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赶超性增长到包容性发展
——新时代奥运战略的战略选择

2022-07-18 13:35寿
关键词:全运会竞技战略

寿 在 勇 何 强

(重庆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重庆 401331)

上世纪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我国体育事业确立了“以竞技体育为先导,带动体育事业整体发展”的战略调整,由此也促成了奥运战略的出台。在此后的40年间,无论时代风云如何变化,奥运战略始终都是我国竞技体育乃至整个体育事业发展的一项基本战略规划,这为我国这样一个基础薄弱的竞技体育后发展国家成功实现“赶超”提供了最基础的战略支撑和保障。在新时代背景下,继续实施奥运战略绝不能机械照搬原有经验的运作模式,而必须根据新的时代条件进行改革创新。目前,正值国家“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关键时期,基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体系,从包容性发展的视角对新时代奥运战略展开分析,以期能够为奥运中长期战略提供些许参考,为实现竞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启示。

一、 竞技体育赶超增长的战略调整与奥运战略的出台实施

我国奥运战略是与“以竞技体育为先导”的“赶超增长”战略相伴而生的顶层设计战略。上世纪70年代末,随着我国与国际奥委会以及大多数国际体育组织交往联系的恢复,阻碍中国体育走向世界的门户障碍得以破除。由此,积极参与奥运会这种最高层次的国际比赛竞争,力争快速赶超发达国家水平,“为国争光”就成为竞技体育乃至整个体育事业发展最迫切的任务。为此,1979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提出,“鉴于运动技术水平落后已经成为最突出的薄弱环节,而参加奥运会的任务又迫在眉睫,因此国家体委和省一级体委要在普及和提高相结合的前提下侧重抓提高。”奥运会参赛任务的巨大压力、运动技术水平落后的现实制约,以及“侧重抓提高”的针对性战略部署,促成了以奥运会为中心的“全国项目布局调整、国际国内竞赛活动安排、人才队伍建设等针对性措施的出台实施”,这既标志着竞技体育“赶超增长”思路的正式确立,也是后来形成奥运战略的主要标志[1][2]。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奥运金牌“零的突破”,以及金牌、奖牌榜的大幅度提升,不仅带来了全民空前高涨的体育热潮,也为竞技体育在面对国际竞争上,实施“赶超增长”战略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全民舆论基础[3]。1985年全国体育工作会议正式提出了“奥运战略”,并要求“全国都要以奥运会为重点,为奥运会作贡献”。1987年,在全国体育发展战略研讨会上,正式将奥运战略上升为“我国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发展战略”。

二、奥运战略的运作模式与基本特征

(一)以保障竞技体育实现赶超增长和为国争光为最高目标任务

“赶超增长”战略作为贯彻落实“以竞技体育为先导的体育事业”的奥运战略,也是调整奥运战略的一项战略规划。“赶超增长”奥运战略在目标定位上极为明确和具体,那就是要用最短的时间尽快缩小我国与世界发达国家竞技体育发展的差距,在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和主要代表的国际赛场上,赶上甚至在局部优势项目上超过发达国家水平,实现体育为国争光。之所以要确立这样的战略目标,是现代竞技体育本质属性以及奥林匹克运动发展趋势和奥林匹克运动精神所体现的必然结果。现代竞技体育是以奥林匹克运动为核心的,是强者地位的象征和强者文化的代表,更是成为强者所追求的文化[4]。因此竞技体育(尤其是奥运赛场)所释放出的象征意义早已超越了体育范畴,其成为一个国家国际地位提升以及获得国际认可的显著标志。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22年冬季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奥运会一步步引领并推动中国走向世界。因此,作为贯彻落实赶超增长的奥运战略,必然要以保障竞技体育实现赶超增长,以及实现为国争光为首要和最高目标任务。

(二)以举国体制为制度基础

举国体制既是我国竞技体育发展过程中一项创造性与关键性的制度设计,也是奥运战略得以出台并成功实施的体制基础。它是以国家体育行政部门高度集中权力,自上而下指挥全国力量推动竞技运动发展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简称,包括以各级体委(体育局)为中心的管理体制、以三级衔接的专业运动队为中心的训练体制,以及以全运会为中心的竞赛组织管理体制[5],这种竞技体育体制是我国实现赶超增长成功的制胜法宝。由于举国体制与奥运战略在目标导向、管理模式、运作方式等方面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和契合性,都是以推动竞技体育发展,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实现国家意志,满足为国争光的一种组织方式和实现途径,因此在奥运战略的出台以及具体运作实施过程中,举国体制都扮演着制度基础的重要角色。在具体操作方面,奥运战略也充分借助和发挥了举国体制本身所具有的制度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以自上而下层层衔接的体育行政机构为组织依托,以时效性、直接性、垂直性、权威性、强制性的行政命令,统一目标,整合资源,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实现全国“一盘棋”的高度统一,以确保奥运战略的顺利实施。因此,在制定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奥运战略行动规划等重大政策措施时,坚持和完善举国体制是基本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三)以强有力的政府投入为资源保障

奥运赛场上的竞争在表现形式上是国家竞技体育实力以及运动技术水平的比拼,但是其背后更是国家综合国力强弱的直接体现。就我国自身来看,奥运战略承载着推动竞技体育实现赶超增长以及为国争光的国家意志;从产品属性的角度看,它是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具有获取国家资源的天然合法性[6]。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政府都扮演着资源投入主体的重要角色,为实施奥运战略提供了最有力的资源保障。虽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经济体制和经济基础条件不同,资源投入配置的具体方式有所差异,但从整个国家的体育资源配置来看,奥运战略都是最有效的“指挥棒”。例如在资源相对短缺的计划经济时期,实施奥运战略主要是借助“全能国家”强大的资源动员整合能力,通过行政命令和计划指令保证“全国力量都以奥运会为重点,为奥运战略做贡献”。在市场经济体制时期,虽然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新调整以及社会力量逐步增强,奥运战略的参与主体也已经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势,但是为了保证赶超和为国争光目标任务的实现,国家依然承担起了资源投入主体的角色。也正是因为如此,已经出台的《体育事业十二五规划》以及《奥运争光计划纲要》都一直主张“扩大国家拨款的主渠道,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从而为实施奥运战略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四) 坚持以局部赶超带动整体发展的工作方针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改革开放以来为打破平均主义大锅饭倾向,激发活力,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达成的社会共识[7]。同样,以实施奥运战略为契机,以竞技体育局部赶超增长带动竞技体育整体发展,进而带动整个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是这一原则灵活运用于体育领域的表现。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国家体委在总结新中国以来体育事业发展正反两方面经验时就明确提出:“在不同时期,不同单位、地区,在工作上可以并且应当有所侧重,使用不同力量,没有重点就没有政策。”[8]其时的奥运战略,就是将有限的资源和精力重点用在竞技体育,甚至是点对点的对准重点项目和运动队(员)上面,以“缩短战线”来“保证重点”的精准制导,从而快速完成突破和赶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采用了围绕奥运会项目设置和我国自身优势实施全国项目的布局调整、优秀国家队(员)的长期集训制、以及三级衔接的“一条龙”专业队运动员培养体制等针对性的措施。这样不仅可以实现为国争光,同时还能够产生强烈的社会辐射和示范连锁效应,推动体育事业整体发展。

(五)以全运会等全国综合性竞赛为资源调节杠杆

自20世纪60年代起,我国确立体育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国一盘棋”,并由此提出“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竞赛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以中央、地方两级财政为主的国家财税体制改革,以及以“放权搞活”为主的中央与地方关系调整,在奥运战略实施过程中如何在保证中央财政拨款基础上,有效调动地方政府参与奥运战略的积极性,成为决定奥运战略能否真正落实“全国一盘棋”的关键所在。为此,体育决策部门充分利用了以全运会为核心的全国性体育竞赛这一方式和平台,将其作为奥运战略的资源整合调节机制和杠杆。国家提出全运战略与奥运战略“同心圆”思路,同时将地方政府备战全运会与国家备战奥运会的工作进行“无缝对接”,增强全运会为奥运战略服务的职能。随后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首先,全运会举办时间放在奥运会后一年,避免影响奥运备战工作的周期性和连续性;其次,全运会项目设置全面向奥运会看起,从第八届全运会开始,除武术外,全部按照奥运会项目设置;第三,积分奖励方面,将奥运会奖牌按照一定比例纳入全运会,同时针对解放军运动员特殊的身份,实施了双积分制,最大限度调动和整合了国家、地方、行业等各方面资源为奥运战略服务的积极性。尽管近年来关于全运会的争议越来越多,其在奥运战略中的地位却并未动摇。

三、奥运战略支撑了竞技体育的赶超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竞技体育以赶超增长为指导,以奥运战略为支撑,用短短40余年时间在世界体坛浓墨重彩地书写了“中国速度”“中国奇迹”“中国模式”[9]。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统计,从1980年首次参加普莱西德湖冬奥会起,到2022年北京冬奥会结束为止的42年间,我国运动员在最能反映一国竞技体育总体实力的奥运会赛场上所取得的成绩举世瞩目(见表1、表2)。其中,2000年悉尼奥运会实现了一次大跨越,进入金牌、奖牌榜三甲。2004年雅典奥运会则是第二次突破,金牌数首次超越俄罗斯,位居第二。2008年北京奥运会则是第三次大跨越,取得了金牌数第一,奖牌总数第二的历史最佳成绩。2012年伦敦奥运会上,虽然金牌数和奖牌数较北京奥运会有所下降,但是仍然取得了“国际大赛的参赛最好成绩”。在最近的2021年东京奥运会上,中国依然稳居金牌榜前三名。进入21世纪,我国在基础非常薄弱、群众参与度较低以及欧美国家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冬奥会赛场上,也实现了金牌“零的突破”,竞赛成绩大幅度提升。

表1 奥运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夏季奥运会奖牌一览表

表2 奥运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冬季奥运会奖牌名次一览表

改革开放以来的40余年,支撑我国竞技体育实现快速赶超增长的因素,有高速发展的国民经济、团结稳定的政治局势以及国家对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视程度和不断提高的国民体育意识和身体素质等等,但是奥运战略所发挥的战略导向和支撑作用却是至关重要且直接具体的。

四、全面推进体育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实施奥运战略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赶超增长的战略思维影响了竞技体育整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作为贯彻落实竞技体育赶超增长的战略规划,奥运战略的指导思想极为明确,就是要以局部快速突破服务于国家在特定时期的竞技体育战略需求,也是我国竞技体育在特殊时期的历史选择[10]。从实施效果看,我国的奥运战略具有极高的效率。但是当我们在奥运战略的推动下一步步迈向并最终实现赶超目标后,奥运战略也一步步滑向了“奥运会金牌数赶超”战略。作为“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战略规划,奥运战略追求金牌数量赶超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竞技体育赶超的目标任务和内涵应该有所区分。换言之,当我们急需金牌奖牌但是总体发展水平还不足以保证获得更多金牌奖牌的时候,以牺牲竞技体育乃至整个体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为代价换取一小部分的突破是可行的。然而当我们的奥运金牌奖牌在数量上已经超越绝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时候,如果还继续单纯追求奥运金牌奖牌数量,其实是片面理解了“以奥运会为最高层次的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奥运战略在本质上是竞技体育整体发展的战略规划,而非奥运会战略的战略规划,更不是争夺金牌的战略规划。以“赶超增长”为指导思想的奥运战略必然带来一定程度的竞技体育内部发展失衡,而这正是竞技体育走向整体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

(二)“为国争光”的目标取向违背了竞技体育自身发展规律

我国竞技体育发展把“为国争光”确定为最高目标追求,是奥运战略得以顺利出台实施的思想基础和基本保障。其基本特征有两个:第一,通过在奥运会赛场取得优异竞赛成绩满足全民的精神需求,进而服务于国家的总体利益,达到内聚民心,外塑形象的目的;第二,最大限度挖掘并利用竞技体育以及奥运会本身所蕴含的政治意义和政治功能,将其视为一种提升国际地位、获得国际认同的载体和渠道。不可否认,改革开放以来,竞技体育的赶超增长以及奥运赛场上优异成绩的取得,在很大程度上助推了我国走向世界,融入国际体系。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以及竞技体育自身的发展,单一的“为国争光”战略目标取向已经凸显出其战略统摄力不足的缺陷。首先,从竞技体育自身发展来看,作为一项全球性的文化活动,竞技体育本身所蕴含的多元功能已经被逐步挖掘出来。其不仅在政治领域继续扮演着先行者、外交官等重要角色,而且在促进经济增长、创造传播先进文化以及丰富大众文化娱乐生活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如果我们仅仅将其功能限定在满足国家政治需求层面,将其价值限定在政治工具层面,那么势必限制其多元功能的发挥,违背竞技体育自身发展规律。其次,从社会大众的心理需求来看,如果说在以抗争为主的时代,在奥运会赛场升国旗、奏国歌,对于运动员、教练员、所有体育界人士以及全民所带来的自豪感、荣誉感以及心理满足感不仅是至关重要的,而且也是无可替代的。随着我国综合国力、国际地位、国际认可度的不断提升,奥运赛场就不仅仅是展示国家和民族自我存在、为国争光的政治舞台,更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水平体育竞技展示与分享多元体育文化的舞台。与之相呼应,社会大众对奥运金牌奖牌的心理需求与期望日渐理性。在这种情况下,单纯追求“为国争光”势必影响竞技体育多元功能的发挥以及大众对竞技体育多元需求的满足,从根本上背离竞技体育自身发展的规律。

(三) 管办一体的运作方式与管办分离的社会改革要求相背离

管办一体是奥运战略运作实施的主要经验和特征,在实际中主要表现为借助社会主义制度在资源整合、动员以及大规模组织实施方面的特殊能力,以政府体育职能部门为管理和实施主体,通过计划指令和行政命令分解任务并配置相应的各种资源,明确各自的责任,以保证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能围绕特定的目标任务开展实施。在管办一体的运作模式下,政府体育职能部门不仅是最大的资源投入主体和第一责任主体,同时也是具体工作的实施主体。这种管办一体的运作模式曾经保证了奥运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为国争光目标的实现,但是随着当前全面深化改革攻坚目标的确立,在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上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在社会管理上要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离”为基本导向和原则。这使得奥运战略原有“管办一体”运作模式的经济基础与制度基础不复存在。按照相关改革要求,奥运战略由于其公共产品属性,仍将继续坚持国家投入为主,但是政府承担投入主体角色并不意味着政府也一定是实施主体。必须在合理界定和规范政府职能的基础上,引入市场机制和社会机制,将政府职能转移到主要制定政策规划、调整战略布局、提供公共服务、保障市场公平等宏观层面,逐步减少政府的微观过度干预,通过资源、政策等调节手段,采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多种方式,积极发挥市场组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力量,实现效率和效益的和谐统一。因此,如何按照“管办分离”的社会改革要求转变奥运战略运作模式,将是未来实施奥运战略必须思考的现实问题。

(四)“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工作方针引发竞技体育的结构性矛盾

自上世纪60年代起,“缩短战线,保证重点”就是我国体育工作的基本方针,而奥运战略则是这一方针的延续和强化。其主要表现就是项目分类发展,即按照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奥运优势项目与潜在优势项目、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的划分,实行分类投入和分类发展。其中奥运项目以国家投入为主,非奥运项目以社会投入为主。虽然通过“缩短战线,保证重点”的发展方针确保了竞技体育局部快速突破和赶超目标的实现,但同时也加剧了项目发展失衡的结构性矛盾。首先,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发展的失衡。强有力的政府资源投入解决了奥运项目最基本的生存危机,而非奥运项目只能依靠社会和市场的投入来苦苦支撑,除极少数群众基础较为广泛的项目外,绝大多数非奥运项目都处于巨大的生存危机之中。其次,奥运优势项目与潜在优势项目以及弱势项目发展的失衡。优势项目不仅数量偏少、世界认可度不高,而且其发展已经到达极致,难以有进一步的突破;而大量的潜在优势项目和弱势项目整体水平提升速度慢,不仅难以满足“争光”的要求,更不能满足社会多元竞技体育需求。第三,从资源发挥效益的角度看,持续围绕重点和优势项目集中配置资源,使得资源利用的边际效益日渐降低,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因此,如何缓解项目发展不均衡,优化项目整体结构,提升项目总体发展水平,将是未来实施奥运战略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五)以全运会为核心的竞赛调节杠杆效益降低

全运会作为奥运战略的核心构成要素之一,承担着整合全国尤其是地方体育资源,落实“全国一盘棋”精神,实现“国内练兵、一致对外”的使命。但是,随着改革开放以后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逐步变化,地方政府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竞赛制度设计本身存在的制度漏洞,全运会在整合资源方面的作用被大大削弱。具体表现在:首先,地方政府之间日渐激烈竞争造成资源的巨大内耗。与奥运会是国家之间的竞争类似,全运会主要是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作为政府来讲,全运会就是衡量地方政府体育部门四年工作绩效的最重要也是最直观的指标。从某种程度上讲,全运会竞赛成绩的好坏、奖牌积分榜排名的高低不仅关系着地方政府的“面子”,更直接关系着地方体育部门的切身利益。因此与作为国家利益的奥运会相比,地方政府更看重全运会。其次,竞赛改革的多项制度设计存在的漏洞被利用。例如,旨在促进运动员跨区域流动的人才交流政策变成了单纯的金牌运动员的交流,极大限制了地方对后备运动员培养的力度,还演变成发达省份对欠发达省份优秀运动员的“掠夺”,进而加剧了地区间体育发展的不平衡。第三,重奖之风的盛行蔓延引发了严重的赛风赛纪的违规行为。物质奖励本身是激励运动员、教练员潜心训练、勇攀运动技术高峰的一种手段,但是随着近年来全运会奖励力度的不断加大,在巨大的物质利益刺激下,包括政府部门官员、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都或多或少卷入到兴奋剂、金牌内定、假赛等各种行为之中。正是因为上述问题的存在,不仅严重影响了全运会作为资源整合的效益,而且还产生了不良社会影响。当前我们虽然依旧强力维持着全运会运转,但是其效益低下的现实迫使人们不得不思考全运会的未来,也给奥运战略的实施敲响了警钟[11]。

五、从赶超增长到包容发展——深化奥运战略的战略走向

(一) 包容性发展为奥运战略提供新的思路

包容性发展是一种以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的,以公平共享发展成果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全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它将经济发展、财富积累、社会全面进步与公平正义融合在一起,不仅从理论上阐明了为什么发展、怎样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而且也在实践层面为缓解当前人类面临的诸多发展困境问题提供了新的方法和路径[12]。在继续实施奥运战略过程中,包容性发展可以提供一些新的思路和启示。即是说,中国竞技体育在对待奥运金牌的争夺上,要以宽容的姿态允许其他国家竞技体育实力增长和夺取更多金牌,接受而不是惧怕其他国家实力增长,同时又能继续保持自己现有的竞技体育实力和奥运金牌榜排名,使中国既树立极具实力的大国形象,又具有共享发展的大国胸怀,并按照这一思路调整和规划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实践[13]。

(二)包容性发展视角下奥运战略的改革路径

1.从数量赶超到质量提升,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夯实为国争光的基础

包容性发展强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其实质就是要转变传统以数量增长和规模扩展为主的增量发展模式,转向内涵发展、质量发展和效益发展。如果说,以金牌奖牌数量赶超实现为国争光既是奥运战略神圣而光荣的历史使命,也是特定时期我国在内外发展条件制约下的必然选择;那么当前在我国竞技体育竞赛成绩稳步提升,为国争光的基础已经基本打下和具备的现实情况下,实施奥运战略就不能仅仅停留在数量层面的赶超,而是应当转向全面提升竞技体育整体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竞技体育全面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理念下的奥运战略,首先应当转变战略思维,将战略目标的关注点放在竞技体育发展的“面”上,而不是停留在抓金牌、争名次等某一个“点”上。通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的提升夯实为国争光的基础。

2.从单纯保重点到谋全局,统筹兼顾,实现竞技体育的全面发展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也是实现全面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此前我们实施奥运战略强调的是重点突破和局部赶超,为了极少数重点和优势项目,牺牲了绝大多数非重点项目以及几乎全部的非奥运项目。这种以重点带动全局的工作方针虽然取得了预期目标,但是却导致竞技体育发展的失衡。按照包容性发展要求实施奥运战略,必须采用统筹兼顾的科学方法实现全局发展。具体来看,首先应充分发挥奥运战略的资源整合效应、发展辐射效应以及示范带动效应,为职业体育、学校体育、大众体育、体育产业等体育内部不同部分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持,实现对非重点领域的反哺,以此带动和促进体育事业整体协调发展。其次,在竞技体育内部,要准确评估优势项目的优势地位以及面临的挑战,把握潜在优势项目向优势项目转化的可行性,找准弱势项目以及基础大项提升突破的着力点,在此基础上重新调整项目布局。在保证现有优势项目地位的前提下,将人、财、物、科技等资源向潜在优势项目、弱势项目、基础大项甚至非奥运项目倾斜,拓展项目发展空间。

3.以体制改革为基础,构建国家、市场、社会三元主体并存的发展格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由总体型社会向分化型社会的转型,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社会主体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力量已经逐步开始形成并发挥作用。在这一过程中,体制改革是最根本的动因[14]。在竞技体育领域,奥运战略目标的主体多元化趋势不可逆转。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既是提升奥运战略运作能力,增强竞技体育发展后劲和活力、提升竞技体育整体实力的资源基础,也是助推奥运战略实现包容性发展的关键环节。依据参与主体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实施奥运战略应以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和机制转化为基础,建立能够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多元参与主体作用,构建三元主体并存发展格局所需的多元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15]。由于奥运战略是满足为国争光和全民精神需求的公共产品,因此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以及公共资源的所有者,政府应当继续承担发展主体角色,以强有力的国家支撑战略运转以实现为国争光目标。但是从制度改革的角度看,政府作为发展主体并不意味着政府大包大揽,而是应发挥其强大的宏观管理能力,增强奥运战略的全面协调布局能力[16]。在确保政府投入、规范政府管理职能的基础上,还要通过政策、法律、经济等多元利益协调机制以及利益驱动机制,积极吸纳包括市场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甚至个人力量积极参与奥运战略,增强奥运战略的资源基础。

4.从单纯追求为国争光到兼顾多元主体权益需求,实现利益共享

公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包容性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构建多元参与主体共生并存发展格局的基础[17]。因此,在参与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实施奥运战略,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转变那种单一追求为国争光,甚至不惜以为国争光为名牺牲多元参与主体的权益需求;另一方面又要打破政府在利益分配中的掌控者角色,依据不同参与主体在奥运战略实施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建立分配公平、平衡兼顾、权责利对等、渠道畅通的利益调节获取机制,实现不同参与主体的权益获取[18]。首先,对于政府来讲,由于国家既是全民利益的代表,又是公共资源的所有者以及奥运战略的投入主体、发展主体和管理主体,因此必须坚持奥运战略为国争光的目标导向不动摇,责无旁贷地为实现为国争光目标服务。与此同时,更要以深化制度改革为契机,按照投入—收益对等原则,以法律和契约作为规范政府利益分配的制度保障,通过平等的谈判协商,充分尊重和保障市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公民个体组织等多元参与主体的权益。

(三)时代要求奥运战略实践的创新发展

2021年出台的《“十四五”体育发展规划》,聚焦了竞技体育的整体结构要素,从体制机制、训练竞赛、人才培养以及项目布局等多维度全面构建协调发展的新格局。突出改革创新,体现出开放体育的新思路,强调引入社会多元力量,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作用,推动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变革,目标在于新举国体制下的新模式,增强竞技体育发展活性,打造分布合理、均衡的包容性发展新格局[19]。由于奥运战略已经是被历史证明了的、符合我国实际的行之有效的战略规划,因此,面对周期性的奥运参赛备战工作以及日益严峻的奥运争光压力,继续实施奥运战略仍将是推进我国竞技体育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继续实施奥运战略绝不能固守成规,照搬原有经验,而是必须围绕时代要求进行改革创新。根据当前我国社会整体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结合竞技体育发展实际,准确研判国内外体育发展环境与风险,加强风险防范,审时度势,把握好战略机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包容性发展作为战略选择,在新举国体制下继续推进实现竞技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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