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形成三类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分析

2022-06-28 06:52马佳佳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消费导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损益金融资产公允

马佳佳 云南财经职业学院

引言:在金融行业取得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衍生出了存款、应收账款、贷款、债权投资、股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多种金融资产,在会计处理方面需要符合会计准则规定。而股权投资形成的资产属于权益工具合同,自2017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以来,金融资产分类发生了变化,引发了资产会计处理方式的变化。因此应对新旧准则下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展开分类分析,在明确分类差异的基础上掌握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到科学开展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有效反映企业财务状况。

一、旧准则下股权投资形成的三类金融资产及会计处理

(一)金融资产分类

按照原有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将股权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即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简称为一类资产、二类资产和三类资产。按照规定,前两类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即结合持有金融资产目的等将金融资产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四类,分类带有主观性,较为复杂。而三类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属于长期性权益资产,带有对被投资企业构成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等特征,在市场上缺乏活跃性,难以对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而一类资产带有通过二级市场短期操作获取收益的明显特征,具备公允价值和市场活跃性,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可靠获取。相比较而言,二类资产带有持有目的不明确的特点,无法归类到其他金融资产类,但是能够对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不同类型资产带有各自特点,在会计处理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

(二)会计处理分析

在三类资产会计处理方面,可以最初投资、持有和处置三个环节当成是节点,分析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按照原本的会计准则,如果三类资产最初投资时均对价款进行了宣告,同时又未能进行股利或股息方法,可以单独分离,当成是应收项目处理。针对交易费用,除一类资产以外,其他两类资产按照初始入账成本处理,一类资产者计入当期损益。而针对一类和二类资产进行计量,需要将公允价值当成是基准,针对三类资产则运用成本法处理。如表1所示,为不同阶段三类资产会计处理方法。

表1 不同阶段三类资产会计处理

按照旧准则对股权投资形成的资产进行分类,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单看财务数据累积情况无法确认三种投资方式的差异。但实际在购买一类和二类资产时,尽管都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但一类资产产生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二类却看成是初始投资,造成二者在账目价值和公允价值计量上存在差异。如果按照享有份额进行现金股利分类,需要对应回收股利和投资收益进行确认,按照原本准则进行计量容易引发应收股利本期发生额虚增问题。归根究底,与原本准则采用了多元标准进行资产分类有关,导致会计实务处理中存在理解偏差,造成计量结果带有主观性,无法有效反映资产风险。

二、新准则下股权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分类及会计处理

(一)资产分类分析

针对旧准则在金融资产分类上存在的问题,2017年新修订的准则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性进行资产分类。按照业务模式分类,主要是由于不同模式决定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来源特性。如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管理资产目的在于按照合同付款在存续期间获得现金流量。而同时以出售资产为目标,需要同时开展持有资产和出售资产的业务。排除上述目标,则属于第三类业务,资产带有交易性或基于公允价值进行管理。从根本上来讲,依然需要根据合同现金流量进行资产区分,如图1所示,确定现金流量是否对以本金和未偿付金额为基础的利息进行支付。如果需支付,说明可以通过合同现金流量测试,否则无法通过测试。所谓的本金,实际就是初始投资时的公允价值,利息则为货币时间价值和信用风险对价。从总体上来看,将通过测试且以收取流量为目标的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资产(后续简称“摊余成本资产”);将通过测试且为收取流量和出售资产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资产(后续简称“综合收益资产”);将无法通过测试的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后续简称“当期收益资产”)。而股权投资属于权益工具投资,从业务模式上不属于获取利息,同时也无法通过合同现金流测试,只能按照后两类划分。具体来讲,按照是否带有交易性进行划分,即划分为综合收益资产和当期收益资产两类。如果不带有交易性,同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判断为非交易性资产,按照综合收益资产处理,而其他作为交易性资产,按照当期收益资产处理。

图1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流程

(二)会计处理方法

结合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新分类,需要明确不同资产会计处理方法,合理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当期损益资产主要是针对股权投资所提出的,实际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但不同于旧准则中的一类资产,新准则中该类资产成为了兜底类资产,能够对不符合现金流量测试的资产实施计量,以免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方法处理引发会计错配问题。针对该类资产,如果企业业务模式发生改变,除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资产可以进行重分类,但股权投资形成的资产无法重新分类。因此无论是针对交易性投资还是非交易性投资,除非企业之前指定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变动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否则就要按照交易性资产进行会计核算。从会计处理准则上,基本与旧准则相同,需要划分成最初投资、持有和处置三个阶段进行分别处理,利用指定类明细科目核算。如在最初投资阶段,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价款中如果含到期未发放股利,应计入到应收款项中,交易费按照投资收益处理。在持有阶段,对利息或宣告发放股利进行确认,将该享有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在会计期末,还应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处置阶段,将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差额计入投资收益。通过反映资产公允价值变化,能够确定股权投资给企业财务带来的影响。

针对综合收益资产,需要区分债权和股权两类进行分别处理,其中股权资产又要求带有非交易性。不同于当期收益资产,该类资产对公允价值及其变动进行计量时,需要将除利得、汇兑损益或减值损失以外的部分计入到综合收益,直至重新进行资产分类或确认终止。而未计入综合收益的部分,需要计入到当期损益中。在终止确认阶段,原本计入综合收益的利得或损失,应转入至当期损益,同时需要将因终止产生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无需对其他综合收益进行结转。

通过综合分析可以发现,针对股权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通常作为交易性资产,应当将公允价值及其变动计入到当期损益中。但在新准则中也提出,如果企业在初始确认阶段将非交易性股权投资指定为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也可以按照综合收益资产处理。在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后续由于无法进行资产重新分类,将按照原本计量方式进行会计处理。如果企业最初未进行制定,按照当期损益资产处理,一旦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将给当期净利润带来较大影响。如果指定为综合收益资产,持有期间不会给各期净利润带来影响,但在终止阶段计入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也将无法在净利润中体现。因此企业还应认清新旧准则转换引发的资产分类差异,合理进行股权投资形成的资产处理。

实际从账务处理角度来看,也需要划分为最初投资、持有和处置三个阶段。在最初投资阶段,按照公允价值和交易费和计入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中,价款中含有的宣告未发股利计入到应收股利中。而根据资产形成来源,针对长期股权投形成的资产,如果在同一控制下经过合并形成投资,按照享有权益账目价值份额完成初始计量,如图2所示,并根据账目价值和初始成本差额完成资本公积调整,即股价或资本溢价,如果不足冲减应对留存收益进行调整。针对非同一控制情形,根据合并方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完成初始计量,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计入当期损益。而针对获得共同控制权或重大影响的投资,按照支付对价公允价值和被投资净资产中公允价值份额高的计量。此外,针对未获得控制权或进行非货币性资产对价交换等不同情况,还应按照相关准则确定初始成本。在持有阶段,如果公允价值比账目价值高,需要计入到公允价值变动科目中。在资产处置阶段,将投资账目成本金额从综合收益中转出,作为累计变动额计入到投资损益中,按照差异进行利润分配。

图2 新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初始确认流程

三、新准则下股权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会计处理变化及实务分析

(一)变化分析

按照新准则对股权投资形成的金融资产进行分类,可以通过减少资产类别增强分类客观性,同时增强会计处理一致性,达到有效反映资产风险的目的。不同于债券或贷款,企业通过持有股票产生现金流量,获得的本金和利息存在本质差异。针对该类资产进行处理,无论是对交易性金融资产,还是最初指定为当期损益资产,适用的会计处理准则与旧准则大致相同,可以设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账户,利用成本、公允价值等科目进行账务处理,在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到当期损益中。而针对最初指定按照综合收益资产处理,还应将原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账户变更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户,在新账户下设置公允价值变动等科目。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对会计处理中借记和贷记方式进行调整,确保处理结果符合新准则要求。

(二)处理实务

1.当期收益资产处理

为把握会计处理要点,解决不同阶段成本、公允价值等内容的核算问题,可以列举案例展开分析。某公司于2020年10月1日进行股权投资,通过上交所购入10万股X上市公司股票。在投资当天,股票公允价值达到102万元,包含宣告尚未发放的2万元股利。与此同时,当天产生2万交易费。2020年最后一天,持有的10万股股票公允价值达105万元,公司按照当期损益资产进行管理,将资产公允价值及变动计入当期损益。2021年1月31日,公司出售全部X公司股票,获得110万元。

在最初投资阶段,应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资产公允价值的借记,计入到相应的成本科目中。从借方角度来看,产生的费用应当按照投资收益处理,包含的未发放鼓励应当按照应收股利处理。从贷方角度来看,需要对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进行核算,确定支付的价款。在忽视相关税费的情况下,可以得到:

将股利计入到应收项目中,说明在资产购入阶段已经将该部分价款计入到公允价值中,将之前企业收益购入,而并非是因持有资产获得收益。单独列为核算项目,符合权责发生制,因此按照其他货币资金进行贷方登记与核算,可以对应收款项进行转销处理,以免引起利润虚增问题。相反的,如果将交易费用和股利直接计入到成本当中,后续企业在获得跟多投资收益时,可能出现利润虚增问题,引发重复纳税情况,导致企业承担一定经济损失。

在资产持有阶段,由公允价值变化引发的利得,需要计入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不同于其他两类资产,产生的新增外部费用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企业在持有股票期间,并未进行发行、增加等行为,不会产生相关费用,在忽略税费的情况下可以得到2020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

采取该种计量方式,能够直观确认公允价值变化引发的投资损益变化,说明资产持有以获得差价为目的,可以为收益借方进行会计核算提供便利。在对资产进行处置时,需要完成股票出售,借方将获得的价款计入到净价款中,按照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核算。而针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下的二级科目,需要完成转销处理,将插入计入到投资收益中,无需将变动损益累计转入投资收益,因此能够得到:

按照旧准则进行处理,通过将变动损益计入到投资收益中,根据之前获得的收益,可知在整个投资活动中总计收益达到了10万元,在去除交易费的情况下,投资收益为8万元,说明企业获得了8万元的利润。在新准则中,可以直接将借方和贷方余额进行相抵,并结合公允价值变动带来的收益,同样能够确定企业获得8万元利润。但相较于旧准则,能够明显简化会计核算步骤。而旧准则将公允价值转入投资收益,主要是由于持有期间公允价值波动变为引发真正损益,直至处置时才能将损益由“虚”变“实”。按照新准则进行处理,主要是由于营业利润需要与公允价值变动引发的损益进行一同计算,能够在年末转入本年利润,以免给企业营业利润带来影响。

2.综合收益资产处理

在股权投资过程中,由于部分资产在最初确定阶段已经指定为综合收益资产,后续无法重分类,因此无论后续计量是否带有交易性,都需要统一按照指定方式进行处理。在会计实务中,可以按照其他综合收益借记,并利用未分配利润等进行贷记。如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支付1001万元存款购入Y公司200万股,占1%股份,指定计入其他综合收益。2020年11月30日,Y公司市场每股价格达到5.2元,2021年4月10日,公司将200万股以每股5.4元全部出售,得到:

实际在股权投资过程中,针对准备长期持有的股权,需要设置长期股权投资账户,并根据投资方股权比例和支付对价方式进行初始成本计量。如在同一控制下,应按照资产账面价值份额计量,满足“初始投资成本=被投资方净资产账面价值×取得股权比例”。在非同一控制情形下,需要按照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满足“初始投资成本=支付对价公允价+增值税销项税”。在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方面,长期股权投资需要根据具体情形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不同方法,如图3所示。

图3 新会计准则下股权投资后续计量流程

以同一控制情形下长期股权投资为例,某公司获取Z公司300万股股权,面值为每股1元,支付对价主要为建筑和设备,建筑原价500万元,累计折旧200万元,未进行计提减值,公允价值达到400万元,增值税率为10%。而设备300万元,折旧12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金30万元,公允价值为200万元,增值税率为16%。交易过程中,支付差价达50万元,确认投资当天Z公司净资产账目1000万元,公允价值3000万元。持股3年期间,累计账目净利润280万元,分配150万元现金股利,出售股权或获得800万元变现金额。在公司获得股权达到60%股权比例时,可知初始投资成本=1000万元×60%=60万元,转让设备和不动资产缴纳72万元增值税,得到:

在最初投资阶段,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而非初始成本,能够单独核算。根据账目价值和初始成本差额,可以完成资本公积调整。在持股过程中,针对股利收益进行处理,应收股利=150万元×60%+90万元,得到:

以取得共同控制权的情形,公司获得Z公司300万股权且占比30%,派人参与Z公司经营管理,Z公司总股本1000万,则适合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由于支付差价比率=50/(400+200+50)=7.7%,比25%比例小,能够达到股权投资准则要求,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支付对价的含税公允价=400+200+400×10%+200×16%+50=722万元。初始投资成本=max(Z公司可辨认资产公允价×30%,722)=900万元,得到:

其中,营业外收入为资产公允价和账面价值及初始成本差额。在持股期间,净资产增值额为:

投资收益=280万元×30%,是通过损益调整得到的,用于股利分享,能够得到应收股利=150万元×30%:

从总体来看,长期股权投资涉及初始成本、累计折旧和资本公积等因素,但实际会计处理方式与上述方法保持一致。相比较而言,通过公允价值将变动计入综合收益或当期损益,权益法更适合对母报表中子公司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考虑到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情形过于复杂,同时与金融资产分类关联不大,在此不对其他控制情形加以赘述。

结论:不同于旧准则将股权投资划分为交易性、长期股权和可出售三类,新准则按照交易性和非交易性进行资产分类,能够使会计处理更加客观,准确反映企业资产状况和投资风险。在实际处理的过程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化可以计入到当期损益,按照原本准则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但与此同时,应认识到指定为综合收益资产的股权投资需要按照非交易性资产进行会计核算,按照新准则要求确定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合理进行其他综合收益处理,确保账务处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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