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科技的飞速发展推动着人类迈入了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不断涌现。以手机等移动终端为主要媒介的社交软件,如雨后春笋般嵌入人们的生活。微信作为一个线上交际平台,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许多人际传播活动发生在微信之中。而作为用户经常使用的朋友圈,其中的“分组”发布功能使用率颇高。个体在发布朋友圈时使用“分组”功能,能够有效地区分个人“表演”的前台和后台,也是对自我使用媒介需求的充分满足,并从中获取多层次的“镜中我”,以深化自我认识。文章从人际传播视角,运用“拟剧论”、使用与满足理论、“镜中我”理论,探究微信朋友圈“分组”发布这一现象,分析个体使用该功能的心理、动机和效果。
关键词:人际传播;微信;朋友圈;“分组”;动机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8883(2022)06-0017-03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2011年诞生于手机移动端的微信,是一个可以发送图片、视频、语音、文字等多媒体并实现即时通信的工具。据统计,每天约有10.9亿用户打开微信,有7.8亿用户进入朋友圈,1.2亿用户发表朋友圈[1]。显然,在中国,微信已成为一个非常普遍的社交媒体,而朋友圈更是人们使用率和观看率都颇高的工具之一。
相比于传统媒体时代,现如今人际传播的含义也在不断突破。人际传播发生的场所不再仅局限于有形的物质媒介,互联网也为人际传播提供了更多更广泛的传播平台。微信作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软件,许多人际传播活动发生在微信朋友圈之中。文章运用“拟剧论”、使用与满足理论、“镜中我”理论探讨个体运用微信朋友圈“分组”发布这一功能的心理、动机,以及产生的效果。
一、从拟剧理论看微信朋友圈“分组”发布的动机
美国社会学家戈夫曼提出了“拟剧论”,又称“前台/后台理论”,该理论把社会和人生比作一个舞台,每个社会成员则是这个舞台的表演者,人们都要在舞台上扮演好不同的角色,呈现出一个或多个被观众接受的形象。此外,戈夫曼认为,表演者如果有剧本,则按照剧本表演;若剧本不明确或不完整时,则要随机应变,使表演合乎规范和自己的角色。正如微信朋友圈,就更像是一个舞台,而“分组”发布朋友圈,就是为了塑造自己在不同圈层、不同角色下的人物形象,以便被更多的观众接受和认可。
(一)“分组”发布以区分表演前台与后台
戈夫曼提出,为了更好地表演,人们往往会区分前台和后台。所谓前台,是让观众看到并互动,进而获取社会意义的场合,表演者要尽可能呈现出被大众和社会普遍认可的形象;后台则是不被观众看到、可以放松休息的场合,表演者往往可以在后台掩饰不愿在前台表演的部分。
在微信中“分组”发布朋友圈,就是给自我的表演区分前台和后台。用分组的方式,使不同的表演面向差异化的观众,塑造出多重角色形象。微信中的每个好友都是表演个体要面对的观众,尽管微信好友相比于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来说,更具有私密性,但在微信的好友列表中,并非每位好友都是亲密熟知的,抑或是更像一位位“熟悉的陌生人”,个体发布朋友圈时往往只将自己美好的一面展现给他们,不想过多在前台展现不愿展演的形象。
通过“分组”功能,在发布朋友圈时根据内容选择是否对其可见,能够有效将表演者的前台和后台区分开来。而对于关系亲密的观众,个体便可以放心地将后台也展现出来。“分组”发布的功能正是分类标注观众,以帮助个体实现对前后台的区分,有效把握隐私透露的范围和程度,在表演時呈现预想的模样。
(二)“分组”发布以呈现差异性剧本与角色
通常情况下,前台和后台的行为都应该控制在特定的场所,不能交换进行。一个成功的表演者就是要知道在什么样的场合应该展现怎样的形象,判断场合并采取适当的行为方式行动,以免引起他人的非议。这就是针对不同的表演场合,选择不同的剧本和角色。
在生活中,每个人往往扮演着许多角色,如父母、伴侣、同事、朋友等,个体在朋友圈分享日常时也会依据不同的受众选择适当的表演剧本、决策剧本文案的特点。个体在发布朋友圈时,往往希望得到更多观众的认可,渴望借此行动收获人际交往中的关注,因此在面对不同的观众群体时,往往选择不同的剧本,以避免一些“表演”带来的突兀感,增强被认可的可能性。此外,相比于反复斟酌被普遍大众都认可的语言符号,采用“分组”发布更能节省时间和精力。
“分组”发布朋友圈不仅是帮助个体呈现差异剧本,同时也是区分角色的途径。在朋友圈这个大舞台中,每个个体既是自己剧本的演员,又是他人剧本的观众。在人际交往过程中,观众也是表演者,也会选择在互动中实施特定行为以塑造自我形象。因此“分组”发布朋友圈,是与特定受众之间的互动演出,既可以有选择地展现个体,又可以实现与目标受众的人际交流。
(三)“分组”发布以进行有效的印象管理
印象管理也叫自我呈现,即传播者在人际传播中试图通过言语或非言语、行为来控制对方认识自己的一种过程[2]。戈夫曼提出,人们为了更好地完成表演,都具有一种印象管理的能力,即想办法给别人留下自己想要的形象。微信朋友圈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实时记录、分享生活的平台,人们可以在朋友圈中塑造出多重性格的自己。加之微信具有私密性、及时性的特点,人们逐渐将其作为自身社交圈的互联网虚拟体现,可以对生活中面对面的人际传播进行补充或重塑。
朋友圈的“分组”功能给微信好友区分出不同的标签,其实就是将杂乱在列表中的好友按照人际交往的圈层排序和分类。通过“分组”,个体可以将现实生活中的社交圈“照搬”到线上舞台中,面向不同的圈层展现不同的自我,进行有效的印象管理。实际上,在日常生活中,“观众们”往往知道表演者在舞台上进行了分层化的演出,微信朋友圈的“分组”功能是表演者与观众心照不宣的演出方式。但观众很少对表演者提出质疑,相反,观众还会对表演者偶尔的不合适行为选择有意的视而不见,以共同维护双方的社交和谐。因为,这对观众来说,也是一种印象管理。
二、从使用与满足理论看微信朋友圈“分组”发布的个体心理
使用与满足研究是把受众成员看作是有特定需求的个人,其媒介接触活动是基于特定需求动机使用媒介,从而使这些需求得到满足[3]。可以说,人们使用微信朋友圈分享自身生活,就是通过使用媒介平台满足自身需求。
(一)满足自我表露过程中对适当隐私权的需求
自我表露,就是个体将个人化较强的信息告知目标对象的过程,包括性别特征、兴趣爱好、生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今在微信朋友圈自我表露,向目标对象传达相关信息,已经成为一种十分普遍的生活方式[4]。
在当下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往往会产生前所未有的压力和孤独感,于是社会交往变得尤为重要,但是在面对面的人际交往过程中,人们通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缺乏分享欲,此时朋友圈无疑是一个良好的倾诉平台。人们可以放心地在朋友圈自我表露、寻求认可,加之其可以分享图文、新闻、视频、歌曲等多种媒体形式的内容,很好地将个人诉求和心理渴望结合在了一起,增强了个体使用朋友圈的满足感。
微信是基于现实人际交往的线上圈子社区,这种相对安全的氛围更能激发个体分享日常、展现自我的需求和欲望。但是,随着微信广泛地应用于工作、学习、生活中,微信好友并不全是经常联系的熟人,还有许多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出于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人们通常不想过多向陌生群体展示自我的情绪和想法,“分组”发布就适当地维护了用户的隐私权。既能帮助个体在朋友圈中表露自我,又可以选择让哪些特定人群看到并与之互动。可以说,“分组”发布朋友圈的功能满足了个体在自我表露过程中对适当隐私权的需要。
(二)满足精准且快捷的人际传播活动的需求
进入Web2.0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随时随地利用社交媒体发布信息、管理信息。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将部分话语权从大众媒体逐渐过渡给个人,微信朋友圈更是充分地为每个个体都赋予了信息生产权,开放的平台、活跃的用户为人际传播活动注入了新的生命力。
当人人都可以掌握信息的时候,那么个体对于信息的高效管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在线上的朋友社交圈中进行高效的人际互动传播活动,是个体使用朋友圈时不可避免的话题。而“分组”发布朋友圈的功能则可以满足个体快速、精准的人际传播活动的需要。
微信朋友圈是一个信息共享的实时交互平台,“分组”功能将好友以不同圈层分组,不断的好友整合也是对信息发布受众的选择,以逐渐实现对信息的分众化管理。面向特定“分组”发布朋友圈,无论是点赞、评论都可以排除其他无关受众的干扰,进行精准化人际交往。例如,在发布工作信息时,选择仅“同事”分组可见,既能准确地传达信息,又可以剥离其他与此消息无关的群体。此外,分组形成后可以永久,无须二次分组,只需在发布朋友圈时选择适当分组,即可实现点对点、点对多的精准传播,满足个体快速人际交往的需求。
三、从“镜中我”看微信朋友圈“分组”发布的效果
美国社会学家库利提出了“镜中我”理论。他认为人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自我的认识,而这种认识主要通过与他人的社会互动形成[3]。他人在看到个体“表演”后的“认识”和“评价”,都是反映自我的一面镜子,人们可以透过这面镜子加强对自我的认识。显然,当人们在朋友圈中进行越活跃的人际传播时,其获得的“镜中我”也就越清晰。
然而,技术的演进也使“镜中我”具有了主观能动性,朋友圈“分组”功能也打开了新型互动交往的大门。
(一)自主建造他人“认识”和“评价”
在现实生活中,个体的行为往往带有些许“表演”成分,不同场合、不同人前表现出不同的自我,这似乎成为大众之间的默契。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线上线下的互动更为频繁,边界也愈加模糊,微信朋友圈作为现实交际圈的线上延伸,碎片化、虚拟化的特征使这种“表演”变得更加简单,更能塑造出个人理想化的一面。此时的“镜中我”也在无形之中被自主“包装”化。
人们不再像简单地从镜子中认识自己,而是通过对“镜子”中投入的形象进行美化和删减,从而改变他人对自我的“认识”和“评价”。
当个体使用“分组”发布朋友圈功能时,就将受众分成多个层面,进行分众化、差异化传播,因而会获取不同受众眼中不同的“镜中我”。个体常常在特定的群体中表现出特定的人物形象,并可以借助网络技术修饰自我,直至达到满意的理想化状态。例如,面向老师、长辈分组发布学习打卡的朋友圈,呈现个体谦恭好学的性格;而面向朋友、同事分组发布自拍照,呈现个体随性、自由的形象。“分组”功能使个体活跃在多方面、多层次的人际传播之中,自主建造他人接收的自我形象,以获得能动性的他人“认识”和“评价”。
(二)透过“镜中我”深化自我认知
相比于传统社会,自我形象很大程度上依靠他人或社会定义,在当今的自媒体时代,个体的自我形象是可以自我管理的。微信朋友圈相对自主性和安全性让自我表演拥有更大的空间,个体可以通过“分组”可见,尽情地发布自己想要记录或展示的内容,不断获取他人对自主建构形象的“认识”和“评价”。透过“镜中我”进一步修正和优化在各个圈层中的自我形象。
不仅如此,点赞和评论往往作为线上人际传播效果的衡量标准,如果点赞较多,评论也多为正向,则个体会收到他人认可的信号,作为社会赞许性的一种表现。而如果此条朋友圈的评论和点赞并不像预期一样,或是无人问津,人们通常会选择删掉朋友圈,或者修改后再次发送。有了“分组”发布功能做掩护,哪怕不经意的错误也不会影响到个体在所有好友面前的形象,只需及时在特定“分组”人群面前矫正和修补即可。
通过“分组”朋友圈的反馈,人们不断获取被优化的“镜中我”,并随之矫正或是保持自己的形象,在今后的人际交往中作为辅助,愈加印证这一形象,使自己呈現出更加符合“镜中我”的模样,深化自我认识。
四、结语
科技的发展总是在不断地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微信朋友圈的出现为用户塑造出一个基于现实社会人际交往的网络场域,也打破了以物质媒介为依托的传统人际传播的定义,开拓出新兴媒体下的人际传播活动。在这个场域中,每个个体都在“表演”,“分组”更是将互联网下的个性化、自主化体现得淋漓尽致。正所谓“技术无罪”,我们应该辩证看待新传播手段带来的变化。
朋友圈使个体找到了倾诉的空间,但是也在无形中削弱了人们面对面分享的欲望。这场“前台/后台”不断切换的表演,也变成了和线下好友增强黏性的线上素材。通常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印象管理,表演时往往还有“美颜”的包装,但由此获取的“镜中我”是否是他人对自我真实的态度?个体又是否会在包装下忘记了真实的本我?这些都需要人们清醒面对。
在微信朋友圈这个狂欢的大舞台上,不应只为呈现完美的自我形象而不顾剧本和角色的选择,适当地呈现“后台”也可以增强真实感。合理利用朋友圈“分组”发布功能,理性地打造真实、舒适的人际交往圈,才是人际交往的正确之道。
参考文献:
[1] 张雅婷.拟剧理论视角下微信用户社交媒体倦怠影响因素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21.
[2] 吕晟.新媒体环境下“拟剧理论”的新发展:以微信“朋友圈表演”为例[J].传播与版权,2018(10):5-8.
[3]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180-182,82-83.
[4] 荆玉梅.微信朋友圈自我表露动机的心理探析[J].传媒,2017(5):83-85.
作者简介?赵瑛晨,硕士在读,研究方向:新闻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