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下不同类型林农林地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基于博乐市林地种植农户的调研

2022-07-10 14:51张慧霞
科技与经济 2022年3期
关键词:禀赋林权林农

张慧霞 丁 宇

(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乌鲁木齐 830000)

集体林权制度是国家施行的一项惠农政策,即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落实到个人。自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中国学者通过不同角度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研究,目前所用到的理论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绩效评估理论、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理论、制度与制度变迁理论等[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确立了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稳固了林农的经营权利,通过确立产权、完善市场体系、规范交易制度等措施,优化林地生产资源的要素分配,释放了我国的集体林地资源和人力资源,林农的满意度显著提高[2]。但新疆林业基础薄弱、产业不发达且种植面积匮乏,相关研究较少。本文基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新疆博乐市展开调查,研究不同类型林农林地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提出促进林农林地增收的可行性建议和对策,引导不同林农选择适合的经营模式,使林业管理更趋向于组织化和专业化,提高林农经营者的经济效益,带动新疆林业产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 调查区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

自从中央召开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确定了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3],从此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博乐市也积极投入到改革行动中。该地区积极响应政策,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所有权落实到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保证林农林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地位。同时,增加林地资金、劳动力和固定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的投入。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了我国林业经济的发展。其中,2020年博乐市农林水支出(213类)284.52万元,占当年拨款的89.94%,比上年执行数增加64.11万元,增长29.09%。

虽然博乐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如制度不完善,多项措施实施不到位,不能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的经营模式等。

2 不同类型林农林地投入行为的差异分析

受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影响,每户所得林地规模不同,所在区位、土壤情况等林地特征均存在较大差异,林农根据林地特征选择不同的投入行为,产生了3种类型的林农,即纯林农、兼林农和小林农。由于林农类型存在异质性,不同类型林农派生出与其类型相对应的经营模式[4],即纯林农自营经营模式、兼林农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小林农有偿转让林地的经营模式,其投入行为存在较大差异[5]。另外,调查样本中有1.6%的林农选择其他经营模式。由于该类林农占调查样本数量较少,本文仅针对纯林农、兼林农、小林农进行分析。

2.1 纯林农自营模式下的林地投入行为

对于位置集中、经营管理便捷的林地,经营风险较小,收入较稳定。经营该类型林地的林农一般选择自营模式,这种类型的林农无其他非农收入来源,林地的收入是其全部收入来源。

调查样本中有75%的林农选择自营的经营模式,占调查样本的最大比例。可以看出调查区域中大部分林农都选择自营的经营模式。该经营模式的收入能满足林农的支出,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目前林农对该经营模式较为满意,且并无选择其他经营模式的意愿。

对于纯林农,由于没有其他非农收入来源,纯林农在经营林地时,为了获得较高的经济收入,长期驻扎在林地进行林业生产活动,投入全部的时间、资金、劳动力和固定生产资料等生产要素。

2.2 兼林农股份合作经营模式下的林地投入行为

对于区位分散、经营管理不便的林地,林农的投资无法实现保值或增值,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林农往往采取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即林农将该林地实行集体经营管理或委托其他林业大户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形式主要是“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以此展开林业合作经营,更好地促进了以林业为主的合作组织不断发展,成为当前时代林业发展的新趋势,兼林农较适用于该经营模式。

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将林地集中起来,较大的林业基数增强了合作组织的市场导向能力,有效减少市场未来变化的不确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林业经营的风险。同时,可以扩大集中采购生产资料的规模,增加其议价能力和谈判能力,最终产生规模效应。而兼农户将林地委托给其他林业大户经营,同时还从事其他非农活动,不仅从林业中获得分利,同时也从非农活动中获得收入,实现收入来源多样化。

调查样本中有4.8%的林农选择股份合作的经营模式,所占比例较小。调查样本中部分农户有加入股份合作经营模式的意愿,但调查区域内仅有少部分林农采取该经营模式。其主要原因是该经营模式目前在博乐市不发达,存在较多弊端,制度不完善,获得的收入无法得到保障。这种类型的林农从其他非农活动中获得的收入能够满足林农的需求,而通过该模式获得的收入并不是主要收入来源。因此,对于兼林农,在经营林地时往往选择投入较少的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资料,而把较多的生产资料投入到非农活动中,以期从非农活动中获得较高的收入。

2.3 小林农有偿转让林地经营模式下的林地投入行为

针对面积较小、区位不良的林地,该林地所有者无法从林地中获得足够的收入支撑日常开销。这类小林农往往会采取有偿转让的经营模式,即将林地的经营权转让给其他经营者,对林地资源资产进行合理评估,通过公开招标、拍卖、转租等方式,将林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集体组织成员或经营主体。

调查样本中有18.6%的林农选择有偿转让林地的经营模式。该类型农户转让林地后,选择在博乐市从事其他非农活动来获取收入,维持日常开销,放弃林地经营权。

对于这类小林农,由于对林地生产资料的投入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往往采取不投入任何生产资料的行为。选择有偿转让林地经营权,获得一次性收入,进而从事其他非农活动,实现由小林农到非林农的转变。

3 林农林地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

通过实地调研、深度访谈和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发现,造成不同类型林农林地投入行为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经营林种、林地规模、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和林地资源禀赋丰富度。

3.1 经营林种

调查区域内种植的主要有以苹果树、杏树为代表的经济林,以胡杨、榆林为代表的防风固沙林。

经济林生长在气候温暖、土壤肥沃、光照充足、降水量适中的地方,对生产环境要求较高。调查区域土壤贫瘠、降水量不足,无法满足经济林的生长,需要投入大量的劳动力,如林农人工灌溉、人工松土等林地投入。这类林农在经营林地时,需投入大量的生产资料,生产周期较长,无法从事其他非农活动,其生活的全部开支都来自农业生产活动。

防风固沙林易栽培,抗逆性强、抗风性能强、根系发达,调查区域的环境适宜该类林种生长。林农在经营林地时,往往不需要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可以完全依赖自然降水满足林种的水量需求,仅需在幼苗期进行人工松土等劳动力投入。这类林农由于从事林业生产活动的时间较短,因此在经营林地的同时,还可以从事其他非农活动。

3.2 林地的规模

当经营规模扩大,其产量增加的比例大于全部要素投入量增加的比例时,这种经营规模就具有规模效益[6]。由于生产要素的不可分性,当林地规模增加时,整体生产资料投入的交易成本增加,但单位面积的交易成本减少,生产成本有效降低,经济效益提高从而促进林农增收。

调查区域内大部分林地规模在0~20亩,少部分林地在20~50亩,仅个别林地规模在50亩以上,林地规模越大,单位面积营林总投入水平越低。生产成本降低,林农收入则增加。

3.3 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

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决定了林地资源配置方向,发育程度高的林地流转市场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率,从而促进农村林业经济发展[7]。有效的林地流转市场有利于林地向生产效率高的林农流转,提高林地和劳动力利用效率进而增加林农林地投入行为,从而增加收入[8]。林地流转市场越发育,越有利于促进林农增收,单位面积内林地投入就会增加。本文选择的调查区域分别位于市区附近和较远的郊区,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存在一定差异,因此林农的林地投入行为不同。

3.4 林地资源禀赋

林地资源禀赋主要包括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农户认知等多种生产要素。由于生产要素具有异质性,各个地区的生产要素禀赋不仅有数量上的差异,还有质量上的差异。林地资源禀赋越丰富,林农对林地的投入行为越积极,林地资源禀赋越稀缺,林农对林地的投入行为越消极。即林地规模较大、林地质量较好及交通条件便捷等因素,对林农对林地的投入行为具有正向作用,反之亦然。

3.5 林地投入行为

林地投入行为是经营主体,即林农,以林地为载体,在林业生产过程中为获取林业收入而投入的劳动力、资本、物质资本等生产要素。受到以上因素的影响,林农会选择继续增加林地投入或减少、甚至不增加林地投入。

4 影响林农林地投入行为因素的实证分析

4.1 数据来源与样本统计性描述

本文研究所用的数据源于2021年2—3月对博乐市的实地调研和深度访谈,通过线下走访方式共发放问卷150份,回收有效问卷132份,问卷有效率为88.0%。问卷内容主要包括林农的经营林种、林地的规模、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林地资源的禀赋度以及林农的林地投入行为情况。

4.2 描述性统计分析

从调查样本的性别特征看,受访者男性和女性比例为83∶49,其中,男性被调查者人数为83人,女性为49人;从年龄特征看,青壮年参与度较高,26~40岁的人数为73人,占总样本的55.3%;从文化程度来看,小学及以下的人数为86人,占总样本的65.15%,占调查样本的最大比例;从林农类型来看,纯林农、兼林农、小林农或非林农人数比为78∶19∶35;从经营模式看,选择自营的林农占较大比例,人数为78人,占样本的59.09%;有73人选择经营经济林,占样本的55.30%;仅有47人选择经营防风固沙林,占35.61%。大部分林农的林地规模在0~20亩,占样本的67.42%,调查区域内大部分人认为该地区林地流转市场不够完善,林地资源的禀赋不够丰富。总体来说,本次调查样本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林种、规模等方面不同层级均有所覆盖,因此数据具有一定的普适性。

4.3 变量选取与模型设定

本文研究的因变量为“林农是否愿意继续增加林地投入”,最终因变量的取值只能是“愿意”或“不愿意”两个结果,属于二分类变量,是一个典型的二元决策类问题,因此利用二元Logistic模型进行分析,以探究影响林农林地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设置y为因变量,如果外生变量对林地投入行为有影响,则定义“y=1”,如果无影响,则定义“y=0”。二元Logistic模型原理如下:

(1)

表1 变量定义及描述

4.4 实证结果与分析

4.4.1 模型估计结果

使用SPSS 25.0统计分析软件对影响博乐市林农对林地投入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二元Logistic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见表2。其中,对数似然值为136.311,卡方检验值为192.762,显著性为0.001,Cox&Snell R2和Nagelkerke R2分别为0.539和0.739,预测准确率为93.2%,Hosmer和Lemeshow检验的卡方值为4.696,显著性为0.95>0.05,说明模型的整体拟合较好。

表2 模型估计结果

4.4.2 模型结果分析

以林农是否愿意继续增加林地投入作为因变量,经营林种、林地规模、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林地资源禀赋等因素作为自变量,进行二元Logistic分析。变量系数结果表明,经营林种、林地规模、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林地资源禀赋对林农是否愿意继续增加林地投入均有显著性影响。

经营林种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与林农投入行为呈负相关关系,表明林农经营的林种为经济林时,林农的林地投入行为越积极。

经营易栽培、对生长环境要求不高的林种,林农依靠简单的模仿或者经验就能种植该类林种,但该类林种投资周期长,回收效益低,因此林农不会继续增加林地投入行为。经营不易栽培、对生长环境要求较高的林种,则投资周期短,回收效益高,因此林农会继续增加林地投入行为。

林地的规模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与林地投入行为呈正相关关系,表明林农经营的林地规模越大,林农的林地投入行为越积极。

当经营林地投入的生产资料符合规模效应时,林地规模越大,单位面积劳动力投入越大,而单位面积生产资料投入越小,整体的单位面积营林总投入水平越低,获得的收益就越高,故林地规模对林农投入行为呈正向影响。

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林地资源的丰富度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均与林地投入行为呈正相关关系,表明林农所在地林地流转市场越发育、林地资源禀赋越丰富,林农的林地投入行为越积极。

调查区域内主要选取了靠近城市和远离城市的地区。靠近城市的地区,林地流转市场发育完善,林地资源能得到最优配置,林农的林地投入行为较积极。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 论

本文对调查区域内不同类型林农林地投入行为进行了调研并分析,得到以下结论:

林农从林业获得的收益决定了林农是否增加林地投入。从农户类型的视角看,不同类型的林农(纯林农、兼林农、小林农)选择了不同的经营模式,纯林农选择自营的经营模式,其收益全部来自林业活动,无其他收益来源,故纯林农会投入全部的生产要素,以期获得较高的收益。兼林农选择股份合作经营模式,其收益主要来自从事非农活动,林业活动获得的收入只占全部收入的较小比例,故兼林农通常将较多的生产资料投入到非农活动中,林地投入只占很少部分。小林农由于从林业活动中获得的收益不足以支撑日常开销,所以选择有偿转让林地的经营模式,进而从事其他非农活动来获取收益。不同林农在从事各项生产活动上存在明显的差异性,林农在林业活动中获取收益的比例有所不同,从而影响到农户的收益,进而影响到林农对林地投入行为的差异。

林地属性特征,即林农经营的林地林种、林地规模大小、林地流转市场的发育程度、林地资源禀赋丰富度决定了林农是否会增加对林地的投入。当林农经营林种易栽培、林地规模较大或当地林地流转市场发育程度高、林地资源禀赋丰富时,就会促进林农对林地的投入行为,反之,则会降低林农的投入行为。

5.2 建 议

根据不同地区的特征,重视林农的实际需求,选择适合林农类型的经营模式。政府部门在发展林业的过程中,要考虑当地地域的特征属性,真正重视林农的林地投入,认真评估林农经营模式的合理性,帮助林农选择适合的经营模式,真正起到促进林农增收的作用。

刺激林农扩大营林规模,降低单位成本。政府应完善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等基本保障制度,促进林农实现林地规模化经营,克服林地细碎化问题,增加对林业产业的资金支持,同时鼓励农户个人加大造林资金投入力度,提高林地总体产出效益,切实增加林农营林收入。

优化林地流转市场,合理配置林地资源,提高林地资源禀赋丰富度。促进林地规范流转,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改善林地资源质量,提高农户的林业收入。政府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林地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相关林地流转政策法律法规及林权交易市场的基本要素建设,减少集体林权流转的交易成本,完善林地流转制度,减少不必要的过程和手续,以达到集体林地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落实和保护集体林权,改善集体林区林业经营条件,有利于林地流转市场的建立和林业规模化经营。在制定支持农户经营林业的政策时,要充分考虑林地资源禀赋因素,重视林业在自然资源和经济资源丰裕、交通条件便利的地区,促进林农增收的作用,支持和鼓励林农营林时各项生产要素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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