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秀芬
摘要:以我国政府不断提高对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颁布实施一系列法规条例为出发点,分析了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提高法律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高政府公信力等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营商环境;法律法规;诚信政府
中图分类号:F062.6文献标识码院A文章编号:1672-4496(2022)03-085-04
基金项目:2022年度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课题野发挥统一战线优势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路径探析研究冶渊2022lslybkt-087冤曰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野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与发展研究冶渊L21BJL012冤遥
2001年,世界银行提出发展各国私营部门新战略,需要一套衡量和评估各国私营部门发展环境的指标体系,即企业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营商环境”一词由此而来。迄今为止,学术界对营商环境的定义并没有统一的解释。世界银行对营商环境的定义是伴随着企业整个经营活动过程,包括开办、运营乃至运营结束的各个环节所有周围条件和境况的总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政府不断提高对营商环境的重视程度,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颁布实施一系列法规、条例,从顶层设计上为營商环境优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2018年8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建立特色、完备的营商环境,从政府层面将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过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指出营商环境主要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及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包括市场主体、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五个方面。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提出:“激发市场活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适合中国本土的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为我国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建设提出框架性建议,促使城市综合竞争力不断提升。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2021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明确提出在“十四五”期间,优化营商环境是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抓手之一。
一、辽宁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辽宁省始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加快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关键举措,继在全国率先进行省级层面营商环境立法并设立营商环境建设主管部门后,不断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特别是“放管服”改革的力度。
(一)建立和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
辽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2016年底,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并于2017年2月1日起实施。这是全国首部省级营商环境保护法规,从法律层面为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保障,对政府服务质量、效率、诚信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2019年再次修订并实施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方位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从政府治理层面辽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放管服”改革的力度;从法律法规构建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清理了有碍市场公平的制度、规定等。
(二)制定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具体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委、省政府进行周密部署、总体安排,先后制定各种具体方案和措施,高效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步伐。辽宁省确立2017年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印发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辽软环境〔2017〕1号)、《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软环境〔2017〕2号),着力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重信守诺、亲商清商、尊商护商的营商环境,打造“诚信辽宁”[1]。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实施意见》,2017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八个凡是”,释放出在全省范围内下大力气整治营商环境并以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
2022年1月1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2022年1月10日,辽宁省纪委监委印发了《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监督行动将聚焦信用环境、司法环境、执法环境、审批环境、监管环境、中介环境、经营环境、服务环境等八大领域突出问题精准发力。将“不讲诚信、不守承诺问题”放在第一条,向破坏营商环境者“亮剑”。2022年1月1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了《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将优化营商环境摆在重点任务的首位。“十四五”时期,辽宁要在7个方面实现新突破。2022年3月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帮扶力度的政策措施》,从中观层面为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了中小微企业的快速发展。
(三)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机构
辽宁省委、省政府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2016年,积极组建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辽宁省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将“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调整为“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局”,并升格为省政府直属机构,部分城市如沈阳、大连、营口相继成立相应部门。
(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显著
辽宁省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重点围绕“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的要求,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辽宁积极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商事制度改革,如开通企业“一网通办”平台,真正实现“一个目录、一个网站、一个窗口、一次填报”[2];开通企业注销“一网服务”平台,从根本上解决企业退出市场难的问题;积极推行“证照分离”,企业注册更加快捷、便利,进一步解决企业准入难的问题;完善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突出表现为精简规范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紧紧围绕“立改废释”建立“一套机制”,使审批事项、审批流程更加清晰明了。
2.进一步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辽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基本实现由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流通,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近年来,辽宁省共分11批取消调整省行政职权2203项,仅2020年就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1005项[3],印发《辽宁省各级各类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与服务标准化指引(试行)》《省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20年版)》等文件,积极实施“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开发辽事通APP手机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完善“一网一端一微”全方位、全覆盖的服务体系。
3.进一步营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近年来,辽宁加大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的力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4],开展取消下放调整省级行政职权事项“回头看”,按照法律规范调整“接不住、用不好”的事项。
4.进一步营造诚信開放的人文环境。辽宁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加大违法失信企业信息共享力度,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优化辽宁营商环境建设的对策
我国权威发布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始于2018年。2020年至今,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陆续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城市营商环境建设越来越好,辽宁的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方面建设也取得显著成效。然而,对比营商环境的国际评价标准,辽宁仍存在诸多问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标准,辽宁省内城市全国排名基本在前十名以外,与全国发达城市相比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很大差距。对辽宁来讲,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显得非常重要。
(一)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效率
1.加快政府服务职能从管理向服务的转换。辽宁省受传统思维观念影响较深,使得部分政府工作人员认为只有在“管”“治”中才能显示自身的权威和地位,高高在上的工作态度导致市场主体纷纷远离和迁移。因此,要破除“官本位”思想,解决政务服务中存在的形式主义、“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等现象,各级地方政府要真正树立服务意识,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职责[5],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积极性,既要加强营商环境的硬环境建设,更要注重提升营商环境的软环境建设。
2.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辽宁要进一步解决政府存在的“错位”“缺位”“越位”问题,精简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明确行政许可审批标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真正实现“一个部门办审批、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步伐[2]。
3.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辽宁省信息系统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建设项目”已有10年,但是省内各地区、各部门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信息孤岛”“数据壁垒”现象[6],影响了行政效率的提高。因此,要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真正实现辽宁省内数据信息的共享,特别要对标国家技术标准,针对企业需要开办全流程智能化服务。
(二)提高法律意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提高法律意识。建设法治社会,政府首先要提高尊法执法的意识,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办事、依规行事,公务人员要牢固树立“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的思想观念,营造尊法守法、懂法执法、知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让权力在法律框架下行使、在阳光下运行。
2.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辽宁要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消除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隐性规则,细化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完善政务信用监管、政务信用记录的政策规定,加强对责任清单、权力清单等的监管力度,规范权力运行和责任追究制度,优化法治环境。
3.加强执法及监督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出台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将“放管服”改革落到实处、放到实地,简政放权要“简得到位、放得彻底、清得干净”。同时以法律为准绳,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依法规范公务人员行政执法的行为,约束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自由裁量权,营造规范公正的法治环境。
(三)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高政府公信力
1.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政府公信力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可以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感召力、向心力,特别是对市场主体会产生巨大影响。针对“承诺难兑现、说做两层皮”的政府诚信问题,辽宁要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一方面,加强市场主体诚信机制建设,促使企业做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加强政府诚信机制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完善多层次、多渠道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制度,及时曝光各地区、各部门的失信行为,做到有报必查、有错必纠。在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政府要坚持稳定性、连续性、有效性,特别要兑现对企业的承诺,树立政府的权威和公信力。
2.完善优化营商环境责任制。针对一些地区、部门政府工作人员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辽宁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专职负责制,明确分工,划清职责,真正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督查督办。建立和完善与营商环境建设相关的考核责任制,如加强和完善人事考核责任制,修订政务人员服务规范标准、制定政务人员业务考核指标体系等;建立和完善政绩考核责任制,改革政绩考核的导向和标准,以服务单位为重点考核对象,以赋分形式进行政绩考核,优则奖、劣则罚,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政绩的主要依据,同时与政务服务人员的职务职级晋升、岗位调动、薪酬调整等挂钩,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王晓玲.辽宁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评价与优化[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8(4):90-96.
[2]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进一步优化辽宁营商环境问题研究[J].辽宁经济,2021(2):14-21.
[3]郑媛媛.辽宁营商环境发生积极变化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J].民心,2021(9):14-15.
[4]辽宁省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EB/OL].[2022-05-23].http://www.gov.cn/xinwen/2017-10/09/content_5230196.htm.
[5]林木西,白晰.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N].辽宁日报,2021-05-13(5).
[6]卢萍,崔鑫.辽宁营商环境优化与民主监督[J].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3): 44-50.
责任编辑:韩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