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惠雅
(南京林业大学风景园林学院,南京 210037)
乡村景观实践是伴随着中国系列乡村建设时空演化发展而带来的不同景观行为所构成的巨系统,其重要性逐步提高并体现到国家战略层面。回顾1949年到2022年的发展历史,将乡村景观实践作为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范畴,置于具体的历史情境下作纵向上的演变历程分析,发现乡村景观发展具阶段体系性和针对性,同时指出中国乡村景观实践的起点是从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提出开始。考察了中国乡村景观实践的发展历史和内在特质,并发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国乡村景观实践的起点,进一步探究厘清了乡村景观实践的阶段性演进发展路径。同时,深入剖析了乡村景观实践的现存问题及产生原因,指出由于乡村发展各阶段针对性解决乡村当下问题的政策、要求的不同导致乡村景观实践承载了不同时期发展任务,存在系统性缺乏且冗杂赘余,造成乡村景观标准化、单一求美、见缝插针型建设、“补丁”行为的现实问题。据此提出从“模式”转向“定制”思维,从“粗放”转向“精细”思维的发展转变策略。
风景园林;乡村景观实践;综述;政策发展;策略思考
中国乡村是长期自发生长起来的社会共同体,传统乡村社会是人们在相同的人文、民俗和生活习惯下生产、生活的场所。乡村景观不是一个稳定的实体,而是一种体现历史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环境干扰并与自然环境不断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产物与格局,是具有特定景观行为、形态和内涵的景观类型[1-3]。乡村社会内部由于政策、城市化发展等外部因素发生了巨变,逐渐由单一转为异质化的社会。与此同时,乡村景观在多重因素的冲击作用下逐渐异化,甚至萎缩和消失。特别是当前的政策以一种强势的行政干预影响着乡村景观实践发展,于是乡村景观实践像一个有机生命体,不同政策下也体现了其明显的动态变化。乡村景观作为在乡村区域内人类活动产生的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综合形成的物质空间,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乡村居民的日常交往活动、民俗礼仪以及文化特质,乡村景观的变化集中反映了乡村实践发展的时空演化特征。
对于乡村的探索多集中在乡村建设实践的相关研究中,王景新[4]对三个历史阶段乡村建设的类型、当前阶段现实模式和未来发展进行了详细的阐述。王伟强和丁国胜[5]分析中国乡村建设实验的4个发展时期,指出乡村建设实验实现了从传统到现代、从“乡绅”主导到以政府为主的“多元化”、从单一到综合的转变。李昌平[6]将百年来的乡村建设发展历程分为4个阶段,从乡村的组织建设、制度和信用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4个层面进行分析。另外,关于乡村景观实践的研究多围绕单个乡村的实践进行,卢伟娜等[7]通过对于乡村本土元素修葺与再现的手法复原乡村景观,保留了乡村肌理。邵剑杰等[8]指出遵循尊重传统村庄肌理、发扬乡村的地域特色和魅力、构造尺度宜人的乡村生活空间的方法对大寨村进行景观规划和具体设计。宋棣等[9]通过提炼区域自然要素、保持自然肌理、解读地域传统文化的方法对博山长寿山进行规划实践,并指出与乡土文化相结合是乡村旅游景观营造的新思路。王敏等[10]基于生态—审美双目标体系,形成以地域性、多样性与服务价值为联结和关键的发展思路与乡村景观基本实践方法,对上海崇明东滩地区进行实践探索。
关于乡村建设的已有研究,虽然系统性地梳理了乡村建设的发展历程,但内容大多是乡村所包括的政治、经济、社会类综合却泛化的建设概念,对于乡村景观实践多被涵盖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之中,而未被作为独立对象进行梳理分析。个别乡村案例的研究较多,而乡村景观实践被作为独立对象,且具有延续、有发展过程的历程梳理和整体性研究较为缺乏。
从以往乡村建设的发展历程研究拓展到乡村景观实践的个案研究,以及相关历史时期的重要政策和时代背景影响下的相关实践,可以发现乡村景观实践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范畴。乡村有序发展构成中,必定会形成适应当下时代背景的乡村空间形态,乡村的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多随着政策发生跳跃变化,风景园林学科多用“乡村景观”一词来概括上述变化[11]。谢花林[12]将乡村景观定义为乡村地域范围内不同土地单元镶嵌而成的嵌块体。王云才[13]从乡村人居环境角度认为乡村景观是具有特定景观行为、形态和内涵的景观类型,是历史文化不同时期人类对于自然环境干扰的记录。乡村景观视为自然环境、经济和社会三大系统高度统一的复合景观系统[14]。杜春兰[11]基于以上两种定义,提出乡村景观的核心是包含关于农业经济的相关物质空间和精神内容的总和,包括乡村聚落、灌溉系统、农业基质和林地河道等;同时指出乡村景观中有核心聚落、道路、公共空间、乡村意向、沟渠水利和林田6大乡村景观构成要素,这些构成要素间紧密联系、相互协调从而组成了乡村景观系统。综上可以看出,乡村景观的形成是内生与外力协同发生作用的嬗变过程,是历史进程中的乡村本身及外部城市对于乡村发展的不断选择与认同。因此,乡村景观实践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概念范畴,而非既定的“模式”,需要置于特定的历史情境从横纵两个断面用“活态”的眼光来发现乡村景观实践的内涵与外延,先从纵断面探视其发展时间节点与发展动态,再从横断面深究其具体实践发展。
文章针对建国以后的不同时期乡村景观特征,分析不同政策背景下的乡村景观实践变化,并梳理乡村景观实践历程,探讨背后的机制与原因,以便系统全面地认识乡村景观的变迁。为从景观角度深入探析乡村景观实践具体发展过程提供了契机,对深刻理解1949 - 2022年中国特色乡村景观实践系统脉络,及其与乡村建设间的内在逻辑关联具有溯源性的重要意义,其中不同阶段很多实践的具体细节可以为当前的乡村景观实践提供相应建议和参照。
中国乡村景观实践并非从建国以来的乡村实践就有,乡村景观实践在早期仅隐含附属在乡村建设实践中,后来才逐步发展为独立的乡村景观实践类型,并在不同时期演化出不同的乡村景观实践建设侧重、工作深度与建设幅度及建设深度。按照建国以来乡村景观实践是否独立建设、建设侧重和深度差异、景观实践层次不同,可以将乡村景观实践发展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表1)。
表1 1949年以来中国涉及乡村景观实践的政策法规一览表Tab. 1 List of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related to rural landscape practice in China since 1949
1949年9月,国家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建国初期为发展农业生产,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被颁布,与此同时带来了乡村基础设施的兴建,例如兴修水利[15]。1952年,中共中央和政务院对乡村采取了一系列的鼓励措施,包含鼓励植树造林、兴修水利,对群众出资出力、合作兴修水利而促进农产品增收的部分,5年内不征收农业税[16]。
改革开放以来,每个阶段都可发现党一直致力于建设乡村[18]。1979年,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各项农业基本建设。为了规范因乡村自主权的增强和经济能力的提升而开始的大规模农村房屋建设,国家开始关注乡村初步规划阶段。同年国家建委、国家农委、农业部、建材部、国家建工总局联合在青岛召开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全国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19],提出“搞好农村房屋建设是改善村容村貌的大事,还要搞好县、社的总体规划,把山、水、田、林、路、村统一安排,综合治理,大力提倡植树,保护居住环境”[20]。1981年在二次农村房屋建设工作会议中,指出现阶段需要“综合考虑乡村建设农村规划,逐步改善居住、环境、服务条件,新建与住房相当数量的生活服务、文化福利和各种公用设施”。1991 - 1995年,国家继续扶持水利、农田基本建设、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2000年,《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村镇的规划提出了具体要求[21]。
这一时期乡村实践的典型特点:(1)乡村景观实践未以独立的建设形式存在。(2)建设内容除了满足农业生产和其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外,还涵盖了国家对于乡村整体规划的目标和要求。乡村规划、乡村房屋建设及配套服务设施、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改善也都存在于这一阶段的目标与行为中。(3)该阶段多以农业生产技能提升和谋求乡村生存为目的,建设深度多止于乡村房屋建设的统一管理、村镇层面的布局规划和概括性目标,对于乡村环境改善多局限为单一的植树造林行为和房屋建设规范方面,尚未出现“乡村景观”概念。
2005年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具有“景观意识”的乡村景观行为——乡村景观实践发轫于此。2005年10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的5个方面的目标要求,进而推进新农村建设。首次将“改善农村面貌”作为独立的章节指导乡村工作,其中,在“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两节,要求做好乡村建设规划,保护有特色的农村建筑风貌;同时对加强农村公路建设,改善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作出发展指示。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指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最重要的是村庄整治,并且为了有效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还需要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做好景观建设,对于农民居住条件、配套设施、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都需要改善和提升[22]。同年,为解决农业废弃物的浪费和农村环境较差的问题,乡村清洁工程示范工作在全国6省市30个村开展,以期实现田园、家园、水源的清洁。
新农村建设内涵比以前更广博,这是一个全面、综合、科学的范畴,不是单纯强调经济发展[23];将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内容概括为六通、五改、两建设、一提高,即通路、通水、通气、通电视等,改厕所、改厨房、改校舍、改卫生所等,建公共活动场所和垃圾处理站,发展新农业,提高人民收入[24]。这一阶段乡村景观存在的问题:(1)农村居民点布局不合理,土地利用效率低;(2)农村工业化和农业集约化发展导致人居环境污染严重;(3)农村基础设施差,人居环境质量低下;(4)农村生态环境和景观受损;(5)农村传统文化丧失[16]。
2013年,“美丽乡村”创建活动在国家农业部的启动下正式开始,致力于打造“生态宜居、生产高效、生活美好、人文和谐”的美丽乡村,同年确立1 100个乡村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单位。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乡村工作时表示:“建设美丽乡村,是要给乡亲们造福,不要把钱花在不必要的事情上,比如说涂脂抹粉,房子外面刷层白灰一白遮百丑。不能大拆大建,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深刻阐明了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党的十八大指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要求,这里暗含作为美丽中国重要组成部分的美丽乡村建设是寓农村生态文明于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中[25]。
2014年2月,农业部发布中国美丽乡村十大创建模式:产业发展、生态保护、城郊集约、社会综治、文化传承、渔业开发、草原牧场、环境整治、休闲旅游和高效农业型乡村。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制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量化评定标准,主要集中在村庄建设、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乡村生态环境整治和景观重塑都依托于“美丽乡村”建设,其具体行为也受综合政策和实践行动的指引。相较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改变即美丽乡村建设的主力军是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但由于建设主体的立场和能力良莠不齐,对政策和“美丽”二字的理解必然存在偏差,这一阶段的乡村景观实践多停留于外在景观的“求美”阶段,模式单一[26-27]。
这一阶段从实践层面来看,都在“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指引下进行乡村景观实践。根据各个乡村的区位条件、地缘优势、产业基础的不同,乡村景观的实践方向也各有其偏重。
回顾2018年——中美贸易战开打;中非合作峰会启幕;港珠澳大桥通车……新旧动能转换如火如荼,基本放开生育的百姓人家添丁进口,生活的温度与真意蕴藏在宏观大势与柴米油盐中。
常州五一村立基于其现代化制造业的产业基础,在景观设计中突出了现代化和城市化的特点,追求乡村的景观化和美学意义。从保护和利用自然生态资源,挖掘自身产业特色和美学价值,公共设施设置优化和景观化等方面营造乡村景观风貌,具体体现在围绕水网建设3.5 km的滨水生态景观带,同时将农民公园、五一广场、五一新苑等村里主要景观展示点的建设和美化结合起来,并且注重对宅边、村边、路边、渠边、田边的绿化和美化。另外,在临山和农业园区建设共2.5 km的田园景观小路,使之同河网水体相互交织,成为连接各个景观展示点的绿色生态链条[28]。
浙江永嘉县通过田园风光打造、高速路口景观提升等重点工程,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同时对境内200多个古村落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精心打造美丽乡村生态旅游。
南京江宁区位于南京近郊区,重在生态环境的改善和巩固,通过点(建设单个村的美丽乡村示范和达标村)和面(街道层面市场化运作美丽乡村示范区)结合的方式,试图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性从而获得资金的投入,期望打造乡村生态休闲旅游[29]。
南京高淳区针对乡村环境开展了集中的整治活动,提升改造了200多个自然村的硬件设施,例如垃圾收运、污水处理设施、道路、桥等,并且以“一村一品、一村一业、一村一景”的方式形成山水风光型、生态田园型、古村保护型、休闲旅游型等多形态、多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公园化”[29]。
这一时期乡村实践的典型特点:(1)乡村景观实践首次以独立的建设形式存在。(2)该阶段是乡村景观实践的起点,也是系统性在国家战略层面的乡村发展干预工程。乡村景观实践取得了跨越式发展,其重要背景有二:一方面乡村现存环境的“脏乱差”等外在突出问题促使国家和各级政府对乡村景观实践日益重视,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直接导致乡村景观实践的发轫;另一方面各乡村不同的区域地理属性和经济实力使各乡村景观实践进展不一,面临落实深度、建设目标完成层次等方面巨大挑战,相关专家对乡村内在肌理、生态环境等问题进行同阶段的深入研究,乡村景观实践首次得到充分关注。本阶段首次提出乡村人居环境、景观建设、公共设施等相应的景观要求,是建国以来乡村发展历程上具有乡村景观意识的实践行为兴起的零点。(3)该阶段相关内容和特征体现在对于乡村景观实践多追求景观化和乡村公园化,对乡村“美”尤为注重,模式化城市化的乡村景观实践特征体现在大多数乡村的景观实践具体建设行为中。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 2022年)指出要达成乡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的发展目标。同时提出关于乡村景观实践具体要求:加强乡村景观风貌管控,避免同质化乡村景观,防止乡村景观公园化、城市化;对原生态的村庄风貌、景观特色进行充分的维护;加强对于山水林田湖草这个生命共同体的整体保护,修复和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将村庄依据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的不同分为4类村庄,包含集聚提升、融入城镇、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类,基于此进行乡村振兴的具体实践推进。近年来,多部政策法规支持乡村振兴的发展推进,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实施;2019年,《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发布;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
在实践层面,粤北古村石塘以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为切入口将“乡愁”和乡村景观实践联系起来,以期完成乡村的健康和永续发展。从硬物质环境提升和软传统文化保育两个项目维度,对建筑遗存、空间格局、环境要素、传统技艺、民俗文化和历史名人6个项目层面分别进行环境整治(修缮历史建筑李氏宗祠,清理垃圾和部分风貌整改)、文化挖掘(挖掘出堆花米酒酿造、台湾抽象画先驱李仲生等文化名片,推动产业发展,扩大影响力)与景观提升(基于文化线路的南粤古驿道与古村、绿道联动发展)[30]。
湖北省黄陂区杜堂村在2014年作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时完成了村内的整体规划,建成了道路、污水管网、公共活动场所等的基础设施和完成房屋立面的改造;2017年起通过挖掘文化资源进而发展乡村旅游的乡村振兴路径,成立景区并连片开发,在原本荒芜的地上种上不同时节的鲜花,约有66.7 hm2,建成乡村民俗文化商业街和康居养老生态村,村庄风貌极大改善,已经成为乡村振兴的“武汉样板”[31]。
浙江省W镇JL村在2003年浙江省的“千村示范、万村改造”工程中完成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提升工作。此后将村内的宅基房进行改造升级,打造景区,建设景区内的路面和墙面,路面拓宽以及外立面改造。2017年,JL村成功创建成为浙江省3A级景区村庄,建设内容是围绕标识标配、导引系统的提升。通过建设景区的方式,推动资源下乡,加大乡村建设力度,从而全面乡村振兴和促进可持续发展[32]。
南京江宁区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 - 2019年)》,是江苏唯一成功入选乡村振兴的典型案例。特色田园乡村试点村为全区确定的发展方向,因地制宜打造了古村复兴型、农旅文创型、特色农业型等不同类型的特色村。江宁区乡村建设从“点”及“面”,建设了一批以黄龙岘为代表的升级版美丽乡村,建成财政部首批试点示范溪田田园综合体,开展观音殿等7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33]。
这一时期乡村实践的典型特点:(1)乡村景观实践以独立的建设形式存在。(2)该阶段建设深度由以美丽乡村十大创建模式为模板,鼓励借鉴的“求美”发展向乡村振兴中各乡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挖掘乡村历史文化、寻求地方特色的“求精”转变;建设层次由建设的“单一性”转为“体系性”,由美丽乡村中只关注乡村的公园化,盲目模仿典型乡村甚至照搬城市绿地模式逐渐转为乡村振兴中建设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等多位一体的系统建设工程。(3)该阶段逐步形成了实施层面分区、指导层面分类的乡村景观实践建设要求。建设范围由原来的重“点”推进转为“由点及面”的片区开发,建设内容也多从乡村本底的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具体分析,除了对硬物质环境(道路、建筑、空间格局、环境要素)的改造升级外,还包含了对软特色文化(民风民俗、传统技艺)的挖掘和景观利用。通过分类别、分层次的分析对乡村景观实践进行精准化和体系化的改造升级。
通过上述发展阶段的梳理不难发现,乡村景观实践发展是各阶段乡村建设的“补丁系统”。以提高农村生产力为发展重心的乡村建设,在面对乡村快速发展过程中日益突出的乡村环境问题,产生并逐步发展出了乡村景观实践相应的建设行为。乡村景观实践逐步实现由初期无景观意识的行为萌芽、有意识的景观行为发轫到体系化乡村景观实践的发展演进过程。
在200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后,受政策影响乡村正式拉开了乡村景观实践的序幕,后续近20年,乡村面临的环境污染、生态系统超负荷、经济发展单一等问题,使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从不同价值层面和概念探索乡村景观实践模式:有的强调乡村景观实践带动地方经济,如产业聚集型、乡村旅游、乡村基础设施;有的侧重于保护乡村历史文化价值,如完善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省级四部门做文化技术指导;有的聚焦改善村民生活环境,如乡村清洁、美丽乡村、美丽休闲乡村。每一种理念和政策提出都是为解决当前特定问题,目标与整体政策方向的价值基点必然存在差异,从纵断面来看,各个时期的政策指导犹如“补丁”,不同的片段连接、叠加、交叉,必然会造成系统的冗杂赘余,发展持续性降低。
由于乡村自身的禀赋资源基础各有不同,中国各地乡村发展不均衡,经济欠发达地区乡村建设多偏向建设农业生产和生活类基础设施,乡村历史文化景观易被忽视。同时,不同于城市绿地,各地的乡村景观不仅存在改善人居环境、生态系统保护和历史文化保护的直接要求,还存在促进乡村生产力、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的间接要求。各村现存条件的不均衡性、发展侧重及过程的复杂性使乡村景观实践所需要建设的内容、深度和层次变得难以界定。同时,国家和地方对于乡村建设有多重要求的复杂性,因此对每个乡村进行系统化的乡村景观实践需要体系的高度协同。尽管设立了国家乡村振兴局,但一方面仍然缺乏相关立法的固化、细化、实化,在顶层设计中也缺少将涉及乡村景观实践的园林绿化、建设、文物、环保、水利、旅游等多个部门联合的实施部门,顶层设计的未深化造成了管理和实施上的混乱;另一方面,各个职能部门联系缺乏,协调度低,甚至可能出现重复设计造成资源的浪费和管理的混乱。
乡村发展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以生产为目的的乡村发展之所以得以成功,是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的顶层政策强势实施以及后续近30年持续政策保障。然而,自2017年12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到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有关乡村景观实践的后续政策没有具体立法从而使实践无法深入。例如,《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 - 2022年)》中乡村景观实践涵盖在统筹城乡发展空间、优化乡村发展布局、分类推进乡村发展这三个子系统章节,在此基础上提出传承乡村文化、休闲服务、乡村旅游、生态环境保护等各类小结要求。且不论鲜见配套的实施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其中每一类子系统、每一种功能下涉及的乡村景观实践内容相对细碎,不够聚焦和完善,缺乏相应的综合性支撑。
发展过程中乡村景观实践的深度和质量,关系到作为直接利益者的乡村农民。在乡村景观实践的过程中,多是自上而下的各级政府、各个职能单位或是专业景观从业者的景观行为,很少重视农民这一主体的意见与想法。农民无法成为乡村景观实践的参与者和受益人,立场极其被动,乡村景观实践发展实施效率也势必较低。
以往乡村景观实践的探索过程中,多以优秀乡村示范村、示范点作为模板案例,其他各地区各乡村不顾地理区位、现存环境、历史文化背景的区别多进行盲目模仿、借鉴甚至照搬。美丽乡村的十大模式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乡村模式化建设,各个乡村不解决村庄实际存在的问题而搞面子工程,这样的后果必然是乡村景观资源严重浪费,甚至是以出现新的问题为代价。单一求美和模式化导致特色丧失和审美风格的绝对同一,因此需更加关注各乡村现存具体问题从而“对症下药”,定制建设具有典型特征的景观风格。这就需要有多学科思维和全面思考方式,并且在乡村景观实践的方向、内容和重点应坚持问题导向,从“模式化”的外在求美这一既定的惯性思维中解放出来,对乡村的地理人文、区域概况、气候气象、经济特色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纵断面从静态的当前问题分析到关注其乡村景观实践发展的过程,把握乡村面临的突出景观问题和发掘其被埋没的景观特质,定制个性化景观实践方案。
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国家战略导向下,乡村景观实践内容体现在总体指导要求中,并无详细的具体指导规划。因此,乡村景观实践的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层次更具体、类型更多样的精细化发展体系。政策上精细化定位,对于乡村景观实践的相关要求则需要设立具体固定、细致、实操性强的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及政策保障更能促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推进。同时,在保持现有各相关部门的前提下,强化园林绿化部门对乡村景观的资源普查、规划、建设的统筹与协调,避免以往各部门各自为政的弊端,强化职责,突出重点,避免各部门相互干扰。并且将各级发展体系的框架完善,对具体建设内容有所侧重的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了政策的完善性和实施的连续性。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乡村景观实践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其发展、规划与实践全过程需要解决体系化的宏观框架,也要克服层层存在的技术难度。核心问题是解决因政策、理念导致乡村景观实践承载了不同时期、不同发展目标而造成的乡村景观“模式化”单一求美、见缝插针型建设“补丁行为”的问题。其主要原因是不同阶段乡村为解决各类乡村问题分类制定、构建了乡村的发展方向与存在形态,导致乡村景观实践并不“系统”。归纳出乡村景观实践对于解决各类乡村问题时所具有的共性,重建一个简明的系统,依靠系统中各要素的交互性,提升系统的综合效能,多目标地解决乡村问题,是乡村景观实践发展后续最关键的问题。
注:文中表格由作者整理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