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出生,我国著名民诉法学家,曾任西北政法大学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长、民商法学院民事诉讼法教研室主任、研究生导师组长兼学科带头人。
兼任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仲裁规则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执行行为研究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法学会常务理事、陕西省民事訴讼法学研究会会长、陕西省法学会仲裁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共陕西省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咨询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董少谋教授被誉为“法界书家”,他常对自己的学生说:“多走走、看看,干点自己喜欢的事情。”这既是董少谋对学生的美好寄语,也是他自己的人生哲理。对于董少谋来说,教书之外,自己最喜欢的事情非书法莫属。练习书法已占据了他业余生活的大部分时间,用他自己的话说:“要做书法界最懂法的人,做法学界写书法最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