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华
20多年前,我坐火车从老家海宁到广州上大学,几回长途坐下来,通过观察窗外景色,两件事情让我颇觉奇怪:一是火车过了钱塘江,就经常可以看到水牛在耕田,而在家乡,我从小看到的都是“铁牛”,从未见过真正的牛在干活;二是,在钱塘江北岸,到处都可以见到成群的喜鹊,可是一到南岸,见到它们的概率就锐减。
1999年,我来到宁波工作,后来又慢慢喜欢拍鸟,也就更留意喜鹊。起初的10年,在宁波境内,我竟没见过一只喜鹊——顺便说一句,迄今为止,我在宁波也没见过一只乌鸦(喜鹊与乌鸦都属于鸦科鸟类)。
大概在2010年吧,在正值鸟类迁徙时节的秋天,某日我到市区的绿岛公园观鸟,忽然听到一阵“喀!喀!”的喧闹声——这分明是喜鹊的叫声啊!我顿时大吃一惊,急忙仰头寻找,果然在姚江畔的柳树顶上见到了一只喜鹊,这是我第一次在宁波发现喜鹊这种“大菜鸟”!
家乡的“霸王鸟”
那年回海宁,跟父母说起宁波发现喜鹊这件“新闻”,爸妈都笑了。我妈更是“大惊小怪”地说:“啊?宁波原先居然一直没见喜鹊?!呵呵,我们这里多得简直要造反了!你随便走到村外哪条小路上,站在原地转一圈,保证可以看到四五个喜鹊巢啊!”
而我爹则开始叹气:“喜鹊啊,这鸟儿太可恨!我刚种下的蚕豆,几乎全部被它们翻出来吃掉。而且它们很聪明,报复心又很强,前段时间,村里有人为了安全,拿杆子把喜鹊筑在高压铁塔上的巢给顶掉了,这下可就不得了啦!接下来几天,铁塔附近的农作物几乎都遭了殃:刚种下去的菜苗,它们将其逐棵拔出来,也不吃,就扔一边,菜苗很快就干死了。”
确实,在我家乡,喜鹊绝对可以说是“空中一霸”。它们数量多,势力大,叫声也响亮。每次回海宁,早晨经常被它们吵醒,起床到阳台一看,好几户人家的屋顶都站着一两只,我有时总感觉它们像是在对骂——因为这声音实在太吵太粗哑。
它们喜欢群居,而且领地意识非常强,经常会合力驱赶入侵者。有时,它们敢于和猛禽打群架,把老鹰打得落荒而逃,甚至将其打伤。这都不算什么。有一次,在海宁乡下,我老远看到,一大群喜鹊在田埂上奋力追打一只狗,只见有的贴地飞行紧追不放,有的从空中俯冲又抓又咬,形成了强大的立体攻势与交叉火力,那只可怜的狗根本吃不消,一路惨叫着狂奔而去。
喜鹊与乌鸦同属于鸦科鸟类,具有非常近的亲缘关系。大家都知道“乌鸦喝水”的故事,由此可见鸦科鸟类的智商相当之高。确实,喜鹊绝对不是什么“傻鸟”。所以,尽管它们“欺负”了农民,当地人也拿它无可奈何,因为怕招来它们更大的报复啊!
为何东南飞
按照资料,喜鹊应该是国内广布的留鸟,但确实在不同的地方,它们的种群数量可能会有很大的差别。我感觉,最近几年,喜鹊族群从杭州湾北岸加速扩散到南岸的趋势非常明显。
自从2010年第一次在宁波市区见到喜鹊之后,在宁波各地见到它们的频率逐渐增加。我在月湖西区、奉化大堰镇等不少地方都见到了喜鹊的巢,说明它们已经正式在本地安家。近两年,在市区的月湖公园、白云公园等地,见到喜鹊的概率越来越高,而且它们通常不大怕人,可以接近观看。
有一次元旦假期回老家,在邻居家旁边的大树上,我发现一对喜鹊夫妇叼着树枝,正忙着修补去年的鸟巢。父亲说,喜鹊一般在春季繁殖,春末夏初的时候雏鸟离巢,此后这户喜鹊家庭就暂时不归巢了。要到次年年初,它们才会重修爱巢,准备新一轮的繁殖。
那天到田野中走了一圈,看到喜鹊成群结队,或停栖在树冠上,或在菜地里觅食。有一对来自台州的夫妇,在附近承包了几十亩地种菜,他们一说起喜鹊就一脸无奈:这鸟儿越来越多,好多蔬菜瓜果都被它们吃了,最可气的是它们会在西瓜、甜瓜之类的瓜果上啄一两个洞,这样一来整个瓜就毁了。当然,这对夫婦不知道,喜鹊固然有时会“偷菜”,但吃得更多的,还是各种虫子,单就这点来看,对农业还是很有益的。
晚上,又跟父母聊起关于喜鹊的话题。我说,是不是因为最近几年喜鹊繁殖很成功,导致它们的数量上升很快?爸妈对此都表示认同。我妈说,在她小时候,喜鹊虽说也是常见鸟,但绝不至于像现在这么多。
看来,随着种群数量的明显扩大,在杭州湾北岸的嘉兴一带,喜鹊的地盘已经不够用了,于是它们开始了南扩的旅程。在几年前,喜鹊还只是先来了几个“侦察兵”到宁波,如今则明显有了安营扎寨的势头。
按照现在流行的说法,喜鹊也算是“人生赢家”了,不仅在传统文化里是一个吉祥符号,在现实生活中也善于依靠出众的智商以及出色的实干能力与团队精神,在竞争激烈的鸟类江湖中站稳了脚跟,并且学会了与人类巧妙周旋。
(本文选自《云中的风铃:宁波野鸟传奇》,宁波出版社,2017年11月第一版,选用时略有改动)
故事多一点
“鸠占鹊巢”趣谈
大家都知道“鸠占鹊巢”这个成语,通常拿它来比喻强占别人的住屋或占据别人的位置。这个成语出自《诗经·召南·鹊巢》,此诗是描述婚礼中盛大的迎亲场面: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归,出嫁。两,同“辆”。百是虚数,指迎亲车辆的数量很多。御(音同“讶”),同“迓”,迎接。将,是送的意思。此诗一唱三叹,都以“鹊巢鸠占”起兴。
诗里提到的鹊即喜鹊,这个自古无二说,但对于“这个不善为巢而占了鹊巢的鸠到底是什么鸟”的问题,争议却很大。有的说是斑鸠,有的说是布谷鸟,有的说是八哥。而胡淼、胡运彪等很多当代研究者认为是红隼、红脚隼之类的小型猛禽。
朱熹《诗集传》:“鹊擅为巢,其巢最为完固。鸠性拙不能为巢,或有居鹊之成巢者。”大儒朱熹非常简洁地传达了诗句中的关于鸟类习性的信息,他的意思是说:喜鹊善于筑巢,而且筑的巢很坚固,而鸠却“性拙不能为巢”,于是有的鸠就只好占用喜鹊搭建好的现成的巢。
我读到过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鸟类学博士后胡运彪写的一篇关于“鸠占鹊巢”的文章,他说这里的鸠应该是指隼形目的一些小型猛禽,如红脚隼、红隼、燕隼等。不过,大家知道,喜鹊生性强悍,常结伙欺负猛禽,甚至敢于驱赶狗。这么不好惹的主,谁敢霸占它的窝?
胡运彪引述专业研究成果称:实际上,绝大多数被占用的喜鹊巢都是往年的旧巢。被占用的巢,新巢只占15%—20%左右,而且侵占新巢的这些鸟的种类在体型上都和喜鹊差不多,有些还要大许多。至于为什么要占用鹊巢,原因其实只有一个:“适合的巢址太少,高大树木和天然树洞在一些生境中本来就比较少,喜鹊的巢呈球状,通常比较大,而且很坚固,对于其他筑巢技能不佳的鸟类来说,这简直就是天赐的场所。有现成的不用,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