动力。因此,现代学徒制的法律法规的缺失使“双主体”育人缺乏政策保障。而且,在招生过程中,签订的学徒合同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学徒合同重视学徒的学习,而企业的劳动合同重视劳动,因此缺少法律法规的保障,使得招生招工一体化只能存在于表面形式。
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投入较大,涉及生产型师傅、场地、耗材等问题。因此试点的顺利、有效运行,需要诸多具体管理制度做支撑,需要举全校之力,进行顶层设计,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实施。笔者在参加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第54期高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时,曾参与现代学徒制调研(2018年),根据对104 个试点专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建立了弹性学制管理办法的专业42 个(占比40.38%),建立了学分制管理办法的专业57 个(占比54.81%)。此外,制定有经费管理办法的专业43个(占比41.35%),建立了校企双向人才流动管理办法的专业26 个(占比只有25%),企业为学徒购买了责任保险的专业32 个(占比30.77%),购买了工伤保险的51 个(占比49.04%)。当前,现代学徒制仍处于国家宏观指导层面,在各高职院校试点过程中尚未形成具体统一的推进策略。
在高职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推进过程中,课程改革是关键问题。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课程的设置、教学内容的选取均应与装备制造类企业进行有效对接,才能培养出企业所需的技术技能人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赵文平[5]认为,现代学徒制的有效运行需要建设好企业课程制度,它是规范现代学徒制企业课程建设的应共同遵守的程序、步骤和操作体系。余凡[6]通过研究物业管理专业试点现代学徒制认为,现代学徒制模式下,以企业为主体,调研行业特征和企业需求,重构课程体系,制定对应核心素养能力品格特征的课程标准,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最终实现核心素养融入课程建设全过程,可以有效解决现代学徒制试点的课程建设问题。大部分职业院校在探索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均是以完成任务为目的的被动式推进课程改革。未来要真正推广现代学徒制,应该以政府主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用企业岗位能力需求撬动学校的课程改革。
建议政府部门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奖励制度,对于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的装备制造类企业进行奖励,给予一定资金支持。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校企和社会多方投入资源。在政策上,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鼓励装备制造类企业和学校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充分利用政府的“两只手”作用,一只牵装备制造类企业,一只牵学校,推进现代学徒制在中国大地落地生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和针对性,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动力,为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提供政策保障。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必须具备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是学徒制在装备制造类企业顺利实施的基础保障。要建立保障各方利益、税收减免、装备制造类企业用工、全社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相关部门在落实试点方案时能够有法可依。要明确权责,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要进一步明确政府、装备制造类企业、学校、学生(学徒)等各方的权责,进一步加大政府对学徒制试点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促进企业发挥现代学徒制主体责任的积极性。如完善企业补贴政策,对积极参与学徒制试点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或贴息贷款等,为招生招工一体化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现代学徒制试点各院校和合作的装备制造类企业要深入进行校企合作、加强沟通,尤其是要加强装备制造类技术技能岗位的调研,根据技术技能岗位所需能力以及职业资格标准,制订符合装备制造类企业和试点装备制造类专业的教学标准。通过联合培养学生(学徒),3年修订1次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教学标准,始终使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教学标准与装备制造类企业技术技能岗位需求保持一致,形成具有现代学徒制试点特色的装备制造类专业教学标准。具有现代学徒制试点特色的装备制造类专业教学标准应包含岗位工作任务、学习场所、设备、工具、导师、学徒、教学方法、教学目标、实现手段等要素,这些要素中应能体现企业文化、课程思政等元素。
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本质上要求制造类专业设置与装备制造产业需求相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相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相对接。这就要求,在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教学过程应该参考装备制造企业的生产过程,即,教学场所、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均应该进行翻天覆地的改革。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的重要抓手应该是以制造生产过程覆盖教学过程,以制造生产岗位职业标准内容覆盖课程内容为主的工学交替的教学改革,而且是以“工”为主,以“学”为辅的、制造类企业师傅积极参与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
在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过程中,各院校应该打破现有用工制度的束缚,与装备制造企业加强校企合作,设置兼职教师岗位,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装备制造类专业建设的力度,选拔装备制造类企业的技能人才担任学徒师傅,形成教学任务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的双导师制。同时,将专职教师的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纳入教师考核并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形成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教学任务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的双导师制。装备制造类企业应将现代学徒制学员培养工作纳入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统筹考虑。在企业的人力资源规划中,要挑选一部分思想素质较高、技术技能过硬的技术人员担任现代学徒制师傅;应针对兼任现代学徒制教师工作的人员,设置专项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完成成效进行考核,同时在报酬与职称晋升条件上都应有相应体现;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工作中产生的优秀学员,应作为制造类企业关键岗位上的后备职工,实现企业关键岗位关键能力的传承与发展。同时,学校为担任现代学徒制的企业师傅开展教法培训,企业为在校教师提供企业实践岗位,形成双向流动、双向互动、双向促动的装备制造类专业现代学徒制师资管理制度。
实施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适应我国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培养智能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所急需的技术精湛且具备创新精神与能力的技术技能人才的客观要求和可行之路。在未来的推广阶段,应加强社会普遍宣传,逐步提高各方认识,使现代学徒制成为社会共识。普遍宣传需要多管齐下,在体制内文件精神传达落实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广泛的社会舆论氛围协动,例如主流媒体宣传工匠精神与学徒培养,加强宣传企业应承担育人主体社会责任等。
现代学徒制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重要实现形式,尤其是对于装备制造类专业,能有效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在未来的推广阶段,应加强社会普遍宣传,逐步提高各方认识,使现代学徒制成为社会共识。在未来的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应鼓励装备制造类企业积极与高职院校开展基于现代学徒制的推广工作,为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法规及政策等的保障。学校和企业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各种激励和奖励制度,校企共建共享,打造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为现代学徒制的推广提供师资保障;要深化校企合作,融通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资格,为现代学徒制的推广提供教学标准;要以课程改革为抓手,深入推进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为现代学徒制的推广提供可复制、可模仿的教学模式。相信在不久的未来,现代学徒制会在中国大地全面推广,为技能强国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