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娇
(辽宁科技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辽宁 本溪 117004)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与此同时,我国的人口结构向着老龄化的趋势发展。国际社会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数超过总人口的10%认定为老龄化社会。我国老年人口规模庞大,自2000年迈入老龄化社会之后,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2020年全国60岁及以上占比达18.7%(2010年为13.3%),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13.5%(2010年为8.9%),辽宁省60周岁以上的人口已达到1 095.4万人,占辽宁省常住人口的25.7%,比全国的老龄化人口高了7%,辽宁省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是全国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省份,详见表1。据《中国康养产业发展报告》(2017)预测,2025年我国将有接近4亿的60岁及以上老人,康养产业的规模超过23万亿元,占国内GDP的8%。我国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带动了国内的健康产业及养老产业的飞速发展,对康养产业的研究是新兴的热点研究课题。
表1 2010、2020年全国各省老龄人口变动表
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辽宁省各地开展老龄化社会的举措。沈阳市成立医养结合处,尝试把基层医院和养老院进行合并。大连市引入康养的专业社会组织,提供市场化、专业化、灵活化的居家养老模式。辽阳市以创建“全国第三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持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推进社区嵌入型养老机构建设,通过免费提供场所、政府购买服务,助力居家社区养老;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促进机构养老发展;设立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提供入职奖补,开展免费培训,为养老产业培养更多人才。
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辽宁省老龄化人口占辽宁省常住人口的25.7%,其中抚顺、丹东、本溪老龄化人口占比达29%以上,锦州、辽阳、鞍山、铁岭等市高于我省平均水平,最低的沈抚示范区老龄化人口占比达22.5%,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7%,详见表2。由此看出,我省各市均面临较大的人口老龄化压力,康养产业发展迫在眉睫。2017年末,全省有各类养老机构1 842家,新增45家,共有民办养老机构1 109家,较上年增加89家。全省共有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49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站(室)等3 606个。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3年增长,并按时足额发放。2017年末,1 949.8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保离退休人员754.4万人。报告显示,2017年我省老龄事业取得新进展,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525家二级以上医院参加医养结合,医养结合机构221家,809家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家庭医生签约人数1 224.58万人。根据《2017年辽宁省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统计,农村参加新农合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50.72%。老年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管理率达到67%。与国家要求的到 2020 年千名老人拥有床位 35 张,还有较大差距,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每千人拥有的床位数在 50~70 张的养老服务机构相比,更是相差甚远,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所引发的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养老要实现从负担到机遇的转变,需要发展出更多适应区域环境,具有区域特色的康养产业发展体系[1]。
表2 2020年辽宁省各市老龄化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
续表2
辽宁省作为传统的老工业基地,经济发展和东部地区有着一定差距,年轻一代上学或者工作选择去东部地区较多,导致常住人口总数逐年下降,户口迁出人数以年轻人居多。2016年,辽宁省人口总数4 378万人,2020年辽宁省人口总数4 259万人,减少了119万人,每年以将近20万人的速度递减,见图1。
图1 辽宁省2016-2020年人口总数趋势
老龄化比例呈现走高的趋势,2016年60岁以上人口数为948万人,65岁以上人口为592万人。2020年60岁以上人口数为1 095万人,65岁以上人口为748万人。65岁以上老人平均每年以2%的速度增加,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见图2。
图2 辽宁省2016-2020年老龄化增长
辽宁省人口总数在全国来看,处于中间水平,但是老龄化比例在全国排在前列。老龄化人口的比例增加,给康养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康养产业面临着专业管理人员的缺乏和康养专业服务人员的紧缺[2]。
辽宁省政府在“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将康养产业和自然资源、物质资源相结合,但是在实际发展工作中,由于受到财政、税收、医疗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康养产业普遍缺乏政策扶持力度。如康养产业缺乏有效引导,康养产业区域内用地紧张,康养相关部门提供服务欠缺,缺少异地医保结算的资金支持[3]。
康养产业是未来发展的重点产业,其中涉及了医疗、文化、社保、旅游、公共行政等方面[4]。可以说康养产业关系着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也关系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良性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5]。在康养产业的实际工作中,要根据辽宁省各地区人口结构的分布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康养产业计划,积极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通过重点帮助、旅游招商等形式,推动康养产业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从而为老年人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推进养老产业供给侧改革,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2017年,辽宁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7〕101号),首次明确指出,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到康养产业中,发挥商业养老保险的资金雄厚、稳定性好的优势,以投资康养社区、康养健康服务、公共基础设施的形式,积极参与到康养产业中。引导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到康养产业的每一个环节,为老人提供综合性、全面性的养老服务中。
政府还应该对一些符合政策规定的非盈利性养老机构定期发放经营补贴,帮助其降低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和经营成本,鼓励社会上的资金加入到康养产业中。同时政府应与金融单位积极沟通,鼓励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市场战略,对康养产业相关的信贷进行投放,不断提升康养产业相关金融产品和配套服务,优化和改进金融信贷的担保方式和审批流程。
通过发展康养产业的文化氛围,把康养产业相关的文艺活动常态化。通过政府的引导,积极探索文化康养产业的新出路,使文化产业和康养产业互为依靠,互相促进发展[6]。通过建设康养文化城市、康养特色小镇等形式,深入挖掘辽宁省各地的文化资源,加强康养产业的软实力,使康养产业稳步发展。
目前政府的人力资源和职业能力建设部门已将健康管理师、保健调理师等职业纳入政府财政补贴中,相关人员通过培训和考试后,可享受不同级别的补贴。政府的教育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和鼓励技工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康养产业的相关专业,对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人员毕业后,即可参与到康养产业中[7]。医学的高等院校和卫生护理相关技术学院,可根据自身的资源配置和社会康养需求,培养医疗相关的专业人才,并且定期组织学生去康养实践基地进行实践。
为积极响应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贯彻实施《“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应发挥政府在养老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深化康养产业供给侧改革,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多样化康养服务体系,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促进我省老龄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用银发经济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