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杰
河南省渑池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先后为群众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250万元,为国家和集体追回赃款500余万元。
牢树“保护企业”思维到位,履行法律服务“有高度”。近年来,渑池县域企业防范意识薄弱,遭受网络电信诈骗等犯罪行为的侵害,造成大量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渑池县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既依法打击涉企犯罪,又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帮助企业恢复生产秩序。
建立“办案为民”机制到位,强化法治自觉“有力度”。针对高发犯罪案件的特点,该院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采取针对性措施,化解社会风险。组建打击電信网络诈骗检察组,通过现场开庭审理、以案释法的方式,引导群众循法而行,有效提高群众防骗能力。同时,组建涉企犯罪检察组,集中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涉企犯罪,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注重“化解矛盾”导向到位,依法精准办案“有强度”。该院坚持打击犯罪和保护群众相结合,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注重办好群众身边“小案”,把为民实事践行于心。一方面,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对涉案人员的主观状况、所起作用,案发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深入分析讨论,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对涉案人员财产进行调查扣押;另一方面,通过讲法律、讲政策,分析利弊、耐心劝导,动员涉案人员及其家属,退赔被害人损失。
执行“应听尽听”规范到位,突出案结事了“有亮度”。该院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审查案件机制,对“有争议”“有影响”的拟不起诉刑事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等案件,“应听尽听”。在听证过程中,该院根据案件类型及代表关注度等,兼顾广泛性和针对性,通过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从不同角度评判一个案件的社会危害性和司法办案效果,不断提高法律政策运用、风险防控和群众工作能力,力求达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