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梦茜
医学类高校经费现状
及学费定价存在的问题
(一)教育成本高。医学生教育成本,是医学类高等院校为培养高质量医学人才投入的经费总和,包含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临床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人员经费、实验耗材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保障服务及行政管理的分摊费用等。医学教育学制通常为5年,具有教学实践实习周期长、实验材料消耗大、实践实习费用高等特点,与理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高等教育相比,医学类高校的生均培养成本高出10%左右。
随着学校发展规模的扩大,各种人员经费、日常经费、后勤经费等刚性支出成本占比更大,成为成本控制的关键。医学类高校若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进行测算的话,医学类师生比高出其他院校近30%。生均教学仪器设备与科研设备也要比其他院校高出千元。目前非医学院校非人员经费一般占生均成本的50%-70%。人员经费具有刚性特点,一般无法压缩,还需逐年增长。
以陕西某高校为例,近年来虽然通过引进仿真教学设备、虚拟临床教学环境等方式压缩教学成本,但是基本教学经费仍明显不足,严重制约学校的医学人才培养质量。同时生均经费以项目拨款形式下达,且下达时间较晚,导致基本教学经费保障性投入的灵活性差,项目预算无法按具体执行情况进行调整,部分生均经费因预算与执行的差异,不能真正落实到位。
(二)财政支持力度不足,发展侧重不明显。医学类高等教育是国家卫生事业发展的根基,而教育成本高、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经费投入对双一流、硕博点医学教育培养发展侧重不明显是限制医学类高等院校发展的瓶颈。2020年陕西省公办高校生均学历教育培养定价成本监审工作中核定2019年陕西某医学类高校生均教育成本为2.87万元/生。按照目前经济发展水平及物价上涨趋势,财政仍按每生每年1.2万元的标准补偿,培养成本已严重不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2017)《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均提出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加强教学、科研经费统筹管理的教育工作迫在眉睫。财政拨款收入支持力度不足,近年来持续处于低速增长或负增长的状态,让医学类高等院校提升教学科研能力捉襟见肘。
(三)学费分担教育成本能力不足。除港澳台以外的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公办高校本科学费制定标准大多按照文史、理工、农业、医学、艺术、体育、公安等大类区分。全国各省级行政区医学专业本科学费如下图所示,平均学费为5283元/生·学年,中位数为5000元/生·学年,占医学类生均教育成本不到20%,分担教育成本能力不足,医学高校教学经费投入压力较大。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陕西省等省份在2014年至2021年间都召开过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听证会,调涨学费标准。同时部分省份开拓思路赋予高校更多收费自主定价权,政策仅限制浮动区间。例如针对“双一流”与具有硕博授予权的高校、双万专业还有自主定价的涨幅空间,调动高校内生发展源动力,激发办学活力。其他省份可参照学费调整策略,加强学费分担教育成本效力。
(四)高校对财政依赖度大。由于学费标准的限制,高等院校增收途径少,主观能动性差,导致高校收入对财政依赖越来越大。近年来财政投入放缓,高校为维持发展,防止出现赤字、财务危机,将重点放在维持收支平衡而非促进医学发展。以陕西省15所省属高校为例,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占决算收入比例平均为58.81%,占比最大的高校达71%;学费收入占决算收入的比例平均为21.19%。只能通过提高学费收费标准来缓解对财政的依赖,按照《关于调整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784号)陕西省医学高校学费收费标准从5000元/生·学年调整至6500元/生·学年,新老生同步调整的话,2021年将增加教育收费2000-3000万元,教育收费占决算收入比例增加3至4个百分点。
(五)居民对学费标准的接受度低。以2021年陕西省医学高校学费收费标准从5000元/生·学年调整至6500元/生·学年为例,现行学费标准占城镇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6.39%,占农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为18.99%,均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以下。总体来看,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也是在城镇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但是农村居民承受压力相对较大。
完善医学类高校学费
定价机制的建议
(一)建立合理学费定价机制,减少财政依赖。教育是国家实施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基础,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调整高等教育学费标准,科学核定教育成本、科研成本,建立合理的生均成本核定系统,根据地方差异调整本地教育教学支持力度,完善医学类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形成针对高等教育成本逐年递增的合理调整学费标准的长效机制,确保学费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配适,同时积极拓宽高校收入途径,例如利用结构性存款增加利息收入,或鼓励社会资金办教育。
(二)建立成本分担机制,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建立合理的医学类高校成本分担机制,加强高校成本核算管理、合理资源配置、再造业务管理流程、细化管理服务责任、明确成本控制重点、合理核定间接费用。确定政府投入的财政拨款收入、学费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其他收入的组成结构,设定合理的范围。而学费收入应分担教育教学成本,现行政策要求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不得超过“25%”,但对生均培养成本核定方式未做定义。因此,研究医学类高等教育生均培养成本是学费定价的前提,重点关注水电暖等间接费用分配、教育成本与科研成本的剥离等问题,为财政拨款占收入比和学费标准占家庭收入比的界定提供依据。学校也可以将成本信息作为决策和管理的支撑,切实把钱用在刀刃上,发挥经费使用效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完善学费定价监督机制,保障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贯彻“放管服”改革政策提出建议,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实现创新发展目标。高校应调动主动性,提高治理能力、管理水平与决策能力,将政策落到实处,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学费调整机制,结合“双一流”“双万计划”等专业特点、生均培养成本、市场需求等情况优化各个专业的收费标准。促进学费定价机制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利用建立的学费定价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开成本核定信息、学费标准,促进教育成本与学费定价有效联动,并向“双一流”“四个一流”等重点建设项目倾斜,确保高校教育经费充足,促进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资助体系,保障教育公平推進。加强学生资助机制建设是学费定价政策真正落地的重要保障,全面推进学生资助精准化,确保“奖、贷、困、补、减、免”政策落到实处,应积极完善自查、检查制度。对于缴不起学费的困难家庭,让学生一律先入学,在求学期间利用资助政策解决学费问题,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地区政府则要根据本地区学生资助情况调整资助政策,使其更加科学化、合理化;加强扶贫、民政等管理部门的数据对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根据地区物价、家庭收入情况、家庭对学费接受度,主动联系多档位精准资助。细化资助政策,确保资助政策涵盖所有贫困家庭,资助标准与贫困学生需求相适应,切实保障教育公平推进。A2A43735-B0DE-4390-85B0-B4D695C4C7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