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数字时代,资本主义发展的最新形式是平台资本主义。平台资本主义的核心是形成了数字生产方式,并在数字生产方式下不断地进行数据的收集、分析、加工和传播。在此基础上,数字平台将数据加工成具有经济收益性的数据-流量,在数字生产方式之下,能够生产出数据-流量的劳动便成为了数字劳动。数字-流量成为了新的生产要素,数字劳动也导致了生产关系的变革,即从产业生产关系下的资本家-工人的雇佣劳动关系变成平台-用户的不稳定的赢者通吃型的生产关系,平台-用户的生产关系造成了无产阶级的流众化,而这个趋势进一步导致平台资本主义的不平等和贫富分化的加剧。
【关键词】数字时代 平台资本主义 政治经济学 数字劳动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2.09.008
尽管数字平台以及对相关数据的处理和利用,并不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后才出现的新现象,但是,各国防疫措施的执行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的减少,让以数字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经济形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发展。各国都出台了各种数字平台业务,除了网络购物平台、交通平台、社交平台、支付平台、金融平台等平台业务在疫情之后有了长足发展和进步之外,以前一些比较小众的平台也有极高的使用频率,如在线教育平台和会议平台(如腾讯会议、Zoom等)就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飞速发展起来的。然而,平台的发展,在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呈现出不同于当下中国治理模式的一些特征,即这些囊括了巨量数据和分析能力平台,成为了各大资本竞相争夺的新的领地,在此基础上,平台资本主义得到了空前的进步空间。平台资本主义的发展,进一步消解了之前已经逐渐陷入空洞化的新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内涵,让资本主义沿着大数据技术、通信技术、智能算法技术的途径,逐渐走向了更加垄断的阶段。正如美国思想家本杰明·布拉顿(Benjamin Bratton)在2016年就曾经明确指出的那样,平台资本主义天生就会走向垄断[1],这是一个比希法亭谈到的垄断资本更为集中化的资本主义的发展趋势,它不仅造成了资本的高度集中和自由竞争的消失,也在各个方面改变着资本主义的基本结构,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西方国家平台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生产要素和生产关系,以及与之对应的无产阶级的地位和状况。
走向数字生产方式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曾经谈到了工业生产方式变革对人们日常生活及其交往方式的巨大冲击,马克思用英国的机器发明,及其对中国和印度的影响作为例子,说明了产业生产方式的出现,是造成当下世界历史状态的根本原因所在,马克思说:“如果在英国发明了一种机器,它夺走了印度和中国的无数劳动者的饭碗,并引起这些国家的整个生存形式的改变,那么,这个发明便成为一个世界历史性的事实。”[2]马克思指出,世界历史变革的根本动力并不是什么抽象观念的发明或者词语的解放,而是现实生产中的生产方式的变革,因此,英国工业机器的发明的直接结果,就是打破了包括印度和中国在内的19世纪的世界市场,摧毁了世界各个民族的壁垒,从而将整个世界带入到一个以工业生产方式发展的軌道。所以,以欧洲为主体的全球化的胜利,从来不是什么神话,而是工业生产方式的巨大变革,哪个国家、哪个文明在工业生产方式的变革中占据了先机,便能够在此过程中获得权力。
然而,我们今天的数字技术、通信技术以及智能算法技术的发展,再次为全球资本主义发展带来了新的生产方式问题。比如,智能手机和智能设备的普及使最贫穷国家的工厂的工人都拥有智能手机时,世界生产的生产方式将实现从传统产业生产方式向数字生产方式的升级,正如尼克·迪尔-维斯福特(Nick Dyer-Witheford)指出,“手机对于无产阶级生活的影响不仅仅是它们的生产条件,他们接触手机最多的是作为日常交流的一种工具”[3]。从这段话可以看出,数字生产已经彻底改变了无产阶级的状态。更为根本的是,传统产业生产方式正在逐步离散化和动态化,而这些新变化,让全球资本主义社会处在从产业生产方式向数字生产方式过渡的阶段,我们可以从中分析出几个基本特征。
生产场所的离散化。产业生产方式的主要生产领域是工厂、公司或者其他固定的场所,所有成员必须集中在一个场所,才能让生产有效进行下去,而产品的组合是由各个部门完成,并在工厂等场所中完成最后的组装。然而数字生产方式的出现,让从事生产劳动的人,不一定需要在同一个场所集中,白领可以在自己的家里用一台电脑来完成生产。即使是从事某些物质生产的部门,只要身边有相应的设备,也可以生产完相关组件,通过数字化的物流方式,在另一个地点进行组装。这些新的变化都不要求所有从事生产的人员在同一个场所中集中生产,生产场所因此变得离散化。
生产过程的分包化。数字技术和通信技术带来了极为便利的数字物流体系,甚至形成了巨大的物流网络,全球资本主义的物流体系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这种高速运行的物流体系为生产方式带来的第二特征是让产业分包变得更为便利。一个产品的所有生产流程,可以分配在不同的地域进行,比如西方主要的互联网企业将售后服务全部外包给了印度,让印度成为“世界办公室”,对于硅谷的企业来说,它们节约了人员成本的同时也提高了效率。同样,具体产品的生产也分包化,一个手机的成品,可能是越南生产屏幕、中国台湾地区生产了芯片、印度生产了外壳,在马来西亚进行组装,然后在美国进行销售,售后再交给印度进行。一个生产流程被分割成各个部分,通过产业链和物流体系完成整合。
生产管理的数控化。在生产方式发生了生产场所的离散化和生产过程的分包化之后,不难发现,传统产业生产的模式仍然存在(甚至产业生产仍然是全球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但它们已经不再是生产方式中的主要方面,因为产业随时可以从A地转移到B地,从甲公司分拆变成在不同地方生产的若干个小公司。那么在这个过程中,真正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什么?是数据。从事生产和销售的大型跨国集团,并不需要像以往那样建立产业门类齐全的大产业集团,这种笨重的集团在日益灵活化的市场面前,无法很快转型,一旦发生金融危机,就会损失惨重。所以,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很多大公司开始了这种精益化策略,他们所谓的灵活化和精益化,就是不需要培养门类齐全的部门,而是通过全球精准的数据控制,及时找到最便捷、最容易获利的地方进行小部门生产,而大产业集团逐渐从日常的行政科层制的生产管理走出来,采用更加精细和灵活的数据控制管理。建立这种数控化的生产管理的前提是,全球所有的生产部分和销售市场的数据化,而在数字经济时代,对于大公司而言,谁能够掌握更多的数据,更有效地分析生产、市场、物流、金融等方面的数据,谁就会立于不败之地。所以,对于数字时代的企业而言,与其说他们在不断地建立产业生产,不如说他们正在变成一个巨大的数字平台,让自身在数字界面上平台化,从而更多地垄断数据。
从这三个特征出发,可以清晰看出,数字生产方式并不是对传统产业生产方式的取代,而是在产业生产方式上叠加了一个更基层的数字结构,一切生产、一切市场销售、一切金融流通、一切物流只有在高度数字化的界面上才能变得有意义。这就是为什么今天是Facebook(2021年更名Meta)、Amazon、Google、苹果这些公司成为在数字时代里翻云覆雨的大公司的原因所在,他们生产的从来不是产品,比如苹果并不仅仅是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生产商,它更是一种数据平台,收集、分析和管理数以十亿计苹果用户的数据。这些数据从一般的生活日常到宏观的政治经济数据,都需要在苹果创立的数字平台的界面上运行,而苹果、Google、Facebook、微软等公司垄断的是这个平台界面。小的生产和销售部门,唯有依赖于这些大型的数据平台,才能找到生存的空间,而他们的命运之绳已经被平台所高度掌控。在这个意义上,一种支配着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平台资本主义正在日渐壮大,而平台资本主义所依赖的基础并不是产业生产方式,而是以数据生产和控制为基础的数字生产方式。
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流量
数字时代的政治经济学的变革不仅仅体现在生产方式上,也体现在生产资料上。在古典政治经济学那里,资本主义生产是通过三个要素进行的:劳动、土地和资本。在庸俗政治经济学家萨伊和杜尔哥那里,他们发现了土地和资本是构成生产最基本的要素。这一点主要是受惠于以魁奈为代表的重农主义学派的贡献。与重商主义不同,重农主义并不看重在商品贸易中的直接增殖,而是将商业获利的根源直接归因于农业生产,即作为土地母亲的恩赐。此外,萨伊等人看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中的劳动要素,尤其是被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重要要素。所以,萨伊等人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治经济学的三位一体学说,萨伊指出,“事实已经证明,所生产出来的价值,都是归因于劳动、资本和自然力这三者的作用和协力,其中以能耕种土地为最重要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除这些外,没有其他因素能生产价值或能扩大人类的财富。”[4]在萨伊看来,任何经济生产都离不开这三个要素,这三个要素是人类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够获利的直接途径,因为劳动力可以获得工资或佣金,土地可以收取地租,而资本可以赢得利息。这样,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生产结构实际上是围绕着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资本-利息的三位一体来进行的。对于萨伊的庸俗政治经济学的结论,马克思从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的角度给予了批判,马克思指出,“庸俗经济学所做的事情,实际上不过是对于局限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中的生产当事人的观念,当作教义来加以解释、系统化和辩护”[5]。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萨伊的三要素理论尽管有一定的合理性,即这种作为生产要素的三个部分——土地、劳动、资本——实际上都与当时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阶段有关,生产三要素理论并不是政治经济学的铁律,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新的要素也势必要补充到生产过程中来。
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这个能补充萨伊的资本主义生产要素的第四个要素已经出现,这个要素就是数据。英国数字经济学家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Viktor Mayer-Schönberger)早在《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一书中就指出了数据可以作为数字时代经济生产的基本要素。舍恩伯格指出,在数字时代,为了让经济能够产生效果,就必须大量地使用数据:“我们现在经常会放弃样本分析这条捷径,选择收集全面而完整的数据。我们需要足够的数据处理和存储能力,也需要最先进的分析技术。同时,廉价的数据收集方法也很重要。过去,这些问题中的任何一个都很棘手。在一個资源有限的时代,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但是现在,解决这些难题已经变得简单容易得多。”[6]不难理解,在这段文字中,舍恩伯格强调的并不是具体的微观层面上的经济活动的组织,而是通过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形成更广阔的关联,从而将所有的经济部门都纳入到一个统一的数据体系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数据并不单纯是一个简单的数字,而是关于各种物质、信息、金融、人才、生产、物流等各个方面的连接关系。所以舍恩伯格强调说,数据成为今天生产和管理活动之中的重要资源,并不在于它们是孤立的数字,而是彼此建立关联的数字生态体系,舍恩伯格强调说,“建立在相关关系的分析法基础上的预测是大数据的核心”[7]。也就是说,数字时代数据收集和分析,并不在于给出一个具体的数值,将数据的价值还原为记录的数值和数字,这是对数字资本主义的误解,因为在数字资本主义之下,单一和孤立的数据并不会直接产生任何价值。以亚马逊为例,单一顾客在某个时间点上购买了什么产品,这个数据没有太大的价值,无论对于厂家还是市场而言,具体顾客在数据上的需求变化并不能带来任何收益。但是,上亿消费者在亚马逊平台上的购买记录就不再是孤立的数据,从上千万乃至上亿的消费者那里,可以看出当季的消费倾向,比如大部分年轻的女性消费者会喜欢什么颜色、什么款式的服装,这些信息能及时反馈给生产厂家,从而使其精准地预测了市场的趋势,也让生产厂家可以根据数据反映的需求来进行精准生产。这种精准生产有效地避免了以往生产活动之中的盲目性,从而缩短了资本周转周期,更快捷地实现了生产厂家的利润。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掌握着消费者数据的大平台是这个生产消费过程中的最大赢家,他们通过数据的垄断,实现了对消费者和生产厂家的双向的控制。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数据都能够产生这种效应。实际上,在互联网络之中,我们每一个行为都生产着数据,但不是所有的数据都变成了可以被平台用来盈利的数据关联。这就意味着,仅仅依赖于数据是不够的,数据也有着自己的盈利模式。相对于萨伊提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资本-利息的三位一体,数据也应该拥有自己特定的盈利方式,这个方式就是流量。比如,我们可以将数据理解为图书馆的书籍,存储在图书馆的书籍并不直接对生产产生作用,只有当人阅读了书籍,书籍之中记载的内容才能被阅读的人所把握,才能变成可以传播的知识。数据亦是如此,当数据只是被记录下来,以ASCII码的形式存储在一个服务器上,没有人会翻阅这个数据,而且隔一段时候,该数据会被服务器的数据库所清理,这样的数据是不会产生任何价值的。大卫·希尔(David W. Hill)就曾批判性地指出:“我们一开始倾向于从储存的角度来思考数据。数据是动态的、流动的,即便它们的影响是短暂的、转瞬即逝的。我们需要理解数据的轨迹,也就是说,不仅要理解储存着的数据,也要理解它们的运动方式,最重要的是数据如何被建构为流动的形式。”[8]只有那些经常被人们翻看的数据才能产生经济上的效应,所以,数据的价值并不在于采集和存储,甚至不主要来自于分析,而是来自于流动,即当数据在互联网空间中流动起来,被不断传播,获得可观的关注度,才能成为能够获益的数据,对于这样的数据,我们可以称之为“流量”。这样,萨伊的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资本-利息的三位一体,在数字时代这里变成了劳动-工资、土地-地租、资本-利息、数据-流量的四位一体[9]。数据-流量在今天也成为西方资本主义攫取利润价值的手段,在这个意义上,数字生产方式面对的原材料不再仅仅是具体的生产材料,也包括了看不见的、在网络空间中存在的数据-流量,而对数据-流量的生产、收集、分析、处理和加工,成为了数字时代平台资本主义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作为生产要素的数字-流量,也成为了我们甄别数字生产方式和产业生产方式、数字劳动和产业劳动的一个重要尺度。
数字劳动和平台-用户:平台资本主义下的生产关系
在厘清了数字生产方式,以及在数字生产方式下作为生产要素的数据-流量的基本概念之后,笔者尝试着对数字经济下一个相对明确的定义,这个概念就是数字劳动。在国内外许多研究中,尽管许多研究者都意识到在数字经济和平台资本主义之中,最核心的就是数字劳动概念,但对于数字劳动的概念,许多研究者都有不同的看法。比如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tian Fuchs)的《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实际上将所有与信息传播技术产业(ICT)相关的劳动都不加甄别地归为数字劳动,从刚果采集钼矿和钴矿(这两种矿产是生产智能手机和笔记本电脑的必要矿产)的矿工,到富士康工厂的工人,再到印度外包软件开发办公室员工,以及生活在硅谷的IT界精英[10]。但是,这样的归类,实际上将数字生产方式下的数字劳动与传统产业生产方式下的产业劳动混为一谈,比如,刚果的矿工实际上是在地方军阀控制的类似奴隶制的条件下进行的生产,很难与数字化的数字劳动联系起来。分辨是否是数字劳动,并不取决于该劳动是否与ICT产业有关,实际上,在今天的产业生产中,绝大多数产业都不可避免地与ICT产业相关,但这些劳动并不全是数字劳动。对于数字劳动,我们不能从具体的劳动类型或是否与新技术相关联来定义,而是需要抽象出一个专属于数字生产的理论线索,在这个线索基础上区分具体劳动是否是数字劳动。在明确给出了数字生产方式和数据-流量的描述之后,可以这样定义数字劳动,即所谓的数字劳动,就是在数字生产方式下,以生产数据-流量为主的劳动形式。比如福克斯谈到的刚果的矿工和东南亚富士康工厂的工人的生产,尽管与ICT产业有关,但它们仍然是传统产业劳动,不属于数字劳动,一方面,它们并不属于数字生产方式,另一方面,这些劳动仍然是生产具体的物质产品(钼矿、钴矿以及智能手机),而不是数据-流量。
那么,哪些劳动才是数字劳动?以网约车为例,网约车司机的驾驶劳动仍然是传统的劳动类型,在数字时代之前,出租车司机的劳动与数字劳动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在网络车时代,在网上叫车,每一台车接到乘客并运送乘客的过程,以及乘客在此过程中对司机的评价(这个评价十分重要,涉及到司机是否能拿到积分,以提升自己的等级),就产生了数据-流量。网约车司机能否接到“好单”(一般来说,是路程较长,利润空间较大的单子),取决于司机在网约车平台上的积分等级,这个积分等级的价值超越了每一单所赢取的利润,因为对于网约车司机而言,他们能否生存的关键在于,能否从数字平台上接到足够多“好单”(即数据-流量的直接后果)。在这个意义上,网约车司机的劳动是双重的,就他们具体的驾驶劳动来看,这是一种传统劳动,但是就其产生的数据-流量来看,他的活动构成了数字劳动。当然,在TikTok和YouTube上上传短视频的劳动更属于数字劳动,因为短视频上传就是为了赢得数据-流量,只有流量足够大的时候,相对应的视频上传者才能从中获益。
数字劳动是在数字生产方式下生产数据-流量的活动,这进一步导致了产业生产关系的解体,从而转向了更具有流动性和不稳定性的数字生产关系。在传统产业生产关系之中,工人面对的是具体的劳动产品,因此,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存在着直接的依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成为资本家-工人的雇佣关系。维持这种雇佣关系的是工人的工资,而工人为了获得稳定的工资,必须长期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让资本家从自己身上赢取更多的剩余价值。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揭示的资本主义剥削的奥秘。但是,这种生产关系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尽管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资本家拥有解雇工人的权利,但是在进入到工厂工作之前,工人获得工资的权益是在一定的契约下履行的,与此同时,随着19世纪以来的工人运动的发展,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都健全了自己的劳动法体系,工人在雇佣关系之下,在薪酬方面是有一定的保障的。这就意味着,即便资本家没有相应的订单,或者商品销售不畅,造成商品积压,在收益上亏损,他也必须给工人发工资,这是劳动法和劳动契约保障的工人基本权益。在雇佣形式的产业生产关系中(无论是工厂-工人的形式,还是公司-职员的形式),固定的薪酬和工资,成为劳动无产阶级基本生存权益的保障。
但是,在数字生产方式下,这种产业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质变。数字平台公司并不同于组织化资本主义时代的臃肿而庞大的资本集团,而是灵活多变的平台企业。这种平台的特点是,它在最低程度上保持一个相对较小的雇佣生产关系,即必要的生产、技术、行政等员工,而绝大多数的数字生产劳动,是由不固定的用户来生产完成的。在数字时代,用户表面上是消费者,实际上也是数字网络中的生产者,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曾经使用了产消者[11](prosumer)的概念来形容未来社会中的生产者和消费者合一的状态。这种产消者状态势必也说明,数字时代的平台资本主义并不追求用大量的雇佣关系来进行生产,而是利用了非雇佣性的用户来实现数字生产和劳动。
仍然以网约车为例,在网约车平台上,真正从事劳动的不是那些在平台公司的雇员,他们只是从事必要的平台的维护和发展工作,从事具体劳动的,是与平台公司没有雇佣关系的司机用户,他们只是以注册的方式加入到平台之中,并接受平台的信用评分,他们不存在被平台解雇的问题,因为他们与平台只有临时性协议关系。甚至一个网约车司机可以同时注册多个不同的平台,多渠道接单来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同样,在网络直播空间中,主播并不隶从于任何一个直播平台,他们与平台的关系都是临时性的,不受任何的劳动法保障,他们的工作可以随时随地被平台终止,因为他们之间并不是雇佣关系,而是平台-用户关系。
在从雇佣的产业生产关系向平台-用户的数字生产关系过渡之中,还产生了一个值得关注的结果,即网红的“赢者通吃”模式的出现。在雇佣关系时代,由于资本家-工人的雇佣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因此,一家企业赚的利润,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关系分配给工人,比如,一家企业一个月的营收是300万,而雇员大概是500人,那么这些员工的平均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然后企业主可以根据不同职位级别和绩效,进行差额分配,即使拿到最少收入的员工,也有一定的生存保障。但是,在平台-用户的关系中,却不是这样的状态,同样假设一个平台的月收入300万,平台有600万的用户,如果平均分配给这些用户,每一个用户只能拿到0.5元。对于平台来说,他们没有必要给所有的用户发钱,但是他们仍然需要维持一定的用户量,怎样保障这种模式继续运行呢?平台采用的策略是,在600万的用户中培养几个网红,如培养5个流量最大的网红,然后拿出250万分配给这5个大流量的网红,平台留下50万做自己的运营发展。对于所有的用户而言,他们看到了网红拿到了巨额收入,于是他们盼望着通过自己的努力也成为网红,所以为了这个网红梦想,他们会更加辛勤地从事数字劳动。在这种模式下,网红成为“赢者通吃”的代表,他们拿走了平台运营收入的大部分,并营造了一个虚构的神话,让每一个用户都拥有了自己有朝一日會成为网红,拿到与他们一样收入的错误梦想。这就是数字时代平台-用户的生产关系的变革,网红的经济模式打破了雇佣生产关系的稳定性,进一步强化了平台-用户的生产关系的临时性和不稳定性,这意味着产业资本主义的稳定就业率的神话走向破灭,取而代之的是平台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平台-用户之间的不稳定的、转瞬即逝的关系。零工经济、兼职经济、直播经济,实际上就是平台-用户生产关系的直接体现。
必须指出,平台-用户的生产关系由于丧失了稳定的劳动契约和劳动法的保障,也让平台资本主义下的不平等和贫富分化变得越加严重,资本主义社会在进入到平台资本主义之后,在变成采用数字生产方式和生产数据-流量的数字劳动之后,无产阶级也丧失了稳定性,从而变成了流众(precariat)的无产阶级。流众是美国左翼思想家居伊·斯坦丁发明的一个词汇,他将不稳定(precarious)和无产阶级(proletariat)合并成流众一词,斯坦丁指出:“流众不觉得自己是劳工共同体的一部分。这加剧了他们的疏离感和工具性。这让流眾在行动和态度上趋向机会主义。‘没有未来的阴影’笼罩在他们的行为之上,让他们感觉到他们今天所说的、所做的或感受到的将对他们的长期关系不会产生强烈或具有约束力的影响。流众没有未来,因为他们所做的事情没有未来。”[12]一个没有未来的流众的形象,正是在平台资本主义下从事数字劳动生产,且没有任何报酬,也没有希望的新无产阶级的形象。
结语
数字生产方式、数字劳动以及数字生产关系的变革,共同构成了数字时代平台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也是在今天从理论形式上给出的分析平台资本主义的基本框架。只有从数字生产方式、数字劳动和数字生产关系的政治经济学出发,才能真正将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合理应用到今天的数字时代,才能理解和揭示在平台资本主义下掩盖的巨大的不平等。在平台资本主义日益将数字平台打造成巨大的统治装置时,也将绝大多数用户变成流众无产阶级,或许,我们可以像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末尾一样呼唤:全世界流众无产阶级,联合起来!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后现代主义和哲学发展路径与新进展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为:18ZDA017)
注释
[1]Bratton, B., The Stack: On Software and Sovereignty,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2016. p. 35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68页。
[3][加]尼克·迪尔-维斯福特:《赛博无产阶级:数字旋风中的全球劳动》,燕连福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20年,第101页。
[4][法]萨伊: 《政治经济学概论》,陈福生、陈振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年,第 78页。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925页。
[6][7][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38、75页。
[8]Hill, D. W., "Trajectories in Platform Capitalism", Mobilities, 2021, 16(4), pp. 569-583.
[9]对于数据-流量在平台资本主义的生产要素地位的更详细的分析,可以参见蓝江:《数据-流量、平台与数字生态——当代平台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国外理论动态》,2022年第1期。
[10]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一书的导论部分,福克斯详细分析了从采矿到加工,从软件外包到软件工程等一系列ICT产业链,并指出“各章节没有定义只有一种形式的数字劳动的特殊概念”,但显而易见,他将这些劳动全部归为了数字劳动。参见[英]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周延云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11页。
[11]托夫勒的原话是:“产销合一的制度意味着至少有一些活动必须采取多样化的方式来销售,也因而大幅改变了市场在经济社会中的角色。”参见[美]托夫勒:《第三次浪潮》,黄明坚译,北京:中信出版集团,2018年,第285页。严格来说,托夫勒的这句话并不是针对数字时代的平台资本主义而说的,但是,这个产销合一的产消者的概念特别适用于今天的数字劳动的状况。
[12]Standing G., Precariat: The New Dangerous Class, London: Bloomsbury Academic Press, 2011, p. 12.
责 编/赵鑫洋
蓝江,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哲学系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当代欧陆马克思主义和资本主义研究。主要著作有《忠于事件本身:巴迪欧哲学思想导论》《一般数据、虚体与数字资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