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下应加快构建消费主导型经济体系

2022-07-14 03:29陈丽芬
关键词:消费率贡献率消费

陈丽芬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市场经济研究所, 北京 100010)

一、引言

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了要“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论述,为中国今后的经济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建议把构建新发展格局作为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把“畅通国内大循环”“全面促进消费”作为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扭住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注重需求侧管理,打通堵点,补齐短板,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1]未来中国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发展环境,机遇和挑战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培养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增强经济发展的韧性是我国化危机、开新局的根本举措。那么,作为三驾马车之一的消费,在畅通国内大循环、扩大内需中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改革开放以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未来如何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推动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在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时回答这些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于我国消费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一是关于我国消费理论的研究。李晓西提出转轨经济中消费理论假说,包括不稳定收支消费假说、生命周期特殊阶段消费行为假说、消费失态假说、信用消费制度约束假说等[2]。方福前和俞剑通过梳理居民消费理论的形成和发展阶段,指出了我国在居民消费理论研究和方法创新上与国外的差距[3]。吴振球构建了消费理论模型,并以模型为基础分析我国居民消费的影响因素[4]。二是关于我国消费和投资对经济增长影响的研究。文锋和姚树荣计算了居民消费和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系数,得出居民消费是拉动增长的主要力量,未来消费需求是经济增长的主力军[5]。李斌实证分析了投资、消费与中国经济内生增长的关系[6]。洪银兴认为我国经济发展动力由外转内,由投资拉动转向消费拉动[7]。国家统计局课题组分析了投资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可能长期持久且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并提出经济增长由投资主导向消费主导转变的路径[8]。三是关于我国消费率的研究。许多学者认为我国消费率偏低,也有学者用模型测算了我国的理想消费率,提出提高消费率的措施。江林等把我国与世界的消费率进行比较,得出我国消费率不同于世界变动趋势的特征[9]。石明明和刘向东引入消费黏性和空间维度研究我国的“低消费率之谜”[10]。晁钢令和王丽娟利用数据对钱纳里模型的消费率标准进行修正,发现我国消费率偏低[11]。荆林波和王雪峰推导消费率决定理论模型,并运用模型测算我国“十二五”“十三五”消费率的合理区间[12]。尹世杰认为消费率偏低导致消费需求不旺,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要提高最终消费率[13]。乔晓楠等研究了我国居民消费率的演进规律,提出推动产业升级和加速城市化进程以提升消费率的建议[14]。

已有的研究成果较少同时从理论、历史、国内外比较的角度研究我国的消费经济问题,鲜有学者研究在我国新发展阶段,建立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体系的必然性,这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空间。

二、经济学理论论述了消费在经济循环中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着力打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个环节”[15]。消费是国内经济循环的关键环节,从经济理论的梳理中可以发现,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从古典经济学到近代经济学,从西方经济理论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经济学,对消费在经济循环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均做了解析和阐述。

西方经济学理论阐述了消费与生产的相互作用,消费是生产的目的和归宿,而且是引起新一轮经济循环的动力。古典经济学的开创者亚当·斯密和法国古典经济学家西斯蒙第均对这个论点进行了阐述。亚当·斯密认为:“消费是所有生产的唯一终点和目的,而生产者的利益,只在能促进消费者的利益时,才应当加以注意。”[16]斯密强调消费和生产的相互作用和关系,消费对生产具有唯一性,而生产只有在符合消费需求的时候,利益才能得以实现。西斯蒙第认为消费不仅是生产的目的,而且是生产发展的动力,人们在原有的需求得到满足后,还会产生新一轮的需求,这就促使生产继续扩大,“绝对的消费决定着相等的或扩大的再生产”[17]。

西方经济学理论还认为有效需求不足会导致经济萧条,要充分挖掘消费潜力,刺激消费,以促进经济的增长。西斯蒙第被誉为是消费经济学的先驱和奠基者,他首次提出了“消费不足说”和“经济危机说”,认为消费占优先地位,反对只重视生产而忽略消费;主张国家要干预收入分配,以保证广大群众的消费能力,提高收入和消费需求是增加生产的前提;资本主义不公平的分配制度使得消费市场越来越窄;机器广泛应用于生产,生产和消费失去平衡,最终导致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英国新古典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提出了“有效消费”理论[18],他同样认为有效需求不足是经济危机爆发的根源。在供大于求情况下,市场价格下降,进而利润也随之下降,利润下降到无利可图时,投资就会停止,造成生产萎缩、工人失业,最终引发经济危机。马尔萨斯还提出刺激需求的路径。鉴于穷人的边际消费倾向大于富人,要向工人实现收入再分配;要创造新需求,发掘新市场,引进新产品,刺激新消费;增加国内外商业、大兴公共事业等拉动需求。英国著名经济学家马歇尔也提出:“一切需要的最终调节者是消费者的需要。”[19]其观点与马尔萨斯相类似,满足消费者需求的才是有效的消费,要不断挖掘消费潜力,刺激消费。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近代西方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凯恩斯提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出现的根源在于有效需求不足,他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提出市场机制本身无法实现充分就业,要通过国家干预经济方能达到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

马克思指出消费与生产的对立统一,强调了商品经济循环体系中消费的重要位置和作用,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重要组成环节,消费是循环的终点,同时也是重新引起整个循环的起点。马克思提到“消费创造了生产的动力,它也创造出在生产中作为决定目的的东西而发生作用的对象”[20],马克思指出“没有需求,就没有生产。消费把需求再生产出来”[20]。他认为,消费和生产是互相联系、相互作用的,相互为彼此的起点和终点。生产为开端,消费为结束,中间环节是分配与交换。马克思论证了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者的辩证统一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扭住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更多依托国内市场,提升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21]。消费是最终需求,投资是中间需求,两者共同构成内需,中间需求围绕最终需求进行,扩大消费将贯穿整个“十四五”时期。消费是社会再生产的终点,也是引起整个循环的起点;是生产的目的,也是生产的动力。要充分挖掘并形成有效需求,扩大消费,以促进经济的发展。这些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具有充分的经济学理论依据。

三、中国发展实践表明消费是支撑我国经济增长的稳定和持久的动力

1998年,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挑战,我国首次在中央文件中明确将“扩大内需”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提出来,对消费的态度从“抑制”转向“鼓励”。2003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首先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这比增加投资需求更重要”,这是投资和消费关系的转折点,扩大内需的首要重点从投资转到消费上。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扩大内需方针,调整投资和消费关系,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更进一步强调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均强调了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强调要让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和主要引擎,要建立增加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十四五”规划建议继续把“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

考察历史发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相对稳定、长期持续,对经济发展始终起基础性作用。消费和投资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两驾主要马车,在考察消费贡献率的时候(统计数据来自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库),投资贡献率也不可忽略。

一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相对较稳,波动幅度较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呈3个阶段的“U”型波动,分别是1979年至1989年、1990年至1999年、2000年至2019年(见图1)。

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和拉动作用逐渐趋向稳定,3个阶段的峰谷差值变小,从第一阶段到第三阶段,消费贡献率和拉动作用的峰谷差值分别减少18个百分点和3.4个百分点。与投资相比,消费贡献率和拉动的趋势线更平缓一些。分3个阶段看,消费贡献率峰谷差值分别是54%、56%和36%,投资贡献率峰谷差值分别是99%、108%和65%;消费拉动作用的峰谷差值分别为6.5个百分点、5.1个百分点和3.1个百分点,投资拉动作用峰谷差值分别为11.5个百分点、9.6个百分点和个6.3百分点。从1979年至2019年整体看,消费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峰谷差值分别为61%和7.3个百分点;投资贡献率和拉动作用峰谷差值则分别高达140%和12.8个百分点(见表1)。

图1 1979—2019年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资料来源: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数据整理

表1 1979—2019年消费和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和拉动作用峰谷差值

二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具有长期持续性。长期来看,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和拉动作用比投资大,消费一直是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力。3个阶段消费贡献率平均为68%、60%和54%,拉动作用平均为6.2个百分点、5.7个百分点和4.8个百分点;投资贡献率平均分别为27%、27%和47%,拉动作用分别为3.2个百分点、3.5个百分点和4.3个百分点。从1979年到2019年,消费和投资贡献率平均为59%和37%,消费和投资的拉动作用平均分别为5.4和3.8个百分点(见表2)。

表2 1979—2019年消费和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和拉动作用平均值

三是消费主导(1)消费主导指的是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大于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能抑制经济过热。1979年至2019年,消费贡献率大于投资贡献率的年份有30年,这些年份CPI上涨平均值为3.8%;而消费贡献率小于投资贡献率的11年,CPI上涨平均值为7.8%。投资过高容易引起经济过热, 1985年、1988年和1994年的投资贡献率分别为80%、56%和36%,CPI上涨分别达到9.3%、18.8%和24.1%(见图2)。

图2 消费贡献率、投资贡献率与CPI的变化情况

四是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具有滞后性。从消费和投资贡献率与当期GDP增长率的升降变动比来看,消费贡献率的升降变动与GDP增长率的变动方向只有14年重合,投资贡献率的升降变动方向则有24年重合,投资对经济的刺激作用更加直接。但是,消费贡献率与滞后1年GDP增长率的升降变动比,重合度明显上升,有23年重合;投资贡献率升降变动重合年数不变。与滞后2年的GDP增长率的升降变动比相比,消费贡献率升降变动依然有19年重合,投资贡献率升降重合年数降为17年(见表3)。

表3 1979—2019年消费和投资贡献率与GDP增长率升降变动的重合年数

四、我国消费率相对偏低及其成因

当前我国消费率低于主要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消费率;与同经济发展水平时的日本和韩国以及两国跨进高收入国家时的消费率相比,我国消费率也偏低。这既与我国工业化进程和成为全球制造业基地相关,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消费潜力尚未完全释放。因此,进入新发展阶段,强化消费主导作用更为必要和紧迫。

(一)我国消费率低于同经济发展水平时的日本和韩国的消费率

以人均GDP水平看,我国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20世纪90年代的韩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当时日本和韩国的消费率分别为57.8%和61.2%,2018年我国消费率为53.4%,分别低于两国4.4个百分点和7.8个百分点(见表4)。

(二)我国消费率与“进入高收入国家”时的日本和韩国的消费率还有一定差距

日本和韩国分别在1985年和1995年左右跨进高收入国家行列(2)世界银行的《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6)》定义“中等收入陷阱”,指一个国家人均GDP始终徘徊在4 000~12 000美元,却不能突破 12 000美元的关卡,进而迈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因此,这里把人均GDP突破12 000美元当成是进入高收入国家的标准。,当时的消费率分别为66.8%和62.0%;且两国进入高收入国家后,消费率逐渐上升,平均分别达到71.2%和65.0%(见表5)。相比之下,2020年我国消费率为54.3%,分别低于两国进入高收入国家时的消费率12.5个百分点和7.7个百分点。在迈向高收入国家的过程中,两国都采取扩大消费措施,熨平经济增长的波动,成功跨越“中等收入陷阱”。20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采取了“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等系列扩大内需政策;韩国采取了放开市场、鼓励消费的政策,实现经济从高速增长到高质量增长的转变。2019年我国人均GNI为10 234美元,属于中等收入偏上国家(3)人均GNI(国民总收入)少于1 035美元为低收入国家,人均GNI 为1 036~4 045美元属中等收入偏下国家,人均GNI为4 046~12 535美元属中等收入偏上国家,人均GNI大于12 536美元属高收入国家。。我国在迈入高收入国家之前也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的挑战,实现以消费拉动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迈向高收入国家的现实选择。

表4 同经济发展水平的中日韩的消费率比较

表5 日本和韩国进入高收入国家的消费率情况

(三)我国消费率偏低与工业化发展阶段和全球化相关

我国消费率与投资率的变化符合工业化时期一般国家的演变规律,投资率会不断提高,消费率趋于下降;工业化结束或经济进入发达阶段之后,消费率提高,投资率下降,两者趋于相对稳定状态[22]。改革开放以来消费率的周期性下降,主要由消费结构和出口产品结构提升引致的产业结构升级所决定。特别是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基地,投资和出口对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相对较强,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投资和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要增强国内大循环主导作用,工业化后期投资率提升空间非常小,应加快构建消费主导型经济体系,加强消费在促进经济增长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释放消费潜力的主要制约

现阶段消费率相对偏低,说明消费对国民经济的支撑作用仍有待加强,深入来看,扩大消费仍然面临障碍和短板。

(一)投资与消费的动态适配性不足

一些投资的市场导向不足,无法发挥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引导消费创新的功能,甚至出现投资与产业升级方向偏离的情况,造成投资效率低、产能过剩等问题。

促进消费升级、改善民生的投资占比偏低。从服务业投资结构看(见表6),2010—2017年,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超过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半,其中仅房地产投资就大致占到40%。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占比明显偏低,不利于改善民生和促进居民消费升级。

表6 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构成(2010—2017年) %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投资占比偏低。从表6中还可以看出,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现代服务业投资占比分别为0.5%~2%、1%~3%,其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投资占比还出现下降的趋势,这不利于发挥产业结构升级对消费升级的促进作用。

(二)供给与需求匹配度不高

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不同步,消费基础设施不完善,供给难以满足居民消费需要,成为影响制约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的重要因素。

高品质产品制造能力不强。长期以来,在数量扩张、出口导向等影响下,我国制造业创新升级的动力和能力不足,技术创新能力弱,产品更新换代慢,难以有效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高附价值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9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我国创新能力排名全球第24位,综合竞争力排名全球第28位,与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的地位不相匹配。尤其是在每百万人专利数等分项指标上,我国与排名靠前的新加坡、日本、美国等相比有较大差距。以规模经济为基础的工业生产组织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现阶段多层次、个性化、品牌化并不断升级的居民消费要求。

服务业供给和创新能力不足。与发达经济体相同发展阶段相比,我国服务业特别是与居民消费升级关联的消费性服务业等发展较为滞后。面对人民对服务消费的巨大需求,教育、医疗、文化、康养、养老、育幼、娱乐等领域还存在政策支持不够、服务供给能力明显不足、专业化水平低、服务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消费性服务体系尚未形成。例如,文娱服务业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包容审慎和放宽准入的原则还有待进一步落实。互联网医疗、早教、职业教育等行业享受政策较少,影响新消费创新发展。

消费基础设施供给亟待提升完善。与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旅游、文化娱乐、教育医疗等消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仍有短板,无法充分满足城乡居民以及国内外消费者不断增长的消费需要。

(三)收入分配格局不合理影响居民消费购买力

居民收入占比提高不明显,不利于收入水平及消费能力提升。初次分配中,从2012年至2019年居民收入占比在60%~62%,2019年比2012年下降了0.2个百分点;再分配中,居民收入占比在59%~62%,且个别年份占比甚至低于初次分配的比重,而政府收入比重比初次分配高出3~6个百分点。2019年,居民收入占比比2012年下降了1.7个百分点(见表7)。收入再分配调节并未有效体现出提高居民收入的导向。

表7 2001—2019年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 %

居民增收渠道狭窄,财产性收入比重偏低。近年来,我国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所上升,但依然存在比重偏低、渠道单一等问题。从初次分配中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看,2012年至2017年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速均呈下降趋势,2018年才有所回升;居民财产性收入高度依赖利息收入,红利占比基本在10%以下(见表8)。从人均可支配收入中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看,财产性收入占比低于经营性收入占比和转移净收入占比,特别是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占比始终没有突破2.5%(见表9)。

表8 2012—2019年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来源结构 %

表9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源结构 %

(四)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降低居民消费意愿

当前,我国社会政策及社会保障制度仍不完善,居民为应对未来不确定性增加储蓄,预防性储蓄动机仍然强烈,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即期消费。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滞后于城市化进程。社会福利分配基本以户籍人口为对象,外来人口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即便在本地居住、就业多年,也难以享受户籍居民社会福利待遇,导致其消费行为与城市居民有很大差别,很难充分发挥对城市消费的支撑促进作用。

图3 近年来居民消费、储蓄、投资意愿变化

社会保障还未实现“全覆盖”。在中小企业工作的、劳动关系不稳定的人员或者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多数没有参保。2019年,我国在职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为3.1亿人和2.4亿人,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为2.5亿人和2.1亿人,但是同期我国就业人数为7.5亿人(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大量的劳动者尚未进入社会保险体系。

目前,社会保障体系尚不能完全满足基本公共服务需要,导致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降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倾向于“更多储蓄”的居民占49.4%,并且这一数据近年来还在不断提升(见图3)。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如果相关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保障水平跟不上,预防性储蓄整体将继续增加,对消费的抑制作用将更加明显。

(五)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低影响消费扩大和创新

中等收入群体是消费的主体力量,对改善型耐用品和服务具有旺盛的消费需求,特别是对中高端商品和服务消费创新发挥重要的引领示范作用。

据测算,2018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数为3.8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27%[23]。而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经济起飞后,中等收入人群比例提升到60%甚至更高[24]。我国大约1/3的中等收入家庭的消费总额占到全部家庭消费总额的一半;而在美国,年收入在5万~10万美元的4 800万中等收入家庭(大约占家庭总数的1/3)贡献了75%的消费支出[25]。总的来看,我国中等收入群体比重仍然偏低,对扩大消费的引领支撑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中等收入群体比较脆弱,“孩奴”“房奴”以及重病等都可能让中等收入群体变成穷人阶层。

六、构建消费主导型经济体系的政策思路

扩大消费既是短期内急需解决的问题,又是长期性、系统性、战略性问题。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消费主导型经济体系,着眼处理好四组关系,确保经济长期稳定增长。

(一)优化投资结构与服务消费需求相统一

围绕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带动消费的乘数效应。强化在新基建、新型消费、绿色消费等领域的投资力度,促进消费升级。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优质教育、养老、医疗等领域,满足高品质生活服务需求。支持资本投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城市更新配套、汽车消费配套基础设施等,改善消费环境。

(二)改善收入分配结构与“扩中”相统一

改善收入分配结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简称“扩中”),提高社会整体购买力。通过保底机制扶助低收入群体,加大政府对中低收入群体的转移支付力度。减小行业间工资收入差距,防止财富分配不均。利用好税收政策的再分配效益。合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适当增加所得税专项扣除,局部调整税率等级,有效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减税降费从面向企业转为面向居民个人,切实降低居民负担。建立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升机制,改善职工工资水平。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速农村土地的市场化流转,提高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促进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相统一

优化产业供给,以产业升级促进消费升级。适应经济发展阶段和消费升级需求,发展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大服务业开放,增加优质服务供给。增加适合中低收入群体的教育、医疗、房地产等的服务业供给。推动产业向技术和资本密集型转变,培养科技人才,加强产业创新,增加高品质、个性化、多元化的商品供给。构建现代流通产业体系,提升流通改善民生消费的基础性作用。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促进城乡消费相统一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解除消费后顾之忧,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兜底弱势群体消费,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让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拓宽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渠道,增加社会保障投入,适当向农村倾斜。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事业发展,实现公共医疗和教育资源在城乡之间的合理配置和流动,强化农村公共医疗和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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