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向东
提 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始终是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近来,党中央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做出总体部署,明确商品要素资源配置中要让市场功能充分发挥,推动形成国内强大市场,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基础支撑。新发展格局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将更加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更要推动自立自强、内外联动,立足内需,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促进国内国际经济循环畅通,推动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市场是全球最稀缺的资源,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多年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市场机制及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完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市场制度规则,加快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推动形成强大的全国统一大市场。2022 年4 月10 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简称《意见》),全面、系统、明确地提出新时代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新形势下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激发和释放强大国内市场潜力、加快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行动指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在不断优化政府与市场关系,通过持续深化改革开放,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大作用,在此过程中逐步形成建设全国统一市场的基本构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即强调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即突出市场规则的统一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即强调市场准入的统一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市场体系基础制度,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即突出市场监管的统一性。2021 年底,党中央提出构建新发展格局,迫切需要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意见》立足新发展格局对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作出系统部署,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明确了建设统一大市场的必要性、重要性及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
从方向上看,建设统一大市场意味着要做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自立自强、内外联动”四个方面。“效率优先”意味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市场”体现为“多买多卖”的公平竞争机制,通过引入并利用好供需市场机制及其价格发现功能,促进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效畅通流转,全面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商品要素生产效率,引导市场主体遵照市场规律和规范的制度规则实现高效发展,促使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从而畅通经济循环、降低交易成本、激励科技创新、推动内生增长。“兼顾公平”意味着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为政府”需要做到立破并举,既要明确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还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畅通的关键堵点、断点和痛点,确保市场主体按照契约精神和市场规则行事,确保政府与市场有清晰的法规界定。“自立自强”意味着依靠超大规模的统一大市场形成的强大引力场,推动强大国内经济循环流转和产业关联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在于经济循环的畅通无阻,最本质的特征是实现高水平的自立自强。这从供需两方面对建设统一大市场提出明确要求。通过统一大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支持科技创新及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产业升级和供需高水平动态匹配,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推动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在国际竞争和合作中取得新优势。“内外联动”意味着要发挥全国统一大市场对全球资源要素的强大吸引力,即充分发挥超大规模市场资源禀赋优势,既要“向内看”,也要“向外看”,通过推动高水平开放,引领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发展,推动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实现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更好地联通,为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治理中的话语权奠定基础。
近年来,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与农村公路无缝连接,四通八达的路网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百姓增收致富。图为浙江省交通集团诸永高速公路台州市仙居县白塔枢纽高架桥如云雾缭绕。图/中新社
从内涵上看,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意味着要遵循统一市场的经济规律和原则,加快破除国内贸易壁垒及制度障碍,推动国内经济一体化、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其主要内涵至少体现在五个方面的“统一”。一是制度规则的统一性。即由中央统一制定大市场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制,既不能政出多门,出现政策打架和监管不一的情况,也不能出现地方各有规制和相互分割的情况,应该全国“一盘棋”并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等制度规则方面做到全国统一。通过统一市场规则,在上位法规和政策执行层面做到制度规则一致,可以减少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和投机者的套利空间。二是基础设施的联通性。过去,各地因缺少互联互通的市场基础设施,而天然形成相对封闭的分割市场,而今随着我国市场基础设施实现联通,特别是流通体系、商务磋商、信息交互等网络化平台化发展迅速,全国范围内货物、资金、信息及人员能无障碍便捷高效地流动,不同区域市场基本能实现同步运行,促使跨区域低成本甚至无成本交易成为可能。三是要素资源的市场化。由于历史原因,我国重要能源资源等要素市场化改革尚不到位,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能源、二氧化碳减排等市场尚未实现优化配置,已成为制约经济循环畅通的关键堵点、断点,对商品要素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畅通流动构成较多阻碍。2020 年4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破除阻碍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扩大要素市场化配置范围,健全要素市场体系,提高要素配置效率,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造力和市场活力。四是商品服务的高水平。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现有的商品和服务已不完全适应居民消费升级的现实需要,消费市场迫切需要更优质的商品和服务供给,迫切需要加快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包括完善商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尽快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互动,促进内外销一体化发展,在全球范围内获取所需商品和服务,满足我国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五是市场监管的公平性。打造世界一流营商环境要做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统一大市场重点在于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成果则要法治化保驾护航。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监管要求健全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依法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同时还要求监管当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在市场主体竞争中做好“裁判员”,不干预、不偏袒,秉公执法、依规裁定,尤其对招投标采购领域更要按照全国统一规制进行监管,增强监管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持续提高监管效能,积极营造正向反馈和良性循环的市场监管环境。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我国经济发展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面临世纪疫情、供给冲击、通胀高企、债务风险和政策分化等多重不确定性挑战,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难度增大。统一大市场建设中仍面临区域市场发展制度规则不协调、全国要素资源市场发育不充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等突出问题。
第一,国内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较为突出,抑制市场作用发挥。改革开放之初,我国主要面临商品短缺问题,鼓励地方发展本地经济,各自办企业,增加商品供给,满足当地市场需求,即形成自我激励的“诸侯经济”,各地从自身利益出发着力保护本地企业和本地市场。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原来各地都有本地的烟酒及副食品公司,供应半径仅限本地消费市场。后来分税制改革后,各地以行政区划为单位、以税收和土地为手段开展招商引资竞争,而各级政府通过层层承包责任分享收益。在商品和服务市场,全国品牌企业加大市场开拓和并购重组,逐步打破了消费品本地市场和本地供应的分割格局,但至今地方品牌仍然众多,在某些地区或某些领域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依然存在。比较明显的例子是房地产市场。由于土地财政的存在,各地政府垄断本地的土地供应,即通过土地招拍挂等方式出卖土地,很长时期内主要向本地房地产开发商出售。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1 年底,我国有各类房地产相关企业240 万家,其中多数是服务地方的本地开发商。由于我国房地产市场割裂现象严重,造成房屋质量标准不一致,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一致等情况。出于地方经济发展和利税贡献考虑,地方政府往往给本地企业给予更多显性或隐性的照顾,如违法设定与招标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人为限制经营者参与投标采购活动,妨碍商品要素资源整合和市场公平竞争,导致市场交易成本大幅上升,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浪费,降低资源配置效率。
第二,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较多,市场质量体系尚不健全。从消费端看,我国虽有14 亿人口的消费潜力,但最终消费率并不高。因为居民就业质量不高,收入增长有限,住房负担越来越高,造成消费能力不足,消费意愿不高,有效消费需求不足。从流通环节看,我国商品、服务和要素流动仍存在诸多障碍,造成供需不能有效适配。近年来,我国电商快递物流发展迅速,但物流费用占比仍旧偏高,特别是物流费用中的保管费、管理费普遍较高,物流供应链环节过多过长推高物流成本,而且我国交通运输环节堵点较多,特别是跨界收费公路多,陆海空等多式联运不能有效衔接,城乡流通市场分割现象依然严重。从质量体系看,商品和服务市场仍存在价格歧视、假冒伪劣、套路营销、大数据杀熟等不当竞争现象,居民未能安心放心地消费。
第三,要素资源市场配置不充分,商品服务供给质量总体不高。当前,我国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要素尚未形成高效流动的统一市场。以劳动力市场为例,2021 年末,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4.72%,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6.7%,全国人户分离人口超过5 亿人。2020 年末,我国流动人口有3.76 亿人,其中流动人口子女约1.3 亿人,超过全国儿童总数的40%。受制于户口限制,很多劳动力不能享受工作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特别是子女要么成为留守儿童,要么中途“返乡”异地参加中高考,而高考招生仍在沿袭以往的分省区计划招生制度,造成教育资源不均等化日趋严重,而教育机会不平等已成为劳动力有序流动的重要障碍之一。同样,城乡二元土地制度阻碍了土地资源的自由流转,抑制城乡融合发展和农民工市民化,而农村金融抑制现象依然严重,农村资金仍在持续向城市流入。从收入分配看,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已缩小至2.50左右,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维持在0.46 以上的高位,城乡居民最高20%收入组与最低20%收入组之间的差别分别达到6 倍和9 倍左右。从供给端看,由传统加工贸易成长起来的企业多数仍停留在产业链价值链的中低端,自主研发创新能力普遍较弱,出口导向的现有供给体系质量不高,已不能完全适应国内消费升级的需要,在中高端产品生产供给上几乎完全依赖国外企业,特别是科技含量高、知识密集型的产品研制后劲不足,国内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标准整体不高,难以稳定满足日益壮大的中等收入群体的高质量消费需求。
第四,各地自由裁量权较大,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不一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招商引资,开展市场准入、产业扶持、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通过先行先试争取各自的“政策高地”和自由裁量权,一定时期内调动了地方发展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全国复制推广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最佳实践,但这些做法也造成地方有关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的不一致,特别是针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监管宽严程度不同,使得有的地方市场机制能充分发挥,而有的地方并不能有效发挥,给全国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带来一定困难。此外,各地贯彻执行中央相关市场政策措施中往往因对市场结构理解不到位,容易造成“分解谬误”和“合成谬误”,反而抑制全国范围内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例如,为达到既定能耗双控、杠杆率控制、疫情防控等约束目标,地方行政干预逐渐增多,“层层加码”的政策操作频出,特别是部分地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严重,推诿扯皮、任性用权等现象时有发生,也存在脱离实际和违背群众意愿的状况。2021 年三季度发生的“拉闸限电”现象就是个明显的例子。在市场出现供需矛盾时,加大行政干预和加强市场监管固然单方面奏效,但却会出现越俎代庖并引发“合成谬误”,反而打击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减弱企业家的冒险精神,让企业对产权保护产生担忧或被迫选择“躺平”。市场监管方面,在思想上如不主动跟随市场经济发展有所作为,可能使市场机制功能失调,丢失市场这一稀缺资源,使政府更加依赖行政干预手段解决市场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鼓励地方因地制宜招商引资,开展市场准入、产业扶持、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创新,通过先行先试争取各自的“政策高地”和自由裁量权,一定时期内调动了地方发展市场经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为向全国复制推广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最佳实践,但这些做法也造成地方有关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的不一致
建设强大国内市场是一个统一国家做好自己事情的根本诉求。要使资源在全国范围内得以优化配置,亟需用改革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既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做到立破并举,还要系统协同、稳妥推进,激励到位,为此可通过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商品和服务、要素资源等市场机制,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实现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的畅通流动和高效配置;通过高标准市场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打通堵点卡点,拓展更广阔流通空间,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为新技术新产品创造更多市场需求,推动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通过加大制度型开放,进一步完善全国统一市场制度规则,逐步与国际通行规则有效接轨;通过营造更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强营商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通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地方、市场主体及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共同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秩序。
2021 年10 月10 日,上海,浦东文化旅游消费新地标前滩太古里商业中心国庆前开业后人气火爆,文创夜市、文艺表演、首个“双层开放空间”网红屋顶街区天空步道、夜景灯光秀等景观,以及茑屋书店和路易威登(LV)等文艺、时尚潮流品牌店的入驻,繁荣了夜上海的夜经济文旅需求,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休闲娱乐、购物消费。图/中新社
第一,全面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亟需调整优化各部门和各地方“条块”分割的治理格局。加快破除区域行政壁垒和城乡二元体制,打破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深入推进能源、电信、铁路、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市场化改革,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加快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业、规模、所有制等各类规定和做法,对所有市场参与者做到一视同仁,使其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加快清理按行政区划制定的本地利益最大化的“逐底竞争”政策规制,杜绝继续搞“小而全”的自我循环以及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进一步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等经济制度,尽快实现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最优化配置。加快完善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通过立法司法、质量技术环境标准等引导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确保政策制定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进一步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强化基于统一市场规则和社会信用的契约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切实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第二,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鼓励和扩大竞争意味着反垄断。打破行政垄断,主要是限制政府支持的企业或国有企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逐步构建公平竞争投诉机制,建立对行政垄断行为的特别诉讼制度,谨防“竞争中立”规则被滥用。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扩大竞争,要求政府及其支持企业均能遵循《反垄断法》等法规约束,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做公平竞争市场的参与者和国内竞争规范的实践者。加快推动《反垄断法》修订,尽快公布垄断协议豁免制度、宽大制度,制定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规制制度及对经营者垄断行为处罚制度等指南,进一步明确对垄断行为的判罚及执行标准。健全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建设,修订妨碍公平竞争的规章制度,提高市场经济规则的透明度并规范执行。完善平台企业垄断认定,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制等行动,及时出台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完善反垄断执法实施细则和反垄断调查程序。加快完善国有企业垄断认定、非商业援助界定等方面规则,健全海外合规支持服务体系,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预见和管控合规风险。
第三,强化竞争执法机构和执法常态化机制。
强化公平竞争意味着反不正当竞争。健全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快改革生产许可制度,健全破产清算制度,确保在市场准入、市场竞争和产权保护等领域对所有企业公平对待,减少基于国籍或所有制性质的歧视行为。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实现全国产权交易市场联通,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等。深入推动事前公平竞争审查,制止政府对市场竞争的不良干扰,对各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文件开展实质性竞争审查。着力加大对行政垄断的审查力度,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的案件。加强对企业并购审查、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的执法力度,加强对中小企业原始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保障竞争政策有效实施。
第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和信用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适应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制度,加快完善并严格执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完善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完善服务市场预付式消费管理办法,强化竞争立法及执法对消费者权益保障作用,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推进网络交易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重点产品追溯等方面跨省通办,杜绝侵害消费者利益和形成新的市场不公平,强化竞争立法及执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作用。强化市场主体契约精神,完善失信约束机制和信用修复管理制度,加强信用监管和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对合同违约依法采取惩戒措施,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
第一,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潜力释放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包括健全消费市场的质量标准和信用体系,营造更加规范公平、安全的消费市场环境,制定促进消费的财税金融支持政策,包括合理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对生活性服务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健全消费信贷制度,引导形成合理消费预期。加快提振大宗商品消费和重点消费。稳定和扩大汽车、家电家具家装等耐用品消费,提振餐饮、康养、文旅等服务性消费,以扩大县域乡镇消费为抓手带动农村消费,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消费便利度和适配性,释放被抑制的消费需求。完善公共设施和社会保障措施。提高城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等配套水平,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制度保障,消除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使得居民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
第二,打通流通环节关键堵点,实现降本增效。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大流通业用地支持力度,减轻流通产业税收负担,降低流通环节费用,在基础设施、市场规范、模式创新等领域推动互联网与流通融合发展,提高流通环节效率。着力打通综合运输环节堵点。着力优化运输结构和提升多式联运效率。提高铁路运输货运量在各类运输方式中比重,打通铁路运输“最后一公里”;着力发展多式联运,制定无缝衔接的统一运输标准,消除各地区运输条件、车辆载重、冷链安全等方面的标准差异,促进要素与商品流动的便捷化、透明化、高效化。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和物流配送智能化。利用互联网等平台建立直接交易渠道,减少批零中间环节,整合跨界运输电子收费系统(如公路 ETC 系统),建立全国物流大数据平台,降低车辆空载率和供需信息不对称程度。
第三,着力开发人力资本,优化收入分配格局。深化产教融合和教育现代化改革,完善面向未来的职业教育制度,完善终身学习的培训体系,鼓励劳动者利用智能机器赋能,持续提升劳动生产率。着力提高居民部门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例,进一步缩小居民内部收入差距,提高低收入者收入,稳步增加中等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者收入,重点缩小城乡、行业、地区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争取用 15 年时间推动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倍增,将近 6 亿低收入群体减半。稳定就业和增加居民收入,适时实施新一轮国民收入倍增计划。
第四,推进全国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加快落实 2020 年 5 月出台的《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加快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引导各大城市有序降低落户门槛,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进人户挂钩的新型城镇化。加快缩小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按常住人口规模供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重点以市场化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和科技资源下乡,促进各类要素资源在城乡区域间优化均衡配置。加快推进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要素市场化改革,破除阻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制定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和融资、用地、用能、物流等成本的具体举措,引导各类要素资源向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集聚,提升要素资源的配置效率,助推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创新市场化的融资机制,面向重大市场需求,提升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能力,优化政策性金融和发展绿色金融,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和上市退市等基础性制度建设,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高效联通,促进技术转让交易;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结合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完善煤炭、油气、电力、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制度,促进低碳发展。
第一,发挥超大规模市场牵引带动作用,推动科技自强自立。尽快打通建设科技强国全流程创新链条的关键堵点,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之间紧密对接,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之间创新成果共享,率先在部分关键技术领域实现领先突破,在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实现自主可控,提升关键零部件自给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通过制定更多激励企业创新的普惠性政策,完善和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通过税收激励等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通过改革项目实施方式,推广“揭榜挂帅”等机制,促进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面向全球科技资源打造强大引力场,支持大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打造共性技术平台,围绕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在协同互促中放大创新收益、释放乘数效应。赋予科技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开辟科技成果转化的快车道。
第二,以需求牵引供给体系质量提升。充分发挥我国市场空间大、应用场景多、需求升级快的优势,以超大规模市场为起点,优化市场环境,释放更大消费潜力。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引导各类资源由产业间再配置的结构效应转向产业内升级的效率提升,引导企业由单向的技术改造转向整体的系统升级,引导产业由单纯的产业链协作转向各种要素组合优化协同发展。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培育早期市场的作用,有效实施高技术产品首台(套)措施;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产品和服务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和购买第三方服务政策措施,制定倾向于有核心技术的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评价体制,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增强工业中高端发展的基础,引导优势产业向“微笑曲线”两端跃迁;提升出口产品复杂度,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三,超前布局符合消费升级需求的优质产能。紧紧把握潜在需求趋势和技术前沿方向,优化区域生产力布局,减少无效和低端供给;加快形成新需求引导的高质量供给,提高优质供给对需求升级的适配性。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开展工艺流程、经营管理、商业模式等方式革新,实现精益生产、柔性制造、精准营销和精细化服务,研制适销对路的优质产品或服务。构建更高质量的技术、生产和产品标准和认证体系,促进商品消费提档升级,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
第一,主动对接国际通行高标准市场规则。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加强扩大市场准入、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人员流动自由化便利化、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对接,在产业链、创新链、服务链等全链条上实现与国际规则接轨,避免被“脱钩”或“自脱钩”。如,按照服务贸易协定的高标准,制定更为开放的服务业市场准入政策,率先探索以负面清单为特征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开展医疗、教育、体育、文化旅游、金融、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服务业领域的规则规制标准对接。加强对新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平竞争审查,提高质量、标准、计量等制定修订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实现包括英文标识服务的国际化。
第二,健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系。加快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规则相衔接,推进同线同标同质,降低关键原材料和设备进口环节税费,增加优质产品进口。加快出口转内销制度建设,推动调整产业结构、建设国内市场,打通供给与需求的良性循环,实现商品市场的均衡。通过强化居民就业、强化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经济增长与民生服务的良性循环,实现劳动力市场的均衡。通过金融体系让利实体经济,实现经济与金融的良性循环,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和资本无序扩张。
2022 年6 月2 日,一列动车组列车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张湾乡四营村即将收割的麦田上方驶过。图/中新社
第三,建设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商品要素交易市场。鼓励并支持国内商品或服务交易市场扩大对外影响,积极吸引国内外交易商参与交易市场建设,打造综合性商品交易平台。加快推动国内区域性现期货交易市场开放发展,增强与国际能源、资本、数据、生态环境等交易市场的联动性,不断提升国内商品要素交易市场平台的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及时回应市场关切,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即时通讯、短视频等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对平台经济实施常态化监管。
第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市场环境。对标世界一流营商标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依法依规维护统一市场秩序,进一步完善中小微企业保护和支持体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依据“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与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市场环境。尊重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依法依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规范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和政府诚信履约机制。
第二,严格实施市场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以“法无禁止即可入”为原则,遵照“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市场监管,以“清单之外无审批”为原则,建立完善国家和地方各层面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适时推动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持续压缩清单长度,放宽更多领域市场准入门槛,只做“减法”、不做“加法”,全面贯彻“非禁即入”原则。
第三,健全市场监管法规体系,做到依法依规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完善与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界定部门职责,厘清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有法必依”;加强法律对监管权力的监督,保证“违法必究”;政府要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障企业“法无禁止皆可为”,严格依法行政。
第一,构建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激励约束机制。
切实把建设统一市场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做到全国“一盘棋”。探索研究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指南;对照统一大市场建设标准,建立健全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激励惩戒机制、信息公示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制定激励惩戒或奖励惩罚的具体实施办法,对落实《意见》到位并取得突出成效的进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嘉奖。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进不力,滥用行政职权不当干预市场,行使地方保护主义之实,以及支持企业开展不当竞争等行为,由相关机构向社会发布此类问题动态清单,并依法依规惩罚。
第二,支持重点区域率先推进一体化市场建设。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区域,率先开展跨区域一体化市场建设,在此过程中探索并积累先进经验和做法,适时向全国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