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泣集(短篇小说)

2022-06-29 21:07彭剑斌
滇池 2022年7期
关键词:二伯堂哥

彭剑斌

我无时无刻不在哭泣。

——金斯堡《泪水》

我曾热爱过诗歌,迷恋忧郁的心灵。对尚且遥远的未来,我曾暗自希望它是一个巨大的悲剧,并因这种美妙的期待激动不已。多年过去,我却莫名其妙地变得幸福。我拥有一份很稳定的工作,满足于每月数千元的收入;我的妻子美丽温柔,喜爱谈论市场上各种商品的价格和怎样保持身体健康。我拥有的东西已经把我的心塞满,我忘了迷惘和痛苦是什么滋味。日子一天天滑过,在那样的日子里,连酗酒也实在找不到令人伤感的理由,而只是为了发泄心头的喜悦。喜悦每天都在挤压着我的心房。我记得第一次碰到H,是在一家再普通不过的酒吧里,所以整个事件并不会显得过于神秘。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可以分享我的喜悦,难道就是因为这个,我才觉得自己如此幸运?每次我都是独自一人跑去开怀畅饮。其实,那时我已经快被孤寂逼疯了,而我自己却还不知道。那些日子里,我脑子里在想些什么呢?我压抑不住内心的快乐啊!那快乐就像发疯的牲口,无法驯服,就像充满着快感的罪恶的念头在体内燃烧。这把猛火如同一场高烧,早已把我的大脑烧得一片空白、无比亢奋。可是当时我却没有意识到这些,一刻也不能平息下来的快乐即使是一场真正的灾难,但对于深陷其中的人来说,也还是只能感到快乐。是的,我一直没有去深思这一切,直到我与H对视的那一刻。

我说过,这事情在表面上一点也不显得神秘,虽然现在想起来总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每个细节却是那么真实自然。在那家灯光昏暗的酒吧里,一个单瘦的身影从我身边经过。当时我正好抬起酒杯,仰起脖子,无意间我看到了他的脸。那是一张无比丑陋的脸,我立刻快活到了极点。我放声大笑起来,把嘴里的酒喷得到处都是。我想我快要笑死了,似乎这么多年的快乐终于第一次找到了一个实实在在的理由:一张怪异的脸庞,一个鬼一般恐怖的表情。我不想停止这笑声,完全沉溺在自身爆发出来的激情中,虽然我的面部肌肉开始疼痛,泪水糊住了眼睛。

那是一个永远不变的表情,即使在被我大声嘲笑时,它仍然保持着它那古怪的模样,丝毫不显得紧张,似乎它本身就是一件坚硬的武器。而在以后的日子里,正是它使得我再也笑不出来了。

我和H就这样认识了。当我注视他的眼睛时,我心里开始被唤起了对忧伤的遥远的回忆。而当他第一次对我开口说话时,那声音也几乎令我毛骨悚然。

“你好像患上了什么病。”他用他那特有的黯然的声音对我说。

我突然回想起我那没完没了的快乐,同时也意识到:在与他相处的这几分钟里,那快乐已第一次如此彻底地从我心底悄悄溜走了。我们成了朋友。

我的生活开始充满了恐惧。对生命意义的追问常使我从梦中惊醒。我感受到了灵魂的空虚;在深夜里,被黑暗压得透不过气来:我渴望见到H。我像掉了魂似的从家里跑出来,妻子在我身后大喊:“但愿你知道自己在干什么!”

穿过一条条幽暗的街巷,感觉像走在一行行隽永的诗句中。

我敲开H的门,惨白的灯光下,他还是那副模样。这让我大松了一口氣,似乎我半夜里突然跑来,为的只是再一次证实他这张扭曲的脸。

在H面前,我终于连一个秘密都没能守住。那些久远的往事,一桩桩耻辱和荣耀——它们本来已经变得与我无关——都仿佛仅仅是为了能完完整整地交给H,才没有被我彻底遗忘。而今天想起来,我甚至怀疑他是否在认真地听我讲述,他从未有所表示。有时他好像沉浸在自己的心事里。但我当时竟像着了魔似的,把那些沉重的包袱一般的往事朝他掷去。我醉心于此。

不幸的事情并没发生过,可我却感到不幸。嗯,我的生活中充满了不幸——这个想法使我欣慰。我回想起我以前关于“未来是一个悲剧”的理想,感到心满意足。

有一段时间里,我极力避免去见H,也许这样做只是为了产生更大的痛苦。我开始做一些堕落的事情,经常深夜出去,清晨回家。我躺在那些放荡的女人的腿上欣赏着那些死去的诗人们的作品。我时时刻刻都思念着H,可我更乐于折磨自己薄弱的意志。那短暂又漫长的日子,我竟然可以坚持下来,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

阴雨连绵的天气已经持续了好几天,可我这种黑白颠倒的生活始于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对于我来说,夜晚才是白天,而白天,我则沉睡在阴暗的房间里。我又希望我是一株植物,那样我就会赞美春天。可,不幸,我是这样一具生命,所以我只能热爱冬天。寒冷会令我变得清醒。每天的噩梦始于早晨,而整个夜晚我则待在堕落的场所。我并不喜欢这糜烂的游戏,可它能缩短我生命中无聊的时辰(在这样的时辰里,意志显得多么薄弱)。我丝毫不担心我的健康,因为纵情的结果最多只能从我无用的晚年中扣除我应减的寿命——而不是从我的青春。一到深夜,我又开始浏览那些逝去者们的诗歌。当我告别这一切,从那些弯弯曲曲的深巷里走出来时,正是早晨八点钟,通常这个时候,我还陷在沉沉的睡梦中。雨已经停了,天空潮湿而明亮,灰色的太阳迅速地穿过薄薄的乌云。我惊讶于这些清早起来开始一天的生活的人,因为当我过着这种昏沉的日子时,我已经忘记了这些健康的人们,这些善于同生活甜蜜相处的可敬的人们。当我因为睡梦而长期看不到世界上的早晨时,我终于体会到那对我有多么重要。

我早已习惯在我睡醒时不去知道时间。我永远都无法猜测我醒来的时间,而这并不重要。我只知道,只要我一睁开朦胧的双眼,各种欲望就会立刻把我撕裂。看看窗外,天阴沉沉的,像要降临什么重大的灾难。雨在低声呜咽,催人忏悔。伙伴们聚在客厅里高声言笑,永远都是这样,他们引诱我走近他们的生活。我同这一切较量着,多么艰难。我还要对付那种种欲望,对付那个邪恶的自我。

曾想象过某一个人,在世界的一个我不知道的角落里,真正地同情我,他瞪着双眼看着我度过我的每一分一秒,心里为我感到如此难过。如果真有这个人的话,那他必定是H,如果世界上真有一个人让我感到无比亲近的话,那他必定是H——这个最冷漠的男人。

我头疼得厉害,但我早已厌倦了睡眠。妻子告诉我,现在已经是下午三点,并惊讶地问我是不是还没吃午饭,好像有谁可以一边睡觉一边吃饭一样。我来到阳台上,准备洗脸,可是那美妙的雨中的世界,那个阴郁而粗暴的灰色世界把我迷住了。我望着窗户外面,多么朦胧!我站在那里做了一个十分古怪的梦。在梦里,我的家乡整个就是一个果园,树上的果子多过天上的星星。还有我那美丽的姑娘,我爱她的双手。每一个芬芳的夜里,她睡在阁楼的小床上,头顶便是月光溜进来的窗,金橘叶的影子在墙上摇曳。学了坏女孩们的榜样,她喜欢在入梦之前默念情人的名字,她说这样准会梦见我来娶她。她每天每夜这样胡思乱想,她的雅兴还不止这一个——梦幻编到动情处,她便把小手伸出窗外:她要毫不费劲地摘一个金橘,把那甘甜清凉的鲜果汁榨进她蹿火的喉咙里。可是,在那黑色的树枝上,一条丑陋的蛇咬了她的手指。她所有的梦啊,就这样在梦中破碎。因为她那只惹人爱的小手,已经化成了脓水一滴一滴流进了肥沃的果园里。从此我不再爱她,这一切都怪她太过天真。最后梦的眼睛聚焦在一双迈动的脚上,那是我的脚。我醒来时,发现自己正疾步走在我熟悉的小巷子里,走在傍晚的天空所发出的不祥的光亮中,走在凄冷的细雨中;巷子两边小贩的叫卖声让我暗自高兴。梦中我跨出的最后一个脚步,便是我醒来后正迈着的那一步。我没有去思索这一切,却在一扇闭着的门前停了下来。

终于又站在了H的面前,我的心怦怦直跳。

我想了想,说道:“我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了你,你必须也把你的秘密告诉我。”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因此而变得不高兴,但他好像从来就没高兴过。

“有一个女孩……”他用他那泥土般的声音讲述。

“一个女孩?”我想,但愿是一个好女孩。

“嗯,一个女孩。我们以前在一起待了几个月……后来我对她说我爱她。在这之前,我想了又想,总是无法决定。后来我才发现其实也很简单:当我说过爱她之后,我便立即决定爱她了。我想我的爱也在慢慢变深吧……可对于我的请求,她从来不说是,也不说不,好像上天赐予她一种拒绝回答问题的权利。而我的愚蠢便在于,不管别人提出什么问题,我总是试图认真地给出答案。这种差异使得我怨恨自己。有一天,她突然说要跟我结婚,我便马上认真起来(我总是这样),我说:可是你并不爱我啊。她说:我确实爱你,但不是在现实中。……后来,我离开了她,我知道我不是她的对手。她属于那一类人——对于你提出的问题,他们可以不回答,也可以乱回答,但我却做不到。”

不!我对自己说,他正在消失。他变得不真实了,我不应该知道他的故事。我只应该看着他忧伤的样子。他的表情出现了难以察觉的变化,而声音也颤抖得更厉害了。

“认识我后的这段日子,你失去了快乐,或许我根本就不该出现……”

“不。”我说,“我感到真正的幸福。”

按照我的理解,他应该是笑了笑。“我是一个悲剧,你知道吗?”他说。我望着他的脸,像我每次看到的一样,它总在不停地抽搐。他的眼神,不可思议地潮湿,透露出悲哀。

“你注意听我说话的声音,是不是伴随着剧烈的哽咽?还有我的呼吸,像不像是止不住的唏嘘……”在他这样说的同时,我缓缓地点头,终于解读出他这如此怪异的模样——他是在不停地哭泣啊!

“我每时每刻都在哭泣。从一生下来开始,我白天哭泣,在睡梦中仍在哭泣。我哭泣着走过每条大街,我哭泣着推开我的房门,我哭泣着来到每个所到之处。跟别人说话时,我一边哭泣,当我默默地一个人待着时,便只剩下哭泣了……要是你能看到我的眼泪就好了,可泪水早在我还是一个孩子时就流干了。打我记事起,我的心就永远只装着一种感情,后来我才知道那叫悲伤。我好像有过快乐的回忆,可那恍如隔世,又或者是什么我不知道的奇迹使我获得了那样珍贵的记忆(可能这记忆并不属于我),但它一刻也不能使我停止哭泣。”

“离开我吧。”最后他说,当然是一边哭着,“我夺走了你的快乐。”

后來,我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但我会经常忍不住想起他。是他医好了我的病。我再也不会为一件不值得快乐的事感到快乐。

被爱摧垮

我感到孤寂向我逼来。

——博尔赫斯《代表大会》

那时,我们刚从一场灾难中逃出。我们一行六个男人拖着累赘的行李匆匆登上一辆巴士。天黑的时候,终于到达一个偏僻的村子。

高层们因分赃不均引发了械斗,整个组织被公安机关取缔了。那个由高层们描画的财富神话,曾被我们矢志不渝地视为荣耀的理想,一夜之间无情地幻灭了。这一切都是咎由自取。因为已经哭过一场了,所以当我们六个人挤在临时租来的一间不足二十平方米的房间里时,并未再去悔恨自己的过去。我们趴在窗子上看着外面陌生的灯光和人们。明天怎么办?明天,我们就要融入这陌生的环境中去了。

何雪梅早已逃离了这一切,她比我们快。她及时(这个词用在什么时候都显得极为勉强)地放弃了那个愚蠢的理想,因此在我们的灾难来临时,她本已不必承担这种后果。应该说她已经比我们更早地承担了这种后果,她早已见识过那场灾难,她的梦早就破碎了。在这方面,她和H一样,不及我们那么固执、怯懦。

但是,我没有想到当事情发生时,她和H——那时他们都已经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却不约而同地出现在大家的面前。我们强颜欢笑的时候,她却哭了。我们反过来安慰她。我说:你哭什么?你的梦早就碎了。

“现在才完全碎。”她说。她并不为自己的眼泪感到难为情。

那些日子里,我的脑子真是炸开了,但我能做到不动声色。当别人都哭泣、挣扎、咒骂甚至反抗时,我却一个人跑到旧书店去默默地摩挲着那套全新的《普希金文集》。我感到某种解脱,为抱着一个梦太久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现在这个可恶的梦终于不再压迫着我。我就是在那短短的一两天时间内,不知不觉地变成一个十足的坏人的,在只负责滋生恶意而不必真的付诸行动的内心层面,甚至更坏。为了庆祝这场灾难,我们准备大醉一场。就在我们买好酒和菜的时候,雪梅和H就到了。这真是让人喜出望外。

这悲痛的酒,使我大醉不清。我喝得很多,也哭得很凶。所有人都哭了。那是我唯一一次哭。无论什么场合,总有人是清醒的,这些可怜的人!事已至此,还不敢再醉一场。他们就扶着我们去睡(他们只配干这个)。我安静地躺下了,可雪梅却在外面走廊上时而哭,时而笑,说一些孩子气的话。我真想爬出去,用自己臭气熏天的嘴堵住她那张嘴。我快要裂开的脑子里只想着冲出去,借着酒力把她按倒在地板上,用手狠狠地揉她的乳房,然后强暴她。我想她一定是爱我的,这样我就必须占有她。

我醒来时,头痛欲裂。一直到傍晚,都没有好一点。我和另外几个人送走了H,他现在身居要职,前程似锦,耽误不起工作。雪梅也想去送,但没让她去。第二天,她也走了。

我们就暂时生活在那个村子里,条件极其简陋。那里的工业十分发达,但大多数人的生活却异常艰苦。有的人拖儿带女从遥远的农村来到这里进厂打工,一家几口就住在一间狭小的平房里。大多数人还没有结婚,年纪轻轻就一头扎进这种低劣生活的泥淖里。至于我,我知道自己的未来不至于此,但幸福的程度也许还不及他们。

我真是痛恨我那时的那副样子。别人都不认识我们,可是我们自己却嘲笑自己。那真是不要脸。我们不止一次在房间里像排练一样争相表演我们刚刚摆脱的那种耻辱的生活,振臂高喊出那些我们曾经信以为真的洗脑的口号,而这一切只是为了打发时光和逗人发笑而已。那时我们已经差不多失去了尊严,就像社会上的几粒渣滓。我们暂时没有工作,身上的钱所剩无几,更重要的是自己觉得没有人爱我们。

其实,我们都没有放弃努力。立中打听到有几个老乡在附近打工,便跑去借了两辆自行车。一天,我和立中骑着自行车到镇上转了一天,打听工作。傍晚回来时,我们比着谁骑得更快。在驶近我们那间出租屋时,我听到一个熟悉的女孩的粗俗的笑声。我进去一看,雪梅正躺在我的床上和他们说话。

是我在头天晚上打电话叫她来这里找工作的。她便真的过来了。他们都为此责怪我,但我觉得没什么,因为她自己有钱,不会用我们的钱。况且身边有个女孩子,就不会觉得闷了。

他们说这里不方便。只有一个单间,白天人挤得不能转身就不说了,而且只有两张快散架的床,上铺都不能睡人,本来就有两个人打地铺了,她一来又得占用一张床,把另两个人赶到地上去睡。

我说:“将就点吧!况且雪梅跟男人有什么区别?晚上就我跟她睡一张床呗。”

她脱下凉鞋来砸我。

我们吃的是最便宜的快餐。晚上又没有电视看,便打打牌。公用洗澡房在外面,上了锁,我们拿了钥匙一个一个地出去洗。洗完回来换裤子时,就叫雪梅先回避一下。洗了的衣服都挂在外面的走廊上。只有一把风扇,晚上睡觉时,雪梅一个人霸占着它,放在她床尾,对着她那肥壮的身躯整晚地吹。风扇每晚都会被她翻来覆去的身体绊倒,掉下来砸在我头上。我们总共有四个人睡在地板上。第二天起来,雪梅就发现她昨晚刚洗的那条绿色的裙子被人偷走了。她哈哈大笑起来,似乎觉得很有意思。

有一天,她没出去找工作。她拉着我,让我陪她到街上走一走。她经常这样,以为我是她的女仆。我们并没有到街上去走,只是在楼下的快餐店门外找了两张凳子坐下来,晒太阳。因为刚下过雨,所以并不很热。

她说她想去当一名业务员,一名成功的业务员,像H那样。“你说我该怎么办?”她问我。

“什么怎么办?你去呗,又没人拦着你。”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却有一点佩服起她来。

“人家是讲真的啦!”她扯着嗓子生气地喊,“我从H那里借了一些营销方面的书来看,觉得很有兴趣,我就应该去做这一行。但我没有把握能应聘上,我以前没做过,而且我——你也知道——我只有初中文化。”

“那你还是安安心心地进厂打工吧……”

“剑斌!”她严肃地叫我的名字,“你能不能认真点?我不想再去做那种重复的工作,枯燥得要死,又没什么挑战性。我是真的想去跑业务,所以才向你讨教,你好歹做过一段时间销售。”

“做销售是最没有门槛的工作,谁都可以去做。只要你是个人,四肢健全,不聋不哑,你就已经成功了一半。”

“是吧?我也这么觉得,我还相信只要我能进这个行业,我就能成功另外那一半。不过万事开头难嘛,我就是不知道要怎么通过面试。你说别人考我时,我应该怎么说?”

“别问我。我以前做得很失败。我讨厌那种工作,讨厌跟人打交道,我跟你不是一类人,所以我也帮不了你什么。我的建议是——你刚才又不让我说完——你先进厂里当个普通的车间工人,然后尽量表现自己,老板看中你了就会不断地提拔你。如果你真有能耐的话,不要说业务员,就是销售经理也会让你做。你现在还小,才十七八岁,那样的机会总是有的。”

她想了想,又问:“还有别的办法吗?”

“有。”我说,“你可以去找H,让他手把手地教你。他那么优秀,你不仅可以拜他为师,还可以考虑一下做他老婆。”

“你去死!”

后来,她不再想这个了。“你吃雪糕吗?”她问。

“吃。”

“一块的还是两块的?”

“两块的。”

她去买了回来。她自己却吃一块钱的。

“不说我了。你女朋友怎么样了?”

“不怎么样。”

“她现在知道你的事了吗?”

“可能知道吧,她好像听说了什么。”

“你最近没打电话给她呀?”

“打了。”

“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

“一句话都没说?”

“要我好好工作。”

“打了多久?”

“两分钟。”

“以前呢?”

“两个小时。”

“你没打算告诉她?”

“以后再说吧。”

“你很爱她?”

“废话。”

“那她爱你吗?”

我真想一拳打在她那张胖脸上。

她的脸虽然胖,却因为骨架小,所以也十分可爱。她笑起来总是露出两个酒窝和很多牙齿。她的牙齒很白,很大。她的乳房,在她弯腰的时候便可以看到圆圆的轮廓。

我不再搭理她。两个六七岁的脏兮兮的小孩在我们身旁追逐打闹。他们的父母在附近的工厂车间里干活。我当时手上正玩弄着三张皱巴巴的角票。我把这三毛钱给了其中一个小女孩,条件是她得叫我一声爷爷。

“剑斌!你别这么无聊好不好。”雪梅对我的这种行为感到无语。

另一个小男孩便羡慕地看着那个小女孩。她不敢相信地接过钱走了。

“有时候,我常做一些梦。在夜深人静,四周一片漆黑和死寂的时候,我就梦到了死。”我把头靠在墙壁上,闭起眼睛,因为太阳正对着我们。

“那你就去死呗。”

“去死?是呀。第二天醒来,我回想起那个梦境,竟觉得那不是梦。那是我在深夜里,在临睡前尚清醒的头脑里反复想着的一件事。只不过我在想着它,看到它时,固执地认为自己是在做梦而已。”我停了一会儿,说:“你说如果我现在死了,会怎样?”

“你别疯了好不好?”

“只是想象一下那情景而已。”我说,“你也帮我想一想。那是很重要的东西,对每个人都至关重要,你知道吗?”

“人都死了,还有什么重要的?”

“想一想:有没有人为你哭泣,这是绝对在乎的。我就希望别人为我哭肿了眼。”

“你去死啊,没人会哭的。”

“所以我老想试一下。一个人要告别这个世界时,他最想知道的是一共有多少人爱他,爱到什么程度。这是他永远无法释怀的。人们对他的死的反应最能说明这个问题,可是如果他死了,他又无法知道这问题的答案了。”

“喂,你要死?你不会自杀吧?”

“开什么玩笑!不过,并不是没那个勇气,只是自杀也无法达到我的目的。我希望被人爱,希望自己感受到这种爱,但死并不能帮我实现这些。如果在我死后,我仍然可以拥有十秒钟生命,好看到别人怎么为我难过,怎么表示他们曾经爱过我,那我愿意去死。如果这十秒钟里我看到的是相反的情况,原来在我活着时根本没有人爱过我,那么说明我早就该去死了。”

关于这个话题,我们谈了很久,雪梅简直被我那些幼稚的观点给惊呆了。她一定觉得我比她还小几岁而不是相反。我们还谈到别的话题,比如当我们各自谈论起自己时,我就说:“我讨厌我自己。这是一种本能,并不是因为我恨自己曾做过什么。”

她说:“你一定是受了太多的打击。”

“没有。”我说,“我忘了自己受过什么打击了。也许遇到过一些倒霉的事,可我也忘了。并不是什么打击或是挫败使我产生这些想法,是因为这些想法本身诱惑着我,似乎有一种奇怪的魔力。”

谈到未来,我说:“我一点也不担心,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企求什么。我毫无所求,所以对一切都不热衷。我曾想拥有很多的钱,但一想到等实现这点后我又该追求什么时,我不得不放弃这个谈不上愿望的愿望。”

我本来还想说,在这个世界上我真正想要并且可以为之奋斗的,只有爱情。但我没说。

“天呐,爆雷的事对你打击太大了吧?”

“快别提,我已经忘了那事了。我倒希望能永远记住它,可是这才几天我就把它给淡忘了。没有什么事情能让我吸取到教训,我一直就这样子,你不了解我罢了。”

“你一直就有这些想法?”

“是呀。不过我伪装了一段时间,那时我装作自己十分热爱生活,想要去奋斗,连我自己都差不多信了。”

“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不好吗,你想那么多事情干什么呢?”

我也不知道。我说:“为了让你开心。”

“关我什么事。你有病吧!”

我也是刚刚想到的,如果我这么狼狈的生存可以让她开心几分钟,那无疑也是值得的。

但她并没有开心起来。对于我来说,她只是另一个人。可我还是感到我需要她。

我的声音透着疲惫,或者说故意透着疲惫。也许我的话对她了解我起了一定的作用,可我宁愿说这些话对她误解我起了更大的作用。她完全看不清我了。我却希望她是爱我的,我需要她的爱,尽管我真正爱的却是我的女朋友。我说那些话的时候,便看着她。我想,如果她现在告诉我,她爱我,那么我一定会抱住她。我会感激地对她说,谢谢她,她的爱对我来说十分重要,请她务必相信这一点,但是我并不爱她,我希望她不必难过,因为我的爱和她的爱比起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最后,她却嘲笑我的那些“幼稚的思想”。这说明我的想法是多么荒唐。我现在倒希望她能小看我,作为对这种可笑的心理的惩罚。

可我万万没想到,雪梅一直都在暗恋着H。这是在另一天的傍晚,她叫我出去散步时忍不住告诉我的。当然她并不是要我帮她什么,她只是非得让别人哪怕只能让一个人知道。她已经受不了了。她的爱来得很猛烈,当她产生爱他的想法时,爱早已把她摧垮了。她害怕爱他,但还是屈服于这种热烈的爱。

我陷入了绝望。我了解H,在被他骗来之前,我们一起共处过三年。他办事认真,表情严肃,也许这个傻女孩正是对他这一点心动不已。我能理解,这种爱是无望的,雪梅期待的结果昭然若揭。但是,她并沒有什么期待了,她对自己感到失望,她很清楚自己不可以爱他的,那根本就是痴心妄想。

H,虽然曾短暂地来到我们身边,但他永远是那个优越社会的代表。他是高贵的,健康的。

逮捕

男孩要是粗野没规矩,就该挨鞭子。

——乔伊斯《一次遭遇》

我的堂哥没有多少文化,但他在家乡可是了不得的人物。他在二十岁出头的时候,便通过逃避政府的稽查倒买烟草积累了第一笔雄厚的资金。如今他开了一家赌场,生意火爆。同时,他还巧妙地利用几间隐蔽的陋室开了一间按摩房,他从外地不知怎么弄来的几个妞正好符合当地男人的胃口,连镇上中学的老师也为她们着了迷,隔三岔五地光顾。不到三十岁,堂哥的威信便在这一带树立起来了,镇上的人没有谁敢得罪他老人家。只有几个为他卖命的兄弟经常同他吵吵,对此堂哥表现出少有的无奈:唉,谁叫我平时不忍心管教他们呢!

这也许是有原因的吧。老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堂哥从小就是生活在二伯的棍棒之下,他讨厌不近人情的压制。他把手下的那帮小兄弟看作自己的孩子,因此他从来不用棍子来伺候他们。

堂哥心里明白,不管他老子的棍子多粗,他心里从来就没有服气过。堂哥十六岁的时候,实在厌倦了校园生活,眼看着初中就要毕业,他知道二伯一定会逼着他上高中,因此找一个机会把学校的几位重要的领导给得罪了。校长一怒之下开除了他。堂哥双手抱拳作揖,对着校长鞠了一躬:“啊呀,真是感激不尽!嘻嘻……”

他开始在村子里赌起钱来。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没有人知道。但是,也没有人去刨根问底,他嘛,弄点钱还不是“洒洒水”?也许他赌钱是有技巧的吧,他几乎从来没有输过。我见过他赌钱时的样子,一个十六七岁的孩子,稚气未脱,但是一双鹰一样的眼睛却如此专注于牌桌。他认真观察每一个人的表情,以及他们握牌的手颤抖的程度。他让一份自信的微笑保留在青春的脸上,不管摸到多烂的牌,他从来没有沮丧过。他思考着对手出牌的套路,揣摩着他们的心思,同时用两个脚趾玩弄着脚下的拖鞋或是地上的虫子。偶尔简洁地说两句话,声音不大,却掷地有声。当牌出到一半,他把手上的牌一合:“你们输了!”稍不稳重的,手心便已经冒出了细汗。果然,他又赢了。“给钱!给钱!嘿嘿——给钱!”他迫不及待地把手伸向别人,并不理会他们厌恶的神情。这个锐气十足的孩子,是不是从那时就开始构想他未来的蓝图了呢?

堂哥开始忙乎起来。他经常骑着朋友的摩托车从镇上到另一个很远的地方去(鬼知道什么地方)。他驶过自家门口时,从来不看一眼那些瞪大眼睛的好奇的(或是看不惯他的)人——他把头高高昂起。他有时从镇上弄一些鞭炮来,卖给村子里的小孩。我那时就开始崇拜起他来,因为在当时我们那个小地方,会骑摩托车的人并不多,况且他还常常带回来三五个好朋友。他那些朋友看上去都潇洒不羁,一到我们村来并不马上进堂哥家里坐,而是和堂哥一道懒散地往屋后的池塘边一站,认真而又轻松地商议着什么。水中倒映着他们消瘦而挺拔的身影,真是美不胜收。那时,无论他们的衣着发型,还是举止言谈,都令我觉得无比成熟。

但是堂哥从来就不屑于跟我一起玩。他讽刺我说:“你们读书人嘛,当然是更有出息的。”这使得我既失望又气愤。我的清高已经不允许我的心向他靠近。

二伯不得不向堂哥的辍学做出妥协,但他不希望他在外面瞎混。他交给堂哥一把锄头,叫他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有一次,我经过二伯家时,里面传来一声咆哮,接着三五个青年从门口一齐挤出,四散而逃。二伯提着一根扁担从后面追了出来。他用扁担狠狠地击打着地面,嘴里粗暴地喊着:“滚!滚蛋!你们这些蚱蜢!”他赶走了堂哥的客人。

很快,年尾近了,家家户户忙着走人家。对于一些一年都没有走动过而又不想断绝往来的远亲,趁着这几天去拜访一下是当务之急。这天,父亲去找二伯商量到三十里外的一户亲戚家里去做客。二伯说:“崽儿们也长到半大小子了,叫他们去就可以啦。”于是决定让堂哥带我去。

“我不去!”堂哥说。他正在擦着他的大头皮鞋,看样子他要出去办别的事。

“你要去哪里?”二伯板着脸问道。

“去镇上。”

“你家里什么人在镇上吗?”

“我的生意,我的事业。”堂哥回敬他,“还有我以后的家,也会在镇上。”

“你今天必须去走这个人家!”二伯的口气毫无商量。

“我对那一家人没有任何感情,我不会浪费时间去那么远的地方,就为了和那些傻蛋一起吃顿饭。”堂哥已经站直了腰,准备出门。

于是,二伯决定对他实施逮捕。他腾地从火炉旁站了起来,差点摔一跟头!但他很快稳住了重心,而这时堂哥已经跑出几十米远了。二伯随手操起一根篾片撵了上去。堂哥跑过池塘,向水井窜去。但是水井一带的地面太滑了,所以他半路又折了回来,这时二伯正迎面赶来。堂哥跑到二伯面前时,摇身一晃,虽然挨了二伯一家伙,但还是成功地躲过了抓捕,跑到二伯身后去了。二伯气急败坏地车转身,直朝堂哥的屁股撵去。堂哥的面前是平坦的大道,他撒腿疯狂地快跑起来。他跑到了田野里,穿行在大片的白菜花丛中!他跨过一米多宽的渠道,跳进一小丛荆棘中!他抬起被刺出血来的腿,一瘸一拐地冲上一道一人高的斜坡,然后沿着通往大山里的小路一路挺进。他回头望了望,二伯已经被撇下很远了,远远看去,就像一只可怜的叫鸡子。他弯着腰,双手按膝,停下来喘了喘气,又英勇地追了上来。堂哥也继续朝着山顶跑去。他走走停停,一会儿小跑,一会儿又改成跳着前进。他知道:老东西永远赶不上他啦!他想放慢速度,可是山顶已经在眼前了。他一阵狂喜,于是一鼓作气冲上了那潮湿的顶峰。他戏谑地朝他父亲挥了挥手。他捡起一块条形的石子,朝脚下那片小得可怜的平川扔去,条石在空气中快速旋转发出巨大的嗡嗡的响声。他相信,他父亲一定也听到了这响声。

“你给老子下来!”二伯还在不懈地追来。他下达这道可笑的命令时,还把手中的篾片指向山顶,在堂哥看来像是竖起的一根触须。

二伯慢吞吞地前行。他已经穿过了白菜花的广场,正试图跨过那条渠道。片刻犹豫之后,他那庞大的身躯一跃而起,他的手紧紧地抓住了对岸的枯草,而一条腿却差点探进那刺骨的寒水中!

这一切开始震撼着我的堂哥。他胜利的狂喜渐渐地消融,诸多感受向他袭来。他感到自己是多么不幸,他被一种巨大的哀伤笼罩着。这哀伤扰得他的心儿如此疼痛,他似乎感到全身已经布满了尖锐的神经,那必定是用来割断一切阻碍的。他愤怒起来,用拳头横扫灌木丛中的枝叶,怨恨的话语直冲云霄:“我不去!您一直这样,一直这样!我就是想让您认识到您的错误,和您对人家的伤害。您的逮捕是不合理的,我说‘我不去’,就已经说明了一切。您必须认同这个结果,这结果就是——我他妈的不去!不去!”

我站在池塘边,默默地看着这一幕。那一次我是真的被某种东西感动了。我忘记了堂哥曾经对我的侮辱和冷淡,我让我率真的眼泪无私地为他洒落。

来访

“……把酒瓶递给我。”

——康拉德《青春》

这种感覺越来越强烈:那就是一种绝对的陌生。那常在记忆里闪现的童年,原来是我和这片土地之间曾发生过的一段荒谬的感情。一到晚上,我就困得要命,早早地躺在自己的床上,在入睡之前,头脑里匆匆地闪过一些想法。这个时候,盼了一天的我,却开始讨厌起这些独属于我的时光来。半夜里,察觉出灯亮了,刺得我两眼发酸,又不敢睁开。妈妈(肯定是妈妈)轻轻地走进来,在某个角落弄出一些轻微的响声。我猜测着她会不会默默地望我一眼。妈妈出去之后,我再也无法入睡。我有一个年轻的叔叔,最近刚刚结婚,我便久久地想象他们小两口整夜在床上折腾着,一次又一次用猩红的舌头舔过对方的皮肤,他们整夜地搂着、滚着、折腾着,好像永不疲倦,整夜都是这样……我感到焦急。在这种反反复复的假想中,渐渐忘掉了夜的漫长。困倦一次又一次地袭来,最后一次困倦煎熬着我全身时,我发现自己正从那不断的噩梦中醒来。我望向窗外,努力地想了好久,才想起来,那亮晃晃的一片,是阳光。

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午后,我大胆地跟妈妈提出了我的心愿。那天,我们一家早早起床,本来是打算到田里割稻,可是眼看天气要变,便又都留在了家里。暑假里,倒是难得有这样的空闲。我们嘴上都说着:不会真的下吧?心里却已经做好了休息一天的准备。大约十点钟的时候,一阵大风总算把雨给带来了。我跑去关窗,还被淋了一脸。我站在那里,迟疑了一下,还是把窗子关上了。然后,坐在书桌前安心地读着莱蒙托夫的小说,光线很暗,我就偷偷地把灯给开了。可是我一直无法放下“外面在下大雨”这个念头。爸妈在另一个房里,一边拣着烟叶,一边嗡嗡地说话。我老是忘了去留心听他们说什么,他们声音很低,而且似乎因天气的原因变得潮湿含混。如果他们声音里夹杂着我的名字,我便会马上察觉,放下书本认真地听上一阵。等到吃午饭的时候,上午的一切让我觉得已变得遥远,不可追忆。我也没有刻意去回想他们究竟说过些什么。吃过午饭,妈妈还兴致很好地要煮花生吃。我那段时间正在想着写一个小说,以自己为原型写一个追求理想的青年,在周围的环境的侵蚀下,心灵渐渐变得枯竭,总之就是这么一个小说,并且雄心勃勃地想要写成长篇。但是我根本就不相信自己眼下能写出这部小说,我无从下笔。我想,准是我现在读的书还不够,等我读完巴尔扎克和狄更斯的全部作品后,我将获得这种能力。就在我这样胡思乱想的时候(也有点苦闷),花生煮好了。妈妈进来说:“来吃花生吧。”我连忙把手里的《当代英雄》合了起来,并说:好的。妈妈见我把灯开着,又说:“到外边的房间来看吧,你这里光线不够。”可是我一直都这样,不在旁人面前看文学书。吃花生的时候,爸妈还因为某件事情笑了,爸爸露出黑黑的牙齿。妈妈笑了一阵,突然说:“剑斌,你看你爸。”他就不笑了。他牙齿是抽烟给抽黑的。他站起身来,拿了把伞走出去,说是到田里去看一下水。爸爸走后,我对妈妈说出了我的心愿。我说:“妈,过完暑假,我想不去学校了。”于是,一切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这安逸的下午变成了一个令人心碎的下午。这是我始料不及的,我还以为妈妈能理解我。

……不断地叹气,摇头。妈妈简直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因为我已经念到了大二,再坚持一下就能毕业了。种种迹象表明我已经变得懂事,她总能看到我在房间里认真地看书,有时还埋头写着——虽然她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但这两年来她一直认为我已经痛改前非,对过去的事情已经知道后悔,从某个令她宽慰的日子开始我变得热爱学习,并学会思考未来的生活了。但结果一切都是假的,我还是露出了我的狐狸尾巴,我根本就是在演戏。我试图向她解释这一切,我说:“在那里我什么也学不到。我只学会了抽烟。”她把脸埋在手掌后面,声音却清清楚楚:“我一直不知道你抽烟……我只请你好好地想一想,你花的每一分钱是怎么来的?如果你想过的话,我看哪怕那烟的味道再好,你也抽不下去,更何况它是苦的。”这马上让我有了罪恶感,我不知道是喜欢还是厌恶这种感觉。

“可是在学校里他们都抽烟,在那种环境里……”我记得我当时真的说出了“环境”这个词,可是妈妈吼了起来:“我一直相信你跟别人是不一样的!”

我隐约感觉到她哭了,她的手一直不愿从脸上移开。没想到事情会是这样子,我原以为我们可以好好地谈一谈,推心置腹地。

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妈妈一直不愿和我说话,也不跟家里任何一个人说话。当她在路上碰到我迎面走来时,就像遇见了仇人一样,板着脸,从不好好看我一眼。我努力使自己陷入缥缈的幻想中去。当白天太阳最毒辣的时候,我们一家人一声不响地在稻田里收割,我脑海里不断浮现的却是普希金短篇小说里的大雪、街道和房屋。

收完稻子,玉米又熟了。屋顶晒满了玉米棒子。我一个人坐在那里剥玉米,金黄的颗粒堆成了小山。正在这个时候,海威跑来看我。他从几十里外的城里来,那时他们已经举家搬到了县城,为了迎接他的第二次高考。

“剑斌,我有很多话要对你说。”他站在我面前,显得无比激动。

我和他曾一起玩过泥巴,读初中时利用他对我的崇拜向他借过钱花。但现在我已经瞧不起他。他在我面前经常是毫无主见。他连站在那里都东倒西歪:“我有一肚子话想要告诉你,这些天我一直想跑来找你,我不想你帮我什么,我只想把那些东西讲给你听。”

我有点冷淡地看着这个比我小两岁的人,似乎看到了我和他一起走在田埂上的画面:我们手里提着一个塑料袋子,里面装着一玻璃瓶一星期要吃的菜,一前一后穿过大片稻田,接着就一直文文静静地并排着走在柏油马路上,从不追追打打,甚至不敢走到马路中间去……一路上,我们小声地交谈着,大部分时候都是他在仔细地听我说。那时我和他一块在镇上读寄宿中学,不管是回家还是返校,我们总是结伴而行。我记起,就是在上学的路上,我曾劝告过他:不要离家出走。

“我有太多话要告诉你啊……”

他跟我讲了些什么呢?我差不多忘了。不着边际。我好像记得他说:“我觉得你以前说过的很多话都是对的。我已经不怎么去理会别人——当然不是说你,你不要误会啊——我只想管好我自己,我也不会像以前那么幼稚,去看不惯班上的一些人,对他们恨得咬牙切齿——像你说的,管他们干吗呢?”

他好像还说了他的第一次爱情,正如我听过无数次的那种毫无希望的单相思。这让我很烦躁,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这个年纪的人都在经历着完全一样的事情:喜欢一个女孩,她肯定是不算漂亮的,但特别善良——因为在一个高中生看来,善良是致命的美。但是她对爱情,对一个暗恋她的可怜虫可一点也谈不上善良。她只会时时处处躲着他,甚至在他认为根本没有必要的情况下,将他写给她的情书拿到班主任那里去告发。结果,可想而知:他非常痛苦,无心念书。我记不太清他所讲述的自己的故事是不是这样的(我听得心不在焉),但我确实知道不少这样的事情,总之,对于发生在别人身上的这种千篇一律的故事,我残忍地缺乏耐心。

我还记得的是,他说,自从听了我的话之后(我三年前跟他讲过的话),他也变得爱看书了,尤其是“充满哲理性”的散文,让他体味颇深。这样的书他看了很多,每一本他都非常喜欢,并从中明白了不少道理,不过也使得他的成绩下滑不少。

他的烦恼可多哩!他当时跟我讲的肯定不止这些。他满脸悲伤而又兴奋不已地跟我絮叨了半天。在他看来,他正“面临着艰难的抉择”。

我再努力想想。啊,想起来了,他还问我喜不喜欢听歌。得到我否定的回答之后,他有点失望地说:“我现在倒听一点。我特别喜欢听王杰唱的歌——你听过没有?我也听不懂,但我一听就会很舒服,有时也会流泪。有几晚,我还失眠了。”

我的头胀胀的。他又充满焦虑地谈起民族感情、父母的养育之恩什么的。他穿着一件过大的衣服,那多半是他爸穿过的。他满不在乎地捋起衣袖,用长长的下摆抹着脸上的油汗。不一会儿,他茸茸的胡须上又挂满了汗珠。那个夏天真是闷热啊。他的头发短短的,可以看到头皮,看得出他不久前剃过一次光头。他穿着一双脏兮兮的拖鞋,裤腿被他踩在脚板下,沾着灰泥,显得厚了几分。而他整颗心却沉迷在痛苦的精神世界里。他像是怕晒似的眯起眼睛,他那些含泪的感受和阴暗的经历让他的手臂上的血管愉快地膨胀。不一会儿,他又面带微笑,像是在暗自讽刺某个假想中的敌人。

我的心不在焉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他天真地以为我还是以前那个和他分担一切的大哥。他刻意提起了一些以往的事情,还说:“每次遇到困难,我就会想起你这位朋友,我总想着见到了你,就变得有勇气。”

这样的恭维已不是第一次从他嘴里说出,但他那软骨动物一样谦卑的笑容已经令我无法忍受。我起身去撵走一群偷食玉米的鸟儿。他紧跟在我身后,从侧面仔细地观望着我:“你长得真好看。你的眉毛很浓,嘴唇端庄,一定很多女孩子喜欢你。”

我说:“海威,其实你也长得不错。如果你把腰杆挺直,你就比我高出一个头啦。你不要剃光头,衣服穿整齐点。你不仅长得好看,身体也很强壮……”

说到强壮,他就开始扯起了篮球。他说他生命里顶重要的事就只剩下篮球了,这让他忘掉了一切。他希望能不停地打篮球,一整天地打,因为他把很多话憋在心里,他就通过运动来发泄。

能想起来的就这些吧。但他真的讲了很多很多,他自己都说不知哪来这么多话讲,因为他平时都是比较木讷的一个人。他说:“我发现你变了很多,你不怎么爱说话了。好像有什么心事。”

我说:“没有。怎么会呢?”

把该说的说完了,他就走了,连饭都没吃。我留他吃饭,他竟跑了起来。他一边跑一边说:“我对饭没什么感觉了。我现在可以一整天不吃东西。跟你讲了那些话,我就很高兴了。我要回去啦……”

整件事情就是这样的。大二的那個闷热的暑假,我满肚子苦恼。另一个同样苦恼的人从四十里外的县城跑来看我,他专程来对我讲了一大堆马上被我忘记了的话。

责任编辑  吴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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