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东俊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斗争由传统现实场域向网络虚拟场域延伸,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了结构完整、逻辑清晰的重要论述,成为新时代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经验,展现了独特的语言风格,在民族性和世界性、整体性和针对性、理论性和实践性、继承性和创新性上展现出鲜明的个性特征。
关键词:习近平;网络意识形态;特征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 2234(2022)03 — 0005 — 04
习近平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实践中高度关注和准确把握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特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认识到互联网已经深刻地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影响着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深刻改变了全球传播秩序,有力冲击了国际舆论格局。因此习近平提出了“互联网日益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主阵地、最前沿” 〔1〕的重要判断,认为在这个全球互联、技术赋能的时代,意识形态斗争已经出现由线下转向线上,由现实世界向虚拟空间转移的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在准确把握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人类历史发展和党和国家全局高度,把握信息化大势,立足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发展与治理实践,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科学揭示了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特点与规律,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全面系统的战略规划与路径指引,形成了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作为我们党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科学成果,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清醒地分析和认识当前网络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形势,在信息时代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给予回答,折射出习近平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所思所虑、所言所行和所悟所盼,在内容和形式、思想和文风上已经逐渐形成了其独特的富有个性化的风格,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真理本色,又是其立场、态度、方法和情感的表达,具有浓郁的“习式”色彩,尤其是贯穿始终的唯物辩证法,更让其显示出鲜明的特征。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重要论述的鲜明特征,有助于深化对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的认识,对于全面提高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水平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能够凝聚民心和焕发活力的价值观念和思想精髓,既实现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又积极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倡导提升网络空间国际话语权,是一种富有中国气派、民族风格、世界眼光的思想体系,体现了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统一。
首先,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民族性。把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融入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为治国理政和党的建设之用,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习近平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素养和渊博的传统理论知识,发掘、梳理和提炼中国传统文化同马克思主义的契合之处,以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科学地诠释中国传统文化。他经常引用《道德经》《史记》《论衡·书解篇》《琵琶行》《尹文子·大道上》等传统经典著述和话语来分析解释当前的网络意识形态问题。习近平经常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使用“行出于己、名生于人”“是虽常是,有时而不用;非虽常非,有时而必行”“ 鸡犬之声相闻”“隔靴搔痒式”“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得人者失,失人者崩”“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斗”“ 大珠小珠落玉盘”“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等具有中华民族深层文化蕴味的话语,形成了富有中国气派和民族风格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这不单是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话语资源,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价值融通,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更饱含着“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高超智慧。习近平指出:“高举网络主权大旗,创设并成功举办世界互联网大会,中国理念、中国主张、中国方案赢得越来越多认同和支持。”〔2〕,这一论断表明,习近平把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作为构建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的文化资源,在保留其既定思维方式和话语特色的基础上,从前人留下的思想宝库中汲取治国理政的珍贵滋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治网之道。因而使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和鲜明的民族性特质。
其次,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世界性。当今世界,无远弗届、跨越国界的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基础设施,其迅猛发展带来的深远影响是其他科技成果难以比拟的。互联网创造了人类生活新空间,拓展了国家治理新领域,使得人们的生活和思维方式正因互聯网的融入而改变和重塑,同时世界各国在网络空间利益交融、休戚与共。习近平通过对互联网时代发展大势的深刻洞察,认为网络空间改变了人类世界的空间轴、时间轴和思想维度,成为人类新的沟通渠道与生活空间,迫切需要国际社会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继而指出,“互联网发展是无国界、无边界的,利用好、发展好、治理好互联网必须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3〕习近平以卓越的政治家和战略家的全球视野、世界眼光和国际思维,超越了固守偏见与零和博弈的老套路,从世界历史的走向和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角度出发,将符合时代精神的真实的共同体当作社会发展的内在价值,多次在国际场合阐释中国的治网主张,在近年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多次强调要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实现网络空间的合作共赢和有序发展,撑起了构建全球互联网新秩序的大国担当和责任,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已经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的全球视野和责任担当,反映了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的世界性,与一些国家在互联网领域思维观念的狭隘性和落后性形成了鲜明对比。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以具有世界历史视野的发展理念,面向世界拓宽理论视野和实践领域,其所提供的有益的思想资源,为全球合作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提供了一条可资借鉴又行得通的道路,为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点题、破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在新时代凝聚起各国普遍认同的价值共识,体现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胸怀和习近平作为大国领袖为世界谋和平发展、为人类谋文明进步的博大胸襟。
最后,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这个中国方案,是以世界视野和共赢思维探寻全球互联网治理模式,其弘扬的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 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启迪,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下观念, 具有重大世界意义,又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由此可见,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不仅顺应世界大势,而且立足现实发展;不仅有全球视野,而且有中国风格;不仅有大国担当,而且有中国原则,体现了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相互融合、有机统一。
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既注重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推进,又重视精准发力和重点突破,充分体现了整体性和针对性的高度融汇。
首先,習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整体性。整体性首先是一种宏观思维能力和理论逻辑,整体性认为事物各要素之间不是彼此隔离,而是相互依存的,要看到事物的整体,进行整体谋划和系统思考,进而达到整体优化。习近平同志强调:“互联网是一张网,网信工作应该是一盘棋”,〔4〕“打赢网络意识形态斗争,必须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5〕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局部的、阶段性的工作,涉及错综复杂的社会因素、政治因素、经济因素、心理因素和法律因素等,会带来“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应。这就意味着网络信息的多元性和复杂性决定了网络意识形态建设不仅关乎法律,而且关乎政治、道德、文化,需要以整体性思维进行综合治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坚持坚持“一盘棋”、形成“大合唱”, 必须增强协同作战、整体发力,需要进行整体谋划和一体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植根于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客观实际,习近平总书记把上情与下情、全局与局部、宏观与微观连接起来思考,从整体上把握了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路径,全方位构架起了一套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系统地提出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地位、原则、目标、内容、任务、方法等内容全面、逻辑严密的原创性思想观点,并充分调动了党政各部门、社会各个方面、各条战线参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致力于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地回答当代中国和世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构筑了一个包含理论要素、理论逻辑、理论模型和理论基础带有整体性特征的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理论,体现出全局、整体的战略思维和远见。
其次,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特点。针对性表明的是问题意识,旨在解释和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具体的现实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随着形势发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趋势。”〔6〕面对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日益错综复杂的形势,习近平顺应时代潮流和互联网发展大势,精准研判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客观态势,根据不同的情境、对象、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战略性举措,领导制定了专门化、细致化和具有操作性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方案,采取有的放矢、切中要害的处置措施,精准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略方法,显示出了明显的针对性。例如提出了网上舆论引导“时、度、效”的针对原则〔7〕;明确了针对党委、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不同主体的责任;制定了针对党员、领导、青年、未成年人等不同网民个体化、精细化传播的具体策略;创造了根据人们不同国家、阶层、生活背景、性格爱好的特点而进行的话语表达方式的转变。
最后,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来源于现实又超越了现实,在指导和部署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时,既善于从宏观上把握事物发展的大格局和总趋势,搭建 “四梁八柱”,进行整体谋划,又具备在实践中解决具体“中国问题”的现实关怀,凸显了整体性与针对性的统一。
理论联系实际,形成理论与实践的良性互动是马克思主义的主要理论品格。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是科学的理论体系,具有高度的理论性,同时又具有极强的实践性。
首先,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理论性。理论性是指反映人们认识事物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特性。着眼新的形势发展要求,习近平网络意识形态观从马克思主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外进步文化汲取了丰富的理论养分,依据我国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现状不断地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明确了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的原则,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形成了由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目标、原则、任务、内容、方法、途径等要素组成的具有贯通性、自洽性和系统性的科学体系,科学回答了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现问题,深化了对我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规律的认识,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对互联网空间进行深入分析基础上作出系统阐述和抽象概括,构成了一个严整的有逻辑的科学理论体系,为当前互联网空间复杂尖锐的意识形态的交融交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其次,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实践性。理论的生命力就在于能及时回答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理论的火花也只有经过实践的锻造才能成铁成钢。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是在对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斗争的深刻认识和科学治理的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产物,既源于实践,最终又回归于实践,实践是它的理论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切准世情、国情、党情、民情脉搏,始终以解决实践问题为导向,是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科学理论,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习近平始终直面问题、找准问题、消化问题,坚持网络意识形态建设的实践观点和问题导向,先后提出要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加快网络立法进程,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导和关注下,《党委(党组)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关于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的意见》、“微信十条”“账号十条”等工作机制和法律法规相继颁布,有效地破解了互联网时代下意识形态建设的制度缺失,有力地规范了网络主体行为,集中反映了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强烈的现实性和针对性。反过来,在解决实践问题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总结经验、提炼并总结出具有规律性的成果并用以指导今后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践,其科学性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又为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实践提供思想武器和理论前提。
最后,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善于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作出回答。例如,自从2014年习近平主席首次向全世界发出了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8〕的倡议后,中国政府不仅有理念和纲领,也有实实在在的现实行动。为了推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实践化发展,中国政府通过发表主张、搭建平台、技术支持、交流沟通等方式成为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积极践行者,使得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见思想,又见行动,这些都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产物。總之,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在直面历史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中推动思想阐述和理论深化,把解决问题的实践智慧和经验成果上升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并继续通过进一步实践增进对理论的认识、检验和改进,是集理论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理论指南和行动纲领。
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是一个开放的、与时俱进的思想体系,是在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进行继承、发展和创新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践中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形成的。
首先,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继承性。尽管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生活的时代还没有互联网,他们也从未提出和使用过“网络意识形态”的概念,但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是在遵循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关于意识形态问题的根本观点和重大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发展而形成的。此外,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人的意识形态学说更是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的直接来源。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是在继承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及其中国化理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发展的,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例如,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中要求“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原则和方法,继承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和党的历代领导人的意识形态观中的“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体”、“ 党要管意识形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等原理,他们在理论主题、根本原则、思想基础、政治理想、根本立场等方面具有内在的继承性和一致性。因此,从继承性的角度来看,它遵循马克思主义开辟的主题和道路,一以贯之,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分析和解决当前中国的网络意识形态问题,为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注入了新的科学内涵,成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其次,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创新性。理论是旗帜和方向、是不断正确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武器和指南,但理论只有适应时代特点,不断改进创新,才能永葆蓬勃生机和引领实践。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继承,更是在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融合中以及与新时代中国国情的结合中的理论创新,使其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焕发出新的活力,充分发挥其在实践中的作用和威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以全新的视野进行理论探索,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上推进思路理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话语体系、体制机制等方面都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的理念和论断,创新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回应和解答了网络意识形态在国际、国家、社会、个人不同场域中所面临的挑战和课题,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随着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有些做法过去有效,现在未必有效;有些过去不合时宜,现在却势在必行;有些过去不可逾越,现在则需要突破”。〔9〕由此可见,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意识形态理论一般原理的继承,又是对新时代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实践的创造性反思。
最后,习近平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体现了继承性和创新性的统一。习近平把继承优良传统和改进创新结合起来,不仅坚守党在意识形态建设中的工作优势与宝贵经验,也着眼互联网现实和未来的发展趋势,把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在网络空间进行坚持和发展,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在守正创新里实现了继承和创新的有机统一。
〔参 考 文 献〕
〔1〕〔2〕〔3〕〔4〕〔5〕〔7〕〔8〕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习近平关于网络强国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1:55,9,160,10,56,63,150.
〔6〕习近平.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坚持正确方向创新方法手段 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N〕.人民日报,2016-02-20(01).
〔9〕中共中央宣传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6:196-197.
〔责任编辑:侯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