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珍 韩润社
(1.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发展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001 ;2.陕西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陕西 西安 710001)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始于1980年,至2020年底,共评选11批次,有1450名中小学教师被授予“特级教师”称号(见图1);在职800人,占全省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38‰。作为教师中的佼佼者和领军人物,这些特级教师在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图1 陕西省特级教师历次授予人数
1.固化评选时间
1980年评选陕西省第一批“特级教师”,相隔12年,即1992年第二批、1993年第三批。从1994年第四批开始,基本每3年评选一次,评选周期从不定期到定期,趋于稳定。
2.规范评选流程
1999年出台的《陕西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规定》指出,特级教师评选“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在职特级教师总数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左右。”从思想道德、教育教学水平和效果、学术科研成果、荣誉及获奖情况、教师培养、教育改革、教材建设等多方面对评选标准做出具体要求;从发布通知、学校推荐人选、各级组织审查到确定人选等各个环节对评选程序做了较为详细的设计;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每人每月80元标准发放特级教师津贴,退休后继续享受。2009年6月起,特级教师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300元。《陕西省特级教师管理暂行规定》使我省特级教师评选走入制度化。
3.创新评选模式
2009年陕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修订出台了《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1)在评选程序方面,提出“先培养后认定”的原则,将“确定人选”环节修订为“确定后备人选”环节。(2)在待遇方面,特级教师津贴标准提高为每人每月500元,享受每年一次的身体检查,每两年1次的外出进修或学术疗养等。(3)在示范引领方面,在职特级教师可设立“工作室”。(4)在管理与考核方面,提出每五年考核一次的监督机制。每位特级教师每学年填写《陕西省特级教师工作考核表》,由所在单位、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后逐级上报,作为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考核细则与办法由各市制定。《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使陕西省特级教师队伍建设建立起长效机制
1.特级教师队伍现状
(1)数量。由于自然减员、退休等原因,到2020年底,陕西省在职特级教师共800人,其中:高中占64.2%,人数最多,小学占19.1%,初中占6.2%,学前教育占3.2%,教研机构(含教研室、电教馆、教师进修学校)占4.7%,其他机构占2%。
(2)年龄结构。从年龄分布看,特级教师40岁以下有4人,最年轻的37岁,有1人;41—55岁有543人,占在职特级教师总量的67.95%;55岁以上有253人,占31.5%,其中58岁以上有95人,占12%。
(3)学科分布。从学科分布看(见表1),在职特级教师人数从高到低依次是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含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科学、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没有。
表1 在职特级教师学科分布
(4)学历结构。在学历上,本科学历占大多数,为77.6%;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10.3%,其中,博士1人,硕士11人,研究生班70人;大专以下仅占11.6%。
(5)性别结构。从性别看,男教师有399人,女教师401人。这与目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女教师明显多于男教师的现状相匹配。据教育部前瞻产业研究院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中小学专任教师队伍中,小学教师女性占比达68%,普通中学教师女性占比56%。
(6)区域分布。从在职特级教师任教地区和区域分布看,53.6%集中在关中地区,最多的西安市占全省在职特级教师的17%,其次是咸阳和渭南。
(7)管理职务。回收的260份问卷结果显示,在职特级教师中担任学校领导的占36.53%,属于学校中层领导的占17.31,无领导职务者占41.65%。学校领导由这些教学骨干来担任,与我国“学而优则仕”的传统有关。
(8)教学工作量。问卷结果显示,每周课时10节以下的占33.8%;16节以上的占11.92%,特级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与普通教师基本持平。81.15%的特级教师依旧扎根教学一线,但35%的特级教师工作重心有所转移,如转向教研或教学管理的比例分别为17.13%、17.69%。
(9)示范引领。在2015—2019年的5年里,36.16%的特级教师应邀在区、县、市、省、国家级教师培训班上公开课7次以上,50.39%做专题讲座6次以上;绝大部分担当了青年教师培养和指导工作任务。其中,指导40人以上的有6.5%,指导21~40人的有23%,指导6~20人的有31.27%,指导1~5人的有39.23%,主要通过备课、磨课、教学设计、听评课等方式,“手把手”“师徒结对式”地引导青年教师入职和专业发展。
(10)教科研。问卷结果显示,260名特级教师有自己的研究课题,其中,17.31%参与或主持过国家级课题,87.31%主持过省级课题,45%发表过6篇以上文章,64.23%主编或参编了教材和教学辅导书。
(11)交流研修。在2015—2019年的5年里,79.62%的特级教师每年都有至少1次研修机会。但参加国内外交流考察或访学研究的机会少,如:34.62%从未参加过国内交流考察和访学研究,42.31%参加过1~3次,76.92%从没参加过国外交流考察或访学研究。
2.特级教师队伍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1)队伍结构不合理,所能发挥的辐射功能有限。一是中青年特级教师比例不合理,且老龄化趋势严重。这与“只有具备高级教师职称且教龄满15年,才能参加评选”的规定有关。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与教龄有很大关系,青年教师入选机会少。[1]二是特级教师的学段分布不合理。中小幼特级教师比例失衡。2020年陕西省有小学教师约17.3万人,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29.99%,但小学阶段在职特级教师只有154人,仅占总数的20.26%;而普通高中教师8.69万人,却有特级教师514人,占总数的67.76%,从业者的比例与获选特级教师的比例相差很大。其差异性直接决定了处于不同学段的教师在评选特级教师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可比性。[2]
表2 在职特级教师学段分布
基础数据来源:《2020年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三是特级教师的学科分布不合理(详见表1)。语文、数学特级教师占总数的56.6%,其余学科偏少,个别学科没有。这与所谓的主学科与非主学科的认识有关,人为造成不同学科评选机会不均等。
四是区域分布不均衡。59.5%的特级教师任职在西安市及关中优势地区,陕北、陕南地区人数较少。这与关中地区(包括西安、咸阳、渭南、杨凌示范区和西咸新区)中小学教师人数多、教育整体水平发展更优质有关。
(2)誉后发展无规划,专业引领缺乏制度支持。“誉后发展”是指教师获得“特级教师”荣誉之后的专业进展与提升,是发挥特级教师示范引领和成就教育名师名家的重要途径。[3]98%的特级教师期望发挥“传、帮、带”作用。但是,近五年里,49.5%的特级教师讲授专题的次数年均不到1次,37.69%很少被邀请上公开课,21.54%没有组建团队,只有29%和48%的特级教师参加过国培或省级培训学习。因缺乏常态化的专业引领制度和条件支持,导致特级教师的持续发展被忽略。
(3)重教学轻研究,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不多。特级教师虽在评选之前有一些教研成果,但大多是处于经验水平的总结性、随感性文字,研究能力还非常薄弱。有97.69%的特级教师期望系统学习教育理论,94.62%期望开展教改实验,88.08%期望总结经验出版1~2本教育著作。但近五年里,只有35.8%的特级教师正式出版过教学专著,45.6%做不到每年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公开发表1篇文章,只有17.6%的特级教师主持过国家规划课题。91.15%的特级教师研究成果不多,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更少,专业研究缺乏平台支持。
(4)誉后发展激励措施不完善,发展无动力。《陕西省特级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虽要求特级教师“每五年考核一次”,但“考核细则与办法由各市(区)和省管市县制定”,省里没有具体的特级教师管理制度或实施办法;要求“建好‘工作室’”,但没有设立专项经费。特级教师荣誉终身拥有并享受待遇,客观上影响其誉后追求,因激励措施不完善,导致无目标、无任务、无压力、无动力,难以体现相应价值。
从注重发挥选拔性功能转型为注重发挥促进性功能,使特级教师制度真正起到“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地位、树立榜样、激发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的作用。
1.正确认识特级教师的身份与特质,优化评选条件
一是正确认识特级教师是当前所有中小学教师追求的最高荣誉;二是正确认识特级教师是终身制的专家+模范;三是正确认识特级教师是“教”有成绩、“育”有特色、“学”有专长、“行”有示范、“研”有成果,同时体现一个“特”字。与行政荣誉和专业职称相比,特级教师更强调专业特长和专业水平,突出实践业绩和社会贡献,因此评选条件也要与之相适应。现行的评选过程,一方面过分强调教研成果,相对淡化教学风格、教育特色和教学业绩的考评,导致一些特级教师教学业绩和能力表现平平,不被同行认同;一方面地市名额分配不合理,导致有的教师以勉强条件申报,而真正优秀的教师没有机会申报。可以把评比活动分散在相关的竞赛、展示性活动和教科研工作之中,如定期举办的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论坛、特色经验分享、课程教学资源开发、教师博客与教师工作室建设、教科研成果等,让特级教师在教改实践及其形式多样的展示、评比、研讨和竞赛活动中自然而然地脱颖而出。
2.把好推荐评选入口关,均衡特级教师分布
(1)保持数量合理。根据“在职特级教师总数一般控制在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5‰以内”的政策规定,截至2020年底,陕西省现有57.78万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在职特级教师人数应保持在867人,目前这一数字是800人,近两年中小幼教领域还将有95位特级教师退休,数量不足。因此,陕西省2021年特级教师评选人数应控制在200人左右为宜。
(2)优化学科结构。在入选对象上,增加薄弱学科和学段的入选比例,严格控制申报人员年龄比例。从学科看,应增加美术、音乐、体育、小学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劳动技术、思政等学科比例;从学段看,应逐步增加学前、小学、初中的人数和比例,控制高中入选人数。从年龄看,应控制55岁以上申报者指标。
(3)推进优质均衡。一是在全省拟评选特级教师总指标中,设立15%的“农村教师专项指标”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级教师专项指标”,专用于乡镇及以下所属农村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申报;二是“设立人才流动特级教师评审专项”,鼓励自愿到乡镇农村学校支教且符合推荐条件的优秀教师申报特级教师,不占地市推荐名额。[4]
3.加强誉后管理,细化考核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陕西省特级教师管理办公室,负责特级教师誉后管理。
(1)共建特级教师数据库。陕西省特级教师管理办公室定期对特级教师进行考核和评估,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掌握每位特级教师的基本情况、工作实绩和动态。
(2)制定特级教师评价细则。在示范教学、公开课、青年教师指导、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研究与成果推广等方面设立评价指标。
(3)加强特级教师素质能力提升。有计划组织特级教师参加高端研修、考察学习、学术交流、精准帮扶等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设立一定额度的专项培训资金,安排和设计针对性的专项培训,每两年培训1次,市级每年可进行1次。
(4)加大“特级教师工作室”建设。组建研修团队,展示个人风采,开展课题研究,开发课程资源,与其他特级教师工作室进行交流融合,使“特级教师工作室”成为“带队伍、聚资源、育名师、出成果”的专业发展平台。
(5)切实提高服务管理能力。各地要出台措施,落实待遇,控制特级教师流失。特级教师由于其“特”而具有较强的本土性,各地应用待遇和事业稳定特级教师,防止因利益或人际障碍而流失。
4.加强特级教师研究,传承优秀教育精神
特级教师在长期的教育实践中形成了自己的专业特质,应总结、提炼、发掘、探寻特级教师的成长规律:一是设立特级教师研究课题,以支持特级教师的教育改革和实践研究;二是建立出版专项基金,有计划地出版特级教师相关研究成果,以传播特级教师的经验,培养名师和教育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