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跃 段 钰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宁 530004)
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这个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充分认识到技术创新活动的重要性。创新既离不开市场的调节,也离不开政府的调控,两者相辅相成。有效的创新政策供给有助于优化企业创新资源结构,提升企业创新绩效,并对企业创新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技术创新是引领国家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而科技创新政策则是保障创新活动高效开展的重要途径。在现有理论研究中,不同学者对创新政策与企业创新绩效间的关系展开了讨论,尽管在创新政策能够影响技术创新活动,并加快经济增长,提高竞争优势方面基本达成了共识,但由于研究角度各异,研究结论也会存在模糊、分歧,甚至出现矛盾现象。如对于创新政策到底是刺激企业研发投入还是存在挤出作用上就出现截然相反的结果。因此,对于创新政策到底如何影响创新绩效的问题仍然有许多方面值得深入探讨。理论界的研究不足也会导致实践中的偏差,现实中由于对创新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机理不够清晰,政府制定创新政策的边界、力度、作用方向等都无法做到有效和精准。
一般来讲,创新政策能够通过对资源进行重新配置以及对创新环境进行规制等来影响企业创新绩效,但这是一种资源供给思路,在这一思路下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为什么同样的创新政策环境下,或者同样的资源供给条件下,有一些企业的创新绩效明显提高,而另一些企业的绩效却没有太大改变?因此,在考虑政府创新政策导致的资源供给多少的同时,还要考虑企业真正获取了多少资源。这才是能够直接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关键因素,即创新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程度要受到企业资源获取能力高低的影响,基于以上思路,本文以2011~2020年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重点考察政府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将企业资源获取能力引入到两者的关系中,分析其对财政补贴政策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关系的影响,从而为理解创新政策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机理探索一个全新的视角,为政府更有效地制定创新政策,企业更精准地承接政府调配的资源,并将其应用到企业创新绩效提升上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政府创新政策是政府为促进技术创新活动、规范创新行为而制定并实施的各种政策和措施的总和[1]。目前政府对企业实施的创新政策工具主要包括直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间接财政补贴。其中直接补贴部分往往是针对国家重点发展的项目和计划展开,资助力度大,作用直接,效果明显。因此本文重点考察政府直接的财政补贴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机理。
关于财政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问题诸多学者展开研究。从直接影响角度来看,大部分研究认为补贴政策能够有效促进企业创新,如Hu[2]通过对高科技企业进行实证研究发现,政府补贴与不同类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绩效都呈正相关关系;姚林香和冷讷敏[3]验证了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对创新效率的影响,探讨了彼此间的作用机理;但也有一部分研究认为补贴政策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企业创新,如汪秋明等[4]认为由于政府对企业行为监督的困难,大部分企业会把政府的财政补贴资金用于与企业研发无关的其他高收益途径;Lach[5]认为政府研发补贴对企业投资行为存在显著的 “挤出效应”。
从以上研究结果来看,尽管对补贴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研究角度各异,结论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但是大部分研究都肯定了补贴政策对创新绩效的积极影响,因此本文总体上认为补贴政策会正向影响企业创新绩效。同时,考虑到已有研究结论的差异性以及企业创新绩效形式的多样性,本文进一步将企业创新绩效细分为经济绩效和成果绩效,其中成果绩效又分为实质性创新绩效以及策略性创新绩效。在经济绩效方面主要体现为补贴政策往往能够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刺激企业投入更多资源,提高创新主动性, 带来经济绩效的提升[6,7]。 在创新成果方面,补贴政策所带来的直接补贴资金能够降低企业风险和压力,促使企业开展更多的研发活动。政府对创新成果的规制作用能够减少模仿性创新和 “搭便车”现象,保障企业的投资获得应有的回报,从而有利于实质性创新的开展;另外,策略性创新也是普遍存在的[8]。企业创新过程中存在寻租行为,企业在政策引导下开展的创新活动,不是以提高创新水平和绩效为目的,而是为了迎合政府的政策导向,为了获得政府创新补助完成政策目标而将资源低效配置,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企业的实质性创新活动[9]。官员与企业家之间的双向贿赂与寻租活动更是加剧了这一现象,政治锦标赛的存在迫使官员在短时间内出成绩,也会选择能够在短时期出成果的企业来扶持[10]。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补贴政策对企业的创新绩效带来正向影响。
H1.1:补贴政策会增加企业的经济绩效。
H1.2:补贴政策会增加企业的实质性创新绩效。
H1.3:补贴政策会增加企业的策略性创新绩效。
除了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直接影响外,还有一些学者从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间接影响以及资源传递的角度进行分析。韩纪琴和余雨奇[11]通过实证研究发现,更具有针对性的补贴政策能够通过推动资源的合理配置而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宋砚秋等[12]认为政府创新补贴能够提高企业创新意愿,进而使企业有动力投入更多资源进行创新活动;Chen等[13]认为财政补贴与环境规制配合使用时,环境规制对绿色创新产出和传统创新产出分别产生不同的调节效果。由此可见,补贴政策不仅能够直接影响企业创新绩效,而且能够通过创新资源来间接影响企业绩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拥有一定的资源获取能力。
针对创新资源,可以从企业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来进行分析,政策提供的资源可以看作为企业外部资源之一,主要体现为创新环境规制、资金补贴、公共服务等,当企业获得调配到的外部资源后会进一步和企业已有资源一起在企业内部进行再配置,从而影响企业绩效[14]。因此,企业既需要利用更多的外部资源,实现外部资源内部化,同时还需要具有良好的内部资源整合能力,两者形成合力,才能够更好地助力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积极影响。基于此,本文将企业资源获取能力进一步细分为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和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并分别探究两种能力在补贴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绩效过程中所起的作用。
(1)随着企业创新对外部资源依赖性的逐渐增强,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对创新实践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这就需要企业拥有良好的外部资源利用能力,它是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得到所需外部资源并为企业所用的过程[15]。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措施作为一种优质的外部资源,企业必须对其积极开展探索、追踪活动,通过外部政策资源的获取以及在企业中的利用,企业能够获得很多优势资源和地位,进而加快企业创新绩效的提升。 如杨洋等[16]、 谭静和张建华[17]就提出要理解创新补贴政策对创新活动的影响效应,不能忽略企业所有制类型的异质性特征。政府偏好扶持或补贴国有企业的特征使国有企业比其他类型企业更容易获得创新补贴,补贴所带来的企业创新绩效提升也会更为明显,拥有特殊优惠政策的高新技术园区企业同样拥有这样的优越条件。而是否接受政府采购能够表现出一定的信号传递机制,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环境来促进学习、获得新的能力,与政府补贴政策等一起支持企业技术创新[18]。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企业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会为企业带来额外的创新绩效提升,能够正向调节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
(2)企业从外部获取的知识和信息等资源,还需要与内部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两者相辅相成[19]。企业内部与外部资源的共享与整合是创新的关键。在此过程中,需要企业拥有良好的资源整合能力,它是指企业对不同渠道获得的不同类型资源进行选择、配置和融合,并创造出新资源的能力,这是一个复杂的动态过程[20]。企业的资源整合过程非常重要,从外部获取的资源是否能够起到应有的作用,关键在于如何搭配使用,从而给企业带来价值。只有经过整合的资源才能保证企业绩效的提升[21]。企业识别的资源要经由资源整合能力的中介作用才能影响企业绩效[22]。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企业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会为企业带来间接的创新绩效提升,在补贴政策和企业创新绩效间起到中介效应。
本文的主要理论框架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框架
本文以2011~2020年10年间中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选取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的主要原因是其财务及公司信息公开以及数据准确。为了保证样本的充分性,本文综合了Wind数据库、国泰安CSMAR数据库以及锐思数据库。在所有收集到的数据中剔除数据缺失的企业,最后得到了由458家企业4580笔企业—年度观察项构成的平衡面板数据。在本文所涉及的数据期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A股上市公司的绩效会产生一定的波动,但该波动出现在面板数据的尾部,影响时间较短,且从现有研究来看该影响由于因素的复杂性而很难准确测度,影响的程度和方向还有待进一步探究,因此本文在数据处理方面并未将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考虑在内。
被解释变量:企业创新绩效。目前对于企业创新绩效的度量方法主要包括两种:(1)从创新经济产出的角度进行测量,如采用新产品销售收入或者净利润,反映企业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市场价值和竞争力;(2)从创新成果产出的角度进行测量,采用企业专利申请或授权量,反映企业的创新产出水平。为了更全面反映企业创新绩效,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本文综合以上两种观点分别采用企业净利润取对数(inc)来衡量企业的经济绩效,采用专利申请总量来衡量企业的成果绩效。同时,近几年来也有一些研究采用不同专利类型来衡量不同创新类型。认为发明专利需要运用新知识对产品或方法提出新的方案,具有更高的创新价值,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则集中于技术的改进。基于这一观点,本文进一步把企业申请发明专利数量(innov1)作为实质性创新成果的衡量指标,而把申请非发明专利的数量(in⁃nov2)作为策略性创新成果的衡量指标。
解释变量:财政补贴政策。已有补贴政策的度量方法主要有两种:(1)采用时间或行业虚拟变量,表示某一产业或企业是否受到某种补贴政策的影响,但是该方法无法获得政策支持创新发展的真实数据;(2)通过政策工具的实施情况作为政策变量的度量指标,该方法可以获得具体影响的数额。本文在财政补贴政策的度量方面具体参考伍健等[23]的观点,以企业当年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取对数(subsidy)来衡量。
调节变量: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以直接财政补贴为代表的创新政策在实施对象以及力度上是有一定差别的,国家更偏重于重点发展的企业、产业或者地区,因此本文的研究样本实际上是处于不同的创新政策环境的,即每个企业能够利用的外部政策资源是不同的。参考郝威亚等[17]、谭静等[24]、 刘凤朝等[25]的研究成果, 本文对企业外部政策资源的利用能力主要从企业性质、政府需求以及配套设施3个角度进行衡量。具体在企业性质(state)上,只要在观测期内,企业类型为国有企业取值为1,非国有企业取值为0;政府需求(govbuy)主要体现在政府采购上,只要在观测期内,企业接受了政府采购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配套设施(hightec)方面如果企业进入国家高新区经营取值为1,否则取值为0。
中介变量: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由于创新政策所提供的创新资源最终是否能够很好地利用以及如何利用,要取决于企业创新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创新人才是创新资源吸收整合的主要媒介。因此本文在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方面采用研发人员占企业全部人员比重(rdhr)来度量。
控制变量:控制了企业年龄(age)、固定资产(fixcap)、 企业规模(size)、 市场化指数(mktin⁃dex)4个变量,具体计算方法见表1所示。
表1 变量说明及定义
采用STATA15.1软件对上述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结果显示各变量的偏度和峰度较为合理,不存在极端值。进一步地,对数据进行相关分析,3个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subsidy间在99%的置信区间里均存在显著的正向相关性,且全体相关系数都小于0.8,模型共线性较小。
首先,基于3个被解释变量和解释变量的关系建立基准模型,由于模型数据为面板数据,因此需要先进行模式选择,其中豪斯曼检验结果显著,即模型的个体效应较随机分布的残差更优,因此选择固定效应模型优于随机效应模型。且卡方检验验证了模型确实存在个体差异,因此固定效应模型优于混合回归。但同时,注意到对每个个体进行分析存在夸大个体差异的风险,因此采用高维固定效应回归,其优势在于可以选择行业等更高维度的固定效应进行回归,从而兼顾个体差异性和行业相似性。本文采用一级行业分类,建模结果如表2所示。从结果可以看到,政府财政补贴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创新成果均有很强的正向影响,补贴效应分别为0.218、0.040和0.032,因此假设1基本成立。但从对不同创新绩效的影响效果来看,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要大于创新成果绩效。对于不同创新成果而言,对实质性创新成果的提升效率高于非实质性创新成果,即每提高1%的补贴会带来0.040%的实质性创新提升,但同时也会带来0.032%的非实质性创新,前者系数更大,因此总体而言,政府补贴更有助于经济绩效和实质性创新成果绩效的增长。
表2 创新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绩效基准模型
在基准模型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调节效应分析,即将上述的分类变量作为调节变量与解释变量进行交互分析,具体结果如表3~5所示。从中可以看出,企业性质在补贴政策影响经济绩效方面的调节效应虽然不显著,但对创新成果方面的调节效应非常显著,分别为0.009和0.008,即政府补贴政策对国有企业的实质性和策略性创新成果绩效都具有更强的正向调节作用,但却无法显著改善补贴政策对经济绩效的影响。进一步地,政府需求和配套设施也体现出与企业产权性质一样的效果。总体而言,在对创新成果绩效的促进效应上,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的正向调节效应是显著的,在经济绩效方面,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的差异并没有真正带来显著的经济绩效差异,即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只为企业带来额外的成果绩效。因此,本文只是部分验证了假设2的结论。
表3 调节效应分析(国有-非国有)
表4 调节效应分析(采购-非采购)
表5 调节效应分析(高新区-非高新区)
除了上述模型中讨论的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能够对财政政策与企业创新绩效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以外,企业自身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也是值得分析的,而由于作用存在于企业内部,显然立足于直接—间接路径的中介效应分析具备更为细致的机理考量,其结果要比调节效应更合理。这里采用研发人员对全部工人的占比rdhr为中介变量,采用Sobel方法检验中介效应,其结果如表6~9所示。从检验结果来看,3个模型中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对补贴政策与创新绩效间关系均有显著的中介效应,3种绩效的间接效应分别为0.022、0.011和0.007,尤其在实质性和策略性创新成果绩效方面的中介效应占比高达27.530%和22.380%,这一结果意味着补贴政策不仅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经济绩效和创新成果绩效,而且还会通过优化企业内部的资源整合能力来进一步增强企业创新绩效,因此假设3得到了验证。
表6 中介效应分析(经济绩效)
表7 中介效应分析(实质性创新成果)
表8 中介效应分析(策略性创新成果)
表9 效应总结
上文使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数据尽可能准确地进行了估计,但为了确保基本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部分进一步采用了两种思路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在模型中加入杠杆率lev和销售资产比saler两个控制变量进行分析,分析结果与原模型基本一致,因此可以认为模型具备一定的稳健性;使用结构GMM方法去除反向因果进行进一步分析,注意到Sargan检验的p值基本显著,因此可以认为本文的工具变量设置是合理的,去除了反向因果之后结果仍然正向显著,说明模型具备很强的稳健性。
本文将资源获取能力划分为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和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并将其引入到补贴政策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中,探究补贴政策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机理。以2011~2020年A股458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验证了两种资源获取能力分别所起到的调节效应和中介效应,从而弥补了创新资源获取能力研究方面理论和实证研究的缺口,从一个新的视角回答了补贴政策如何影响企业创新绩效的问题。具体研究结论如下:
(1)补贴政策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此结果与以往姚林香等[3]的研究成果具有相似的结论。但本文还在这一研究结论基础上,进一步探究了补贴政策对企业不同类型创新绩效的影响差异。结果表明在不考虑资源获取能力的影响下,相比于创新成果绩效,政府的财政补贴更有利于经济绩效的提升,而对于不同创新成果而言,政府补贴更有助于实质性创新成果的增长。
(2)资源获取能力中的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对补贴政策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具有部分调节效应。表明企业对外部政策资源的利用能力能够促进创新政策对企业绩效的正向影响,但这种影响更多体现在对实质性以及策略性创新成果的影响上,而对经济绩效的影响却并不显著。
(3)资源获取能力中的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对补贴政策与企业创新绩效的关系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无论是经济绩效还是实质性创新成果绩效以及策略性创新成果绩效方面,企业研发人员占比都起到显著的中介作用。但从分析结果来看,在创新成果绩效方面的中介效应还是明显高于经济绩效。
基于上述研究结果,所得到的管理启示如下:
(1)对于政府而言,政府补贴等创新政策在我国企业发展过程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在本研究中得到再一次肯定。但通过深入分析会发现企业所获取到的不同资源能够有效促进政策对绩效的影响效果。像高新技术园区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等重点补贴对象所产生的绩效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这些企业拥有的独特优势往往形成政策的“资源池”,从而使企业具有更好的创新绩效。但这样的补贴也会与政府需求等其他政策性资源重合而带来效率的降低,因此政府在补贴对象的选取方面一定要避免资源的重复所带来的边际效益递减,将财政资金用到该用的地方,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同时,可以发现目前政府的财政补贴具有明显的 “重数额轻效益”特点,财政资金在企业资源利用能力的协同作用下确实可以带来绩效的提高,但还仅仅体现在创新成果方面,对经济绩效的促进作用不大。因此未来政府不仅要注意合理选择补助对象和补助额度,而且还应综合全面地评估这些重点受补贴对象的创新绩效,除了专利等成果产出以外,还要鼓励这些具有高政策资源利用能力的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以有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对于企业而言,应充分利用政府补助所带来的资源补给,用活资金,聚集资源,促进综合绩效提升。创新政策所提供的资金和资源作为企业创新系统的输入,对企业创新绩效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内部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非常关键,企业应积极搜寻并整合政策资源,通过组织学习将其转化为可利用的资源,提高创新能力。企业要将创新政策作为重要的资源平台,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建立开放的对外资源网络以及高效的对内资源整合系统,实现多方资源的协同作用。同时,企业还应注意到虽然创新成果研发是企业利用政策资源实现绩效提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将这些创新成果高效地转化为创新产品是企业要面对的更为关键的内容。在创新成果的基础上实现经济绩效的提升,两者缺一不可。目前拥有良好资源获取能力的企业都没有充分利用政府的财政补贴,在创新绩效方面将更多资源用于提高创新成果绩效,而没有注重将其转化为经济绩效,从而导致部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缺乏,竞争优势较弱。因此,未来这些企业应重视成果创新与产品创新的同步发展,提高企业综合绩效。
(3)企业资源获取能力是一个由外部政策资源利用能力和内部创新资源整合能力所构成的能力系统,两者应协同发展。一个企业的资源获取能力是其成功的关键,它决定着企业能够获得并利用多少资源,有多少资源能够真正用来提高企业绩效。面对开放创新的环境,企业的资源获取能力不应该只集中于企业内部,而应该同时建立一种开放型的能力系统,既要对外捕捉利用更多资源,又要对内整合用好这部分资源。当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中面临资金不足、研发人员短缺、设备落后等一系列市场失灵现象时,公共物品和服务的介入得到了一致性的认可,但在此过程中企业能否获取并利用到这些政府提供的资源,进而提高企业创新绩效,这个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因此未来政府和企业都应将构建内外双向的企业资源获取能力作为重点工作,政府可以通过各项创新政策的出台以及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以确保资金投入到真正需要的企业中,确保企业真正利用好这部分资源,使各类资源在政府和企业间顺畅流通。企业则要将能够利用到的资源在企业内进行充分整合和吸收,以发挥它的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