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超奇
摘 要:炼油厂炼化系统包括生产装置,配套工艺管线和设备。储运系统有原料储罐,成品油储罐以及附属的设备管线等,原料储罐通常有脱水系统,将储罐沉降后罐底的含水脱出。在油品炼化和储运环节中,由于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等不可避免的误差,也就造成了油品损耗,油品损耗包括自然蒸发损耗,大、小呼吸损耗等,中小型炼厂的油品损耗通常达到1.8%,对环境和人员都带来加大风险。在强调奉献清洁能源,创造和谐社会的今天,降低炼化和储运过程中的油品损耗意义重大。
关键词:降低炼化;储运;油品损耗
在油品炼化和储运环节中,造成油品损耗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脱水系统无油品二次回收装置,储罐脱水直接排入污水井,无污水二次回收装置。造成脱出的油品不能进行回收。
2、储罐温差变化太大,导致小呼吸加剧。轻组分油从罐顶安全阀和呼吸阀流出。
3、收油过程中油品流速快,造成储罐大呼吸损耗。
4、油品在储运过程中的自然损耗。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选取某炼油厂储罐区进行现场调查,经查阅了某炼油厂罐区生产运行的原始资料,对数据进行调查统计、归类、汇总,做出了罐区油品损耗数据调查。
数据来源:《油品输差记录表》;《油品储存记录表》;《交接班日记》;《收油登记本》;《发油登记本》;《原油入厂分析化验单》
要因验证一:操作人员操作水平低。
判定依据:考核合格率是否達标。
验证过程:查阅了操作手的培训记录,共进行培训12次。我们又协同设备管理人员对18位岗位操作员进行了油品储运调和操作基础知识和实践操作的考试,成绩统计如下:
在培训考核的基础上,又会同有关管理部门制订了设备管理的奖罚制度,进一步保证职工的积极性。结果表明,操作人员的水平均达到合格标准,符合岗位员工的基本要求。
验证结果:非主要原因。
要因验证二:奖惩制度未落实。
判定依据:奖惩制度实施取得成效。
验证过程:查阅相关奖罚制度与落实情况,发现本厂的奖罚制度纳入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之中。定期由厂、车间、班组组织培训学习,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经过调查,奖惩制度落实严密规范。
验证结果:非主要原因。
要因验证三:储罐加温器堵塞。
判定依据:储罐加温出口是否带油。
验证过程:对系统所属29座储罐逐一进行实地检测,并查阅相关记录,发现所有储罐加温均正常,无泄漏现象,无堵塞情况,加温情况良好:
验证结果:非主要原因。
要因验证四:冷却器泄漏。
判定依据:冷后取样含水超标。
验证过程:小组成员对冷后进行多次取样化验,发现样品全部合格。
从表上可以看出,换热器和冷却器均未出现泄漏情况。
验证结果:非主要原因。
要因验证五:破乳剂质量不合格。
判定依据:破乳剂是否队油品有效。
验证过程:对破乳剂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破乳剂有合格标识,并取样进行脱水试验,所有样品均在规定时间内脱水合格。
验证结果:非主要原因。
要因验证六:无油品二次回收装置。
判定依据:是否为人为可控制因素。
验证过程:小组查阅现场,发现储罐脱水直接排入污水井,无污水二次回收装置。造成脱出的油品不能及时回收。经查阅油品储存记录表,每月平均脱水带油量达到60t。因此,这是主要原因。
验证结果:主要原因。
要因验证七:油品沉降时间不足。
判定依据:机泵内是否经常堵塞,并清出杂物
验证过程:我们发现,油品进入储罐后最短时间为3月12日静止12小时之后进行脱水,满足企业相关制度要求至少静止8小时的要求。因此,油品沉降时间不足是非要因
验证结果:非主要原因。
要因验证八:无相关工艺指标。
判定依据:是否存在详细的工艺指标。
验证过程:查阅《炼油厂操作规程》、《炼油厂工艺操作卡片》,验证工艺指标是否详细。
验证结果:非主要原因。
通过以上末端因素的分析论证,将得到主要原因是:储罐生产现场现场无油品二次回收装置。
现针筛选出来的主要原因,可采取以下措施:
将储罐脱水通过管线进入二次脱水罐中,进行二次沉降之后回收油品。
我们选取了某原油罐区进行实施,该罐区有3000立原油储罐3座,利用现场三座40m³的报废卧罐,将其做防腐保温,安全检查,安装相关标准要求的安全附件后,将其改造为二次回收装置。在对其进行专业的安全监测与评估之后,短时间内完成废旧资产利用的程序。同时制订了改造油品二次回收罐的方案,制定相关操作规程和工艺指标之后,系统开始试运行。
经查阅了《油品输差记录表》;《油品储存记录表》;《交接班日记》;《原油储罐分析化验单》,对罐区油品损耗率进行统计,做出罐区油品损耗率调查表,并与往年同期进行全面对比:
对数据进行了分析,做出了改造后油品损耗率统计表和折线图。结果如下:
结语:本次研究改造为解决炼油厂储罐区油品损耗高的问题提供一种思路和解决方案,为储运系统的连续平稳运行提供了保证,为企业降本增效提供了动力,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保障,对环境和人员健康、安全都产生无形的效益。炼油厂储运系统的运行管理可进行参考。
参考文献:
[1]王涛. 炼油厂储运系统油品损耗原因及降低措施探讨[J]. 交通科技与管理,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