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晴阳 蔡铭杨 李娟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军民融合发展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布局加以推进,明确要求“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军民融合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军工领域的大门正式向民营企业打开。在这一战略决策推动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进入到军工领域,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及维修活动。军工领域有其特殊性,涉及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安全,因此保密工作是“民参军”企业必须重视和做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关键词:民参军;保密工作;分析思考
1做好“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
武器装备研制涉及国家秘密,直接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武器装备研制领域大门向民营企业打开的同时,面临的失泄密风险及隐患也随之增大。为应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同时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我国对武器装备研制单位实行保密资格认定制度,实行“准入制”,制定并实施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管理要求。因此,做好保密管理工作,取得保密资格证是“民参军”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研制领域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取得保密资格,才能承担相应密级的武器装备研制任务。另一方面,军工领域因其核心及战略地位,历来是境外敌对势力实施窃密及渗透的重点。“民参军”企业如忽视保密工作,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发生失泄密事件,不仅会使企业被吊销保密资格证,丢失进入武器装备研制领域的“准入证”,造成无法估量的经济损失,对企业发展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更是会导致武器装备的涉密信息泄露,直接威胁到部队战斗力和国防安全。因此,做好“民参军”企业保密管理工作极为重要,必须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高度抓紧抓实。
2“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重视经济利益,忽视政治责任
民营企业的性质决定,经济利益始终摆在首位,其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均围绕经济效益最大化开展,对保密工作形势任务及重要性认识不足,忽视政治责任,缺乏危机感、责任感及使命感。许多民营企业就是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开展保密工作,其目的就是为获得保密资格,承担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从而为企业赢得更大的经济效益。不少民营企业出于经济利益考虑,投入保密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极其有限,为取证而保密,为取证而取证。甚至有的民营企业取得保密资格证后就将保密工作抛之难后,不管不顾,使保密管理体系制度停止运转,直接成为门面装点。
2.2信息渠道受限,对保密管理要求掌握不足
保密管理是一项动态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不同,其管理要求也不断发生着变化,越来越严格。民营企业因体制限制,未在省市一级发文范围,加上保密方面文件大都为密级文件,国家层面出台的保密管理制度性文件未能下发至民营企业,因此未能在“民参军”企业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导致“民参军”企业保密管理制度更新不及时,与国家政策要求不相符。对于不少民营企业来说,获取一份保密资格标准可能都不是易事,因此未能及时学习掌握到保密管理工作要求,无法有效的组织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2.3保密工作人员专业不足,管理能力缺乏
保密工作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需要专门人员来管理,保密专业人员是做好保密管理工作的关键。一方面,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少“民参军”企业虽然按标准要求设立了保密工作机构和专职保密员,但都是为取证而设立,职责不落实。有的“民参军”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连续一两年未召开过小组成员会议;有的企业专职保密员未做到专岗专用,为保密取证找个其他岗位人员临时充当保密员角色,在取得保密资格证又回归原岗位,致使保密工作无人抓无人管。另一方面,“民参军”企业参加保密培训的机会较为有限,即使能参加到地方组织的保密资格单位培训,但时间有限,知识面难以展开。以上导致部分“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人员未能系统深入的学习保密管理知识,掌握的保密管理工作技能有限,从而未能有效的在本单位组织开展保密管理工作。
2.4保密工作不实,存在泄密隐患
基于上述系列原因,部分“民参军”企業保密工作不严不实,围绕取证工作目的而开展,有的即使制定了保密管理体系制度,但责任不落实、执行打折扣,成为门面装点,致使保密工作松散,风险隐患突出。如对人员保密教育流于形式、走走过场,未入脑入心,导致有的涉密人员保密意识淡薄,保密常识缺乏,未能学习掌握基本的保密管理要求,行为随意,日常工作中习惯性违规;有的涉密文件资料随意放随意传;计算机信息设备及存储设备管理粗放,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甚至忽视“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基本要求,存在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处理涉密文件或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严重违规行为,导致泄密风险隐患的发生。
3.加强“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的对策
3.1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民参军”企业转变认识,履行政治责任使命
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民参军”企业的政治使命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宣传强调保密工作的政治属性,使其深刻认识到当前保密工作的严峻复杂形势,认识到做好保密工作不仅关系企业经济利益,更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成败安危和永续发展,从而树立忧患意识和敌情意识,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与使命感,在思想上实现从追求经济效益到承担保密工作政治责任使命的转变。另一方面,要规范“民参军”准入要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明确,项目或产品仅背景、用途、数量涉密的,不属于涉密项目范围,不需要申请保密资格,签订保密协议即可。然后实际中有这类民营企业为提升自身参与竞标的能力而申请保密资格,为取证而取证,忽视保密责任和使命。对这类企业要加强对政策文件的宣传引导,严格落实准入要求, 减少避免为取证而取证问题的出现。
3.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民参军”企业履行保密职责,落实保密管理要求
针对部分“民参军”企业保密责任落实不力,制度执行不严,特别是针对为取证而取证,取证后即忽视甚至不管不顾保密工作的问题,加强对“民参军”企业取证事中事后的监管。一方面,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强对“民参军”企业的双随机抽查检查,特别要加大对存在违规行为、现场审查分数较低的单位抽查比重,对发现的问题漏洞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保密工作松懈,存在保密审查中止项等重大问题隐患的企业应暂停甚至吊销其保密资格证,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加大对相关问题企业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警示作用,督促“民参军”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严格做好保密有关工作。另一方面,要强化项目甲方的监管责任。“民参军”企业如忽视保密工作,存在问题隐患致使发生失泄密案件,首先是对合作项目造成影响,直接对项目甲方利益造成危害。项目甲方应提高思想及责任认识,加强对“民参军”合作企业的监管,在项目签订时明确保密责任及管理要求,并定期组织对“民参军”合作履行保密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保密管理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多次督促仍未整改的应暂停合作项目执行甚至取消其配套单位资格。从而督促其履行保密责任,严格做好项目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3.3加强专业指导及培训 ,提升“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人员能力及水平
充分发挥地方军工及保密管理力量,建立健全“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的服务、指导及跟踪服务体系,建立“民参军”企业保密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对企业领导及保密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及保密资格标准方面的专业知识培训,打造专业化“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人员队伍,为做好保密工作打牢基础;建立沟通及学习交流平台,及时动态解决“民参军”企业保密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加强“民参军”企业的横向间学习沟通,促进其共同提高,持续提升保密专业能力及保密管理水平。特别针对“民参军”信息渠道不畅,注重做好对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的学习宣贯彻,使“民参军”企业及时学习掌握,从而动态更新及管理体系文件,与国家要求相符,从而保障国家政策要求在“民参军”企业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
(作者单位:江西洪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