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使用表情包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使用社交软件时用表情包传情达意,然而随意使用或制作表情包也是会侵权的。此前就有X龙网公司使用“葛优躺”表情包而被葛优诉至法院,并赔偿了7.5万元。
具有独创性的表情包是受著作权保护的,另外用真人照片的表情包也可能会侵犯肖像权,不止是明星表情包,我们身边的同事朋友的表情包也不可以随意使用。
網上下载的图片随意使用
各商业主体利用微博、微信进行宣传时,往往会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吸引更多关注,而文章配图一般来源于互联网。有些人在网上搜索下载图片,然后就直接使用,殊不知这已经侵权了。
图片可以被搜索并下载并不代表拥有这些图片的版权,更何况还有部分网站甚至未经作者授权就上传了这些内容,目前我国的著作权法使用的是明示许可制,只有作者明确表示可以随意使用才能使用,没有版权声明或者版权声明遗失,都不代表默许公众使用。
经营场合播放背景音乐
我们平时购物、吃饭或者到其他场所消费时,都习惯了背景音乐的陪伴。但未经授权使用这些背景音乐对商家来说,可能已经侵权了。
商场、游乐园等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的行为属于机械表演,虽然没有直接向消费者收费,但客观上具有吸引消费者的目的,具有商业性质。
经营场所播放背景音乐等表演行为,需要得到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向他们支付相应的报酬。若没有获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就属于侵权行为。
网盘资源分享
移动互动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给存储方式带来巨大的改变,各类云存储技术应用而生,只要一个网盘账号和电脑无线,使用人就能将图书、影视剧、音乐等信息放置于网盘运营商提供的服务器上,然后就可以进行分享下载。
殊不知,这已经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著作权侵权。
随意使用字体
如果涉及商用的海报、传单、网页、包装、公众号、微博图片等设计时,一定要意识到:我们使用大部分的常见字体,都是有版权的,要提前购买字体版权或者使用免费的商用字体,避免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