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2-07-10 13:47
文萃报·周二版 2022年27期
关键词:滞纳金职工基本工商户

近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稅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自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要求,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同时,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

(据经济参考网 7.4讯)

猜你喜欢
滞纳金职工基本工商户
信用卡逾期还款不付滞纳金
“个体户”的小与大
浅析现行税款滞纳金制度的问题探析与完善
晚缴税被罚,迟退税咋办
达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养老保险政策
我们如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能否通过一次性补缴方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房产登记问题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