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芳
从全球来看,工作贫困(in-work poverty)正日益成为重要的城市贫困问题,其特征主要表现为家庭就业收入不足以应付基本开支。城市贫困的研究肇始于朗特里(B.Seebohm Rowntree)的《贫困:城镇生活研究》(Poverty:A Study of Town Life),在这本著作中,朗特里提出了绝对贫困的概念:一个贫困家庭是指其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存的最低需要,这些包括了食品、房租等一些生活必需品[1]。失业被认为是导致家庭绝对贫困发生的重要原因,而促进就业、缩小无业家庭规模成为缓解城市贫困的重要途径。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普遍发现,工作不再是避免家庭贫困最好的方式,工作贫困率先在美国出现并迅速成为社会热点。约瑟夫·朗特里基金会(Joseph Rowntree Foundation)的报告称“2013年英国工作贫困家庭的数量超过无业家庭的规模,这意味着大部分贫困人口处在工作家庭中,并且仍处于不断增长的趋势”[2]。随着2006年日本经济学家门仓贵史的《穷忙族》一书出版,工作贫困的研究也逐步发展至亚洲国家。门仓贵史以东京23区家庭最低生活标准作为贫困标准进行估算,发现日本“穷忙族”人数占到了全体劳动者的25%[3]。
2020年底中国脱贫攻坚任务胜利完成,绝对贫困已被消除,相对贫困成为我国贫困治理的主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脱贫,并不是说就没有贫困了,就可以一劳永逸了,而是指脱贫攻坚的历史阶段完成了。相对贫困问题永远存在,我们帮扶困难群众的任务永无止境。我国城市中的工作贫困属于相对贫困范畴,工作贫困家庭呈现以下特征:首先,工作难以稳定。我国经济新业态催生了多元就业形式,如兼职与多重就业、自由职业等,这些灵活就业虽然给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了许多就业机会,但仍不可避免出现工作贫困的问题[4]。其次,收入难以增长。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经济总体运行效率的限制使得工作贫困群体的相对收入水平难以提高,难以缩小与其他就业者的收入差距[5]。最后,家庭刚性支出过大。家庭成员罹患疾病或其他突发因素造成家庭支出远超家庭承受能力,从而带来了支出型贫困的问题。在这些背景下,工作贫困作为区别于传统无业贫困的现象,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家庭的主要社会问题。
大部分研究工作贫困的文献指出,工作贫困并不等同于劳动者群体的低薪现象[6],它主要考察一个家庭在多大程度上依赖于就业质量不高的家计赚取者,低薪工作仅是工作贫困的充分条件。从欧洲数据来看,平均5个低薪工作者,只有一个会陷入家庭贫困[7]。我国既有工作贫困研究大多关注农民工、大学毕业生等青年群体的低薪风险[8-9],而较少聚焦家庭工作贫困的形成机制,为此,本文通过借鉴工作贫困的相关研究范式,测算我国城镇工作贫困程度,并探讨我国家庭工作贫困的结构性成因。
顾名思义,“工作贫困”的界定必须同时从工作和贫困两个维度出发。一是相对收入测量。国际对于工作贫困的界定通常是以家户为单位,将贫困界定为家庭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60%。二是“工作”界定。各国对于工作贫困中的“工作”界定具有差异,例如欧盟界定为个人至少在调查时的过去一年中至少有7个月有工作收入,但这一定义相对其他统计口径而言较为严格,排除了工作密度相对较低的劳动人口群;美国劳工统计局则界定工作为一年内至少有6个月处于劳动市场工作或积极寻找工作;国际劳工组织(ILO)界定为个人必须至少每周工作1小时,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定义最为宽泛,将“工作贫困”中的“工作”定义为“处于工作状态”(active employment)。本文遵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工作贫困”的界定方式,指的是家庭内至少有一名劳动年龄阶段成员一周内从事获利性工作1小时以上,且家庭平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总体收入数的60%,这也是国际比较研究中被广泛采用的定义。
在理论视野中,工作贫困被视为相对贫困而区别于绝对贫困。一是工作贫困家庭具有一定的收入,因此不适合采用绝对贫困线标准进行测量。二是工作贫困注重就业质量而非数量,工作贫困是一种典型的低质量就业状态,可能伴有劳动时间不稳定、工作环境差、劳动市场排斥等问题[10]。三是工作贫困受到家庭结构的影响。工作贫困家庭的劳动强度通常较低,如果家庭依赖人口多,那么即使获得相对正规的工作也不一定能帮助整个家庭摆脱贫困,这一效应在单亲家庭尤为显著[11]。
我国既有研究多从微观路径出发,关注个体特征和劳动力市场参与对于个体落入工作贫困群体的影响。一是研究我国城镇工作贫困的群体特征。其中,男性工、年长者、已婚者更有可能陷入工作贫困[12],教育水平、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类型、家庭规模等都对工作贫困具有显著影响[13-14],就业质量通常具有劳动时间长、收入低、社会保险缺失等特点[15]。近年来,随着教育回报率的下降,青年大学毕业生的工作贫困问题引起了关注。在我国,高校毕业生的工作贫困指数低于青年高中毕业生[8]。低受教育程度、非名校生、不具备“五险一金”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大学毕业生陷入工作贫困的风险较高[9]。二是研究工作贫困群体的脱贫路径。研究发现,教育水平的提高、由雇主包吃或包住、工作经验丰富、较长工作时间等对于农民工工作贫困问题具有较好的减贫效果[16];除了人力资本效应,社会资本的网络质量对新生代农民工工资福利的提高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7]。同时,职业发展因素和职业尊重因素对我国城镇工作贫困者就业质量具有较显著影响,人力资本在工作贫困者就业质量上的“信号”作用显著[18]。
我国工作贫困仍具有较大研究空间。一方面,既有研究主要是基于低薪工作的讨论,而忽视了其他解释路径,低薪工作与工作贫困不必然存在绝对的关系。最近有研究从家庭视角出发,发现对于学前儿童家庭,儿童正规照料服务的利用与我国工作贫困风险存在显著相关[19]。另一方面,既有研究缺乏从社会经济结构的宏观制度视角对我国工作贫困现象展开解释。叶崇扬、施世骏(2017)通过比较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工作贫困的形成机制,发现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非正规工作是造成日韩工作贫困的主要机制,我国台湾地区工作贫困原因在于普遍性的低薪工作,而有儿童的家庭则普遍面临更高的工作贫困风险[20]。因此,本文从宏观制度出发,分析我国城镇工作贫困的结构性成因和治理策略。
工作贫困是伴随着劳动市场转型所衍生的低质量就业问题,也是家庭结构变迁所带来的家庭照顾问题。一般而言,一个家庭陷入工作贫穷的原因,一是收入太低,二是消费人口过多。对于前者而言,可能是低薪、低劳动参与率造成的工作收入不足以支撑家庭基本消费,而形成低质量就业的研究假设;对于后者而言,则可能由于家庭内照顾人口过多所带来的消费支出过高,而形成家庭照顾需求假设[21]。
1.低质量就业假设。低质量就业指的是低薪、低劳动参与率的工作,从全世界范围来说,这些工作的出现都与经济转型密不可分。一方面,技术进步导致技术型和非技术型工人的劳动报酬水平差异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后工业社会的显著特征在于大量服务业的兴起,而兴起的服务业中既包括了以专业技术为核心的高端服务业,也包括了以一般技术为核心的低端服务业。低端服务业因其工作特性的限制,无法如传统工业可以快速提高生产力,而面临成本弊病(cost disease)困境,由此出现大量低薪工作。经济危机强化了低质量就业的趋势,因为经济低迷,企业通过削减全职员工、增加非正式员工的方式以代替裁员、减少经营成本,导致失业率虽没有上升,但是在职贫困人口数量却相应增加了。无论是低薪还是不充分就业,最终都导致收入较低,这是工作贫困形成的直接机制。综上,提出研究假设1和假设2。
假设1:低薪是我国城市工作贫困形成的结构性成因。
假设2:低劳动参与率是我国城市工作贫困形成的结构性成因。
2.家庭照顾需求假设。在老龄化和家庭核心化的共同冲击之下,照顾需求的增加造成家庭中工作人口与依赖人口比例失衡,这也可能是造成工作贫困的机制之一。传统东亚福利体制的特征之一在于家庭主义,政府并没有发展出正式照顾制度安排和家庭政策。可是随着服务业部门就业机会增加,女性的劳动参与率显著提高,工作和家庭照顾之间的矛盾激化。除此之外,随着后工业社会中家庭形态的改变,单亲家庭逐渐增多,为了平衡工作与家庭照顾责任,个人容易选择非典型就业,因而更增加了陷入工作贫困的概率。在不同的家庭结构中,单薪家庭且家庭中有较多依赖人口(儿童),陷入贫困的风险也会增加;相反,双薪家庭且依赖人口较少的话,陷入贫困的风险也会降低[22]。综上,提出假设3。
假设3:家庭内工作人口和依赖人口比例较低是我国城市工作贫困形成的结构性成因。
本文采用由中山大学组织实施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2016年数据分析我国城市工作贫困的结构性成因。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是一个全国性社会调查,样本覆盖我国29个省(区、市),401个村居和21086名劳动力。由于本文研究对象为城镇区域的劳动者,本文在数据处理时将个体数据与家庭数据进行合并,并在数据删选过程中根据被访者劳动年龄(18~64岁)和工作状态进行样本筛选,最终得到7664份样本。
1.被解释变量:工作贫困。本文遵循国际上常用的工作贫困测量方法,以家庭可支配收入中位数的60%作为贫困线。对于工作状态界定,本文采用国际劳工组织(ILO)的“个人必须至少每周工作1小时”的定义。具体而言,被访者需要回答有工作且收入大于0,同时每周工作时长超过0且小于120小时(工作时长数值由采访对象自报,且落在0~120小时区间,因此本文设置了120小时的阈值),才会被视为工作状态。由此,因变量操作化为二分变量,工作贫困家庭计为“1”,非工作贫困家庭计为“0”。
2.核心解释变量:低薪、不充分就业和家庭照顾需求。首先,低薪机制主要借鉴葛纳(Goerne)的研究,通过劳动者是否低薪工作者进行测量,“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低于样本总体中位收入的60%”则定义为低薪工作者[23]。其次,不充分就业机制主要通过“实际周工作时长”进行测量。再次,我们通过单位类型和行业类型去测量我国劳动市场是否存在排斥效应。行业类型以当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工资进行分类和赋值,其中低薪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制造业、采矿业;中薪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房地产业;高薪行业包括国家机关、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金融保险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最后,家庭照顾需求分为家庭结构和赚钱人口两个维度。其中,家庭结构从成人和儿童的数量进行测量,而家计赚取者则以工作者数量衡量。控制变量主要包括性别、年龄、教育水平和户口四个指标。方差膨胀因子(VIF)检验显示,各变量VIF值都小于5,表示各变量之间独立性较好,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具体各变量的操作化及赋值见表1。
表1 变量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表1报告了样本的基本情况。样本平均年龄为43.2岁,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8年,即中等教育阶段,53.59%为男性,66.7%为农村户口。从劳动市场分布来看,“民营、私营和外资企业类型”样本占比为27.61%,从行业类型看,61.1%的劳动者在低薪行业,样本平均周工作时长为45.2小时。从家庭构成来看,8.53%样本为单身,36.54%的家庭没有小孩,53.5%的样本家庭具有1个及以上儿童,86.2%的家庭为双薪家庭。
本文采用的数量分析方法为logistic回归方程分析,测量工作贫困发生的主要机制。根据因变量特征,采用二元logit模型进行参数估计,模型设定为:
其中,P为陷入工作贫困的概率,Xi为自变量,βi为回归系数,β0为常数项。
表2列出了回归模型的实证检验结果,显示我国城市工作贫困的发生率为28.6%,这和涂丽和乐章(2018)[24]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所测量出的结果27%相近。而与我国传统的绝对贫困线低保线测量比较,有业贫困(低保户)的发生率为11.8%。这意味着,在既有的绝对贫困标准下我国工作贫困的发生率被低估,政策漏出效应明显,工作贫困家庭应得到相关政策关注。
表2 回归分析结果
根据实证分析结果,我国工作贫困群体具有明显的群体区分效应。首先,我国男性户主家庭的工作贫困发生概率显著大于女性户主,这主要是受到家庭分工影响。一般来说,单薪家庭陷入工作贫困的风险要高于双薪家庭,而在单薪家庭中充当家庭唯一“养家者”的通常为男性,在双薪家庭中女性一般作为“第二养家者”存在,因此在统计学上女性的工作贫困发生概率不高[25]。可是,在真实的劳动市场中,工作贫困受到劳动市场的性别差异影响,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化主导下男女间收入差异至今仍然不断扩大[26]。也就是说,对个体而言,女性工作贫困的风险事实上会高过男性。其次,从模型1可以得出,与青年群体相比,50~64岁群体陷入工作贫困的发生比更高(1.320)。青年群体工作贫困风险较低的原因可能在于青年离巢时间与结婚时间较迟。当纳入劳动市场变量后(模型2),年龄效应不再显著,说明中高龄群体工作贫困风险较高,主要是由于就业能力不足导致劳动市场边缘化,从而从事低薪化或非正规就业。再次,教育水平较低的工作者更容易陷入工作贫困。因此,提高劳动者人力资本水平仍然是最具有减贫效应的路径。最后,研究结果显示,拥有农业户口的工作者更容易陷入工作贫困,这反映了我国大量城镇工作贫困者仍然是农民工的现实状况。
从模型2可以发现,我国工作贫困呈现出显著的劳动市场的分化,这主要和企业类型而非行业相关,其中农林牧渔业、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的工作贫困风险较为显著。我国传统的单位制解体,从公有经济到私营经济主导力量的结构性转变,导致不同类型的单位和企业之间存在工资和福利差异[27]。与既有文献结论不同的是,本文无法证明行业差异的存在,但是我们也需要警惕劳动市场双元化的问题。除了低阶和高阶服务业生产率的天然差异之外,在我国,服务业垄断和竞争并存的双元模式更激化了这一问题。但是高度市场竞争的低阶服务业则因为竞争和市场化压低利润,行业平均收入在低水平徘徊[28]。
综合来看,低薪化是导致我国家庭工作贫困的主要结构成因。模型3结果显示,低薪化的发生比达到了2.702,超过家庭结构(1.672)和家庭挣钱人数(2.046)的影响程度,成为首要机制。作为“世界工厂”,我国形成了以劳动力成本为比较优势、以出口为导向的生产体制。因此,在巨大人口红利背景下,企业往往通过外部劳动市场来寻找劳动力,以降低劳动成本。同时,我国劳动市场弹性化通常用数量弹性(numerical flexibility)去取代时间弹性(temporary flexibility)。也就是说,较低的劳动者就业保障,保企业在雇佣和解雇劳动者时有相对较高的自由度,无须依赖雇佣部分工时或非正规劳工的方式来减少劳动成本。这使得我国低薪工作者的比例很难降低。
根据模型2结果显示,不充分就业并非我国劳动者工作贫困的主要结构成因。原因在于:一是我国就业不充分的劳动者比例较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劳动超时现象普遍存在,以农民工为例,平均周工作时间已高达55小时[29]。二是在我国非典型就业形态并不意味着收入低。有研究显示,在我国非正规自雇者的收入已显著高于正规就业者,劳动力市场扭曲使得非正规就业可能是劳动者追求高收益的理性选择[30]。有学者研究欧洲六个国家的劳动形态和社会排斥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并不存在显著的关系[31]。
从模型3看,工作人口和依赖人口之间的不平衡构成我国工作贫困的结构成因。传统东亚国家家庭照顾政策的短缺对于单薪家庭和单亲家庭的工作贫困冲击更大。我国家庭照顾一直呈现出照顾赤字大、社会化程度低、母亲照料负担过重等特点[32]。在我国的制度文化中,儿童照料被家庭视为一项重要的情感劳动和人力资本投资,是很难被家庭以外的照顾者所替代的。同时,儿童照料安排制度的缺乏,尤其是3岁以下正规照料供给的严重短缺,使得许多家庭也难以获取社会资源对家庭照料进行补充。这导致一些母亲宁愿暂时退出劳动力市场,或选择非正规就业,也要为照料子女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但是,拥有越多儿童的家庭没有呈现出更高的工作贫困风险,其背后的原因可能在于,具有稳定就业和适当收入的家庭更容易做出生育多孩的决策。
工作和就业是脱离贫困的主要路径,但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报告显示,即使拥有工作,全球仍有7亿劳动者处于相对贫困状态。基于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CLDS)的数据,本文对我国城市工作贫困的结构性成因进行实证分析,以期助力于我国的反贫困事业,得出以下结论:一方面,在我国社会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低薪而非不充分就业是城镇工作贫困的主要结构成因。这深嵌在我国过去以劳动力成本为比较优势、以出口为导向的生产体制中,再加上我国企业通常用数量弹性取代时间弹性,最终使得我国低薪工作者的比例难以下降。另一方面,家庭内工作人口和照顾人口的不平衡也是导致我国工作贫困的重要形成机制。究其原因在于我国普惠性正规托育服务仍有缺失,家庭照顾责任更多分配在家庭部门,使得养育婴幼儿的父母尤其是母亲在工作和家庭责任之间难以达成平衡,这也深嵌于我国长期以来的家庭和性别秩序中[33]。本文揭示了我国城市工作贫困的现状和成因,也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制定相对贫困治理的政策提供依据。
首先,积极扩容社会救助网,缓解低薪所带来的生活困难。目前的社会救助体系仍以消除绝对贫困为目标,虽然标准逐年提升,但是低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增速[34],导致在绝对贫困已历史性解决、相对贫困开始凸显的城市地区,符合扶助条件的家庭逐渐减少。以南方G市为例,2020年低保受助人数不到5万人,受助率不足0.5%,不到全国平均受助率的25%,这一方面说明G市经济较发达、居民相对富裕,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工作贫困家庭未进入社会救助体系之内的可能性。随着城市困难家庭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社会救助改革也应当与此相适应,放宽社会救助条件,纳入更多的工作贫困家庭。
其次,工作贫困的治理还需要善用就业救助的政策工具。目前我国就业救助政策存在经济激励措施难以落实、缺少对家庭成员的照料措施、工作推荐质量不高等问题,而这对于改善家庭工作贫困效果有限。因此,需要逐步补充和完善就业救助的政策内容:一是完善经济激励措施,总结各地救助渐退、收入豁免、就业补助金等措施的经验和效果,这种工作收入补贴可以直接降低低薪工作所可能产生的贫困问题。二是逐步增加针对受助对象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这些服务可以使受助家庭积极投身劳动力市场,缓解工作贫困。三是要提供以救助对象需求为导向的培训,除了加强与市场需求接轨的技能培训外,还可为救助对象提供求职技巧、沟通和交往技巧等培训,让其积累更多的工作经验。
此外,通过加大社会照顾对家庭照顾服务的补充和替代力度,增加家庭内的劳动供给,尤其是鼓励家庭内从事家务劳动与照顾工作者(通常为女性)进入劳动市场,以缓解工作贫困。这是因为,一方面家庭经济压力使得家庭劳动力成为刚性供给,另一方面从中国目前劳动力市场缺乏时间弹性的状况看,承担家务劳动与照顾工作的个体(尤其是女性)往往只能选择大幅减少工作收入甚至退出劳动市场,从而深陷家庭贫困。因此,从保障个人劳动力价值发挥的角度而言,更合理的策略应当是加大社会照顾对于家庭照顾服务的补充力度。针对照顾负担较重的家庭,政府可以为这类家庭提供低价有偿的社会化照顾服务,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对于家庭照顾资源的供给,以有效缓解工作贫困家庭面临的照顾困境。
针对城市家庭的工作贫困,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关注工作贫困对于个体的非经济影响。近年来,许多研究指出,工作贫困不仅扰乱收入流动,还会削弱个体自尊、抱负和时间结构,会引起身体健康的短期或长期下降,也会造成家庭紧张和家庭破裂的风险增加,使得社会参与进一步下降[35]。因此,将工作贫困家庭的脆弱性问题纳入研究视野,关切工作贫困群体非经济层面的需求、局限和期望,将是未来工作贫困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