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我国实现了文化和旅游从机构整合到观念、制度、机制、市场等全方位融合的不断推进。红色旅游作为革命文化与现代旅游业相结合的产物,在“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的新时代大文旅融合理念的指导下,面临着从原先较为单一的革命纪念地观光游为主要内容,向更好融入旅游目的地整体文化生态,深入挖掘、多样呈现特定红色文化内涵的转型。在这一历史进程中,红色题材曲艺创演作为融合了红色文化、地方特色傳统文化、民俗文化等多种文化内涵的艺术形式,在促进文旅发展生态重塑过程中理应发挥建设性作用,并以此为契机实现曲艺自身的赓续发展。在文旅融合语境中推动红色题材曲艺创演健康发展,须在明确自身三个定位基础上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红色题材曲艺为红色旅游转型升级增添更多文化内涵
近年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不断提升,特别是在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在全国范围内一种建立在历史和现实基础上的对革命文化和革命精神的情感和价值认同空前高涨。①人们对红色文化的巨大热情,为红色旅游的繁荣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动力。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控制之后产生的报复性增长,我国红色旅游一度出现了十分火爆的景象。而如何将这种良好的发展势头延续下去,需要从“红色旅游热”中加强“冷思考”,不断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规律出发,推动红色旅游业态的整体提升。
随着人们对美好生活需求的不断提升,以及八○后、九○后为主体的新一代文化旅游消费大军的崛起,文旅消费逐渐转向细分领域、品牌价值和精神体验,那些更能够体现文化独特性、鲜活性、多样性的旅游场景越来越吸引旅游者的目光和脚步。随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国家主流话语和广泛社会生活中的复归,以曲艺、戏曲为代表的传统艺术形式借助移动互联网平台迅速获得了大量年轻人的支持。就曲艺来说,目前我国已知的曲艺种类就有500多个,几乎每个地区都有具有自身地方特色的曲艺形式。这些曲艺形式扎根于特定的地域文化和群众生活,具有评人论事、惩恶扬善的优良传统,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讲故事特别是讲述英雄故事和历史故事的独特表现方式和审美情趣,涌现出了许多可资参考的传统经典作品和优秀新创作品。通过开展红色题材曲艺创演,利用地方特色曲艺形式深挖红色文化内涵、讲好红色故事,无疑是将作为传统文化、地方特色文化以及在观演中蕴含着丰富的民俗文化的曲艺艺术融入地方红色旅游开发的有效手段。
在融合形式上,既可以利用地方特色曲艺资源搭建红色曲艺剧场、创作红色题材曲艺剧,也可以将红色题材曲艺作品与现代数字科技相结合开发新型旅游演艺产品。这对于超越以对革命纪念地、标志物的参观游为主的红色旅游初级形态,实现文化和旅游产品在设计、生产和消费环节的一体化融合具有重要意义。红色题材曲艺的一体化文旅产品让文旅融合的顶层设计落实为文旅业态重塑的底层实践,从而在促进文旅消费和实现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实现对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红色精神的传承。
(二)红色旅游为红色题材曲艺创演提供良性发展生态
当前曲艺发展最鲜明的特征就是不同曲种之间发展的不平衡问题。随着近年来曲艺小剧场的持续火爆和电视综艺节目中相声的强势回归,相声这一曲艺形式已经在现代娱乐文化生产机制的带动下,重新回到了普通大众精神文化生活的显要位置(当然,这其中所出现的低俗、庸俗、媚俗以及传统糟粕沉渣泛起的各种不和谐现象仍然需要得到更进一步的重视和规范引导)。相对而言,其他绝大多数曲艺形式仍然缺乏足够的融入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有效渠道,从而日益显现出小众化的发展趋势。当然,我们并不期待所有曲种都像相声那样获得当代流行文化的青睐,在商业运作中获取巨大的经济回报。任何文化艺术的价值也并不能简单地以经济价值来衡量。但作为一种生于民间、长于民间,依靠与普通百姓的观演互动来获得生存和发展动力的传统艺术形式,完全脱离市场的检验并不利于其健康的发展和自身艺术功能的实现。
红色题材曲艺创演融入红色圣地、革命老区等地方整体的文化旅游形象打造和红色旅游价值链的提升,不仅是曲艺艺术时代活力和价值担当的重要体现,还能为众多独具魅力但“酒香也怕巷子深”的曲种提供了一个面向公众接受检验的窗口。通过这个窗口,一种新业态下的曲艺观演关系得以建立,在与以游客为主体的观众的互动中,差的作品可以得到磨合提升或遭到淘汰,好的作品则在被旅游市场肯定的同时获得了“出圈”走红和在广泛流传中成为各自曲种新经典的可能。这也正是笔者曾提出的“文旅融合之于曲艺,其意义在形式的创新、方法的拓展之外,还应该是一种在新的时代背景和技术条件下回归本体的寻根过程,即回归那种根植于特定民间文化和群众生活、以亲切顺畅的观演互动为特征的曲艺发展生态,回归那种既是对传统的继承和延续又无时无刻不是在反映当代现实,能够给人以精神享受、艺术感染、风尚教化和人文关怀的独特‘气场’,在与新时代、新生活的良性互动中,继续‘出人、出书、走正路’,推动曲艺艺术迈向新的高峰。”②
(一)作为传统曲艺形式当代延续的红色题材曲艺,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
在文旅融合发展的语境中,文化艺术的最大优势在于长期的发展演变中所形成的深厚传统底蕴和独特审美品格。文旅融合语境中的红色题材曲艺首先是作为传统曲艺艺术的当代延续、作为曲艺艺术的当代形态而成为红色旅游生态构建中的独特元素,成为被广大游客所关注和选择的体验项目。
作为传统曲艺形式当代延续的红色题材曲艺在融合创新方面主要有两个层次,一是传统曲艺与红色文化的融合所涉及到的曲艺审美传统的继承与转化,表现程序、主题开掘等方面的创新与发展。二是在文旅一体式产品融合的趋势下,红色题材曲艺与文化旅游市场上更具吸引力的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相融合,推出虚拟演播、VR体验等新形态的红色文化旅游产品。③其中,前者正是当前曲艺创演中所经常遇到的用传统艺术形式来表现当代题材的问题。这一方面继承与创新关系处理的好坏,关涉到在新的红色旅游业态中红色曲艺创演自身文化品质的呈现质量。相对来说,后者因所涉及的元素较多,在融合创新中对各自的边界的把握具有一定难度而更应该引起注意。纵然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必然会像移动互联网那样深刻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乃至艺术的表达和呈现方式,但毋庸置疑的是,技术的进步只有让思想和文化的表达更加自由而不是受到限制才是其价值所在。因此,在以红色题材曲艺创演为基本文化内核的一体式的文旅产品策划、生产乃至迭代过程中,无论技术条件和其他融合业态如何变化,曲艺艺术独特的审美趣味仍是讲述红色故事、传递红色精神的最具美学意义和文化价值的表达方式。
由上可知,文旅融合中的曲艺创新实质是曲艺传统技巧和美学特色在新技术条件下的发展和创新。红色题材曲艺创演在红色旅游中价值的体现和地位的获得,根本仍然在于曲艺工作者或者曲艺文旅演艺项目的开发者对传统曲艺的审美价值的认知、审美技巧的掌握和进行创造性转化的能力水平。
(二)作为一种文旅消费品的红色题材曲艺,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关系
1986年,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在一篇谈文化和旅游的文章中就曾指出:“旅游业是带有很强文化性的经济事业,也是带有很强经济性的文化事业。”④这一观点今天看来依然十分精彩。它告诉我们旅游业本身就是文化属性和经济属性的结合。在新时代文旅融合的进程中,旅游业的文化属性会得到显著增强,而衡量这种增强的效果和质量的很重要的一个指标,便是其是否提升了旅游经济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品质,这正是文旅融合中“以文塑旅”的题中之意。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出,“一部好的作品,应该是经得起人民评价、专家评价、市场检验的作品,应该是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也应该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作品。”⑤然而,在具体的创演实践中,绝大多数艺术作品特别是传统艺术门类的作品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方面做得较好,而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方面做得还很不够。如前所述,文旅融合发展中,红色旅游为红色题材曲艺创演提供了面向市场的窗口。这個窗口和原先主要面向本地观众的创作演出不同,是在红色旅游目的地整体文旅形象打造、特色文旅产品研发、经过系统包装和推广基础上,主要面向以游客为主的流动观众的一种创演方式。在立足于文旅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基础上的曲艺发展生态建构过程中,以往很多曲艺种类因为传承人才断档、创新能力不足、社会认知偏差等各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在获取经济效益方面存在的种种困难,便可以通过文旅融合业态下强大的要素配置能力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不断增强曲艺创演的内生动力,达到“以旅彰文”目的。
需要强调的是,文旅融合中的红色题材曲艺创演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只能是以文旅产业生态的重塑为依托,而绝不能以歪曲历史、消解价值和抹黑英雄为代价。在文旅融合中追求红色题材曲艺创演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还需要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上座率、点击量等量化指标,不能忽视和否定这些指标,但绝不能把这些指标绝对化,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三)作为一种主旋律艺术的红色题材曲艺,要处理好表达与接受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就是要把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作为文艺和文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作为文艺表现的主体,把人民作为文艺审美的鉴赏家和评判者,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文艺工作者的天职。”⑥习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文艺工作指明了方向,实际上也强调了文艺面向公众的表达质量和公众接受效果在文艺创作中的重要性。在文旅融合实践中,红色题材曲艺创演是生动、鲜明展现红色文化和红色精神,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的最有效方式之一,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载体,但其引导和教育的有效性依然要回到观众的接受效果上来。
首先,融入红色文化旅游的红色题材曲艺,不论其在新业态中在形式上如何进行创新,其本质都应是艺术作品或艺术产品而非宣传品。如前所述,红色题材曲艺创演在红色旅游中的独特价值恰恰在于它的文化艺术属性,在于其不同于传统红色旅游中以图片和文字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材料以及讲解员的史实讲解。因此,文旅融合语境中的红色题材曲艺创作,必须摈弃以往经常见到的那种赶潮流、走过场的主旋律创作模式,在运用曲艺审美方式深挖红色文化精神内涵上面下功夫,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只有这样才能使红色曲艺创演在文旅融合生态中获得长足的发展。
其次,要加强红色主题曲艺创演产品的策划和宣传。在地方特色曲艺文化与红色旅游进行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的过程中,探索红色主题曲艺创演与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以及文化旅游综合体等相融合的可能。在演出实践上,充分发挥曲艺艺术把点开活等灵活性强的特点以及在融通古今、说人论世方面的优长,把握好节目讲述角度和方式的时、度、效,通过与观众建立亲近自然的互动和联系增强节目吸引力和感染力,让观众爱听爱看、产生共鸣,充分发挥主旋律作品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在宣传上,充分利用发挥旅游覆盖面广、市场化程度高等优势,用好旅游景区、导游人员、中外游客等媒介,做好包括红色题材曲艺在内的优秀文旅产品的宣传推广,将“讲好曲艺故事”吸引观众,与“用曲艺讲好故事”留住观众相结合,促进文旅优势叠加、双生共赢。
最后,应重视更多从人类共通价值理念的角度来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革命、改革和建设实践。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和国际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包括红色文旅产业在内的文化旅游形态成为了外国游客认识中国、了解中国的重要窗口。在这一背景下,红色题材曲艺创演应该避免单纯依靠套路化的叙事逻辑、概念化的人物形象和“热血高燃”调性来讲述故事,而应该从人类共通的价值理念出发选择表达策略,用艺术化的语言讲好红色故事、英雄人物和红色精神产生的历史逻辑和现实意义,在推动文旅融合新业态生成壮大的过程中,讲好中国故事,传递好中国声音。
注释:
①张真齐:《“红色旅游”持续走热:红色航线为革命老区“插上翅膀”》,《中国青年报》,2021年9月23日。
②王笃祥:《在文旅融合中构建良好曲艺生态》,《曲艺》,2019年第5期。
③王秀伟:《从交互到共生:文旅融合的结构维度、演进逻辑和发展趋势》,《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④于光远:《旅游与文化》,《了望》,1986年第14期。
⑤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15日。
⑥同⑤。
〔作者:济南市文化馆(济南市艺术创作研究院)艺术创作研究部负责人〕(责任编辑/陈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