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小鹏 庞龙 戴羽
摘 要:梳理2005年至今的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的驱动因素、内容及实施效果,并分析其对我国女性体育政策的启示。研究认为,进入21世纪后,日本女性体育政策在女性社会政策、女性社会组织、奥运筹办以及女子竞技成绩提升的驱动下逐步完善。当前日本已形成完整的女性体育政策体系,包括为顶级女性运动员提供专业支持的竞技体育政策,改善青少年女性运动习惯的学校体育政策,提升女性体育参与度的社会体育政策,以及增加女性话语权的体育组织政策等。各政策主题目标明晰,实施路径多样,可操作性强,均取得较高达成度。对我国的启示:出台专门女性体育政策,构筑完整的女性体育政策体系;促进竞技体育、社会体育、学校体育等不同主题女性体育政策的良性循环,使政策惠及全体女性;拓宽女性体育政策的实施路径,以政策目标为抓手加强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政策制定应具备国际化视野,借鉴国外女性体育政策的有益经验。
关 键 词:体育政策;女性体育;日本
中图分类号:G80-0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6-7116(2022)04-0032-07
A perspective on the women’s sports policy in Japan and its implications
GUO Xiaopeng1,PANG Long2,DAI Yu2,3
(1.School of History and Tourism,Shanxi Normal University,Taiyuan 030031,China;
2.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Shanxi Normal Unvieristy,Taiyuan 030031,China
3.Postdoctoral Station,Chengdu Sport University,Chengdu 610041,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studied the women’s sports policy in Japan since 2005 by analyzing the driving factors, content, implementation effects, and implications to women’s sports policy in China. The results show that in 21 century, the perfection of women’s sports policy was driven by the factors including the social women policies, women sports social organization, preparations for Olympic games, and improving performance of female athletes. Japan has formed complete women’s sports policy system, which includes competitive sports policy that supporting female athletes, school sports policy that improving sports habit of adolescent girls, social sports policy that increasing sports participation of adult women, and sports organization policy that enhancing women’s power in sports. For the policy subjects, they has a clear goal, various implementation path, the effective operation, and these have all acquire higher achievements. And the implications to China are as follows: issuing a special women’s sports policies to form a complete women’s sports policy system; promoting a progressing circulation of women’s sports policy with different subjects from competitive sports, social sports, and school sports, which may be beneficial to all females; broadening implementation path of women’s sports policy and enhancing the normalization and operability for policy via related goals; and policy making should have a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 and to draw lessons from foreign women;s sports policy.
Keywords: sports policy;the women’s sports;Japan
根據调查发现,在中国体育人口年龄结构中,每5岁年龄组女性体育人口所占比例都低于男性体育人口,反映中国体育人口年龄结构在性别上的不平衡[1]。虽然我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等文件中都提及推进妇女体育的开展,但专门针对女性体育的政策明显匮乏,相关学术研究也较为薄弱。通过体育政策提升女性体育参与率是实践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路径,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国家的女性体育政策[2]。
日本传统上是典型的男权社会,女性一直扮演服务家庭、相夫教子的角色,在社会生活中处于配角地位,在体育领域长期处于“失语”的状态。20世纪70—90年代日本女性在进入高中阶段脱离体育现象特别明显,已婚女性参加体育的比率不仅远低于男性,而且低于欧美已婚女性。进入21世纪后,日本开始实施专门的女性体育政策,女性体育参与率逐年提升,文部科学省按照性别和年龄段抽样统计每周3日以上的体育参与率,结果表明2020年全体女性的数值为30.8%,略低于男性的31.0%,其中10至20岁的青少年女性为30.3%,超过了男性的28.6%,成人女性为30.4%,与男性的31.4%也相差无几[3]。此外,日本女性运动员的成绩也呈上升趋势,在东京奥运会上,女性运动员对奖牌的贡献率超过男性。在社会舆论方面,2021年初东京奥委会主席森喜朗因发表歧视女性言论而辞职,新主席由桥本圣子女士担任。日本体育厅为此召开两次会谈,分别与体育界的女性意见领袖及经济界的女性企业家对话。日本女性体育取得巨大进步与女性体育政策的日趋完善有紧密关联。研究采用文献资料法、对比研究法,分析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的驱动因素、内容及实施路径,以期为我国女性体育事业发展提供镜鉴。
1 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的驱动因素
1.1 女性社会政策的推动
20世纪末日本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女性社会政策逐步完善,特别是1999年《男女共同参与社会基本法》的制定,使日本脱离旧式“女性问题”的框架,进入以“社会的、文化的性别平等”为视角,寻求男女真正平等的“男女共同参与”新阶段[4]。2001年日本内阁府设置男女共同参与局,开始发掘女性的潜力,实施“女性经济学”。2012年安倍内阁第二次把女性活跃作为施政重点,设立了女性活跃推进担当大臣。2014年内阁府成立了“创建让所有女性闪耀的社会本部”,发表的“女性活跃加速重点方针”首次提出“协调推进体育领域中的女性活跃”。在社会领域,女性体育作为性别课题的解决手段日益得到重视[5]。2016年外务省主办的国际女性会议首次把“体育与女性”作为议题,女性体育成为日本对外交往的一张名片。内务省《男女共同参与广报志(月刊)》在2017年10月推出体育特刊,此后定期发表女性体育的相关报道。2018年版的《男女共同参与白皮书》刊载女性体育特刊。总之,在日本政府女性政策的推动下,体育在女性活跃政策中的作用被重新审视,推动更完善的女性体育政策的构建。
1.2 女性社會组织的积极争取
日本的女性体育组织起步较晚,一开始是作为美国组织的支部出现。如“日本女子体育联盟”是位于美国“国际女子体育联盟”的支部,“女性体育财团日本支部”也是美国女性体育财团的支部。1998成立的NPO法人日本女性体育协会(JWS)和2002年成立的日本体育与性别学会(JSSGS)标志着日本女性体育组织开始对政策施加影响力。2006年JWS出席中央教育审议会的“体育与青少年分科会”,提案包括青少年体育参与率的扩大;促进少女参加体育;维持和提高女性国际竞技力;实现女性体育振兴,同年颁布的《体育振兴基本计划》首次提出女性参与[6]。日本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国际女性体育组织的合作,通过令人信服的学术研究和卓有成效的社会活动,自下而上提升女性体育的地位,为女性体育赢得话语权。
1.3 奥林匹克运动对于性别平等的要求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国际奥委会及国际竞技团体须提供公平参加体育的机会”[7]11,“公平性”包含了性别、种族等一切要素。宪章还规定国际奥委会的使命之一为“践行男女平等的原则,促进女性在体育领域地位的提升”[7]14。1996年国际奥委会第1届女性体育会议明确消除两性不平等方针。2014年的《奥林匹克2020议程》(以下简称《议程》)重申《宪章》第6条,扩大女性参加奥运会的机会,增加奥运会混合团体项目,在国际奥委会委员选举中平衡男女比例。进入21世纪,日本曾多次申办奥运会,2001年大阪申办2008年奥运会,2009年和2013年,东京分别申办2016年和2020年奥运会,并最终取得2020年奥运会的举办权。在多次申办奥运会过程中,奥林匹克“男女平等”的基本原则深刻影响日本女性体育的发展,2020年东京奥运会是首届全生命周期实践《议程》的奥运会,其理念之一为“多样性与协调”,性别平等是其中的重要内容。2020年东京奥运会的女性运动员的参赛人数达到48.8%,开幕式上首次启用双旗手,男女混合项目达到18项,是里约奥运会的两倍[8]。可以说,奥林匹克性别平等原则是日本女性体育政策出台的重要外部力量。
1.4 提升女性竞技成绩的需求
2010年文部科学省颁布《体育立国战略》,重视竞技成绩带来衍生效益,尤其注重挖掘女性竞技体育成绩提升的潜力。在世界范围内,女性竞技项目开展较晚,竞争远不如男性激烈,发达经济体拥有完善医学、科学保障、良好的训练环境和高水平的指导,其女性竞技体育具有良好的投入产出效益。日本同样如此,其女性运动员具有较高竞争力,在多个项目上获得奥运会参赛资格,在柔道、摔跤、乒乓球等优势项目上具备争夺奖牌的实力。作为东道主,日本对2020东京奥运会的成绩尤为重视。因此,日本对女性运动员的培养和支持不遗余力,上升为国家战略,最终推动女性竞技体育政策的出台。
2 日本女性体育政策概况
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的制定起步晚,但发展快,短短十余年即形成女性体育政策体系。其政策历程为:萌生于2005年的《第2期男女共同参与计划》,发展于2012年的《第1期体育基本计划》,成长壮大于2017年的《第2期体育基本计划》。截止到2020年,日本女性体育政策超过10项(见表1),其中《体育基本计划》《男女共同参与计划》是纲领性的政策。
2012年开始颁布实施的《体育基本计划》贯彻《体育基本法》的理念,每5年修订,是日本体育的综合政策。第1期由文部科学省制定,回应女性体育面临的问题。如女性运动员有效支持政策不足,女中学生疏离体育,女性领导(决策者、指导者、职员)数量不足等问题,相关政策分布于第3章“今后5年应实施的综合计划”中。第2期由新成立的体育厅制定和颁布,将此前零散的女性体育政策集结为“促进女性体育活跃”,这是日本体育政策中首次针对女性的综合政策条款,并通过多项计划具体实施。此后,体育厅将“促进女性体育活跃”作为11项支柱体育政策之一,与学校体育、残疾人体育并列,该政策使女性体育的地位有极大提升。
《男女共同参与计划》是为解决性别差异而推行的综合性政策。从2000年开始,内阁府男女共同参与局每5年发布《男女共同参与计划》。2005年的第2期提到鼓励女性参加体育活动,目的是支援女性健康。2010年第3期完善了女性体育的具体政策,要求为女性参加体育创造良好环境,并扩大体育团体中的女性参与。2015年的第4期增加专门针对东京奥运会的女性竞技体育政策。女性体育政策逐步成为构筑男女平等社会的重要政策手段。
日本的女性体育政策兼具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特点。普遍性是指女性体育政策包含在国家的整体体育政策中,《体育基本法》提出通过体育享受幸福生活是全体国民的权利,应创造安全和公正的环境,满足不同人群的兴趣和需求,使之在日常生活中亲近体育、享受体育的乐趣[9]。特殊性反映在女性体育政策是重点人群政策之一,根据女性生理及社会角色的不同有所侧重。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体育促进女性的社会参与。政策主题分为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和体育组织,体现日本体育政策分类精准实施的特征[10]。竞技体育政策解决女性运动员的生理、心理、组织等方面的问题;学校体育政策完善青少年女性的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政策促进成年女性的体育参与;体育组织政策提升女性在体育领域的地位。传统的体育制度和环境为女性参与体育设置重重障碍,而女性体育政策不仅要鼓励和吸引女性参与体育,而且为女性选择体育作为职业提供保障,进而帮助女性通过体育实现自我价值。
3 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目标及实施路径
3.1 女性竞技体育政策:为女性运动员提供全方位支持
竞技体育政策是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的重点内容。2011年文部科学省实施“元气日本体育立国计划”,其中27亿日元拨付给为期两年“多重支援培养、强化顶级运动员”事业,提出“在夏季和冬季奥运会获得超越过去最好成绩的奖牌数,开发女性顶尖运动员的能力,着眼于女性生命周期,将男女性别差作为实施重点”[11]。由此在政策层面强化了女性运动员的战略支持。2013年文部科学省实施为期两年的“团队日本竞技力提升计划”,其中包括“女性运动员培养、支援”,具体分为女性体育战略强化研究、女性竞技项目战略强化计划、应对女性特有课题支援计划。2015年开始,“女性运动员培养、支援事业”被单独立项,每年由文部科学省出资招标,由大学、研究所等完成,迄今成果逾50项,主要包括:(1)解决女性运动员三联症等女性特有课题;(2)强化符合个人意愿的训练,防止女性因伤病或生育等退役及竞技力下降;(3)增加女性竞赛项目和数量,培养女性顶级教练[12]。
日本女性竞技体育政策的实施具有以下特征:(1)目标明晰,远期目标为达到奥运会历史最好成绩,中期目标为解决女性运动员的健康及职业生涯问题。(2)路径多样,如通过调查和学术会议解决女性运动员特有课题,通过在妇产科推广体育医学解决女性运动员的健康和训练问题,通过增加女子比赛解决女性竞赛资源不足的问题等[13]。(3)效果易于量化评估,如最终目标直接用奖牌衡量,中期目标的达成通过衡量论文、专利的数量和影响,以及对女性运动员的调查问卷等进行评估。
女性运动员培养、支援项目完成总体目标,近10年来日本女性运动员在奥运会等国际大赛中的竞技成绩稳步提升。2020年东京奥运会是日本女性体育政策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日本取得金牌榜第三、奖牌榜第五的历史最好成绩,其中女性运动员贡献金牌的53.7%,银牌的60.7%和铜牌的50%[8]。女性运动员在东京奥运会的奖牌数量和奖牌获得率均超过男性。在中期目标方面,近5年研究论文和专利的达成度均为100%,对女性运动员问卷调查显示的达成度波动在70%~90%[14]。
3.2 女性学校体育政策:改善青少年女性运动习惯,解决青少年体育两极化问题
学校体育政策的对象涵盖从幼儿园到中学的未成年女性的体育教育。父母和监护机构通常按照刻板性别印象培养男孩和女孩,使得体育的性别对立观念早早形成。调查表明,幼儿期的运动及户外游戏经历对以后的体育态度和体育习惯至关重要[15]。女性学校体育政策目标为改善青少年女性运动习惯,解决青少年体育两极化问题,中学生体能水平恢复至历史最高值。实施过程充分利用现有制度和政策,如《幼儿运动指导方针》《全国体力、运动能力、运动习惯等调查》,并针对青少年女性的生理和心理特征进行优化和完善,如《学习指导要领(体育及保健体育)》《运动部改革计划》。文部科学省实施或委托相关机构实施多重项目和计划,希望通过学校教育与多部门协调,培养青少年女性的体育兴趣,为其参加体育运动提供富有弹性的运动部制度和更加友好的体育设施,在生理卫生方面普及知识,实现体育运动与身体健康的良性循环,最终缓解和消除青少年运动习惯两极化现象。例如,《活泼儿童计划(ACP)》由日本体育协会制定,体育厅在2018年颁布的《女性体育推进对策》中要求学校灵活运用,并向幼儿园和小学派遣游戏指导员[16]。此外,学校体育借鉴以青少年运动员为对象积累的研究成果,如《学校与医科妇产科合作的调查》吸收“女性运动员培养、支援事业”的成果。
近几年日本青少年运动两极化现象有所缓解,不参加体育的青少年有所减少,尤其是女性下降幅度明显,显示出学校体育政策的良好效果。2010年除去體育课,一周运动时间不满60分钟的青少年,小学5年级男生10.5%,女生为24.2%,中学2年级男生为9.3%,女生为31.1%,差距明显。2019年小学5年级男生7.6%,女生13.0%,初中2年级男生7.5%,女生19.7%[17]。在体能测验中,男生和女生的成绩都呈现出稳中有升的态势。女性青少年对体育的态度整体上有较为明显转变。
3.3 女性社会体育政策:促进成年女性参与体育,实现体育与家庭、工作、社会的良性互动
社会体育政策着眼于女性参与体育的代际提升,目标是到2022年成人每周一次以上体育参与率达到60%[18]。针对女性的特别需求,使其享受到符合年龄阶层、兴趣爱好、个人需求的体育参与机会,包括“行动”“观看”“支持”等方式。覆盖人群从参加工作的年轻女性到退休的老年女性,尤其将年轻女性作为重点。社会体育政策实施维度涵盖公共生活领域、职业生活领域和家庭生活领域。具体措施:宣传体育对女性健康和自我价值的意义,将体育产业与休闲娱乐融合;鼓励企业“健康经营”,鼓励职场女性利用工作日间隙参与体育;完善体育场馆的女性设施,创办亲子互动的运动项目。政策实施特征包括:(1)强化财政支持。2018年体育厅实施为期2年的《女性体育推进事业》,总预算为6 350万日元,通过多方协力促进女性社会体育的发展[18]。(2)充分利用网站、手机APP等信息工具,吸引年轻女性参与。开展各项活动,强化女性对合理膳食和积极运动重要性的认识[15]。(3)充分考虑成年女性的身体和家庭需求。在体育设施方面,完善对女性友好设施,如更衣室和哺乳室等。在体育指导方面,考虑“女性的健康”与“符合女性意愿、需求的方法”,从医学和体育两个角度了解女性特有身体特征。总之,政策旨在降低女性参与体育门槛,营造友好环境,促进中青年女性的体育参与,实现体育与工作、家庭的良性互动。
最近5年日本的成人体育参加率稳步上升,2020年成人每周运动1日以上的比例为59.9%[3],接近《体育基本计划2》提出的目标。成人女性的参与率从2016年的41%提升至2020年的58.3%[3],显示出女性社会体育良好的发展态势。2020年女性的体育参与率较前一年上升明显,尤其是20至50岁年龄段的女性,与同年龄段男性的差距不足10%[3],这表明促进年轻女性参与体育的政策目标完成较为顺利。女性参与较多体育项目为有氧运动,如散步、慢跑、马拉松等。受社交媒体和体育产业的影响,瑜伽、芭蕾、普拉提等项目在城市女性中较为流行。成年女性除享受体育本身的乐趣外,还增加体育以外的附加值,如运动场的氛围,运动服装器材的时尚潮流等。
3.4 日本体育组织政策:增加体育团体中的女性话语权,提升女性地位
日本体育组织包括日本体育协会、日本奥委会、单项体育协会、地方体育协会等。2005年日本奥委会设置女性委员会。近年,相关政策着力于提升女性在体育组织中的人数比例和担任职位,增加女性的话语权。2017年日本体育厅联合日本体育振兴中心、日本奥委会、日本残疾人体育协会、日本残奥会、日本体育协会等5大组织共同签署《布莱顿与赫尔辛基2014宣言》,目标是到2020年体育组织中具有发言权地位的女性比例达到40%,这意味着日本国内体育主管部门和主要体育组织在体育界性别平等方面达成共识。日本女性体育组织政策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经验,与国际女性体育组织积极合作[20]。具体措施包括:(1)通过举办各级培训和研修培养女性体育组织人才,使之胜任岗位要求。(2)完善女性体育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人才数据库和候补制度,有合适的岗位及时任用女性补缺。(3)鼓励体育组织设置女性委员会。体育厅和日本体育协会等通过示范和指令,有力促进各级体育组织重视女性体育人才,提升女性在组织中的地位。
在东京奥运周期内,日本奥委会和日本体协下属的团体均增加女性理事的比重,飞碟射击、钢架雪车等项目更是实现了女性理事零的突破。日本体育协会的117个加盟团体中,女性理事的比例逐年上升,2016年为9.7%,2017年为10.7%,2018年为11.2%,2019年为15.7%[21]。此外,女性理事不仅人数上升,也开始频频担任要职。森喜朗辞职后,新的主席由日本奥运担当大臣桥本圣子女士接任。桥本上任后致力于增补女性理事,奥运会开幕前,日本奥组委女性委员人数为19人,占比达到40%[8]。女性教练的人数和比例也在不断上升。东京奥运会日本代表团的女性领队、教练、理疗师等工作人员的比例达到21%[8],大大超过历届奥运会。但也应看到,较之于其他政策主题,体育组织政策的达成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
4 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与日本的女性体育发展国情既有相似之处,也有显著不同。相似之处包括成年女性的体育参与率较低,女性体育管理者的比例较低,女性青少年有脱离体育的倾向等;不同之处是我国女性竞技体育发展态势良好,从1984年首次大规模参加奥运会以来,女性运动员对奖牌的贡献率一直超过男性,但在女性学校体育、社会体育方面明显滞后于竞技体育。在政策层面上,我国目前缺乏专门女性体育政策,无法精准解决女性参与体育过程中特有的生理、心理、兴趣、社会角色等问题,日本女性体育政策对我国有一定的启示。
4.1 出台专门的女性体育政策,构筑完整的女性体育政策体系
2021年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中提出“促进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开展”,特别提到推进老年人、妇女等人群健身活动开展,表明我国在开展全民体育健身的同时也关注重点人群的体育参加。虽然我国的体育政策已包含女性体育的条款,但还未形成系统性的专门政策。日本女性体育政策最初在综合性女性政策中萌生,随后独立发展,直至形成专门的女性政策体系。日本女性体育政策回应女性体育面临的特殊性问题,破除女性从事体育的障碍,保障了女性群体的体育权利,提升女性在体育领域的地位。十九大报告提出,我国当前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和不均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建议各级部门重视女性的体育需求,将体育作为满足广大女性实现自我价值的途径,推进女性体育立法的出台。此外,体育部门应当顺势而为,出台专门性女性体育政策,使得各个年龄段和阶层的女性按照自身的需求参与体育运动。
4.2 以竞技体育为突破口,促进不同主题女性体育政策的良性循环
日本经验表明,女性体育政策的突破口是竞技体育,最终目的应当惠及全体女性。日本女性运动员的培养和支援事业,从医学和科学的角度建立起一整套适合女性运动员的培养机制,并对其他女性群体产生示范和带动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十分强调高水平竞技体育的发展,通过“举国体制”投入巨量的资源给予支持,而给予普通国民体育运动支持相对较少,其中女性大众体育更是十分薄弱[22]149。因此,建議各部门增加女性学校体育、社会体育政策的出台,吸收、借鉴竞技体育的优良成果,将其普惠于全体女性。其次,通过合理规划女性运动员职业生涯,从身体、心理、家庭、社会等层面厘清女性体育特有的问题,切实保障女性运动员的健康和竞技能力,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再次,充分利用女性退役运动员这一宝贵资源,可通过进入学校或者教育部门,以自身体育技能与经历促进青少年女性的体育教育;亦或进入企业或者体育俱乐部,鼓励和指导更多女性参与体育;也可进入政府或者体育社团,推广女性竞技体育成绩。最后,建议学校提供更多女性体育教师岗位,企业加大对女性体育的赞助,以此促进不同主题女性体育政策的良性循环。
4.3 拓宽女性体育政策的实施路径,以政策目标为抓手加强政策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日本女性体育政策已形成“官民一体”的多元主体合作共治体系[20]。中央政府在体育政策的框架内,建立与地方政府、企业及体育团体等联合、协同机制,将政策拆分为具体的子目标,灵活运用计划、项目、事业等形式,促进女性体育政策的具体实施和量化评估。我国女性体育政策的实施路径较为单一,一般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与国家体育总局联合,下发文件给地方体育局执行,这容易形成路径依赖。因此未来应创新政策生成模式,通过合理放权,鼓励不同层次的政策主体结合自身优势创新政策模式,解决当前女性体育政策内容同质化现象。广泛征集民间企业赞助,大力培育第三方女性体育组织。多管齐下,拓宽我国女性体育政策的实施路径。此外,当前我国女性体育政策在内容表述上笼统模糊、主线单一、语言使用不规范,在执行标准、评估机制等方面严重缺乏,未来应以政策目标为抓手加强政策文本的规范性,明确政策执行标准和评估机制,增加政策的可操作性。
4.4 政策制定应具备国际化视野,借鉴国外女性体育政策的有益经验
日本政府将女性体育作为对外交流的重要工具。日本体育部门深受国际妇女与体育工作组织(IWG)、联合国妇女署、国际奥委会的影响。日本体育政策的制定也与国际体育组织关联紧密。如2015年文部科学省颁布的《东京奥运遗产计划》,2017年日本体育厅联合5大体育组织共同签署《布莱顿与赫尔辛基2014宣言》等,都是日本女性体育政策国际化的表现。女性参与奥林匹克的进程是一部妇女解放的历史,奥林匹克运动反过来推动妇女的社会地位变革和人性的解放[22]289。国际奥委会在原来奥林匹克格言“更高、更快、更强”的基礎上增加“更团结”,意在鼓励平等与和谐。作为国际奥委会的一员,中国奥委会已将“积极推动和发展妇女体育”列入章程。2022年冬奥会使得北京成为双奥之城,两次奥运为我国留下丰富的遗产。建议在《奥林匹克2020议程》的框架下,通过奥运会促进性别平等,同时强化与国际组织及体育强国的合作,借鉴其有益经验。
总之,日本女性体育政策从一片空白到形成体系,仅用10余年时间,其实施效果颇为显著。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女性体育事业已取得巨大进步,但面临进一步发展的困境,亟需专门女性体育政策制订和实施。考察日本女性体育政策的驱动因素、实施路径及效果,结合我国国情,制定和实施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女性体育政策,为我国女性体育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为精准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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