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宏宇,张晶淼
近年来,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及港口建设对砂石需求的持续高涨,大量砂石运输船舶从事水上砂石运输,更有部分内河船舶非法参与海上运输。然而,上述船舶往往存在安全技术状况普遍较差,超载和非法改建等违法违章问题,给水上交通带来巨大安全隐患。为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宁波海事局着眼源头管理、综合治理,充分挖潜制度之“智”、科技之“智”、数据之“智”,深入开展“两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发生,有力打击违法违章行为,辖区通航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新金XX’轮船长,你船配员情况经核查合格,同意开航。”2022年初,宁波穿山海事处执法人员登上“新金XX”轮进行违章纠正核查情况。据悉,该轮于此前因船员无证、缺配等问题在海事部门“VTS+海巡艇”动态联动执法过程中被立案查处。
2021年12月22日,宁波海事局紧紧把握新《海上交通安全法》实施契机,细化蹲点值守方案,率先在浙江省实践“VTS+海巡艇”动态联动监管模式。该执法模式立足全要素水上“大交管”建设,旨在改变以往海事部门由交管中心到海事处的静态流转监管方式,转为交管联动现场海巡艇的实时交互监管方式,即指派海巡艇游弋重点监管区域蹲点驻守,与船舶交管中心线上监管联动,在船舶交管中心线上发现船舶存在违章行为的情况时,实时派发指令给驻守在该水域的海巡艇,立即开展调查处置。
“在以往的执法模式下,我们海事处收到交管中心的流转单后,往往需要再次追踪调查违章船舶。在新模式下,我们接到指令后,十分钟不到就可追踪到疑似违章船舶,反应时间大大缩短,并能第一时间对船舶进行更详细深入的检查,查处的船舶违章情况更加具有时效性,不仅能够降低执法成本,降低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还能进一步提高执法精准度。”宁波穿山海事处峙头海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金连军说。
2020年起,宁波海事局先后组织开展了“蓝盾”“云剑”、砂石船安检、水上交通安全大检查等各类专项行动。期间累计组织外海航经内河船拦截行动312次,累计出动执法船艇408艘次,协调拖轮87次,累计开展拦截行动134次,累计查扣内河船102艘,浮吊船29艘,二程船113艘,移送无证驾驶人员25人。3年以来,宁波海事局在“46911涉水安全隐患综合治理机制”基础上,向各级地方政府通报涉水安全隐患累计87项,推动属地政府对36座非法码头装卸点实施去功能化,整改率达97%。
“‘浙岱66XXX’轮,你船于12:06时在宁波甬江水域,被宁波海事水上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不采用安全速度航行’的违法行为,请您立即予以纠正违章行为,规范航行。”
2020年9月20日,“浙岱66XXX”轮船长在看到周边没有海事执法人员巡航检查的情况下,侥幸超速航行,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几分钟,就收到了违章提醒的短信通知。这是宁波海事局开发上线“违章智能查处模块”的真实应用,其原理是依托海事信息化监管设备和业务管理系统对辖区航行船舶开展后台实时监控,实现辖区特定案件类型的违章船舶智能识别、电子证据自动采集、违章信息短信告知。
为持续保持对违法砂石船高压打击的态势,提升科技手段应用于现场监管。宁波海事局从全面优化CCTV布点到强化CCTV-AIS联动以及船名识别技术应用,从升级“深蓝智享”平台进一步提升辖区感知力和掌控力到积极探索“陆海空天”一体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科技手段的广泛应用,开启了宁波海事局“两船”整治2.0模式。
“自‘深蓝智享’平台新模块运行以来,已经成功纠正船舶超速、VHF未守听、关闭AIS、桥区追越、不落实预警预控要求等问题4 653次,尤其是在‘一船随机多码’的违章情形查处方面,为后续促成专项调查提供了事实支撑”,宁波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鲍志豪表示,科技应用让执法人员切身体会到信息化带来的“福利”,不仅给执法人员配备了一个24小时在线的智能助手,也让海事一线执法人员有了更多的主动权。
随着科技力量的加入,宁波海事部门目前已实现对经常抵靠辖区的砂石船检查覆盖率100%,缺陷纠正率100%,长期到港砂石船实现100%纳规管理,倒逼10余艘低标准砂石船退出市场、不再营运,有效解决了相关船舶长期不安检、不检验等问题,超载、配员不足等严重违法行为基本杜绝,宁波水域范围内砂石船的船舶质量和安全技术状况、船员操纵船舶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2021年1月19日,宁波象山海事处在东屿山、南韭山两个疑似海上砂石过驳点设置的“电子围栏”被触发,执法人员随即与交管中心应急联动,并首次运用无人机、超视距CCTV和VTS联动取证,迅速固定船位,对参与海上过驳的内河砂石运输船及二程砂石运输船截停查处,使得通过关闭AIS逃避监管的行为得到有力震慑。
通过数据融合、算法叠加,对重点船舶、码头实行数字化清单管理已经成为新的监管途径。针对“两船”问题,宁波海事部门通过融合海事监管数据、港口生产数据、船舶航行数据、雷达跟踪数据及海陆空感知设备监控等五大数据源,对排摸出的浮吊船、非法砂石码头以及重点砂石船舶信息进行重点布控,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逃避海事监管,海上非法过驳通常不会选择单一水域,但是往往和潮水有关,我们按照《浙江沿海水域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机制》中的‘五色图’,再结合雷达信号捕捉,能够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精准度。”鲍志豪表示。
2022年1月14日,宁波梅山海事发现该处辖区南部水域“友X1”轮存在AIS轨迹不连续、进出港未报告等情况。值班员立刻锁定事发水域,进行轨迹回放,并将该船雷达信号轨迹和驶离该区域时AIS开启时段轨迹相拟合,同时与该船正常AIS轨迹比对,认为该轮存在较大可能性参与非法过驳。随即,派遣海巡艇对该轮进行截停。经初步调查,该船涉嫌进出港未报告、船员无证、配员不足等多项违章。
近年来,我国海事事业始终伴随着交通运输的持续发展,如今已阔步迈入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数字化应用的成熟,以“智慧”赋能海事监管,已成为海事部门转变监管服务模式的新途径,推进海事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新动能。以制度之“智”强化监管力度,以科技之“智”扫除监管盲点,以数据之“智”巩固长效治理,破顽疾,助发展,方能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充足的海事保障,才能当好中国现代化的开路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