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镠莹,赵文秀,李竹君,刘玉凤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81)
中欧班列自2011年首开“渝新欧”以来发展势头迅猛,为确保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提供了有力保障。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抓手,如何推动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成为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热点。既有研究主要从中欧班列开行现状和问题出发,针对其发展战略[1-2]、运输组织[3-5]、规划方法和管理机制[6-7]、通道特点[8-9]等方面进行了探讨。随着国际运输和物流业务进一步纵深发展,中欧班列发展从“增量”向“提质”转变,其开行质量将受到沿线国家发展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其中,政治、经济、产业等因素对贸易产生直接作用且影响程度大,财税、投资、定价等相关运输政策对中欧班列的发展具有直接导向和激励作用。因此,有必要深入研究沿线主要国家的贸易环境和运输政策,为中欧班列的长远发展做好谋划。
以德国、波兰、俄罗斯、白俄罗斯、荷兰、比利时、匈牙利等班列开行数量较多、运量较大的国家为研究对象,分析沿线国家的贸易环境和运输政策对中欧班列的影响,提出推进国际铁路运输合作相关建议,对促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欧班列沿线除个别国家政治环境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如白俄罗斯政局不稳、波兰政府机构改革等,沿线主要国家政府机构较为稳定,总体政局保持稳定(见表1)。同时,沿线主要国家与我国建立了不同等级的外交伙伴关系,双方达到一定的信任度,在重大问题上并无争议;俄罗斯、匈牙利等国家已与我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德国、比利时等暂未签署合作文件的国家也积极回应和关注“一带一路”倡议(见表2)。
表1 中欧班列沿线主要国家政局情况
表2 中欧班列沿线主要国家与我国双边外交关系
但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地缘政治危机不断,沿线国家之间因政治博弈而发生边境冲突、口岸关闭等情况屡见不鲜,如波白边境冲突、波乌口岸关闭等,给中欧班列安全稳定运营带来了极大风险。
沿线主要国家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积极推行对外贸易,与中国的贸易额及所占比重较为可观(见图1)。中国与德国、俄罗斯、荷兰贸易额均超过1 000亿美元,且贸易额所占比重均在7%以上,中国更是俄罗斯第一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
图1 中欧班列沿线主要国家与中国的贸易额及占该国贸易额的比重
沿线各国与中国的大量贸易往来为中欧班列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中欧班列优先运输国际合作防疫物资,实现开行数量逆势增长,为稳外贸、抗疫情做出了积极贡献。预计在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对中国的依赖程度将不断加深,我国对外贸易将逐步恢复并发展,中欧班列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沿线国家由于资源禀赋和发展重点不同,形成了各自的特色产业(见图2)。部分国家特色产业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如德国汽车及其机械制造业、匈牙利汽车及其零部件制造业;部分国家形成了极具特色的产业集群,如比利时的化工业和生命科学工业,在多样性和综合性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部分国家在农林牧副渔领域形成了优势产业,如波兰的农业、林业,白俄罗斯的肉蛋奶等农副产业;还有部分国家把重工业作为发展重点,如俄罗斯的石油天然气工业、冶金业等。我国与沿线主要国家产业互补性较强,对上述国家出口以机电产品等高附加值资本密集型产品为主,以及家具、玩具等部分劳动密集型初级产品,从发达国家进口的产品以资本、技术密集型的工业制成品为主,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多是特色农副产品、劳动密集型工业制成品。
图2 中欧班列沿线主要国家特色产业
中欧班列搭载的货物品类基本覆盖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双边贸易的主要货物,如去程的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等,回程的汽车整车级零配件、机械设备、红酒、粮食、木材等。但我国与沿线主要国家贸易条件尚未充分挖掘,中欧班列运载货物种类还有很大拓展空间。仍然有部分国内有供给、国外有需求,或国外有供给、国内有需求的产品没有通过班列载运,另外,部分贸易产品的班列运量未形成规模,尤其是回程货物不足,如比利时和匈牙利还没有回程货物。随着中欧班列集装箱运输条件的优化完善和冷链运输的功能强化,生鲜、医药品运输规模有望增长。
财政政策方面,沿线各国对铁路实行一定程度优惠税率,并对特定产品及特定线路运输、多式联运转运设施建设等进行补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欧盟允许成员国免除货运列车的线路使用费。运输协定方面,国际货约/国际货协统一运单作为《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简称《国际货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2项运输法律互适的重要联合项目,有利于简化过境手续,为沟通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提供了有利条件。海关政策方面,中国关区持续推动中欧海关利用“中欧安全智能贸易航线试点计划”(简称“安智贸”)、“海关—铁路运营商推动中欧班列安全和快速通关伙伴合作计划”(简称“关铁通”)等机制加强合作,有助于实现中欧海关数据交换、监管互认、优先通关,提高班列通关速度;欧亚经济联盟关区过境成员国运送货物仅需在联盟外部边境办理一次报关手续,各成员国还通过电子化等措施不断提高班列通关效率;欧盟关区的波兰谢米亚努夫卡等诸多口岸也因地理位置优越、场站换装便捷等发展潜力,有望成为中欧班列进入欧盟关税区的关键口岸。沿线主要国家铁路发展环境较好,将使中欧班列享受到国际运输贸易大通道快捷高效带来的更多红利。
为推动铁路发展,沿线国家出台了面向铁路行业的投资规划,如德国《铁路货运总体规划》、波兰《至2023年国家铁路发展计划暨波铁集团基础设施建设》等,强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推动技术创新、发展国际联运业务等。铁路领域投资支持政策有利于提高铁路货运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在中欧班列货运量日益增长、基础设施短板制约时效性的现实困境下,波兰铁路、白俄罗斯铁路提出对马拉舍维奇、布列斯特等战略性跨境运输场站进行扩容改造;同时,拟投资开发新的运行线路,如匈牙利方面鼓励推动乌克兰/匈牙利边境成为继白俄罗斯/波兰边境之后中欧班列进入欧盟的第二通道、德国方面积极推动加里宁格勒海铁联运方案等。除运输环节外,仓储、分拣、配送、流通加工等价值链重要部分也日益受到重视,沿线国家通过独资或与中方合资建立园区的方式,搭建欧洲市场的商贸与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并配套宽轨/标准轨距铁路系统及多式联运设施,如匈牙利扎霍尼工业园、中欧商贸物流合作园区、中白巨石工业园等。
由于部分国家对中欧班列发展前景仍持谨慎态度,中欧班列对贸易贡献体量相对较小,尚不足以支撑大规模基础设施投资,沿线国家针对中欧班列的投资仍相对有限。虽然对部分既有铁路设施进行了改扩建,但并非以中欧班列名义立项,如波兰境内铁路现代化改造是作为泛欧第六走廊升级改造的一部分而立项,俄罗斯对远东地区的铁路及场站投资也是以升级西伯利亚铁路为名义。截至目前,国内外均未有就中欧班列单独立项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
从货运定价主体来看,欧盟段由铁路企业自主定价,宽轨段由政府定价,但铁路企业调价自主权有放大趋势,有利于提高班列经营灵活性。从货运价格组成来看,国际铁路运价按发送、到达、过境有不同规定(见表6):对于发送国和到达国铁路的运费,按铁路所在国家的国内规章办理,运费主要由基础设施服务费和车辆使用费构成,此外还收取相关作业服务的杂费、附加费等;对于过境货物的运费,《国际货协》成员国铁路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简称《统一货价》)规定的过境里程、运价率、加成率等计算,各成员国在此基础上可适当下浮,非成员国可分别商谈。
表6 国际铁路货运价格体系
目前,宽轨段运价相对优惠,欧盟段运价水平较高。随着各国铁路对中欧班列支持力度加大,过境铁路运费已经大大低于按照《统一货价》计算出的运费。随着各国参与运营积极性的持续提高,中欧班列境外运价谈判将更具主动性。
中欧班列发展面临的内部要求与外部形势不断发生变化,尤其是全球新冠疫情的暴发严重影响了国际贸易和全球物流发展,中欧班列成为疫情下国际贸易链畅通的重要支撑,沿线主要国家的贸易环境与运输政策对中欧班列的影响将更加明显。在“一带一路”倡议影响力不断提高、中欧双边贸易规模持续增长、亚欧铁路网互联互通等关键机遇,以及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中欧存在贸易摩擦风险、国外铁路市场竞争等重大挑战影响下,研究如何利用好国际贸易环境与运输政策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对解决中欧班列自身存在的依赖政府补贴[10]、回程揽货能力不足、沿线基础设施支撑受限等问题具有积极作用。
3.1.1 发展和深化我国对外经贸关系,促进更多经贸合作成果落地
大力挖掘中欧经贸合作潜力,充分发挥中欧峰会、中国—中东欧国家(17+1)合作机制以及各层级合作对话机制的引领作用,积极落实《中欧投资协定》(BIT)。结合沿线各国重点和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贸易结构,扩大进口欧盟产品,消除我国对欧盟贸易顺差产生的负面影响,加快推动中欧跨境电商发展。深化同欧亚经济联盟合作,充分发挥欧亚经济联盟同中国合作联委会机制作用,深化在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建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积极落实《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推动自贸区建设,实现货物及服务贸易低关税和零关税。与欧盟、俄罗斯等地区和国家加强政府间磋商,鼓励欧洲食品通过中欧班列进入中国市场;通过外交等途径推动波兰—乌克兰、波兰—白俄罗斯加强对话,减少关闭口岸等对抗举措,保障中欧班列常态化运营。
3.1.2 完善国际陆上贸易运输规则,推动建立欧亚统一规则体系
规范运输规则和技术标准,积极推动与铁路合作组织、国际铁路联盟、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世界海关组织、万国邮政联盟等国际组织合作,推广统一运单的使用,建立统一互认的单证格式、货物安全、通关便利、箱型标准等相关规则和技术标准。提速中欧班列多式联运提单体系建设。通过司法案例或司法解释对铁路提单的物权效力予以确认,在沿线国家宣传中欧班列提单实践经验,推广使用统一的中欧班列多式联运提单并固化一票到底模式。加快建立依托陆路国际多式联运的贸易术语和条款,推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提单国际化。
3.1.3 深入推进贸易运输便利化,深化沿线智慧便利大通关合作
加强沿线各国海关在管理规则、执法程序、监管措施、改革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协作,扩大海关监管结果参考互认、商签海关合作协定等,简化班列货物通关手续和作业流程。推进检验检疫一体化,推进疫情区域化管理和互认,在中欧班列沿线区域打造无特定动植物疾病绿色通道,在班列沿线检验检疫机构间实施“通报、通检、通放”等政策。加大沿线国家“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合作力度,推动更多中欧班列线路纳入“安智贸”。
3.1.4 健全国际铁路联运协调机制,构筑班列深化发展机制保障
持续深度参与联合国亚太经社会、联合国欧经委、中亚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等综合性国际组织和铁路合作组织、国际铁路运输政府间组织等铁路专业性国际组织的工作,充分利用上述平台,与沿线国家协商建立国际运输大通道统一轨距、信息协作、全程运行图和通道能力建设等。主导发挥7国铁路中欧班列运输联合工作组和中欧班列运输协调委员会的国际、国内2个协调机制载体作用,协调推动已取得成果的中国方案、中国标准在沿线各国铁路广泛应用,推动沿线国家政府机构、铁路公司、国际组织、协会以及铁路物流、货代、港口、海运、保险、电信、安全等各类企业广泛交流,促进形成完善的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中欧班列国际协调格局。
3.2.1 强化沿线运输通道发展规划对接,共同完善贸易运输网络布局
利用我国铁路在铁路合作组织的发起国成员地位、国际铁路联盟正式成员地位,深度参与铁组亚欧铁路运输走廊规划、欧盟货运网络布局与规划。深化发展过境斯洛伐克、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家的欧洲中南部通道,并与中欧陆海快线衔接,提高中东欧国家在中欧班列运行中的枢纽作用。推动开辟陆海新线路,结合沿线国家发展环境,适时推进西线南通道常态化运输,进一步探索西线中通道经里海、黑海进入欧洲的“两海”通道铁海联运,以及经乌克兰、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和其他波罗的海港口进入欧洲的铁海联运。充分利用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丝路基金等资本力量,共同推进境外运输通道建设和陈旧线路升级改造。加强中欧班列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衔接,将东南亚—中国—欧亚—欧洲连接起来,实现“一带”与“一路”深入融合。
3.2.2 稳妥投资建设境外运输设施设备,提高班列运行效率效益
加强枢纽节点建设,结合沿线国家投资政策环境,稳妥决策参与沿线国家场站扩能、多式联运设施建设等。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内段铁路运输组织的实际承运人,应积极协调,优先推动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匈牙利等沿线国家边境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换装设备的更新和增补、仓储堆场的新修和扩建,共同打造新通道运输时效性优势。我国电商、物流、运输、平台公司等应根据当地投资合规要求,推动海外仓、冷链物流基地、小汽车物流基地、境外分拨中心等建设,或通过整合、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沿线国家铁路枢纽场站和港口运营,提升境外物流节点的联运、转运和集散能力。优化境外还箱点布局,通过与中远海运等企业开展合作等方式,在欧洲主要节点城市和港口设立铁路集装箱还箱点,实现境外便利还箱、顺路捎箱、向货源地集中调箱等,满足客户多样化用箱、还箱需求。
3.2.3 创新中欧班列运贸经营模式,提升境外经营与服务能力
创新运输物流产品,探索采用拼箱运输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商货物运输,协调沿线铁路、海关和检验检疫等部门,推行电子快递清单;结合沿线国家特色产品,组织设计精品班列;推动班列起点、终点城市全方位交流合作,探索开行“人文班列”“医疗班列”“旅游班列”等。结合沿线各国重点和特色产业,充分挖掘双向潜在运输需求,如荷兰去程可增加调味品和茶叶、回程增加生鲜和医药,比利时回程可搭载化工、机电、塑料、橡胶等产品。结合沿线国家铁路对特定产品、线路(方向)、设施等相关运输补贴政策,积极承揽相关品类货物,优化班列运行路径。充分发挥德铁、俄铁、波铁等合作伙伴境外信息优势,调动其在欧洲集揽货物的积极性。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欧班列运营主体,积极谋划在境外特别是中西欧地区的战略支点设立企业,提升境外经营能力;国内平台公司间应注重合作[10],形成合力与沿线国家开展议价谈判,争取境外段特别是欧洲段铁路更多价格优惠,获得沿途运营代理商更大增值服务,为落实财政部中欧班列补贴退坡政策创造空间。积极探索“班列+贸易”“班列+口岸”“班列+园区”等“班列+”业态,延伸班列运输服务链条。
3.2.4 加快信息化数字化建设,打造丝路高质量数字班列
综合运用移动互联网、北斗系统、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高中欧班列运输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广引入北斗卫星定位技术实现全程定位,实现货物信息全程追踪;增加集装箱安全智能防盗设施,保障货物运输安全;在铁路运单提单化的基础上,综合运用5G和区块链技术等金融科技手段推动中欧班列提单国际化、数字化。持续推进中欧班列公共信息平台发展,推动与沿线国家铁路、海关、检验检疫、单证等信息系统的电子数据交换与共享,推动数字中欧班列建设。完善95306国际联运信息平台,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间信息共享;充分运用95306“数字口岸”建设成果及国际联运数据交换项目,推广“关铁通”。
贸易环境和运输政策是把握中欧班列沿线国家发展环境的重要视角。从贸易环境来看,中欧班列沿线主要国家政治环境较为稳定,但仍存在边境冲突、口岸关闭等风险;特色产业与我国具有一定互补性,有利于发挥比较优势、促进互利共赢;随着后疫情时代世界经济对中国经济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对外贸易逐步恢复并进一步发展,中欧班列维持国际贸易联通的重要性不断增加。从运输政策来看,铁路运输发展支持政策频出,外部发展环境总体较好;铁路货运定价和调整相对灵活,有利于中欧班列协议运价谈判。同时也要看到,与中欧班列快速发展需求相比,针对中欧班列的专项投资动力仍显不足。建议政府层面推动深化对外经贸关系,完善陆上贸易运输规则,推进贸易运输便利化,健全国际铁路联运协调机制;企业层面强化运输通道规划对接,稳妥投资境外设施设备,创新运贸经营模式,加快信息化数字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