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洪涛 姜楠
2021年以来,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检察院聚焦环境资源类案件办理,融合“四大检察”,实行一体化办案模式,致力于县域生态环境治理和资源保护,守护绿色发展。
坚持上下联动,纵向一体化顺畅贯通。在办理公益诉讼“等外”案件、民事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起诉前,均主动向上級院请示。实行公益诉讼“直通车”机制,成功办理1起由市院立案、诉前审查,本院起诉的案件,最终获得法院胜诉判决。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惩治威慑。持续开展环资领域专项活动,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惩治力度,起诉62人。与市院、水务局联合开展水源地保护专项活动,新宾地区公益损害问题均得到及时解决。
深化业务融合,横向一体化紧密衔接。打破线索壁垒,畅通信息共享。以刑事案件线索为先导,探索建立“四大检察”案件线索“同步发现、双向移交、协同办理”机制。
更新办案观念,实现“三效统一”。探索建立生态修复与认罪认罚从宽衔接机制,将生态修复前移至刑事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从推动环境修复、行业治理、教育预防等方面持续发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监督效能,内外一体化协同共治。打破区域壁垒,深化协作联动。多次主动与吉林省通化县检察院沟通,研究跨地区开展富尔江协作保护办法,会签《跨区域协作机制意见》,召开新闻发布会,共同加强对富尔江流域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和资源保护法律监督工作。
借助“外脑”发力,推进协同监管。以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契机,探索扩大一体化建设范围,与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同监督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增强执法、司法合力,达到共享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