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能力提升的对策建议

2022-07-02 12:43沈冬徐明华
水运管理 2022年6期
关键词:航道

沈冬 徐明华

【摘 要】 为进一步提升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能力,运用实地调研、资料分析等方法,梳理沪苏两地港口、航道发展的基本现状,总结目前沪苏两地在水运一体化发展方面已经开展的相关工作,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能力提升的思路和目标,提出通道畅通、航线联通、开放融通、服务相通、商务互通等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 沪苏水运一体化;水路运输;航道

1 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情况

1.1 沪苏水运基本情况

上海境内共有内河航道124条,内河航道总里程 km,高等级航道达标里程超过280 km。上海港拥有海港泊位个,内河泊位786个。2021年,上海港完成货物吞吐量7.4亿t,其中海港完成货物吞吐量6.8亿t,内河港完成货物吞吐量0.6亿t;上海港集装箱吞吐量突破万TEU,环比增长8.1%,连续12年位居全球第一。按航线来分,国际航线集装箱吞吐量占上海集装箱吞吐量的71%,内支线集装箱吞吐量占上海集装箱吞吐量的14%,内贸线集装箱吞吐量占上海集装箱吞吐量的15%。

苏州境内共有内河航道287条,内河航道总里程 km,全市Ⅲ级以上航道总里程202 km。苏州沿江港口共有码头泊位298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127个,综合通过能力万t,集装箱通过能力546万TEU。2021年,苏州沿江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5.7亿t,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1.7亿t;完成集装箱吞吐量811.5万TEU,其中国际航线集装箱吞吐量162.8万TEU,内支线集装箱吞吐量295.9万TEU,国内航线集装箱吞吐量352.8万TEU;国内航线至上海港集装箱11.95万TEU,内支线喂给上海港集装箱160.74万TEU。苏州内河港口泊位个,综合通过能力2.4亿t。2021年,苏州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8亿t,完成集装箱吞吐量10.4万TEU,其中至上海港集装箱运量7.04万TEU,占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的67.4%。

1.2 沪苏水运合作情况

1.2.1 苏州沿江港口与上海港的合作

(1)开展资本合作。太仓港区与上海港共同投资成立太仓港上港正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上海港运营太仓港区集装箱四期码头,合作建设海通汽车滚装码头。

(2)开展集装箱航线合作。开辟“太仓快航”“太申快航”等喂给航线,构建了远洋货物经由太仓港中转洋山港区的“陆改水”物流模式,承接上海港近洋航线业务,上海海华、上海新海丰、上海锦江航运等班轮公司在太仓港开设外贸干线。

(3)开展服务合作。成立上海港太仓服务中心,通过建立线上线下协同联动的服务机制,将上海港的优质服务前移至太仓港。

(4)开展口岸合作。打造“沪太通”通关模式,货物进出口实现“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在全国率先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

(5)开展信息化合作。太仓港电子口岸信息平台与上海港长江平台实现数据对接。

1.2.2 苏州内河港口与上海港的合作

(1)开展内河集装箱运输合作。开通苏州港至上海外高桥港区集装箱“水水中转”航线、苏州港至上海洋山港区集装箱直达航线。此外,2021年5月开通的苏太快航(杨林塘航道)精品航线可使货物到达太仓港后通过长江运抵上海港。

(2)共同打造内河集装箱中心。合资成立上港集运通物流信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上港集团ICT(苏州)项目,构建一站式物流信息平台,集装箱进入ICT即视同进入上海港;水路运输已运营“苏州园区港-洋山港区”“苏高新港-外高桥港区”两条航线,铁路运输“苏州-上海芦潮港-洋山港区”海铁联运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营。

1.3 存在的问题

(1)沪苏水运优势未充分发挥。两地水运资源丰富,航道条件优越,虽然水上运输因二次中转导致物流时间和成本优势并不明显,但水运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轻道路设施损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作用十分显著,尤其是对道路、环境资源紧张的上海而言,加快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更为显著。受传统习惯运输方式的影响,苏州地区有大部分货主仍选择公路运输货物至上海。

(2)沪苏水运网络尚不完善。在苏州内河高等级航道网中,苏申内外港线航道正在进行Ⅲ级整治,杨林塘Ⅲ级航道主体虽已达标,但仍存在个别受桥梁净空高度影响的“卡脖子”航段。苏申内港线上海段、大芦线等航道受桥梁改造和水利闸改造等事项协调难度大影响,“十四五”期间难以全线打通。

(3)“沪太通”通关模式仍需优化。目前“沪太通”通关模式虽然实现了货物异地报关,但货物进出口查验仍必须在上海港完成,清关时间长、费用高,导致客户更倾向于选择直接在上海港报关:“沪太通”通关模式仍处于起步阶段。

(4)港口配套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受国际航运市场影响,苏州地区水路运输用箱短缺,大部分航运企业不支持异地还箱,极大地影响货主企业运输方式的选择;没有统一的货运信息平台,两地货运信息相对割裂;通关信息系统没有与税务、口岸等部门形成对接,功能不完善;长江引航资源紧張,上海段与苏州段仍分段引航,影响船舶快速到离港;夜间禁止引航,导致运输成本增加。

2 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思路和目标

2.1 总体思路

依托苏州水运资源优势,借力上海龙头带动作用,以“沪苏同港化”高质量发展为理念,以集装箱运输为重点,加强苏州沿江、内河港口与上海港的分工协作,打造合理高效的沪苏水运通道网络,提升沪苏两地在航线、口岸、信息等方面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全力推动沪苏两地“通道畅通、港航联通、开放融通、信息互通、政策相通”的水运一体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支撑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

2.2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沪苏水运通道更加顺畅,Ⅲ级干线航道成网,苏州内河主要作业区实现Ⅲ级航道畅达上海港。港航服务支撑能力显著提升,集装箱还箱点、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布局逐步优化。口岸开放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两地通关、引航、海事监管一体化。信息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沪苏水运信息全面融合,打造沪苏一体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水运支持政策更加完善。到2035年,全面实现“沪苏同港化”,沪苏水运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现代化水运体系。FF2F17E5-74D9-4188-B293-4D081F0F88B8

3 重点举措

3.1 通道畅通,加强沪苏水运设施对接

(1)加快上海段水运通道建设。加快推进苏申内港线上海段(油墩港-蕰东枢纽)整治,打通苏申内港线直通外高桥的新通道。该段航道完成整治后,苏州港至外高桥港区水运通道里程缩短51 km。加快推进上海大芦线航道东延伸河海直达航道整治,优化内河出海通道。大芦线航道建成后,苏州港至洋山港区的水运通道里程缩短69 km。

(2)加快完善苏州港航基础设施。内河航道方面:优化提升苏州内河港口-上海港通道和苏州内河-太仓港区通道,继续推进苏申内港线、苏申外港线、长湖申线航道整治项目,改造碍航桥梁,继续推进申张线青阳港段航道整治,加快实施杨林塘航道上游段整治及苏昆太高速公路桥改造;拓宽望虞河通道。内河港口方面:重点推动江苏(苏州)国际铁路物流中心白洋湾内河港码头等项目建设;推进八坼作业区、盛泽作业区等内河码头建设,提升内河港口集装箱运输服务能力。

3.2 港航联通,加强沪苏水运服务合作

(1)优化集装箱航线网络。苏州沿江港口重点建立完善对接上海港的驳船靠泊协调保障机制,完善“太仓快航”“太申快航”中转平台,形成苏州与上海之间高效、便捷的“水上巴士”运行机制;开展苏州港与上海港远洋集装箱联动订舱业务。内河港口重点优化对接上海港的内河集装箱运输通道,鼓励航运企业增加运力投入,加密内河航线网。

(2)合力推进提还箱点建设。加强对提还箱点建设在土地供给、资金补助、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依托上港集团合作关系,建设上海港空箱中心太仓分中心,吸引国际知名航运企业在苏州内河港主要作业区合作建设还箱点。

(3)加强港航合资合作。通过交叉持股、委托经营等方式与上港集团开展更深入的合作,共同出资成立长江集装箱码头平台公司,统筹长江集装箱运输业务;加大上港集团ICT(苏州)项目投入,以点带线,统筹京杭运河沿线的内河集装箱运输业务。

3.3 开放融通,加强沪苏口岸服务一体化

(1)推动口岸通关一体化。优化“沪太通”通关查验模式,力争实现货物可以自由选择查验地,并将“沪太通”通关模式推广至苏州全市范围;研究推进基于信息化系统的沪苏多式联运监管一体化;提升口岸通关服务能力,加快推动沪苏口岸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统一执法标准。

(2)推动引航一体化。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将长江引航中心太仓站与上海引航站合署管理,改变现有分段引航流程,推进引航员调度全程化,对海船引航实现由长江口经吴淞口至太仓港区一次申报、由同一引航员一次引航,提升货物运输效率,缓解因港口疫情防控导致的引航人员紧张的局面;继续争取交通运输部支持,将苏州沿江港口实质化纳入海港化管理,在船舶夜间引航等方面给予支持。

(3)推动海事监管一体化。积极探索开展长三角海事联合执法试点工作,统一执法和服务标准,推进沪苏两地跨区域港航联合监管、协同执法、交叉巡航机制。推动制订沪苏两地相对统一的海事管理机构权责清单、监管规则、执法流程,健全沪苏两地港航市场监管体系;探索构建沪苏应急搜救联动机制。

3.4 信息互通,加强沪苏水运信息服务融合

(1)加强沪苏水运信息衔接。推动两地码头操作系统对接,加强水运综合信息衔接,将上港集团长江区块链综合服务平台前置延伸至苏州沿江港口,提供船、港、货等信息的“一次输入、全程共享”,打造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一单制”运输;将苏州内河港口集装箱水运信息融入上海母港业务信息平台。

(2)提升智慧航道信息服务能力。加快建设两地电子航道图及感知网络,并进行全面对接;加强应用创新,建设航道智能运行监测和调度系统,提供航线规划、航时预计、拥堵提示等导航服务,以及偏离航道、接近危险点、桥梁最大净空高度等航行预警服务。

(3)提升政务信息服务能力。提升两地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强对接,拓展地方税务、口岸审批、线上备案等业务,形成以地方为主导、沪苏一体化、具有区域特色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推动水运行业管理信息化,搭建沪苏水运公共信息资源服务平台。

3.5 政策相通,加强沪苏水运发展政策支持

(1)积极争取政府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海市、江苏省政府在内河航道建设方面的政策协调和资金补助;争取扩大对苏州沿江港口进港航道、锚地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争取研究出台苏州港集装箱运输补贴政策,从货源集聚、航线开辟、还箱点设立、绿色通道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对苏州港集装箱发展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苏州港到上海港的水水中转补贴政策,鼓励苏州本土航运企业发展或引进上海航运企业,在航运企业注册、船舶建造、维修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2)积极争取两地港口之间的便利化政策支持。争取上海港在空箱調运、驳船靠泊、码头费率、异地还箱等方面给予苏州港一定的优先政策;积极推进沪苏两地政策沟通,合作举办沪苏水运互联互通对话会、发展论坛等活动,共同推动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

4 保障措施

4.1 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成立由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和苏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组成的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下设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能力提升工作组,由沪苏水运主管部门、主要港航企业等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沪苏水运一体化能力提升中的重大问题。

4.2 加快推进重点事项

在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口岸功能提升、一体化通关、引航、信息化对接等方面,列出一批亟待协调推进的项目,明确时间节点,抓紧推进落实;同时建立重点协调和任务进展通报机制,强化两地行业管理部门主体责任意识,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4.3 加强规划引领

争取交通运输部和江苏省、上海市政府的支持,积极统筹沪苏两地水运发展规划,加快开展沪苏水运一体化发展相关规划研究,系统谋划发展方向和路径,并积极争取由两地政府联合行文发布。

4.4 强化人才培养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交流机制,大力吸引外贸、物流、港口和航运复合型人才;建立沪苏两地港航人才交流机制。组织召开学术论坛,建立人才专家库;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培养,提高业务水平。FF2F17E5-74D9-4188-B293-4D081F0F88B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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