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菲 雪
(洛阳市社会科学院, 河南 洛阳 471000)
洛阳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丝绸之路的东方起点之一、隋唐大运河的中心,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资源的富集使洛阳享誉海内外,洛阳文化的传承与文化产业的发展被寄予厚望。2021年6月,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在洛阳调研时提出,要使文旅文创成为支柱产业,充分发挥洛阳历史文化深厚的优势,从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以文化人的高度,加强对文旅文创的顶层设计、项目包装、品牌打造、产业培育[1]。2021年9月27日,中共洛阳市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提出,要充分发掘利用洛阳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打造特色突出、以人为本、效益多元的文旅产业,把文化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发展优势[2]。如何将文化软实力转化为文化产业的硬实力,使文旅文创成为支柱产业是目前洛阳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文化之于文化产业,是水之源、木之本[3]。对于洛阳而言,文化既承担着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任务,又承载着贡献经济新增长点的使命。洛阳文化资源有其自身特点,这种特点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息息相关。因此,需要分析洛阳文化产业的特点,剖析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从而使洛阳成为文化产业强市。
司马迁在《史记》说“昔三代之居,皆在河洛之间”。洛阳是华夏文明的起源地之一,夏、商、东周等13个朝代在洛阳建都长达1 500多年。丝绸之路、大运河、万里茶道在洛阳交汇,儒、释、道兴起于洛阳,玄学、理学创始于洛阳。与其他城市相比,洛阳的文化具有源头性、唯一性、系统性和典型性。相应地,其历史文化资源地位重要,类型繁多,高度富集,堪与埃及的开罗、两河流域的巴比伦、希腊的雅典、意大利的罗马等世界文化城市比肩。从资源转化的角度看,可以将洛阳文化资源的特点总结为“两多两少一高一低”。
作为十三朝古都,洛阳虽历尽繁华,但也因朝代更替中各方势力争夺而受到毁坏。史上多次战乱使洛阳城遭到严重的破坏,地上保留的历史遗迹较少,现有遗存多分布于地下,并且后期在原址上重建、复原的也不多。以隋唐洛阳城遗址为例,明堂在唐代几次被焚毁,现只留中心柱坑遗址,地面建筑为后期修建的保护展示工程。
洛阳有形的文化遗存包括已经出土的和埋藏在地下的各种文物、遗迹,有历史典籍、工艺品、古建筑、壁画、墓志石刻等。有形文化资源数量较少。无形的文化遗产有以“河图洛书”“大禹治水”“洛水女神”等为代表的神话传说类,以关林庙会、洛阳民俗文化庙会、元宵灯会和其他传统节日等为代表的节日庙会类,以河洛大鼓、排鼓、舞狮、舞龙、旱船、高跷、皮影戏、杂耍等为代表的戏曲演艺类。有“欲问古今兴废事,请君只看洛阳城”“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等与洛阳有关的优秀诗词,有《资治通鉴》《三都赋》《洛阳伽蓝记》等与洛阳有关的著名文学作品,有“洛阳纸贵”“鲤鱼跳龙门”“挑肥拣瘦”“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等与洛阳有关的成语典故,有“孔子入周问礼”“衣冠南渡”等与洛阳有关的重大历史事件,更有伊尹、苏秦、贾谊、白居易、二程等洛阳名人,李白、刘禹锡、欧阳修等在洛阳生活并留下传世作品的历史名人。据统计,洛阳拥有1 000余个非遗项目,覆盖非遗名录十大类。
洛阳文化资源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以河洛文化为例,作为黄河文化的主脉,河洛文化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区域文化,而是核心区域文化和根文化。河洛文化为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增添了光彩,也在世界文化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4]13。洛阳所拥有的文化资源对于增强文化自信、了解历史发展脉络、填补考古空白、佐证历史事件具有较大的意义。文化资源旅游价值的实现,需要有一定的开发和转化,一般通过文化博物馆、主题文化展列馆、文化体验馆或旅游景点的方式,使游客在旅游观光的同时,能够得到某类文化的认知或熏陶,形成较强烈的文化体验感受[5]。目前,洛阳文化资源仍有一部分未得到很好的开发,或埋于地下,或藏于书本,历史文化价值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旅游价值,“隐形化”的文化资源潜力未能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产业优势。
综上,从资源转化的角度讨论洛阳的文化资源,可以发现其特点是地上文化遗存少、有形的文化资源少、历史价值转化率较低这三个特点决定了可以直接转化的文化资源少且直接转化的难度大。历史文化遗存的“显现”之处较少,可体验的“显性”资源与可供游客浏览探源的项目不够多,可玩可看又可带的文化产品不够丰富。因此,需要文化资源的间接转化,以补充其直接转化的不足。而间接转化与直接转化相比,需要更多的投入和更完备的平台及产业链,资金、市场主体、人才、环境等要素缺一不可。
洛阳文化产业发展未能成为支柱产业是由以下多种因素导致的。
洛阳文化产业起步晚、发展慢,一个重要原因是洛阳文旅行业的经营意识和转化意识较弱,没有及时洞察文化领域的市场需求。洛阳是文化资源大市,但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不理想,不论是文化产业增加值还是GDP占比都不够高。见表1。
表1 2016~2020年洛阳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及GDP占比
2019年,洛阳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26.8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54%。而成都市早在2015年就已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5.0%。杭州市2019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达3 735亿元,是洛阳同期数值的约16倍。洛阳文化产业的规模和占比不仅不能与国内同类城市比肩,而且在省内也没有绝对优势,见表2。
表2 2015~2019年洛阳与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GDP占比的数据对比
2015~2017年,洛阳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占GDP的比重为2.61%、2.45%、2.6%,比全省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0.39%、0.55%、0.41%。2018年情况有所好转,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比达4.69%,高于全国的4.48%、全省的4.29%,但低于省内文化名城开封的6.92%。洛阳拥有大量的资源却没有形成良好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对文化资源转化的可能性研究不到位,缺乏强烈的经营意识和主动转化意识。不论是对现有文化资源进行转化,还是将文化新需求转化为文化消费,都需要强化经营意识,主动作为。
改革开放以来,洛阳不断推进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上也做了不少突破和尝试。但洛阳文化领域市场意识不强、市场化程度不高,没有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对接不足。洛阳文化产业的落后,很大程度上在于市场观念的落后。产业主体是产业发展的关键,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应该是文化产业的主力。“个头小、实力弱、布局散”是洛阳文化产业主体的基本现状,文化企业基础薄弱,中小型企业居多,缺乏在市场上有竞争力的大型龙头企业,而龙头企业具有很强的带动引领作用。与西安相比,洛阳的文化产业偏弱。2015~2020年,西安、洛阳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有较大的差距,见图1。
图1 2015~2020年西安、洛阳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
2015~2017年,西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略低于洛阳,2017年后,则超过洛阳,并保持连续性较快增长。据统计,2019年洛阳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02.12亿元,利润15.54亿元。同期,西安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实现营收683.1亿元[6]24。2020年,虽然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西安文化产业仍表现出顽强韧性,全市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增加到661家,远超洛阳的259家。以西安市2021年第一季度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发展数据为例。西安全市24家营业收入亿元以上的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共实现营业收入68.52亿元,同比增长32.6%。亿元以上文化企业对营业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80.4%,拉动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6.1个百分点[7]。
一方面,洛阳市文化产业开放力度较小,高水平产业园区和专业化平台少。对工业领域的招商较多,而文化领域的招商合作不够、招商精准度不高。本地文化企业没有“走出去”,对外文化贸易出口规模和竞争力也不理想。另一方面,洛阳市知名文化品牌少,对外宣传有待改进。知名文化品牌是文化产业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一个城市的名片。品牌效益可以带来集聚效应,文化产业发展的各要素被有效整合利用,从而带动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洛阳提出过“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根在河洛”“古今辉映,诗和远方”等多个城市宣传语和口号,形成了“龙门石窟”“隋唐洛阳城”“东方博物馆之都”等城市名片和“洛阳礼物”“牡丹瓷”等文创品牌,但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屈指可数。在已有的文化品牌中,经济效益、产业效应不够大,社会知名度不够高,与知名IP和知名品牌还有一定的差距。河洛文化、牡丹文化、客家文化等具有潜力的文化品牌在内涵挖掘上不够深入,在国家级层面上的宣传较少、缺乏网络整体宣传效应,集聚效应不足,品牌拉动效应有待进一步扩大。宣传方式与受众需求不相匹配,宣传手段不够多样化,没有突显洛阳“千年帝都,牡丹花城”“丝路起点,根在河洛”的城市宣传语。
洛阳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不够完善,文化市场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还未改革到位。洛阳文化产业政企不分的情况比较突出,行政调控多于市场手段,这说明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已完成转企的洛阳文化企业市场活力不足,行政色彩浓厚,未能依据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盈利的企业屈指可数。文化产业条块分割明显,不同行政区域各自为政、管理保护部门与开发运营部门协调不够,使洛阳统一开发经营文化资源存在一定的难度。文化资源管理部门大多是事业单位,未完成转企改革,受体制机制的限制,市场活力和创新不足,开发利用文化资源的积极性不高,转化过程不顺畅,一些文化资源被闲置。
洛阳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多方发力,以市场意识、开放意识、转化意识为主导,进行思想上的大转型,敢于突破、勇于创新、深化改革,为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洛阳要加强文化资源的经营转化意识。没有经营转化意识,再丰富的文化资源也无法变成产业,有了经营转化意识,则能够“点石成金”,甚至“化腐朽为神奇”。从国际经验来看,英国实现了由以制造业为主的“世界工厂”向以创意产业为主的“世界创意中心”的转型,日本把发展附加值高、资源消耗低的文化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动漫制作和输出国,二者均得益于强烈、敏锐的经营转化意识。
洛阳要认真梳理文化资源,深度挖掘文化内涵,研究不同文化资源经营转化的路径、方式、配置等。河南卫视策划制作的《唐宫夜宴》《元宵奇妙夜》《清明奇妙游》《端午奇妙游》《七夕奇妙游》等系列节目,在微博、B站等新媒体社交平台收获了大批粉丝。节目火爆出圈源自对中华文化内涵的挖掘、整理,并且选择了适当的表现形式,最终转化为一个个文化精品。未来,洛阳文化产业的发展既要增强创新转化能力,也要具备“无中生有”的能力,创造需求,搭建平台。培养交叉学科艺术家和创意产业工作者,促进洛阳文化资源的经营转化。
产业发展的过程,实际上是要素配置的过程。北京社会科学研究院郭万超的比较研究表明,文化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应具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用文化这个元素来做产业;二是要体现版权,体现知识产权或者个人创造;三是要采用商业化或者市场化的手段来发展。”[8]117受技术、主流消费者迭代、生活方式迭代等不同因素的影响,文化企业的商业模式变动非常快。因此,需要不断创新,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一方面,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尊重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积极探索和尝试节会、会展等完全的市场化运作,通过市场机制增强文化产业发展的活力和竞争力。另一方面,要转变政府角色,推动政府由市场参与者向秩序监督者、制度供给者转变,借助政策支持、平台搭建、信息共享等途径,主动营造有助于补齐产业链短板、畅通要素流动渠道和稳定市场经营秩序的营商环境。
洛阳要加大文化产业的开放力度,打破经济开放的单一模式,注重文化、教育、科技、旅游、体育等交流型开放和规则等制度型开放,实现由重点领域开放向全方位开放转变。其一,要着力引进高水平产业平台运营商,培育龙头企业,以此为抓手提升全市文化产业的竞争力。其二,要善于借势借力借人,加强文化领域合作交流。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文化领域招商引资,前期注重做好基础研究评估,发挥新型智库的决策服务作用,做大做强文化产业集群,提升产业聚集度,提高产业平台专业度。其三,要着眼于更新传播手段、提升传播能力。文化的影响不仅取决于内容是否具有独特魅力,还取决于是否具有先进的传播手段和强大的传播能力。洛阳要持续推动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打造国际人文交往中心。
洛阳要深化文化产业改革,释放文化市场活力,要改革现有体制机制与文化产业发展不相适应的部分。首先,要发挥文化产业牵头单位的决策作用,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领导,尽快完善文化产业专项规划,构建包括传媒、影视制作、文创开发、演艺、节会等文化产业体系。拿出一套健全的、可操作的具体发展对策,加大政策资源整合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其次,要重点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在文化产业中的独特地位。要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再次,要深入推进国有资产控股的文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产权制度、经营管理、业务重组和资产整合等方面的改革,逐步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运行机制。同时,要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加强契约化管理,完善薪酬管理体系。
洛阳要多策并举,优化产业环境。文化产业是高端产业,也是综合性产业。文化产业要素的聚集对一个城市的环境要求高于其他产业。如文化产业中的高端人才对教育环境的要求,创投、风投、创意资本的进入对金融环境的要求,对城市功能、政务环境、营商环境、法制环境的要求等。洛阳文化产业良好环境的培育,首先需要补齐教育、金融短板,设立发展所需的创业投资基金,发挥好基金引导撬动作用,促使完整产业链的形成。其次,洛阳要着力打造聚合创新资源的平台型城市,完善基础设施,培育更多文旅文创平台载体,努力形成高端人才、高端要素集聚的强磁场。尤其要注重对青年人才的吸引,提升洛阳的城市功能品质与青年人的契合度,建设青年友好型城市,让洛阳更好地接纳、包容和成就年轻人,不断增强人才的获得感。最后,要营造法治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建立一套完善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