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牧天 钱静瑶
为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满怀信心迈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党的一百年,是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的一百年,是筚路蓝缕奠基立业的一百年,是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一百年。回望过往的奋斗路,眺望前方的奋进路,必须把党的历史学习好、总结好,把党的成功经验传承好、发扬好。”回望建党百年,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并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其中最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党始终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始终利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即“党坚持依规治党,严格遵守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百年历史,同时也是我们党不断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运用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防范被瓦解、被腐化危险的历史。以此为基点,党史学习教育必须高度重视和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
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在建党百年历史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做到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的需要;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全党斗争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的需要。”党内法规制度史是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百年奋斗取得重大成就的重要经验之一。作为党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制度史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得以顺利推进的重要参考,在党内法规已经被明确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而成为该体系不可或缺之组成部分而全面从严治党又需要且离不开党内法规保障的宏观背景下,党内法规制度史显然也是我国法治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必须要加以关注和重视的基本方面。就此而言,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无论对于党史学习教育,还是对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抑或对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与价值。
建党百年的历史既是党领导人民不断取得辉煌成就的历史,也是党不断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历史,既是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的百年历史,也是党的作风建设的百年历史,还是党的制度建设的百年历史。而党内法规制度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最重要内容,是党的历史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全党甚至全社会正在积极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而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理所当然应当隶属于党史学习教育,因为“立足于党史的角度,中国共产党百年史实际上也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百年史,同时也是中华民族开始真正走向复兴、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百年史”。就此而言,党史学习教育必须要关注和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关注党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经验之历史的学习教育。积极在党内和全社会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学习教育,一方面可以丰富目前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在学习党史的同时也学习其中更为微观、具体的党内法规制度史,可以进一步完善党史学习教育体系,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体系向纵深、具体发展;另一方面,在党史学习教育已经渐趋成熟的现阶段,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实际上也是对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创新,可以为党史学习教育发掘新的活力。
对于任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而言,“历史是至关重要的,它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我们可以向过去取经,而且因为现在和未来是通过一个社会制度的连续性与过去连接起来的”党内法规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显然也在其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仅需要关注现实,更需要关注历史,需要在参考和借鉴历史中逐步加以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的讲话中将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的重要经验。党内法规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不言而喻。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势必将是党团结带领人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所在。而学习并充分了解和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从历史中汲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与教训,则是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助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开展、避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走弯路的必然选择。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了重要部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其中,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重视并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二者统一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整个过程之中。”“依规治党,运用党内法规的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管党治党,可以增强党的道德感召力,突出和显现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使党的建设不仅合乎党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而且更契合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而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学习教育则可以帮助我们很好地了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规律和发展趋向,从而更科学全面地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不仅如此,对于广大党员来说,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学习教育可以深化其对党内法规制度的了解与认同,有助于其更好地遵守党内法规,并能够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从而对依法治国起到引领和保障作用。在此意义上,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有助于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
“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党内法规是党对于其自身的高度自律,是党基于其自身特殊的性质以及为保持自身先进性与纯洁性之需要而主动对其组织和成员提出的、在要求上高于国家法的行为规范。”就此而言,依规治党的本质实际上是党运用更高要求和更严规范实现管党治党,其目的在于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使党始终成为合格的领导核心。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学习教育不仅可以创新党史学习教育的形式与内容,而且也是令广大党员充分了解党从严治党的历史之需要。一方面,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学习教育可以令广大党员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认识和了解,增强其对制度治党的政治认同,有利于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内法规,对党和人民更加忠诚;另一方面,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学习教育可以使广大党员充分了解党内法规制度发展的历史,感受当前党的建设成果来之不易,深化党员对依规治党必要性和紧迫性的理解,并自觉遵守党内法规,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不断增强自身的先进性与纯洁性。
不但如此,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可以帮助我们党更好地塑造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政党形象,更好地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政党形象是指政党内在本质的外在表现,塑造政党形象就是表达和展示内在本质,赢得特定对象的认可支持。而在这一方面,制度对于政党至关重要,“在形象塑造的百年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可以使广大党员更加认同制度治党、坚信制度治党、支持制度治党。具体而言:首先,由于党的十八大以前党内对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方面不够重视,导致广大社会成员甚至是党内很多党员对于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了解较少,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可以深化广大社会成员对党内法规制度的了解,包括对党内法规的内容、精神、体系、发展历程等方面的认知,了解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的制度依据。其次,党内法规制度发展的百年是党历尽艰难不断推进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百年,从党内法规产生到发展再到如今形成较为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发展的每一时期都有波澜壮阔的历史事件和积极奉献的伟大人物,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可以深化广大社会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历程认知,深化对伟大的革命先辈及其精神的了解,并从生动的历史中感受到中国共产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决心和勇气。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可以帮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塑造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良好政党形象,增强党内外对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宗旨的认同,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形成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社会合力,建设法治型政党。
综上所述,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依规治党则是制度治党不可或缺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他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之计、长远之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必然要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而加强对党内法规制度史的了解与把握则是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客观需要。不仅如此,从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的关系方面来看,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是党史百年中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中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的两个基本方面,党史学习教育正是思想建党的实践途径,而党内法规制度史则是党史学习教育不可忽略的重要内容。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从严治党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需要通过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来管党治党,但同时也需要辅之以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来强化思想建党,只有使两者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助力全面从严治党。
早在1938年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就首次在党内使用了“党内法规”的概念,而刘少奇则专门做了《党规党法的报告》,并通过了包括《关于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关于各级党委暂行组织机构的决定》《关于各级党部工作规则与纪律的决定》等在内的多部党内法规与党内规范性文件。这使得扩大的中共六届六中全会成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教育的重要开始。此后,党依据革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不断加强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其中也较为关注和强调党内法规制度及其历史的学习教育。
从历史视角来看,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开展了大量学习教育活动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强化党的自身建设,其中很多活动都涉及党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内法规的学习教育。
其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 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主要是从中共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开始的。1938年9月,中国共产党召开六届六中全会,会议在批判张国焘叛党投敌的基础上,重点克服王明在抗战初期的右倾错误,统一全党思想,为接下来的延安整风运动奠定基础。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之后,毛泽东开始着手选编六大以来党的重要文件,深入剖析王明的错误。1941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干部座谈会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的报告,主张全党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制度均需要改造。同年7月至8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和《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两份重要法规性文件。9月,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学习研究组和各地高级学习组,其中,中央学习研究组主要研究党的六大前后的历史文件,总结历史经验;而各地高级学习组则实践中央学习研究组为其制定的组织条例。1942年2月毛泽东在党内作了《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的报告,拉开了延安整风运动的开端。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汇编了《六大以来》《六大以前》以及《两条路线》等包含诸多党内法规在内的多部重要党史文件,在党内进行了热烈学习和讨论。延安整风运动不仅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形式,也拉开了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开端,为党史百年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奠定了基本基调。
其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变身为执政党,其面临的形势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组织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随着新鲜血液注入党组织,党员数量急剧增加,但是部分党员的思想没有达到应有的高度,没有跟上时代的步伐,党内出现一些贪图享受、腐败堕落、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基于此,党中央在全党开展了一次整风整党运动。1950年5月,中共中央先后发布《关于在全党全军开展整风运动的指示》《关于发展和巩固党的组织的决定》,逐步开展了一次大规模的整风运动,通过阅读指定法规文件、总结工作、查找问题、分析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方式对党内进行了作风整顿和思想建设。1951年2月,中共中央又发布《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决议要点》,提出用三年时间进行整党,重点解决党内思想不纯、组织不纯等问题,并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通过《关于整顿党的基层组织的决议》和《关于发展新党员的决议》,对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提出对党员普遍进行一次关于怎样做共产党员的教育,使所有的党员都明白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此次学习教育活动没有专门针对党内法规制度史进行专门部署,但其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在活动开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涉及了党内法规制度及其历史的学习。因此这次学习教育活动是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一个不可忽略的发展阶段。
其三,改革开放之后的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党中央开始反思十年内乱发生的根源,并开始重视党内法规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与作用。邓小平同志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这篇著名文献中明确指出:“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没有党规党法,国法就很难保障。”这是党史上第一次有党的领导人对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关系作出深刻阐释,不仅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也为党内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指引。受此促动,中共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样一部地位仅次于党章的重要党内法规,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振奋革命精神……切实搞好党风这件关系到四个现代化的成败,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和命运的大事做好,使我们党成为更加团结一致,更加朝气蓬勃,更加具有战斗力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组织”。在此基础上,1983年10月,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决定从1983年下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整顿,以“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并编印了《党员必读》《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简编》《毛泽东同志论党的作风和党的组织》以及《邓小平文选》作为学习的文件。这些文件中收录了许多党内法规,例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等。这次活动成为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一次重要活动。
进入世纪之交,国际国内出现的新情况和我们党面临的任务的变化,使得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日益迫切。为此,1998年11月21日,中共中央决定开展“三讲”教育。当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的意见》,从1998年11月开始,全党在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集中时间,分期分批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中央指定的学习文本包括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等党内法规。这使得“三讲”教育同时成为一次党内法规制度史的重要学习教育活动。
从党的建设的历史来看,党内法规在管党治党以确保党的统一行动方面发挥了无以替代的重要作用,是党能够团结和带领全国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成就的关键所在,其在党的事业中居功至伟、功不可没。也正因为如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向纵深发展,而且也不失时机地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及其历史方面的学习教育。但遗憾的是,在党的历史上,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并没有单独部署和专门开展过,而是被涵盖在历次党史学习教育中,与党史学习教育共同进行的。就此而言,党史上尽管并不乏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学习教育,但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似乎并没有引起充分重视。
党的十八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征程,使党的事业又到达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此背景下,我们党又开展了多次学习教育活动,到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上提出“四史”学习教育为止,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在党史学习教育的大框架下有了基本立场和发展方向,迎来了新的契机。
中共十八大前后,面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党中央清醒深刻地预判到了党所面临的复杂形势,即“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为此,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央又在党内开展了多次学习教育活动。2013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提出响应十八大报告要求,“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其中,“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就其实质要求而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际上是要求广大党员学习并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审视自身问题、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是一次很好的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活动。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要求学党章党规,逐条逐句通读党章,全面理解党的纲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该活动成为十八大之后党内学习教育活动中最为关注和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及其历史学习的一次学习教育活动。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在全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后,2019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分两批开展本次主题教育。而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有关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则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有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实际上也是党内法规制度及其历史的学习教育。除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2021年建党一百周年还开展了集中性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达到了新的高度。
党的百年历史是党领导全国人民实现“四个创造”、逐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但同时也是一部党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确保党始终具有先进性与纯洁性、能够成为坚强领导核心的历史。作为党的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内法规在党的百年历史上居功至伟,它应当被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最为关键和重要的环节,并应当在党史学习教育实践中被专门突出和强调。然而,无论在党的历史上,还是在今天的党史学习教育乃至“四史”学习教育中,党内法规制度及其历史的学习教育都没有被作为一个特殊的部分而受到专门的强调和重视,而只是被作为党史的一个方面而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中被顺带学习。这使得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一直都不够全面、系统,也欠缺专业化,不得不说是一个重大遗憾!实际上,党史学习教育固然需要加强对党的辉煌历史的学习教育,需要了解党取得的不世之功,但更需要强化对党的经验的学习教育,从总结党的成功经验中寻找不断进取的勇气以及后续发展的正确道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今天,我们回顾历史,不是为了从成功中寻求慰藉,更不是为了躺在功劳簿上、为回避今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寻找借口,而是为了总结历史经验、把握历史规律,增强开拓前进的勇气和力量”。而不断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显然就是党得以始终成为领导核心并带领人民取得一系列胜利的基本经验。就此而言,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应当被作为党史学习教育乃至“四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而受到重视和强调,甚至应当作为党史乃至“四史”学习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被更加全面、系统和专门化的学习。
党内法规制度史作为党的制度史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其学习教育显然也有自身的独特性所在。基于此,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必须遵循特定的要求与路径。具体而言,我们认为,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中国共产党政治领导、“大历史观”观念主导之下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充分坚持党内法规姓党、党内法规教育服务于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基本方向,让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做到细处,切实发挥实效。
正如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的,“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真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改革成功乃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理论基础与思想支撑,是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理论来源,其中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可以为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提供科学的方法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哲学深刻揭示了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在当今时代依然有着强大生命力,依然是指导我们共产党人前进的伟大思想武器。”同时,中国共产党人筚路蓝缕,积极将马克思主义运用于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了卓越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也就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些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与马克思主义一道,都是我们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指导。
从实践路径来看,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应当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的正确党史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论;应当全面了解党内法规的历史,系统地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科学地、辩证地、联系地看待党内法规制度形成、发展及完善历程中的所有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应当充分考虑具体时代背景和社会历史条件,不应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的成败简单归结于个人。惟其如此,才能得出更为可靠的经验以指导当下仍需要推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基于此,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党内法规制度是党用以管党治党的制度成果,是实现并强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必然要求。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本质上是对党如何运用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经验之学习教育,其目的在于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中把握党要管党以实现和强化党的领导与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律。就此而言,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必须始终强调并坚持党的领导,以有助于强化党的领导和推进党的建设为基本使命。
从实践路径来看,在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中始终强调并坚持党的领导,意味着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等应由党来明确,应当借鉴党史学习教育的以往经验,设置党内法规学习教育领导机构和领导小组以保障各级各地方顺利开展学习教育,并要求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制定学习规划方案、创新学习方法,同时可以辅之以党委、党支部、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障相关措施的落实,而且应该强调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制度化、持续化和长效化。同时,在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中始终强调并坚持党的领导也意味着在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过程中,必须树立党内法规姓党、党内法规服务于党的理念。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以便其更好地治国理政。因此,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应当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的政治作用,注重讲解党内法规制度对于党的重要作用、党是如何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以及其中的重要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等重要问题,让党内法规制度史教育不仅仅是讲故事、听讨论,更是让广大党员从中提升党性修养和政治认同,培养大局观、政治判断力等重要品质,也让广大社会成员了解党的百年历程,了解党当下的制度建设和方针政策,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本质和历史任务,更为坚定地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全党要坚持唯物史观和正确党史观,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从而更加坚定、更加自觉地践行初心使命,在新时代更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也强调:“要教育引导全党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树立大历史观,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大历史观作为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方法,是我们观察和思考历史的最重要方法之一,具体到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方面,就是要求我们从全面的、联系的、发展的视角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史。
从实践路径来看,在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时,其一,要学习党内法规制度的历史本身,也需要了解和把握作为该种制度基本依托的党的历史乃至影响和决定该种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国家历史,应该将之放到特定时期的中国整体历史中进行考察,深刻理解党内法规制度的历史背景、现实基础、理论来源;其二,需要拥有广阔的国际视野,准确理解、深刻把握影响和左右党内法规制度历史发展的世界格局和国际局势,了解世界与中国是如何互相影响、互相联系的,以便从总体上更客观全面地认识和把握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规律。
在确立了思想指导、政治领导、观念主导的基础之上,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还应该坚持实践创新精神,即结合时代发展情况、社会客观需要确定学习教育的具体内容和方式,选择合理的实践路径。
从实践路径来看,首先,应当结合不同地区具体情况开展学习教育,因为各地学习教育活动发展存在不平衡的情况,有的地方已经具备成熟的经验,而有的地方则还存在相关基础配套设施不够的问题,缺乏学习教育的经验,组织建设也相对薄弱,如某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因此,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应当根据不同地区党史学习教育以及党的建设的不同情况有差别有层次地加以开展,应当确立学习教育的总体目标,依据不同地区的不同情况分时段推进和完成。其次,应当结合不同人群的需要开展学习教育。从党史学习教育的历史来看,针对不同群体采取不同的学习教育方式是党史学习教育的一条重要经验。具体而言:
其一,对于党员而言,目前的党史学习教育已经形成了相对成熟的学习教育模式,可以在已有的模式上加入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板块。例如,可以集中开展一次以“党内法规制度史”为专题的学习教育活动。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党内已经开展了多次大规模主题教育活动,取得了非常不错的效果。在这种背景下,可以考虑紧跟时代发展主题,结合社会现实关注开展一次“党内法规制度史主题教育”活动,助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入发展。此外,还可以考虑在党员培训中加入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专门内容,通过干部轮训、专题党课、专题报告会、主题党日等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
其二,对于高校、研究机构而言,可以在思政教育、学术活动、理论研讨会中融入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方面的内容,如开设党内法规制度史方面的讲座、召开以党内法规制度史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或者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历史方面的有奖征文等。
此外,在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活动中应该充分利用当今时代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在方式方法上进行创新。对于当代人而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百年的历史是久远的,是在书本上而非生活中的生动存在。而互联网技术的出现则为人们更为准确、生动地了解和把握党内法规制度的历史提供了工具和载体,其发展为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带来了契机,党内法规制度史可以依托互联网而变成生动立体的存在,例如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进行学习教育和宣传。
中国共产党百年激荡的历史是严肃的,是不可篡改和戏说的,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应该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决反对历史虚无主义。为此,一方面,必须尊重历史真实,从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历史事实出发开展学习教育,坚持以真实为准则。另一方面,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也应该是活泼的,与现实生活紧密相连,因为首先从对象上来看,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既面向党内成员,也面向社会广大群众,严肃的历史需要辅之以活泼的教育形式方能深入人心。从内容上看,“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这个执政党进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的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存在明显差异,“国家法属于硬法体系,而党内法规则属于软法体系”,二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效力来源。但是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涉我们国家法治建设进程,而法治领域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对于非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而言,生动活泼的讲述让法不仅存在于书本上还能走进现实生活中,避免专业名词成为深入理解的障碍。
从实践路径来看,一方面应当从史料出发,以历史真实为准绳,视情况开展党内法规史料研读活动,以权威的一手史料作为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读本。可以按照学界对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时期划分,分阶段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史,深刻认识党内法规制度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透彻理解党能够领导中华民族完成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性。同时,还可以从红色资源入手,结合红色资源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例如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教育基地的实地考察活动,包括与党内法规制度相关的地点或人物居所,还有博物馆、党史馆等。另一方面则应当使用生动活泼的方式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例如,在实地考察中可以讲述其中有关党内法规制度形成背后的故事,增加了党内法规制度史的立体感和生动感,可以提升内容的感染力,由此提升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的实效。总之,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应该将波澜壮阔的历史与当下管党治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让学习教育充满生机与色彩,让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植根于历史而茁壮成长于现实。
党内法规制度史既涉及党史,又涉及法治发展的历史,较之于党史学习教育增加了法的学习教育,较之于法的学习教育又有党的建设的要求,因此拥有自身的独特性。目前,学界对党内法规的性质问题还存在一定争议,或认为其属于“软法”,或认为其就是独立的一类规范。一般认为,党内法规不属于法理上的“国家法”,其与国家法属于两类不同的规范。但很显然,这并不妨碍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组成部分的基本地位。正因为如此,《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在确定“七五普法”主要任务时,明确将“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作为七大主要任务之一。《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简称《八五普法规划》),同样将“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作为基本内容,明确指出:“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基于此,我们认为,应当将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活动与法治的宣传教育活动有机融合。
从实践路径来看,一方面,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工作,要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对《七五普法规划》的制度传承与实践衔接,持续将深入宣传各项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作为“八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另一方面,在一些国家法相关的宣传与学习教育活动中,同步深入学习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让国家法建设的经验在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中也焕发光彩,让国家法的进步也带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进步,促进党内法规朝着更规范更精细更完善的方向发展。同时,不论是国家法还是党内法规,二者都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就此而言,坚持党内法规制度学习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必要性,而且具备实践中的可行性。
当前,党史学习教育乃至“四史”学习教育向纵深开展,有关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宣讲活动正在深入展开。而“在中国共产党漫长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过程中,党内法规见证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足迹”。就此而言,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则不仅是宣讲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方面,而且可以将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向纵深推进,是更为细致微观的党史学习教育,是可以切实服务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现实需要的。不仅如此,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史学习教育还可以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深入全面地了解党的历史,帮助党员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其对党的领导及党的建设的伟大工程之政治认同,帮助党塑造良好的政党形象,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展。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同时,全党必须清醒认识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绝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前进道路上仍然存在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各种风险挑战……全党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把握历史发展大势,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从伟大胜利中激发奋进力量,从弯路挫折中吸取历史教训,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决不在根本性问题上出现颠覆性错误,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奋力实现既定目标,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不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基于此,必须更加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入推进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伴随着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之逐渐形成,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经到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需要承担更为光荣巨大的历史使命,开创更新的局面。在这种背景下,有必要在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或者在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之后,专门开展一次党内法规制度史的学习教育,以助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更好地担使命、开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