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刚 崔文静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能够引领、驱动乡村振兴深入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着力点。要发挥新乡贤的独特作用,让新乡贤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在乡村扎根的践行者、引领者,涵育文明乡风,培育乡贤文化,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内生动力。
新乡贤是新时代背景下出生于乡土、根植于乡里、服务于乡村,兼具资本、才能和道德情怀,得到村民普遍认可的个人和群体。他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新乡贤的地位与作用,明晰了新乡贤的基本内涵,为新乡贤参与乡村社会治理提供了多方面的政策指导。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创新乡贤文化,弘扬善行义举”。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新乡贤列为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的重要参与者,提出了培育乡贤文化的具体举措。2017 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新乡贤视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动力。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新乡贤定位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乡村德治水平、传承乡村文明的重要人群。上述一系列重要文件表明,在新时代注重发挥新乡贤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是时代所需,符合党和国家政策要求。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在乡村建设中存在着“重经济利益、轻文化精神”的现象,一些乡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法陈旧,导致农村传统的德孝、诚信、宽容、互助等精神没有得到很好的传承,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干群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过程中,随着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加快,农村中有文化的青壮年纷纷进城务工,受此等因素影响,许多乡村的传播力量明显不足、传播方式创新不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过程中,要么是老生常谈,要么是官话套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的实践缺乏新活力,急需心系乡土发展进步的新乡贤参与其中。
与普通村民相比,新乡贤是有一定经济基础和文化水平的复合型人才,具有丰厚的社会资源、知识能力和道德情怀,他们情感在乡、责任在乡,能够在新时代背景下发展自我、凝聚乡邻。他们在引领当地群众发家致富的同时,常常以其自身的勤劳、正派和知识储备引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并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的实践中,发挥道德和行为的榜样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这更能感染和带动村民中的积极分子共同投身到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中去。
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乡村社会也面临着多元化利益诉求、多种价值观念的冲击,出现乡村经济发展受损、人才流失、文化发展滞后等问题。目前,受城乡“二元化”经济发展结构的影响,大部分农村青壮年不断从农村走向城市寻求发展机遇,留下大量的农村老弱群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传播及效果受到传播者、受众者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一方面,从受众对象来说,其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以及接受程度的高低,往往会影响新乡贤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从宣传者本身来说,在缺乏相应配套保障的情况下,仅仅依靠“情感在乡”的驱动,新乡贤在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往往会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困境,很难有效、充分地发挥作用。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要依靠广大群众,群众既是传播主体也是传播受众。但在现实中,一些村民对村集体的归属感不强,在乡村振兴建设中积极性不高,主体意识欠缺,容易忽视自身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将自己定位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的旁观者而不是参与者。同时,部分乡村基层自治组织与村民联系不够紧密,难以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进而过度依赖新乡贤、过分强调新乡贤的地位与作用,难以吸引其他村民积极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传播。
从目前来看,新乡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往往是依靠自身经济实力、社会地位、文化程度和道德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形成的个人魅力来感染和号召乡民,进而参与乡村治理。但因缺乏道德约束、制度规范和法律监督,新乡贤个体的参与往往难以持久,这不利于形成稳定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乡风民风。要发挥新乡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中的重要作用,需要明确新乡贤个人或群体权力的获得是源于接受民众委托或获得上级组织的合法性授权,需要有良好的制度保障。
首先,要培育村民主体意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村民作为乡村治理的主体,既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的受众,也是重要参与者。村两委组织要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不断拓宽村民视野、调动积极性,由外到内激发他们的主人翁意识,在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下更好发挥主体作用。其次,强化新乡贤地位,注重发挥新乡贤的作用。通过完善权力授受机制、监督机制等,保障新乡贤以规范化途径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传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实践活动,需要广大村民和新乡贤群体等广泛参与。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乡村治理组织为核心,构建一个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实践体系,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和乡村治理良好局面,加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的民主化进程。
首先,发挥新乡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讲者作用。新乡贤具有号召力、示范力以及与村民联系紧密等优势,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最直接的宣讲员,他们能够结合本村文化传统、发展实际等正确阐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党的方针政策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予以转化,能更好地感染群众、吸引群众、凝聚民心。其次,发挥新乡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作用。新乡贤要根据乡村发展实际、村民现实需求,打破传统说教式的道德教育,从乡情、民意和民生着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移默化地运用在解决村民最关心关注、急难愁盼的问题上,从而达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让村民发自内心的认同、接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最大程度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中凝聚人心、塑造精神、推动发展的价值功能。最后,发挥新乡贤丰富乡村精神文化的助推者作用。新乡贤要借助农村基层组织的力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利用农闲时间和重要传统节日契机,组织村民开展广场舞比赛、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具体活动之中,努力营造文明乡风,助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
乡土文化是乡村凝心聚力的粘合剂,是乡村文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乡贤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需要立足乡村,充分认识乡土文化的价值。新乡贤虽分为来自本土、扎根本土、服务本土的“在场”乡贤与因求学、致仕、从商等原因离开故土、依然眷恋家乡的“不在场”乡贤,但两者都从不同层面影响着乡土文化的发展,并在不同程度上助力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的传播和实践。一方面,要发挥“在场”乡贤的本土化优势。他们对乡土历史背景、文化传统以及自然人文环境有着丰厚的情感联系和价值认同,通过他们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改变人们对乡土文化的碎片化认知,促进乡土文化创造性转化。另一方面,要发挥“不在场”乡贤的开放性和创新性优势。他们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现代化能力,能够借助网络、自媒体等载体推进传统乡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从而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有效传播。
新乡贤群体是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积极力量,是汇集乡村振兴强大合力的重要主体。他们作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乡村治理的重要成员,对在乡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传播的重要力量。在新时代乡村振兴背景下,要将既“贤”又“能”的新乡贤引回乡村,充分发挥新乡贤这一角色的积极作用。既要利用好新乡贤出身于乡村、成长于乡村、与村民有天然的情感价值联系这一特点,又要发挥出新乡贤号召力强、凝聚力强、能够一呼百应这一优势,通过他们身体力行的带动作用,以乡民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位村民都能发自内心的实现价值认同,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更加鲜活的形式在农村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