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陆文斌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司法鉴定中心,广东 佛山 528200
某年8 月13 日晚,某水道中发现1 具赤裸女性浮尸,当日20:30 首次尸表检查后冷藏于殡仪馆。次日10:30 进行系统尸体检验和毒(药)物检验,并对发现尸体处水样、尸体检材进行硅藻检验。
8 月13 日尸表检查:全身赤裸,尸长155.0 cm,手足皮肤发白皱缩,全身皮肤颜色正常,胸腹部、双侧大腿前侧、双上肢腐败静脉网出现。尸斑浅淡,各大关节均已形成尸僵。颈前部见5.0 cm×0.6 cm 皮下出血(图1A)。
8 月14 日尸表检查:尸体呈腐败巨人观,身体大部分皮肤颜色腐败变黑,在原腐败静脉网基础上,尸体腹侧面皮肤出现大量腐败气泡和暗红色腐败水泡。颜面部腐败肿胀发黑。颈前未见明显损伤(图1B)。
图1 颈前部尸表检查Fig.1 Anterior cervical autopsy
尸体解剖:头皮下未见血肿,颅骨未见骨折;硬脑膜外、硬脑膜下未见血肿,脑组织未见异常,颅底未见骨折;颈前浅层及深层肌肉均未见出血,舌骨、甲状软骨、环状软骨未见异常,食管腔内见少量饭粒食糜,气管、支气管腔内少许泥沙附着;双侧胸腔少量积液,肺组织触及捻发感;左心颜色浅于右心;胃内充盈,见未消化饭粒菜渣约200 mL;腹腔、盆腔未见异常。提取死者胃内容物送理化检验,提取死者肺、肝、肾组织送硅藻检验。
在胃内容物中未检出甲基苯丙胺、巴比妥类、甲胺磷及毒鼠强等毒(药)物成分。
在死者肺组织中检出大量中心纲及羽纹纲硅藻,在肝、肾组织中检出少量中心纲及羽纹纲硅藻,其类型与现场水样中的硅藻类型基本一致。
视频监控显示,死者于8 月12 日22:00 许在尸体发现处附近失踪。嫌疑人供述其用手扼压死者颈部,等死者失去意识后对其实施性侵,完毕后将死者弃于现场水道。
本例系溺水死亡。
经尸体解剖本例死者气管及支气管腔内泥沙附着,双侧胸腔检见积液,肺组织触及捻发感,左心颜色浅于右心,均提示死者生前与周围水体环境进行过气液交换且液体已经进入肺循环,符合溺水死亡体征[1-2],毒(药)物检验结果在胃内容物中未检出甲基苯丙胺、巴比妥类、甲胺磷及毒鼠强等毒(药)物成分,故可排除上述常见毒(药)物致死,硅藻检验发现死者肺、肝、肾组织中均检出与现场水体基本一致的硅藻形态,提示死者并非死后抛尸,结合尸体解剖、毒(药)物检验以及硅藻检验结果综合分析,该死者系溺水死亡[1-3]。
对于表皮剥脱等损伤,尸体冷藏后会使损伤形态更加清晰[2]。本例中,8 月13 日尸体冷藏前的尸表检查发现颈前扼压伤,冷藏后的第2 天却未见颈前皮下出血。尸体腐败可能是导致损伤消失的主要因素。本地区8 月份日平均气温可达30~35 ℃,环境温度高很大程度上可以加速腐败进程[4-5]。现场尸表检查见腹部、双侧大腿前侧、双上肢腐败静脉网出现,尸体解剖时尸体腹侧面皮肤检见大量腐败气泡、水泡,均提示腐败程度严重且进程相当迅速。一般来说,尸体出现腐败静脉网和腐败水泡、气泡时间需要48~72 h,水中尸体从水中被捞出水面置于空气中后由于环境发生变化,腐败进程迅速发展[6]。该尸体颈部扼压伤仅见皮下出血,未见明显的表皮剥脱,损伤较轻微。尸体解剖时切开颈部皮肤未见出血,显示该损伤出血尚未达到肌层。当尸体脱离水环境后腐败迅速发展,可使皮肤表皮、真皮相互剥离,张力较大时可使水中尸体皮肤由皱缩变为紧绷,当突破皮肤可承受阈值时还会发生皮肤破溃[1-3]。对于浅表的皮下出血,可能会因腐败而掩盖原有损伤,甚至使原有损伤消失。
综上所述,对疑有勒颈、掐颈、扼颈等类似损伤的水中尸体,应当在现场对损伤情况进行及时检验和记录(如现场进行颈部分层解剖,并提取颈部皮肤、肌肉检材行组织病理学检查),同时也应当尽快进行尸体解剖,因为水中尸体腐败进展较快,不宜长时间保存,否则会丢失大量的尸体信息。而本例的不足之处也正是在于缺少颈部损伤处的组织病理学检验结果,希望能给广大同仁借鉴并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