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远 宋秋霞 王殿尧
(1.黑龙江龙和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2.黑龙江省博恒认证有限公司,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3.东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30)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秸秆资源非常丰富,每年产生的农作物秸秆超过1 亿t。为落实国家关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及减少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近些年,黑龙江省也出台了相关政策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在逐年上升。
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肥料化利用的主要方式是秸秆还田。2019年,黑龙江省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57.4%。秸秆还田具体有三种方式:一是秸秆粉碎还田,即采用机械将农作物秸秆切割、粉碎、抛撒、翻压或覆盖还田;二是秸秆腐熟还田,即采用微生物菌剂喷洒在农作物秸秆上帮助秸秆快速腐解;三是秸秆炭化还田,利用炭化炉将秸秆在无氧高温条件下热解制成秸秆生物炭,此方法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并没有大面积推广。
黑龙江省秸秆能源化利用主要有秸秆汽化利用、秸秆固化利用、秸秆液化利用和秸秆生物质发电四种方式。秸秆气化就是利用热解技术,把秸秆转化成一氧化碳、氢气和甲烷等燃气供农民日常生活使用。秸秆固化利用就是将松散的农作物秸秆压实打捆后作为生态环保燃料。秸秆液化利用就是借助一系列的物理、化学、生物等科技方法将农作物秸秆升华,转化成酒精、燃料油等燃料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生物质发电就是以农作物秸秆为主要燃料的一种发电方式。这些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广泛应用已经得到黑龙江省政府给予的政策支持。
黑龙江省秸秆饲料化利用主要有直接饲喂和化学加工饲料两种方式。农作物秸秆中含有一定的蛋白质、脂肪、粗纤维以及其他营养成分(见表2-1),可以直接饲喂牲畜。但秸秆的主要成分是纤维素,并且秸秆成熟得越老,木质化程度越高,使得牲畜很难消化吸收,消化率较低。因此,应对秸秆进行适当加工。秸秆加工饲料主要有青贮、黄贮和氨化等方式。2019年,黑龙江省奶牛饲养107.6万头,黄牛及肉牛饲养367.3万头,按每头牛日食用15 公斤、每年出栏两批、平均三个月食用秸秆计算,牛类一年可利用秸秆1282.23万t。黑龙江省2019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超过1000万t,利用量占秸秆可收集量的11%以上。
表2-1 黑龙江省主要农作物秸秆的主要成分
为了解决秸秆资源的浪费问题,秸秆建材出现在建筑行业当中。近些年,我国已经掌握了成熟的秸秆建材和板材等生产技术。黑龙江省望奎佳兴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新型秸秆建材生产企业,其生产的秸秆建材具有防火、耐腐蚀、造价低等特点;黑龙江银泉纸业是国家发改委第一批资源节约型和农副产品综合利用重点扶持项目,该项目在以秸秆为原料生产瓦楞纸和牛皮箱板纸的同时注意发展循环经济,形成了资源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条。
黑龙江省是全国第三大食用菌主产区。近些年,黑龙江省每年食用菌总面积4万hm2左右,其中黑木耳产量位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总销量的3/5。黑龙江省食用菌产业蓬勃发展的同时却是对木材资源的大量消耗。受全面停止森林商业采伐影响,食用菌生产原料出现严重短缺。因此,黑龙江省积极转变思路,大力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大庆市恒瑞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合作社年消耗秸秆一万多吨,减少秸秆焚烧,保护环境,降低污染,菌渣做有机肥还田改良土壤,提高肥力,提升农产品品质,满足人们对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形成农业产业循环。
黑龙江省政府非常重视秸秆焚烧带来的严重雾霾天气,并采取了一系列关于秸秆禁烧的相关措施,秋冬季基本实现全省“零火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是,目前黑龙江省秸秆治理工作的重心是对农民采取严防死守的管理方式来阻止其露天焚烧秸秆。被禁止焚烧的秸秆在秋冬季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春季又面临着不烧秸秆就无法播种的两难处境,这时无法利用的秸秆又被一烧了之,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过去,农民只需要燃烧秸秆取暖做饭,但现在已不再需要。大部分农民并不知道秸秆除了焚烧还有什么利用价值。而且黑龙江省目前留守农村的中老年人居多,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长远利益、社会效益以及环境保护的意识淡薄,对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了解不足。所以导致黑龙江省农民对于秸秆综合利用的意愿较低。
处理秸秆的成本主要有五个:机械成本、储藏成本、运输成本、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一是机械成本。不管将秸秆还田还是秸秆离田,均需要购置相应的农业机械。二是储藏成本。秸秆收集打包后,不管是存放在田间地头还是新建专门的储藏设施,均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三是运输成本。如果不能实现秸秆近距离储藏,那么势必会产生秸秆的运输费用。四是人工成本。秸秆收储运的各个环节均需要劳动力,劳动力匮乏制约了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过程中的秸秆前期处理。五是时间成本。黑龙江省农作物秋收后留给农民处理秸秆的时间较短,而处理大量秸秆的任务很重,因此,就地焚烧是农民成本最低的处理秸秆的方式。
一是秸秆收集储运体系不健全。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的收集储运时间集中在十月末至第二年的四月初,天气寒冷给秸秆收集带来很大困难。同时缺少相应的收运机械,装卸运输的劳动力成本较高。二是缺少龙头企业带动。由于秸秆原料的供应难以保障,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投资积极性很低,企业规模小、层次低,缺少大型龙头企业的带动。三是秸秆利用方式单一。目前,秸秆主要用作传统的堆肥、青黄贮以及直燃等,压块、颗粒产量还不够大,新兴的造纸、可实现生物降解的地膜及餐盒等利用途径有待进一步开拓。
由于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在技术上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秸秆还田技术与实际情况不符。黑龙江省耕地面积1593万hm2,冬季严寒,秸秆还田后无法快速腐烂,影响第二年耕种。第二,秸秆产业化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足,在秸秆能源化、秸秆燃料化等重点技术领域,存在技术瓶颈,投入产出不成正比。第三,现有技术很难推广实施。各地政府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在秸秆禁烧工作上,而对于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秸秆利用技术的宣传并不到位,实施相关秸秆利用技术存在很大难度。第四,技术研发投入资金不足。由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所需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较多,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虽然国家专门设立了专项资金,但与实际投入相比,还存在较大的缺口。
近些年,黑龙江省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但相关的政策覆盖面不够,财政补贴不足,秸秆市场化利用制度尚未建立,政策体系缺少系统性。一是财政资金补贴不能弥补成本。据粗略计算,农民处理秸秆的费用在180 元/亩左右,而黑龙江省政府在秸秆还田方面,补贴标准在10-40 元/亩之间;秸秆离田但并未转化利用的,玉米秸秆离田补贴标准为15 元/亩,水稻秸秆离田补贴标准为10 元/亩。这些补贴资金还不能弥补农民进行秸秆还田所增加的成本。二是对秸秆利用企业的支持力度不够。受财政资金所限,黑龙江省并未给予秸秆利用企业足够的政策支持。比如,黑龙江省对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按照0.25万t、1万t 和2万t 产能分别给予70万元、150万元和177万元定额补贴;秸秆工业原料化项目按年产能一次性给予每t 秸秆仅有100 元的补贴。而企业在秸秆的收集、储存和运输等方面产生的费用更大,所以,秸秆利用企业入驻的积极性不高。三是补贴不够精准。现有补贴政策主要是补贴给秸秆利用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而不是直接补贴给农民。因为农民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并没有得到好处,所以,尽管政府严格实施禁烧政策,农民还是铤而走险“一烧了之”。
近些年,迫于工作压力,黑龙江省秸秆治理工作的重心一直都放在“秸秆禁烧”上。各级各部门对秸秆焚烧进行“蹲坑”式监控,实现了秸秆禁烧期全省“零火点”。但是,这种方式治标不治本。政府应解放思想,将秸秆禁烧工作重心从“治标”转移到“治本”上来,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秸秆禁烧工作理念。同时要充分调研,制定更加人性化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是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认知程度,纠正农民秸秆焚烧的传统思想,提高农民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配合力度。二是加强对农民的专业培训力度。通过专业培训,向农民讲解秸秆综合利用的相关知识,不仅要让农民了解到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更要让农民了解到秸秆综合利用所产生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让农民积极地参与到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中来。三是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试点与示范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秸秆利用试验示范基地。通过试点的示范作用,改变农民思想观念,调动农民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性。
秸秆综合利用的高成本主要体现在秸秆收集储运环节上,政府应引导各地区成立专业化的秸秆收购企业,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以此来降低各家各户在秸秆收集储运过程中的资金投入。降低成本之后,政府还应适时调整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在黑龙江垦区等农业机械化程度高的地区,大力推广秸秆覆盖翻耕还田;北部高寒地区,则考虑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的应用;在适合发展有机农业的地区,支持秸秆有机肥产业发展等。
结合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加快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科学编制《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规划》。《规划》的编制要统筹分析内外部各种因素,充分发挥优势,以企业、农民的现实需求为基础,制定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适合秸秆产业发展方向的秸秆综合利用规划。积极吸引优秀的秸秆利用企业落户黑龙江,建立“政府+企业+农户”的优势互补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体系,保障政府、企业、农民各方利益,为黑龙江省秸秆利用产业发展引入新方法和新模式。
一是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秸秆利用技术。充分学习和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秸秆利用先进经验和技术,有针对性地进行落地转化。二是鼓励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涉农企业等对目前省内秸秆综合利用的共性问题和技术瓶颈进行科学研究,探索更加高效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并加快科研成果的转化速度。三是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技术”,打造秸秆综合利用平台或建立中介服务组织,解决农民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形成农民不愁秸秆销路和企业不愁没有生产原料的双赢局面。
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制定行之有效的秸秆治理和综合利用措施。首先,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其次,简化补贴流程。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民进行秸秆还田和秸秆出售过程中所产生的人工费用、机械费用以及运输费用的补贴力度,并拓宽补贴范围,简化补贴流程。另一方面要为企业降低成本提供优质服务,给予企业适当的税费减免政策,并给予适当补贴。同时要确保补贴的按时、足额、精准发放。
黑龙江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应以政策为引领,以推广示范为先驱,以制度健全为保障,在工作方法上,主体是农民,出路在技术,关键在企业发展,重点是增加投入,必须利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机制来发展秸秆经济,引导社会资源配置,引导企业和农民参与,使农民增收,企业增利,最终实现全省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