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冰倩 侯婧婧
近日,《谭谈交通》栏目主持人谭乔发布微博称,该栏目视频被下线并可能面临千万赔偿。短短两天内,#谭谈交通全面下架##谭乔自爆或面临牢狱之灾#等微博热搜阅读超过6亿。
作为成都本土一档寓教于乐的交通警示类节目,《谭谈交通》因为其贴近大众的节目特色和诙谐幽默的主持特点,赢得了成都市民的一致好评。其中很多期经典节目,在全国各大电视台转载,节目中的谭乔以一个充满情趣和智慧的警察形象,成为极具影响力的人物。
随着节目的走红,谭乔也在哔哩哔哩等视频网站上开设了个人账号,上传了以往节目的内容片段,这为他带来了大量的粉丝关注。也因此,作为曾经的节目主持人,谭乔对于自己反被第三方公司状告侵权流露出極大的不解。
7月10日下午,谭乔在微博上透露,“正在外面拍安全宣传视频,惊闻《谭谈交通》被下线,并可能面临数千万的巨额赔偿。”谭乔表示,拍摄的公益普法视频,十几年来在网络上被大家无偿观看和二创传播,现在他可能赔得裤子都没了。如今,不仅《谭谈交通》的账号逐渐被清空,还有上万个二次创作者编辑的爆款视频也被投诉下架。记者注意到,谭乔在B站上发布的视频目前已经从345个缩减至80个。
谭乔向媒体表示,面临赔偿的第一个原因是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诉他侵权。面临赔偿的第二个原因,就是有一些商业的合作,他个人面临的无法正常履约而导致的赔偿。
在他看来,目前《谭谈交通》谁是版权方,或者谁拥有多少比例的权益,还需要权威的机构来认定。“当初制作《谭谈交通》,没有任何个人或者任何机构签订了这种合同或者协议。那原创者就是我谭乔自己,而且这个视频记录方就是一名摄像的记者。”
另外,谭乔也很想搞清楚在新著作权法实施以后,他是否享有应当的权利,而视频记录的另一方,是否可以向他或者其他的创作者进行索赔。“一切都应当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去解决。”
据他介绍,目前在B站,所有的二创UP主理论上都不能再发布。等B站清理完毕以后,作为成功的案例,对方会一个平台、一个平台的进行清理。
企查查APP显示,发起侵权投诉的成都游术文化成立于2018年3月,曾用名为游术(成都)教育管理有限公司(2018-03至2020-01),法定代表人为张宇航,另一持股人为邱键。注册资本为50万元,现有知识产权仅一项注册申请中的“游术”商标。
该公司最近密集起诉了多家视频公司,其中因《谭谈交通》栏目曾起诉b站21次,快手9次,咪咕7次,百度6次,腾讯5次,小红书5次,抖音5次,案由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
企查查信息显示,成都广播电视台已于2016年成功注册多个谭谈交通栏目商标,使用截止日期为2027年。与《谭谈交通》版权相关的作品著作权有5项,著作权人为成都音像出版社有限公司,由成都电视台全资控股,从股权关系来看,成都游术文化与《谭谈交通》版权所有方无任何交叉持股。
此外,《谭谈交通》节目已于2018年4月停播,本次下架事件中游术文化暂未起诉进行二次创作传播的个人博主。
7月11日晚,事件“主角”之一的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委托四川君盛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成都市广播电视台为《谭谈交通》节目的著作权人,并且有权对网络上未经许可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行为进行依法维权。相关维权工作授权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另外,声明强调该公司开展的维权工作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更不存在对个人“索赔千万”的情况。
当晚,针对节目制作方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的公开声明,该节目13年来的主持人谭乔再次发声,表示自己没有通过侵权发布《谭谈交通》往期视频进行“不当获利”,此前收益早已妥善处理,并晒出了公益捐赠沟通记录。
针对电视台方面在公开声明中提到的,“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有权对网络上未经许可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的行为进行依法维权……维权工作仅针对未经许可而进行不当获利的公司经营主体,并未针对任何个人”,谭乔在个人账号回应,他在个人账号重新上传《谭谈交通》的往期节目视频,只是出于公益目的,其中所谓的“获益”,“无非就是平台给的流量激励收益。”
谭乔说,他2021年才开始正式接触自媒体,刚开始根本不知道有这种收益存在,获悉之后就安排创作团队成员主动与视频发布平台的公益部门对接,将发布《谭谈交通》相关视频所获的激励收益,包括自己直播获得的部分礼物收益,除去必要的开支之后,都通过公益捐助的形式进行了妥善处理。
对于成都游术是否拥有资格获得授权,维权过程中是否有利益牵扯,为何没有与所谓的侵权的自媒体人(包括谭乔自己)进行任何的协商与沟通等,谭乔也提出了质疑。
就目前各大媒体曝光的信息来看,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委托律所发言之前,曾被爆出过与成都游术签署了“授权书”及发布了“版权声明”。
前者在授权权利一项中明确写到:所有著作财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以及将上述权利的转授权权利,以及将上述权利许可第三方进行分销的权利。特别说明的是,上述权利含维权权利。
后者则在声明尾处强调: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拥有《平安成都》栏目、《红绿灯》栏目以及《谭谈交通》板块的全部著作权,若上述栏目出现任何版权问题,由该单位全权负责。
7月11日晚间成都市广播电视台在声明中称,《谭谈交通》节目由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指派时任交警的谭乔进行现场主持。节目于2018年5月停止更新,谭乔于2021年8月辞去公职。
目前来看,无论是电视台还是谭乔,似乎都各执一词,并没有公布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著作权的归属。而该事件中被一众网友猛烈抨击的成都游术也遭到进一步“起底”。
谭乔称,成都游术公司4年来是零员工社保缴纳,有本地媒体走访该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地发现,实际地址坐落着一家服装店,这不禁让一众网友怀疑该公司是否为一家靠所谓“维权”赚取收益的皮包公司。
在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上述的电视台所有发出的声明都不足以作为法律上的证据,证明成都市广播电视台拥有《谭谈交通》节目的所有著作權。
以授权书为例,他表示,授权书是否有效取决于电视台是否拥有电视节目的著作权,而这就可能涉及职务作品的问题。谭乔所制作的节目应该属于职务作品,即为完成公安局指派的电视台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
关于职务作品的版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一般由作者享有,但是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如果电视台通过劳动合同或者知识产权协议等约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电视台,则谭乔仅享有署名权,并且谭乔也不能使用、不能基于此进行二次创作。”
赵占领表示,目前来看,电视台的授权书和版权声明都是复印件,是否有原件尚不清楚,并且这类声明为单方面声明,还需要其他证据来佐证电视台对该节目享有著作权。
换言之,目前关于《谭谈交通》节目的侵权纠纷,关键并不在成都游术公司起诉侵权的操作是否合法,而在于节目的著作权是否真正归属电视台,以及他们和谭乔之间有无签署过相关的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的协议或合同。
倘若此前提不成立,那后续成都游术代表电视台进行的维权也自然师出无名。因此,《谭谈交通》节目侵权纠纷被业界视作是新著作权法实施后,非常具有意义的典型案例。
目前,业界多以修订后的新著作权法中的第十七条作为争辩依据,即“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视听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由此条可见,谭乔是否能被视为节目的“制作者”,对之后视听作品权利的归属起到关键作用。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谭乔在此前视频中自曝的“十几年来一直无偿公益普法”,还是此次表明的已将二次传播《谭谈交通》相关视频所获收益进行公益捐赠,都不影响原本的著作权归属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