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等九部委近日联合印发通知,部署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持续打击涉疫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持续提升纠风工作治理水平。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工作总体部署、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升纪检监察与主管部门间的协作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建立健全纠风投诉举报平台。
做好疫情防控类医疗物资质量保障,从严从重打击伪劣防护产品、假劣药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用药用械集中整治。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严厉打击隐瞒行程、编造散发虚假疫情信息、拒绝隔离治疗等涉疫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网上制假售假、涉嫌非法入境输入疫情等违法行为。
同时,深入开展医疗领域乱象治理。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加大重点领域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持续推进“廉洁从业行动计划”,坚决惩治“红包”、回扣等行风问题。
此外,要严肃处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牟取个人利益行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从业水平,不得向孕产妇和婴儿家庭宣传、推荐母乳代用品。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身份之便直播带货。
通知还要求,严厉打击医药购销领域非法利益链条,“产销用”各环节共同发力打击违法行为。常态化制度化实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挤出价格水分。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从招采、使用、监督等各环节加强部门协作。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地区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通报》表示,根据群众举报,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分别于2020年和2021年对河北省邢台市,河南省焦作市,贵州省毕节市、安顺市有关县(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存在不同程度统计违法问题。
河北省、河南省、贵州省有关方面共对126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0 年8月28 日至9 月8 日对河北省邢台市内丘县、原桥西区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内丘县、原桥西区部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数据失实等。内丘县、原桥西区有关部门细化分解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到乡镇(园区)、企业,授意、指使、强令统计调查对象或者其他机构、人员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等;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如实反映情况,毁弃相关证明和资料。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1年6月20日至27 日对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区进行统计执法检查时,也发现类似问题。河北省有关方面共对66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0 年7月20 日至28 日对河南省焦作市武陟县、博爱县、温县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三地均存在上述数据统计造假问题。河南省有关方面对38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国家统计局执法检查组于2020 年7月20 日至28 日对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金沙县及安顺市平坝区、普定县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有关部门存在抵制阻碍统计检查等情况。贵州省有关方面对22名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