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会新 薛瑞锐 郝雅辉 卢童
1.河北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河北省人力社保科学研究所
人口老龄化在我国呈现急速发展和深度发展的特点,与此同时,随着老年人养老理念和养老方式的转变,老年人对高素质、高技能养老护理人员的需求日益增加,给养老服务体系带来了不小的挑战。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现状并不乐观,多数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工资较低,福利待遇低甚至没有,工作时间长且强度大,加之社会认同感低,致使职业吸引力不足,人员流动性大。因此,解决目前养老护理人员面临的问题,是加快养老护理人员供给数量,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供给质量的必由之路。
目前,我国养老护理从业者的学历水平普遍偏低,技能水平很难满足老年人对规范化、专业化护理服务的需求。一半以上的养老护理从业人员仅具备初中及以下学历,最高学历仅为大专层次,人数占比不到7%,剩下的人员为中专学历水平,他们中大部人员都没有接受职业资格培训的经历。养老护理人员以下岗人员为主体,他们的文化程度相对较低,许多外来务工人员在经过亲戚朋友的介绍后踏入了养老护理行业谋生,他们认为养老护理只是体力活,不需要专业技术。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直接决定了养老服务质量的优劣,由此可见,我国养老护理人员难以满足新时代背景下老年人多样化、高标准的养老服务需求。
我国对于劳动者的工资有相应的法律规定,但大部分养老护理人员由于没有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无法享受劳动法中的一些权益保障,如社会保险。现实中,超过法律规定日工作小时数的养老护理人员绝大部分都没有领到过加班费,更不用说津贴、节假日补助等待遇了。很明显,我国经济腾飞,物价水平上涨,各行各业的工资水平也在提高,然而养老护理行业的工资水平仅有不成比例的微小涨幅,养老护理人员不得不被迫面临艰难的生活。相对较低的工资水平和没有保障的福利待遇,将阻碍养老护理人员的可持续发展。
由于护理老人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养老护理人员无法按照朝九晚五的规律实践上下班。据了解,很多养老护理人员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达到十小时,更有甚者超过十小时还在继续工作。而且,养老护理人员每天的工作都比较单调,护理工作的内容一成不变的包括日常环境整理、卫生清洁、喂食穿衣、按摩洗澡等等,很少有新的工作内容安排。同时,护理老人是一项高风险的工作,老人的身体状况可能在一天之内急转直下,紧张的医患关系可能导致暴力冲突事件发生,护理人员不仅在生理上可能遭受供给,而且心理上也会受到压力的影响,导致心理健康问题的出现。
1.缺失高等教育培养
我国主要集中于培养低层次的养老护理人员,忽略了人才梯队的建设。目前的养老护理教育主要是由职业学校教授,大学本科和研究生层次的培养体系尚不完善,缺乏老年护理领域方面的专业研究机构。因此,教育部曾提出要实现教育层次的提升,不仅有职业教育,更要有本科教育层次以及研究生教育层次,让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两条腿走路。虽然我国在高等院校开设了养老服务专业,但是只设置了较少的几类专业,相对来说还远远不够。另外,设置了与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数量相对于全国大学的数量来说,微不足道。可见,人才培养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养老护理人员对于专业护理技能掌握不到位,技能水平不足。
2.缺少入职后的教育培训
入职后的教育培训能够提升养老护理人员的技能水平、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养老护理人员对于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降低高水平养老护理人员的流失率。但是我国目前对养老护理员的培训主要集中在资格晋级培训,那些不想晋升的护理人员就不会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提高技能水平。最重要的是,绝大部分养老护理人员因为学历水平不高,并不想学习。除了护理资格晋级培训,现有的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很少,而且培训时间较短,培训内容单调,培训效果往往不令人满意。目前的现状是,大部分养老护理人员在未经过正规培训的前提下进入了养老护理行业,他们中的大部分几乎未在入职期间参加过教育培训,小部分参加过培训的人,只被教授了基本的岗位知识和最基本的护理技能,没有接受系统化的专业培训。
1.社会缺乏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认同
服务行业长期以来都被社会所误解,认为服务业的工作简单,缺乏专业性,尤其是养老护理行业,更是身处社会歧视的漩涡。这些无形的社会偏见使得一些老年人的家属对护理人员缺乏基本的尊重,认为自己是付钱享受服务的一方,将护理人员看作没有人格的服务产品,不理解,不配合护理人员的工作,养老护理人员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得不到应有的认同,其通过服务让老年人的身体与心理更加舒适的生产性劳动得不到社会认可。因此,养老护理人员的服务价值被低估了,反映为普遍低于其他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水平。
2.政府缺乏对养老护理行业的扶持
在我国,养老护理行业是带有福利性质的行业,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才能纠正市场失灵导致的公共物品供给不足。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但大多数都是针对类似行业的普惠性政策,没有具体针对养老护理行业的专门性政策出台,因此不能有效建立指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护理行业的长效机制。可见,政府对养老护理行业的扶持力度还尚显不足。在关于养老护理人员的薪资待遇方面,政府出台的政策法规太少,导致养老护理人员很难找到可以使用的法律武器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而享受不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1.养老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长
目前,从事养老护理行业的人员数量相对于具有护理需求的老年人数来说太少,在大多数的养老机构,一名工作人员可能需要肩负护理六个以上老年人的责任,导致每一位护理人员的任务量翻倍。而且,养老护理人员的照顾对象是老年人,而老年群体的身体状况不稳定且普遍偏差,更需要护理人员无微不至的精心看护,对于许多失能失智的老年人,由于他们无法主动配合护理人员的工作,导致护理人员不得不更加费力的完成工作,否则就只能延长上班时间,继续工作。
2.养老护理人员的心理负担重
心理压力不仅会带来情绪上的不良体验,更会危害身体健康。养老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与其服务的老年人形成良好的关系才能完成护理工作,作为一名员工,还要处理好与上级领导之间的关系,同时老年人的家属也会和养老护理人员进行沟通,这就导致养老护理人员需要在一天内与各色人物打交道,一旦在沟通交流中发生问题,作为弱势方的养老护理人员就会受到其服务的老年人、上级领导和老年人家属的抱怨、责备,甚至是谩骂和攻击,这给养老护理人员带来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1.明确的培养目标
日本对养老护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具有明确的目标,要培养综合型护理人才,具体体现为预测能力、提供健康教育的能力、计划能力以及解决健康问题的能力。在该目标下培养出的人才可在老年人健康出现问题前做好防护性控制,即通过观察、预测、预防、普及知识,帮助老年人维持健康状态;可对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做到前馈性控制,即采用调查的方法,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进行监督,及时建立护理方案,避免健康状况恶化;也可对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做到反馈性控制,即根据老年人的需要,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护理服务。
2.强制的在职培训
在职护理人员接受一定时间的再培训也是提升技能水平的有效措施。英国的法律强制要求进入养老护理行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上岗培训。德国建立了大量养老护理人员培训机构,开设了大量培训课程,培训期间的工资照常发放,这部分资金来源于政府设立的培训基金,当企业员工参加培训时,企业会从基金中提取相应的份额作为员工参与培训期间的工资。
1.完善的法律体系
日本相继制定了《看护福祉士法》、《看护员等人才确保促进法》和《社会福祉事业法》等专门的法律法规,有利的提升了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地位,维护了养老护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德国为了提高护理人员的薪酬待遇,颁布了《护士执业法》和《护理保险法》。美国颁布了《老年法》,明确规定了养老护理人员应该享受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
2.政府财政支持
日本颁布了《介护保险法》,“介乎保险”可以为接受护理的老年人支付高达90%的护理金额,护理保险基金和政府各支付其中的一般,只有剩余的10%才是参保人员个人支付的份额。护理保险相当于是政府为护理人员提供了工资薪金的背书,养老护理人员可消除工资来源没有保障的顾虑,有利于推动护理人才的流入和培养。除此以外,日本还建立了护理岗位补贴制度,政府主动帮助企业提高护理人员的工资水平。丹麦政府出台了护理津贴制度,通过发放津贴的方式提高护理人员的福利水平。法国政府出台了减量征收养老服务行业中企业的增值税等税收政策。
1.减少实际工作时间
挪威的养老院给老人配备了电子手环,老人能通过手环上的按键得到护理员的及时服务,护理员也可以及时对老人健康状态进行监控,并且穿戴设备的成本很低,技术的应用减轻了护理人员需要时刻陪在老人身边的工作压力。美国社区的日托中心规定养老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是八小时制,因此护理人员的工作时间是被规章制度固定的,不存在上班时间与加班时间不分的现象。这种合理的规定使得养老护理人员可以拥有规律的上班时间和作息习惯,灵活安排自己的生活时间。
2.减少养老护理人员受到的威胁
为了减少养老护理人员面对被护理人员的家属带来的身体和心理伤害事件的发生,韩国在刑法中对施暴一方加重了处罚力度;在美国,许多意愿都会在医护人员的办公桌或服务台下的某个隐蔽角落,放置不易被察觉的报警器,只要医护人员觉得自身处于危险状态,便可以不动声色地及时向保安、警察和其他群众寻求援助。
我们应重视养老护理的科学性,在本科人才和研究型人才的培养方面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养老护理人员在工作中需要实际操作,因此校企合作能够让学生有机会到体验养老护理岗位的真实工作内容,为将来正式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课程内容的设置上,要以培养全面型养老护理人员为目标,涵盖理论和实践两部分。理论课应包含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实践课则可以去合作企业的养老机构进行实际体验。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后还需要接受再培训,通过政府和养老企业共同出资设立培训基金的方式为护理人员提供培训经费。养老护理培训班应具备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内容,设置基础课和专业课。
我们要加快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重视对老年人的关怀。如果老年人在社会中具有受人尊敬的社会地位,那么社会就会提高对养老护理人员的重视程度,自然也会提高养老护理人员的福利待遇。为此,我们要纠正社会对于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偏见,大力宣传其科学性和专业性,表彰有突出贡献的优秀养老护理人员,营造尊敬养老护理人员的良好社会氛围。法律保障对养老护理人员十分重要,政府需要出台法规,规范养老护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资质要求 以及护理人员应当享有的权益,设定补贴方案,减轻养老服务企业的负担,例如可由政府替代企业为养老护理员工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设立特定名目的基金扶持养老护理行业发展。另外,可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国家医疗保障计划,由政府承担大部分护理费用,确保护理人员有稳定的资金来源。
社区居家养老模式让老年人在家中或社区就可以享受到养老服务,积极推广这种模式,让养老机构嵌入社区,不仅方便了老年人就近享受服务,养老护理员也可以根据雇主的休息时间,灵活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设备可以辅助人类工作,如果老年人佩戴可穿戴设备,养老护理人员就可以随时随地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不必局限于守护在老年人身边。为了护理人员的身心健康,可以给其配备一键式呼叫警察出警装置,同时加重殴打辱骂护理人员的法律后果,防止医闹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