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玮菁
检察官陈伟东
选题来源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檢察院
案件类型 | 诈骗罪
顾先生在聊天软件上结识了一名“女子”,支付了3000元嫖资后,连该“女子”的面都没见上,就被拉黑。日前,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对这起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1年7月一天,顾先生通过聊天软件中“附近的人”找到了一名面容姣好的“女子”。聊天中,该“女子”提及最近房租付不起,找不到可以借款的人。
几天后,顾先生看到该“女子”发布“动态”,称房东在催交房租。顾先生便嘘寒问暖,聊起了房租的事情,还表达了自己起“色心”的想法。
该“女子”开价2000元,顾先生同意。两人互相发了定位地址,约定顾先生到小区后支付嫖资。顾先生如约到了该“女子”住处门口,转账2000元。该“女子”临时加价1000元,顾先生照付。不料,转款之后,顾先生连面都没见上,就被该“女子”拉黑了所有聊天方式。
顾先生报了警。民警经过调查在该“女子”提供的地址抓获本案的被告人——男子许某。
许某交代,他在网上注册账号,用美女图片作为头像。没多久,就有多名陌生男子找他聊天。他在聊天过程中故意说自己付不起房租,暗示对方,如果对方有意向,他便说自己无奈之下可以通过和对方发生性关系赚钱,将对方骗到自己楼下后,要求对方先行转账。许某用这种方式一共“钓”到三名男子,其中两人没有给钱直接离开,只有顾先生上了当。
案发后,许某家人将3000元退赔顾先生,获得了顾先生的谅解。经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许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卖淫嫖娼是违法行为,请广大市民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不要贪图一时的刺激,以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陈伟东,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编辑:张宏羽 zhanghongyuchn@hotmail.com9AFAE1D0-7AB8-4345-885D-2AFDB6DE90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