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雅虹
诗歌是一种与符号息息相关的艺术。意象作为符号化的抒情载体,是中国传统美学思想中的重要概念,其中的“象”包括物象、事象等实象,也包括主体创造性的拟象,而“意”,主要指主体的情感和意蕴。
《诗经》作为我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源头,在生动描绘周朝时期社会面貌的同时,大量涉及自然界的鸟、兽、草、木等意象。其中兽类形象众多,如马、牛、羊。与之相比,鹿并非常见的家畜,却有九篇诗歌提到了鹿,出现频率仅次于上述三种家畜,周人对鹿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
出现鹿的篇目大多收录在“风”和“雅”中,而“颂”并未涉及,这侧面印证了鹿大多与先民们的生产生活相关。其中,鹿大多作为起兴之物传达某种特定的信息,暗含着某种集体无意识,同时,鹿意象的使用对后世文学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因而,探究鹿在《诗经》中的深刻意蕴,对于我们把握周朝时期的社会风貌与文化心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仁义之意、爱情之喻、权力之象征、狩猎或豢养之物、生殖崇拜意味五个方面详细探究鹿意象的审美内涵及其形成原因,从而窥见先民独特的审美意趣,更好地廓清诗意,深刻把握《诗经》的含蓄美、意蕴美。
一、仁义之意
鹿作为仁义之喻的代表作为《鹿鸣》和《桑柔》。
《鹿鸣》作为小雅之始,在《诗经》中是重要的祭典之乐,与《关雎》同为春祭歌。《毛传》曰:“作《鹿鸣》诗者,燕群臣嘉宾也。”《鲁诗》和《太平御览》均以此篇为讽刺诗,但与全诗气氛不和,今不取。
该诗每章开头以鹿起兴。用于起兴的意象通常与文意紧密联系。《毛传》又云:“鹿得蓱,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这是以鹿在得到食物后的呼朋引伴来凸显君主对大臣的“恳诚”相待。天子在宴会上奏起《鹿鸣》之歌,彰显周王的仁义之心,实现“君使臣,臣事君”的情感认同,以求得天下归顺和王权的巩固。朱熹曾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有人认为这是“或以为两鹿相呼,喻两臣相招,谓群臣相呼,以成君礼”,《驳异义》对此驳斥道:“君有酒食,欲与群臣嘉宾燕乐之,如鹿得苹草,以为美食,呦呦然鸣,相呼以款诚之意尽於此耳。”现今大多学者都认为此诗是用来歌颂周王,以鹿呼同类,犹君呼臣子也。
该诗通过白描的手法,开篇的“呦呦鹿鸣,食野之苹”令读者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一幅朴素而充满自然旨趣的图景。拟声词“呦呦”增强了诗的韵律感和节奏感。重章叠句,反复咏唱,将和谐的氛围不断推进,至末章达到“和乐且湛”的高潮。听到《鹿鸣》悠扬婉转的旋律,人们自然就会联想到原野上相互依存的鹿群。
鹿作為仁义之心的代表,对后世文学和风俗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周王朝十分重视礼乐制度,而《仪礼》指出:“乡饮酒礼、乡射礼、燕礼均必歌《鹿鸣》。”曹操《短歌行》中“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一句表达其求贤若渴、胸怀天下的心境。隋唐至明清的科举制度下,每到乡试放榜次日,地方便举办宴会来祝贺上榜之人,以此表示皇恩浩荡和对人才的器重。宴中必须先奏《鹿鸣》之曲以活跃气氛,贡生或举人作诗以彰才华,史称“鹿鸣宴诗”。奏《鹿鸣》已不再是上层社会的专属,而是“飞入寻常百姓家”。《鹿鸣》不仅在礼乐制度下有助于君臣感情融洽,也在古代社会中长期起到教化民心的作用。
除此之外,《桑柔》中的鹿也暗含仁义之意,该诗记述了芮良夫哀伤周厉王暴虐昏庸,“朋友已谮,不胥以谷。人亦有言:进退维谷”。作者以鹿起兴。“谮”即欺骗,互不信任,可见《桑柔》的作者是以鹿之友善仁义反兴,含蓄表现同僚好友间不能以善道相助,是不如林中之鹿。
鹿喜欢结伴而居,却“群而不党”、相亲相善,有食则呼朋引伴,这与传统文化中“谦谦君子”的形象有共通之处。因此《鹿鸣》一篇以鹿为正比,而在《桑柔》中以反比。在汉代同样的意象亦不少见,陆贾《新语》曰:“鹿鸣以仁求其群。”可见,在古人的观念中,鹿是仁义的象征。鹿曾是先民习射的对象,在周代严格的礼制下,“呦呦鹿鸣”可能是这种早期狩猎、祭祀制度在后世的遗痕。
二、爱情之喻
鹿作为爱情的象征,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纳彩之物,二是忠贞爱情的代表。
《召南·野有死麕》是一首简短的描写青年男女恋爱的诗:“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该诗以鹿起兴、铺陈,“麕”即小獐,是鹿的一种。古代和近现代学者对此诗的解读大相径庭。历代道学家解读出放荡的民风,因而斥之为“淫诗”。还有一种“恶无礼”说,即歌颂女子的贞洁自持,告诫男性合乎礼法,而今人多视该篇为恋爱之诗。
不论古今学者作何种解读,鹿均被视为一种纳彩之物。周代以礼治国,各项社会活动都要求符合礼制,婚姻嫁娶也不例外。《仪礼·士昏礼》曰:“纳征:玄纁束帛,俪皮。如纳吉礼。”郑玄注曰:“皮,鹿皮。”可见先民曾将鹿皮作为重要的结婚彩礼。郑玄还曾进一步解释道:“朴樕之中及野有死鹿,皆可以白茅包裹束以为礼。广可用之物,非独麕也。”闻一多先生则在《诗经研究》据《野有死麕》推论:“上古盖用全鹿,后世苟简,乃变用皮耳。”鹿在早期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婚聘礼品,后来逐渐固定为以鹿皮为贽。
除此之外,鹿温驯的习性容易使人联想到女性,年轻的猎手逐鹿,暗含着男性追求女性之意。吉士将白茅束起的死鹿送给女子作为定情信物,含蓄地表达爱慕之情和对美满爱情的希冀,以求取少女的欢心。这对男女间并无太多的言语交流,但都对对方的心意心领神会。诗人正是借助一定的审美意象,抒发景中之情,《诗经》的丰富意蕴可见一斑。《野有死麕》中的鹿或许可延伸出人丁兴旺之意,这在第四部分有所详述。
《小弁》同样是以鹿来象征爱情,该诗第五章写道:“鹿斯之奔,维足伎伎。雉之朝雊,尚求其雌。譬彼坏木,疾用无枝。心之忧矣,宁莫之知?”马瑞辰通释:“伎伎实速行之貌。诗言维足伎伎,盖言鹿善从其群,见前有鹿,则飞行以奔之。与雉求其雌取兴正同。”诗中的“奔”,意即“奔从其偶”。鹿儿尚且能为了寻找伴侣而狂奔,而作者却被迫与妻子分离,这引起了作者的无限感伤。作者借鹿这一意象,用兴和比的手法正面书写内心的忧伤,认为自己还不如鹿和雉,以此表达夫妻间的深厚感情。以此观之,鹿是男女爱情的一种象征,这与鹿群居的特性有着密切联系。
以鹿喻爱情,“鹿斯之奔,维足伎伎”的根源是主体自身漂泊无依、痛苦忧伤之情的外化,是一种情感的外在投射。审美主体将自我情感移入自然界中的鹿,完成“由我及物”的个人情感的积极主动的投射过程,即所谓“移情”。
三、权力之象征
《大雅·灵台》是一首记述周文王建成灵台以供宴游的诗。“王在灵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鸟翯翯。王在灵沼,於牣鱼跃。”“灵囿”即古代帝王畜养禽兽的园林,“麀”即母鹿。可见,鹿在当时是被贵族圈养的动物。诗人通过侧面映衬的写法,借鸟兽的自由自在、灵台和钟鼓音乐的盛大美好,突出“与民同乐”的景象。古人对仁慈和顺的周王的拥戴,对国运兴旺繁荣的祈愿,通过动物意象婉转含蓄地传递出来。
有学者将《灵台》中的鹿看作王权的象征。他们认为,“建灵台的主要作用是得到祖先和上天的眷顾,当灵台与王权紧密相连,那么灵囿里豢养的鹿就成为王权合法性的重要象征物”。后世“逐鹿中原”“鹿死谁手”等成语也皆有此意。
意象生成的过程也是主体建构的过程。鹿本身是自然界中纯客观的生物,而作为意象的鹿,以其特有的吸引力被审美主体所感知,这种表象通过想象、情感等一系列因素内化于心,鹿被赋予“权力”之意,由审美对象升华为主客间的中介和沟通,并外化为鉴赏者所看到的意象。换言之,意象本身又是感性属性和理性属性的统一。以意象创构为代表的审美活动,这也是主体自我建构的过程,本质上也是人的自由本质的对象化。
四、狩猎或豢养之物
《诗经》中有三篇作品将鹿作为一种客观描写的狩猎对象。《东山》篇诉说了久从征役的士兵在归途中的思乡之情。诗中写道:“果臝之实,亦施于宇;伊威在室,蟏蛸在户;町畽鹿场,熠耀宵行。不可畏也,伊可怀也。”男主人公看到鹿群已去,仅留下一片留有禽兽踪迹的空地,荒凉的景色引发他的无限感慨。
《吉日》叙述了周宣王田猎的情景。其第二章中写道:“吉日庚午,既差我马。兽之所同,麀鹿麌鹿。漆沮之从,天子之所。”朱熹在解释这段时说:“麀鹿最多之处而从之,惟漆沮之旁为盛,宜为天子田猎之所也。”可见在《吉日》中鹿是被狩猎的对象。《韩奕》是一首歌颂韩侯的诗歌。“孔乐韩土,川泽吁吁,鲂鱮甫甫,麀鹿噳噳。”“噳噳”用来描述鹿的数量众多,鹿与其他动物一起作为“韩土”物产丰富的印证,从而达到歌颂韩侯的目的。
“《诗经》产生在与现存迥然不同的地理生态环境之中:黄河的支流与支津构成了一张巨大的水网,上百的湖泊星罗棋布于其间;充沛的雨水,造就了许许多多的隰地。”这从《诗经》中大量对沼、泽、池的描写便可窥见一斑。湿润的地理条件孕育了多样的物种,鹿便是其中之一。从经济形态看,原始社会起狩猎就是人类重要的生产活动,先民们皆以鹿作为狩猎的对象,这在甲骨卜辞中的记载比较多。
五、生殖崇拜意味
正如鱼象征多子,鹿这一意象与生殖崇拜也有紧密联系,代表为《麟之趾》。與其他篇目相比,《麟之趾》是比较特殊的一篇。该诗并未直接描写鹿,麟是古代传说中的仁兽,被描写为鹿身、牛尾、马蹄,头上一角。麟具体指哪一生物至今尚无定论,当代部分学者认为麟是鹿的一种,如长颈鹿。
《麟之趾》赞美统治者子孙繁盛,体现出祈求多子多孙的观念。鹿性情温顺,繁殖能力较强,这在某种程度上符合当时对女子的评判标准,因而鹿成为了女性的一种象征。《山海经·南山经》记载一种名叫“鹿蜀”的兽类,人佩戴它的皮毛,可繁衍子孙。赵国华在《生殖崇拜文化论》中指出:“远古先民用鹿象征女性,原因是共同的,即对羊与鹿的生殖能力表示崇拜。羊和鹿为哺乳动物,如人一样胎生,这是远古女性感觉其亲近又不能比拟的。”所以,鹿常与人丁兴旺联系在一起。《野有死麕》中的鹿也可能暗示着主人公对子孙繁盛的希冀。
格式塔心理学认为,外在物理世界与内在心理世界的运动具有“同质异构”的结构对应关系,因而特定的形式激发,揭示出了特定的情感与审美涵义,由此造成主客协调、物我同一的愉快感受,此即审美。鹿作为一种胎生动物,与人类在生理上有相通之处,且鹿体态丰腴、性情温顺,繁殖能力较强,符合传统观念对女子的期待。鹿这一外在事物与人的内在审美心理存在基于模仿结构的对应关系,这种“同质异构”形成呼应共鸣的基础,因而古人由鹿联想到女性,鹿成为了女性的一种象征。
意象是中国古典诗词的重要创作手法,所谓“诗化的语言”,就是通过非概念化的实体形象表达审美意蕴。这种可感的符号化打破了时空限制,使得诗歌具有独特的感染力和张力。诗歌的意蕴美,就来自这种意象带来的无限广阔的意境。
除了鹿之外,《诗经》中随处可见各种动植物意象。一方面,先民借动物展现了他们对生活的细致观察;另一方面,先民将动物的生存状态与人的社会活动相联系,反映了古人天人一体的观念。
总之,鹿意象在《诗经》中主要包含仁义之意、爱情之喻、权力之象征、狩猎或豢养之物、生殖崇拜意味等五个层面的意蕴,组成了先秦文学中一套特殊的隐喻系统。鹿意象极大地丰富了《诗经》的文化内涵,也为我们解读《诗经》,研究当时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提供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