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文,吴海丽,谭梦娜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 311402)
“三农”问题一直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2018年中央1号文件又颁布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各地区乡村振兴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和政府围绕国家总体部署,积极探索和推进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战略新思路、新模式,已经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2018年杭州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制定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行动方案,加快美丽田园、美丽庭院、美丽村庄建设,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区。通过实地走访和广泛调研,了解到杭州市各级地方政府认真出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意见、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的具体做法和显著成效,但是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影响了绩效考核“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杭州市及各区、县(市)成立了以书记担任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商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教育局等部门是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农业农村局接受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承接小组具体工作和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办公室设置在农业农村局。杭州市及各区、县(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每年年底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例如富阳区2019年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实行1 000分制,其中:有重点任务指标成员单位评分880分,无重点任务指标成员单位评分20分,其他相关评分100分(由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在走访中有不少相关工作人员反映: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任务重、牵涉到的部门广、付出的精力多,需要设立专门的考核机构、派出专门的考核人员,专门负责年底考核,平时要常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指标任务完成的进度,召开季度例会、半年例会分析工作进程,从而保证乡村振兴战略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考核指标设计未考虑区域特点。杭州市对各区、县(市)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进行考核的任务来源主要是根据浙江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细则,并结合了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制定的。各区、县(市)对各部门、镇(街道)进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任务来源主要是杭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则,并结合了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总体来说,省、市、区3个层级明确的各项考核指标基本上是一致的。在杭州市发改委调研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反映:杭州市乡村振兴呈现发展不平衡、东强西弱的局面,应该依据当地自身条件考虑指标的均衡性。但是在考核指标的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到各区、县(市)的区域特点。富阳区某乡镇农办的相关工作人员也反映:富阳区有以工业为主导的乡镇,还有以生态为主导的乡镇,但还是使用同一套考核指标,不够合理。
考核指标设计未突出重点。2019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涉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公共服务、推进保障等7个方面,与平时对各乡镇(街道)的业务考核没有区别,指标的设计面面俱到,没有突出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在实地走访调研中,几个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都提到:乡村振兴最重要的还是产业振兴,考核中应该予以一定的侧重。
考核指标设计过于机械。每年的考核指标是在年初对接、年中公布、年底考核的,都是以增加多少数量或百分比的数量来表示的。余杭区农业农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反映:有些指标会受到自然灾害的限制,每一年达标程度有所差异,比如说雨水量和台风会影响到农作物的生长和粮食产量;在考核过程中,也已经形成了你追我赶的局面,因此部分指标实现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
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主要采取的是评议评分的方式,时间集中在年底进行,缺少过程性的考核。在部分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过程中,以“乡镇主管人员讲解PPT+专家审核查阅总结材料和听取汇报”的形式进行考核,这种评议评分的方式过于主观,而且也不科学,公平公正难以得到保证。余杭区农业农村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反映:个别指标的完成或认定,需要等上级部门的发文方能认可,这样会有一定的滞后性,例如每年考核是12月份,发文却要等到次年1月甚至2月以后,这样就会影响到结果认定和考核得分。
根据2020年浙江省委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委员会农村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考核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区、县(市)党政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但是作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依据到什么程度,还是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运用,例如《2019年富阳区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评分细则》规定:按照各乡镇(街道)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10个优秀单位,并进行大会表彰;考核排名末2位的且总分低于800分,综合考评降低一个等次。对于优秀单位如何奖励,也没有得到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富阳区某乡镇农办的相关工作人员反映: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的奖励补贴,远远低于工业方面“招商引资”的奖补额度。这就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对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视程度出现了“上热下冷”的尴尬局面。
农民是农业农村发展的主体,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体。推进乡村振兴,是为了农民,也要依靠农民。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三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让他们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为此,建议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内容需要把基层干部群众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知晓度、支持度与满意度给予更多的关注。
以“党建”为引领,把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落实到位。“雁飞千里靠头雁”,五级书记把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责任。在从省到村这五级中,省市主要抓统筹,抓规划,抓政策引领;实施主要是在县乡村三级,县乡不能光发发文件就行了,必须落实在操作层面,关键是怎么去做,把规划落实。建议推进绩效考核和党员先锋同步进行,落实“建”的责任。为此,可以确立“党员示范岗”与“党员先锋岗”,形成赶超机制,促进党员积极作为,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提高党员的带动示范作用和先进模范作用,以形成区域内的示范效应。例如:广西全州县小林山村17名党员,充分发挥“领头雁”的作用,在小林山村成立金槐种植协会,并组建党支部,带领全村16户96村民出土出工,打造生态乡村,通过种植金槐发家致富,实现人均年增收达0.5万元,助力脱贫攻坚,为全乡的乡村振兴工作树立了“标杆”。建议推进督查考核和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同步进行,严格“做”的标准。实行评星、增星、授星活动,给优秀基层党组织颁发星级党组织标识标牌。通过群众监督(包括农民群众监督和社会团体监督),上级核查,戴党徽、亮身份、晒业绩、争先锋、履承诺,培养争先意识、看齐意识。
由于设立专门的考核组织机构不具备可操作性,故建议强化杭州市及下辖的各区、县(市)设置在农业农村局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配备专门负责考核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充分调研分析,制定合理的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则和考核方案,具体组织过程性考核和年终考核,过程性考核主要侧重于对指标任务完成进度的督促。实行完成情况“月报”和“月度通报”,发现进度偏慢的考核指标,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乡镇(街道)开展督查指导,强化过程考核,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做好查漏补缺,确保各项考核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人员要不断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提高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真正发挥绩效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统筹协调乡村振兴考核相关工作,承担乡村振兴考核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担当、强力推进、加强沟通、积极作为,加大督查督办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落实落地。
考核指标设计要有侧重点。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不求面面俱到,要与地方政府的业务考核要有区别,考核指标要“瘦身”。考核内容紧紧围绕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兼顾考核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的情况。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基础,因此考核指标设计要侧重于“产业振兴”。建议乡村产业振兴考核的重点要放在居民收入的增加和人居环境的改善上,让乡村振兴工作落到实处,居民真正实现共建共享。随着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不少农村村容村貌发生巨变。但在大力建设过程中,调研也发现一些村集体负债过高,有的地方村均负债数百万元,且越是“明星村”“典型村”,债务越重,乡村振兴负债前行,最终肯定是难以为继。因此建议乡村产业振兴的考核不仅要重视居民的增收,还应该考虑集体经济的壮大,在考核指标设计中应该有所侧重。
考核指标设计要注意区域性
考核指标设计要有杭州的特色。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实施产业转型、环境提升、协调发展、集体增收、和美乡风、乡村善治、改革创新、人才建设“八大行动”。为此,我们应充分结合省、市工作任务和结合杭州市涉农地区的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在“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中设置具有符合杭州市地方实际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工作基础。
针对不同区域考核指标设计要有“差别权重”。综合考虑杭州市西部和东部区域发展差异性,在实施共性监测评价指标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设置差异化指标,避免“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体现杭州市委、市政府对不同区域发展定位、目标任务的要求,对示范型的地区、中等发展地区、因区位限制和资源有限等原因发展较慢的地区分别制定系列评定标准。
各级分别制定考核评价指标。根据杭州市工作任务和具体实际,确定绩效考核的重点,对县(市、区)、乡镇和村分别制定系列评定标准。五级齐抓,分级负责,市、县、乡考核什么,不应面面俱到,而是各司其职,这样可以减少基层负担,增强可操作性。
考核指标设计要“软硬结合”。硬性指标的优势在于客观、具体、信度高,能够避免主观意志和经验的干扰,但也常常会因为数据的不够权威而影响统计分析的公正性,如果仅仅凭借数字,则有可能滋生“数字政绩”“虚假政绩”等不良现象,从而蒙蔽群众、欺骗上级。软性指标的优势在于不盲目地依赖数字,而是根据各个方面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与考量,可以全面地对评价对象的绩效做出判断,但囿于评价主体的学识、能力等因素的影响,评价结果又不可避免地会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建议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要综合运用硬性指标和软性指标的优势,同时要避免二者的不足,取长补短,力争使评价结果真实客观。
开展评议评分。杭州市对各区、县(市)和各区、县(市)对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战略实绩的年终考核采取评议评分的方式。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根据核实后的各地、各部门的自评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以及评分细则规定的责任分工和评分办法逐一进行评议评分,汇总审核后报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审定后,最后形成考核得分。
引进第三方评估。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优秀的具体评选环节,需要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体现客观公正,把实绩考出来。第三方机构采取不打招呼等方式,对入围优秀评选的县(市、区)、乡镇和村进行抽查、核实。第三方评估不查看工作台账,实地进行进村入户调查,着重调查基层干部群众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知晓度、支持度、满意度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效,防止做表面文章。
实施日常监督评分。
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监督评分。监督主要根据日常检查、调研掌握的情况,评分评测杭州市各区、县(市)和各区、县(市)下属的各乡镇(街道)及各区、县(市)、乡镇(街道)直属部门等单位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任务等落实情况。要实行考核任务完成情况定期报告和通报制度,实行“每月一报”和“月度通报”;落实月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由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担任)参加的月例会,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安排下步工作。建议加强各牵头单位考评档案管理,采用“年度乡村振兴工作进展月报表”等形式,将日常工作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实行综合管理。
发挥政协优势,开展民主监督,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落实。建议杭州市及各区、县(市)的政协成立工作组深入基层,进行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监督。民主监督工作组要加强学习,钻研三农政策,做到善监督;要积极履职,勇于担当,做到勤监督;要提高站位,廉洁自律,不怕得罪人,做到敢监督;要及时有效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扎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收集整理民主监督工作组的一手材料,作为其日常监督评分的重要考量。
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坚持奖惩并举、正面激励为主,努力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激励“三农”人凝心聚力、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建议杭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由市委、市政府发文,作为政策试行、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优先考虑的参考依据,并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例如: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根据考评办法,获得表彰的先进县(市、区)、先进乡镇、示范村,分别将得到6 000万、500万和6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贴。在新增用地指标、省级涉农项目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干部评先评优4个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又如:杭州市余杭区塘栖镇,根据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结果,破例给予工作最优的村书记以事业单位名额加以奖励。同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问题提醒方式,存在什么问题指出什么问题;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取消评“好”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由领导小组给予通报批评,已被评为“好”的单位,予以撤销。
杭州全面推进城乡融合,示范引领、梯次推进、全域提升,在2019年,成功入选全省乡村共建乡村振兴示范市(全省六家),11月中旬在中央专项督查中得到高度评价与认可。乡村振兴是一项艰巨而光荣的任务。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需要付出长期而艰苦的努力,久久为功,不忘实习,方得始终。为此,必须要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利用好绩效考核这只无形的手来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当然绩效考核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一种手段,要大力健全包括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在内的乡村振兴实施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奋力推动杭州市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争创乡村振兴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