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儆效尤

2022-07-04 10:28
家教世界·创新阅读 2022年10期
关键词:郑伯郑国坏事

【释义】

用对一个坏人或一件坏事的严肃处理来警告那些想学着做坏事的人。“尤”在这里是过失、错误的意思。

【辨析】

“儆”字易与读音和意义相似的“警”字混淆。“儆”与“警”在古汉语中通用,但在这个成语中,必须用“儆”。另外,请注意“尤”不要误写为“优”。

【起源与演变】

“儆”从“人”,“敬”声,《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戒也”。其本义是警戒、戒备的意思,也有告诫、警告的意思。用于“杀一儆百”,意指杀一个人用来警告其他人。《孔子家语》中“所以儆人臣也”也是同类用法,意思是用来警告臣子。

“效尤” 是仿效坏的行为,出自《左传·庄公二十一年》中“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一句。意思是郑伯仿效别人做坏事,也要得到惩罚。

【例句】

我以为各人均应先打屁股百下,以儆效尤,余事可一概不提。

——鲁迅《准风月谈·文床秋梦》

【字里字外】

鲁庄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73年)夏天,郑国和虢国进攻洛阳,将自立为周王的王子颓和他手下五个大夫杀掉,重新扶立了流亡在外的周惠王。

郑国国君郑厉公在王宫设宴招待惠王,席间命人演奏了只有祭祀天地祖先这种高规格场合才可以演奏的盛世樂舞——“六代之乐”。而随意演奏“六代之乐”,正是之前郑厉公谴责王子颓的罪状之一。

所谓的“六代之乐”,是指黄帝时代的《云门大卷》、尧时的《大咸》、舜时的《韶》、禹时的《大夏》、商汤时的《大濩》和周武王时的《大武》这六种盛世乐舞。依照周礼,“六代之乐”等同于人间轻易不能得闻的天籁,只能分别用于祭祀天地、日月、山川、祖先等国家最高祭祀活动。很显然,郑厉公招待周惠王的宴会不属于这一范畴。

原国国君原庄公批评道:“郑伯效尤,其亦将有咎。”意思是郑厉公学了王子颓的坏样子,也会遭到惩罚。果然,过了一个月,郑厉公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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