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泽平 李凤萍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浙江宁波 315300)
小说《野性的呼唤》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所著的中篇小说,其创作灵感来源于杰克·伦敦在道森的一次旅行。小说主要讲述了巴克原先在大法官米勒的府邸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在一天夜里他被佣工曼努埃尔偷卖到了北方,开启淘金生涯。在淘金路上他更换了三任主人,在最后一任主人桑顿那,他感受到真正的人性关怀。正当巴克决定效忠桑顿时,桑顿被印第安土著残忍杀害,这完全打破了巴顿对人类的最后的一丝幻想。自此巴克坚定了自己的内心,决定重回森林,回归属于自己的自然天地。
巴克的这一系列的转变与他周围的各种因素密不可分。他周围事物所构成的一个个“他者”影响着巴克,使他的“自我”不断发生变化。拉康的镜像理论就较为系统地阐释了“自我”与“他者”的联系。同时在小说里,巴克是个有思想有个性的独立主体。虽然他只是一只狗,但他生来就有好奇心,比他同类中的其他人感到更多的羞耻和正义,在他身上还有着神秘的灵感和无私的爱。这就比他周围的许多人更具有人性。我们也应该把他当作人一样来看待分析。本文欲引入拉康的镜像理论来分析巴克的自我确立与拉康的“自我”的联系与区别。
拉康的镜子理论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即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儿童已经可以在镜子中认出自己,尽管他们在使用工具方面不如黑猩猩聪明。具体来讲开始于婴儿对自己镜中影像的认同。拉康将“镜像阶段理论”分为“前镜像时期”和“镜像时期”。前镜期(婴儿从出生到六岁左右),这一时期,孩子各项功能尚未完善,对外界无法产生感知。在拉康看来,出生六个月不到的婴儿,对自己的身体和各个器官的协调能力几乎没有。在镜子时期(孩子六到十八岁左右)这一阶段,孩子能够通过镜子中反映的成像,逐渐对自己有了了解。即孩子“立即会由此发生出一连串的动作,他要在玩耍中证明镜中形象的种种动作与反映的环境的关系以及这复杂潜象与他重现的关系,也就是说与他的身体,与其他人,甚至与周围对象的关系”。之后,镜中映照的事物不断影响着他们,他们越来越喜欢镜中的“他”,可以说是对自己的一种迷恋。而他们也是通过看镜子中的成像,逐步形成了“自我”,此时的“自我”是由影像所构成的,并不是真正的自我,是一个虚无的存在。正如拉康自己所说:“镜像舞台就像一场戏,他的内在驱动力从缺失到推进再到期待,为陷入空间身份吸引的主体形成了从破碎的身体意象到我称之为矫形幻想的整体形式的连续性。”在镜像阶段,儿童通过外在事物不断发现“自我”,理解“自我”,逐步构建出了“自我主体”,确立了“自我意识”。而归于本质,这种“自我”确立,只是单靠外界各类因素而影响了自我,是一种伪自我。比如,陈歆认为“镜像阶段”是自欺欺人的阶段,人的迷恋是由幻觉造成的,这也是他们想象力思维的出发点。
在镜像理论的两个时期,拉康都认为此时的“小他者”是婴儿在镜子中看到的形象和周围人的表情、容貌。婴儿不断被镜像中的事物形象所认知,同时“小他者”也被他们慢慢内化为“自我”。婴儿长大后,受到周围整个语言符号系统形成的“他者”的影响,身份逐渐接近这些“他者”,从而形成“自我”。
拉康的镜像理论中强调的是一种去中心化理论,正如张一兵所解读的:“哲学的自我思考”是一种“幻觉中心”,因为“我”是伪主体,“思考”是观念的魔鬼。所以,拉康所认为的“自我”构建,其不过都是从外界的影像中内化而来,是不真实存在的。“自我”是要靠着认同于自身之外,与自己相对立的“相似者”才得以确立的。简单来说,该“自我”是在他人的影响下才得以确立,而并非自身所做出的,是一种被动的确立。
巴克从小就生活在大法官米勒的宅邸中,一直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可以说,他不仅是大法官的看家狗,更是大法官宅邸里所有动物之中的国王,也包括了人类。
在这一时期,“小他者”其一是法官的儿子们:在他们跳进泳池游泳时,会抱住巴克,把他一起带进泳池;去打猎时,会牵着巴克的项圈,同他们一起进入森林。法官的儿子们把巴克当成了他们的玩伴,巴克也渐渐习惯,以至于每当法官的儿子们一拿上猎枪,巴克就会条件反射般来到他们身边,并不停地摇尾打转。“小他者”其二是法官的女儿们:莫利和艾丽斯在清晨或黄昏会带着巴克散步,她们把巴克当成同行的伙伴,而巴克也习惯在清晨和黄昏蹲在庄园门口,等待她们到来。“小他者”其三是法官的孙子们:他们在草地玩耍时,会叫来巴克并骑在他身上,或让巴克陪同他们去野外冒险。他们把巴克当成自己的守护者,如自己的父母一样,巴克也承担起保护他们的责任,寸步不离。“小他者”其四是法官:在冬日夜晚,法官会把巴克叫到自己的脚旁烤火,边用手抚摸着巴克背上的毛,边和他说说心里话。他把巴克当作了一名亲人,巴克也会在坐在他脚边安静聆听,不时用头蹭蹭法官的裤腿。
巴克的“自我”也在这些“小他者”们的影响下确立了——他是法官家中的一分子,他把自己融入了法官的大家庭中。
巴克被佣工曼努埃尔偷偷地拐卖到了原始荒野,开启了淘金生活。在完全不同的环境下,不仅是“小他者”影响了巴克,“大他者”的影响也非常深刻。他的“自我”从法官家中的一员发生了转变。
“大他者”是当时的社会背景,小说中写道“因为男人在北极隐秘地带探索时,发现了一种黄色金属,加上轮船和运输公司迅速兴旺,成千上万的人拥进了北部地区”,当时社会涌起了一股淘金热。在淘金热下,许多企业都停止了营业,人们也纷纷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来到北方寻找金矿。这就加大了人们对雪橇犬的需求,几乎每天都有大量的狗被交易着。可以说,当时狗的使命就是给淘金者们拉雪橇,而巴克,也成了雪橇犬中的一员。
除此之外,身边的“小他者”也无时无刻影响着他。他周围的群狗是最大的影响者:它们都能听懂停止和向前的指令,每天醒来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拉着雪橇赶往目的地。其中又以“戴夫”和“索莱克斯”尤甚。巴克被安排在戴夫和索莱克斯中间,一发现巴克的错误,它们就用锋利的牙齿施教,它们急于把工作干好,凡是因拖延或混乱妨碍工作的,都会让它们发怒。一次巴克搞混了路线,拖延了行驶。戴夫和索莱克斯就毫不犹豫扑向巴克,朝他的背上咬去。在它们眼中,巴克也是一条雪橇犬,而巴克身处它们之间,为了避免皮肉之苦,又不得不照着他们的样子做。他逐渐萌生了新的“自我”——是拉雪橇的工具。
弗朗索瓦是巴克新的主人,群狗必须服从他的要求。第一次他就凭他手中的鞭子制服了巴克,之后凡是巴克犯错,弗朗索瓦都毫不留情地用鞭子抽打他。一次巴克因偷吃了一块鱼,便遭到了弗朗索瓦猛烈的击打,以致他的背上留下了几道深深的疤痕。弗朗索瓦认为巴克只是拉雪橇的工具而已。
一天晚上,巴克同在法官家中一样钻入了帐篷,此时的巴克,他的“自我”仍还有第一阶段在法官家中的认同。可随之迎来的是弗朗索瓦连珠炮似的咒骂和烹饪用具的猛烈击打,这使他意识到,现在的他已经不再是法官家中的那个他了。这些“小他者”促使巴克的“自我”进行重建,他也慢慢接受了他现在的“自我”就是一条雪橇犬。
“小他者”之三是哈尔:他是巴克淘金途中的第二任主人。相比弗朗索瓦,哈尔更加残暴。巴克一倒下休息,哈尔的鞭子和棍棒就雨点般向巴克打去,直到他站起来为止。哈尔完全就是把巴克当成一个工具看待,在哈尔一次次毒打下,巴克的“自我”彻底扎根在他的心中,现在他认为自己就是拉雪橇的工具。此时的“自我”也变得更加麻木,完全是在“他者”下所形成的。
巴克在艰苦的条件下进行长时间的劳动,内心早已麻木不堪。但被第三任主人桑顿解救后,他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使他的内心不禁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动摇。每天晚上,他听到森林里狼的叫声更加频繁和清晰。。
一次巴克外出游玩时,桑顿被一群印第安土著残忍杀害,狗群也难以幸免。一时间,巴克所有的牵挂和束缚都消失了,在他又一次听到狼群的呼唤后,内心的那份原始冲动再也按捺不住,他冲入森林,回归到了自然,开启了属于他自己的新生活。当桑顿和群狗都惨遭厄运后,巴克身边的所有“他者”一下子全部消失了,他原先所构建的“自我”也随着“他者”的消失而不复存在。狗的祖先是狼,而狼的天性就去探索森林,是自然的一分子,没有任何事物能约束它。巴克的天性也和狼群一样,他生来就该是属于自然的,所以当一切“他者”消失时,巴克就听从内心呼唤之声,重返森林。
此时巴克的自我应该是弗洛伊德人格理论中的本我状态,即人格中与生俱来的最原始的意识结构部分,它是人格形成的基础。正如巴克作为一条拥有狼性的狗,他最原始的本能就是回归森林,和祖先那样在森林里不受拘束地生活。
在拉康的镜像原理中,“自我”受“他者”的影响形成新的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也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建构与转变。巴克先在法官家生活,后踏上淘金之旅,最后又回归自然。在整个过程中,外界的“他者”发生着不断的变化,巴克的“自我”也随着这些“他者”的变化而变化,不同阶段有着不同的“自我”。而他真正自我的确立是在这些“他者”都不存在时,才得以完成的。最终,巴克也成功完成了从“自我”到自我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