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楹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简称《提纲》),从直接性而言,无疑是马克思揭示与批判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凸显“新唯物主义”的新特征、新品质,标示马克思超越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开出独特的哲学路向。如此,对《提纲》的丰富内涵与变革性意义,绝不可仅仅局限于哲学维度,从哲学内在革命的层面,碎片化地加以揭示,而是应该将其置于现代生活的历史语境中,置于生活哲学的架构上,从文本的整体价值取向与运思逻辑上,将之确定为马克思生活哲学的纲领性文本,以此表明《提纲》以极其凝练和浓缩的方式,呈现出马克思生活哲学基本的理论面貌与理论特质。
《提纲》以哲学与时代的关系为总体原则,以对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为其直接论题,揭示黑格尔哲学与费尔巴哈哲学,根本上落后于时代,与现代生活脱节,标示着现代生活世界溢出了他们的哲学视域,从而宣告现代生活对传统哲学的彻底扬弃,表明马克思生活哲学的出场,由此展现出马克思生活哲学的生活世界论、生活真理论、生活环境论、生活意识形态论、生活感性论、生活主体论、生活心理—情感论、生活本质论、生活方法论、生活立场论以及哲学功能论。如此,《提纲》则可视为马克思生活哲学的总体性论纲。
马克思指出,“哲学,尤其是德国的哲学,喜欢幽静孤寂、闭关自守并醉心于淡漠的自我直观”,但是,“哲学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就如同人脑虽然不在胃里,但也不在人体之外一样”。“任何真正的哲学都是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所以必然会出现这样的时代,那时哲学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那时,哲学对于其他的一定体系来说,不再是一定的体系,而正在变成世界的一般哲学,即变成当代世界的哲学。”以此而观,无论从内容与方法,还是体系化的形式,都表明传统德国哲学与时代不相容,同时彰显了哲学与现实生活之间应有的关系逻辑。
正是基于此,马克思在批判青年黑格尔派时,明确地指出他们的哲学及其哲学批判运动,“都是在纯粹的思想领域中发生的”。因为“这些哲学家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与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如此,马克思指出,对于青年黑格尔运动,“必须站在德国以外的立场上来考察”。马克思在此提出了审视哲学存在的合法性及其价值的方法论原则。这一方法论原则的要旨就是:必须站在哲学以外的立场,站在现实生活的立场,站在时代的高度来反观哲学、确定哲学的性质与品质,从而确立哲学与现实生活的关系,突出哲学必须以现实生活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根本原则。由此表明,哲学存在的价值与命运,从最终的意义上来说,是由现实生活决定的。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于此,马克思表明,是现实生活终止了“思辨哲学”,而“真正的实证科学”代替“思辨哲学”亦正是应现实生活之需。换言之,从根本上而言,正是“现实生活”终结了“思辨哲学”,是现实生活内在需要“真正的实证科学”,“真正的知识”。
在此,需注意马克思所言的“真正的实证科学”,从其对象或内容上来看,则是有别于无主体、无肉身之“观念”及其观念逻辑的“现实生活”,即“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从方法而言,则是有别于“思辨哲学”之“思辨”,突出内蕴着唯物主义客观性原则和辩证法之动态变化性原则的“描述”;从性质而言,马克思指明“思辨哲学”即是关于“意识的空话”,而“描述人们的实践和实际发展过程”“对现实的描述”“描绘出这个能动生活过程”所形成的则是“真正知识”。如此,马克思的哲学路向,以“现实生活”,即“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为“原本”,以“描述”的方法终止、取代“思辨”,形成“真正的实证科学”或“真正的知识”,即马克思的“生活哲学”。
再进而言之,马克思生活哲学的第一命题应是:“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这正是马克思指出“德国哲学从天国到人间;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人间升到天国”之真谛所在。如此,马克思从哲学的路线与方法层面,明确生活哲学即是以“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为“出发点”,“而且从他的现实生活过程中还可以描绘出这一生活过程在意识形态上的反射和反响的发展”。
可以肯定的是,马克思不再按照传统哲学的理路“做‘哲学’”,成为后黑格尔主义的哲学家,而是改变了“作为哲学的哲学”的黑格尔哲学“传统”,超越了青年黑格尔派抽象的观念论取向,开启了“作为非哲学的哲学”,即生活哲学新路向,将“哲学”作为生活主体改变现实生活的“批判的武器”。这样,哲学与现实生活的内在张力得以生成,哲学的价值归属得以落实。于此,马克思生活哲学展现出其“生活”—“哲学”—“生活”的运思逻辑与价值旨趣。“哲学”最终回归现实生活,为生活服务,从而彰显哲学对生活世界的批判性与建构性。
将《提纲》置于马克思生活哲学的视域加以重审,不难发现,以往的研究基本上都囿于哲学层面,且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条块论之思维定式的影响,将《提纲》分割为实践观、思维观(含认识观)、人本观、社会观(含历史观)、宗教观和新世界观等几块,或从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和历史观等几个维度对之加以研究。如此,不仅忽略《提纲》十一条之间的内在联系,将《提纲》肢解而丧失其整体性,而且未能突破哲学话语,洞悉马克思对哲学与现代生活之关系的审断,呈现出马克思生活哲学视野中独特的“生活世界理论”,充分彰显马克思立足于现代生活世界所开展的哲学革命所内蕴的深刻性和丰富性。这不能不说是《提纲》研究最大的缺失。如此,若剥离或穿越马克思的一系列批判性话语,直指“现实生活”之逻辑,《提纲》无疑构成了马克思生活哲学之理论大纲。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才能深度把握恩格斯对《提纲》的评价:“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天才世界观,即“真正批判的世界观”“历史唯物主义的起源”所蕴含的真义。
对《提纲》第一条的研究,若主要着力于马克思揭示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唯物主义局限性和批判黑格尔哲学的抽象性、思辨性,从根本上而言,并未把握住第一条之深刻要义。第一条,从直接性来看,马克思首先指出旧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同时,以黑格尔哲学为代表的唯心主义,则对“能动的方面抽象地发展了”。那么,为什么费尔巴哈哲学会受制于其“直观性”,黑格尔哲学停滞并囿于“抽象性”?这才是马克思所要揭示的根本。在马克思看来,正是由于他们“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换言之,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本质上是外于以现代大工业为基础而生成的如火如荼的现代生活的。于此,充满着革命性、实践批判性的现代生活,是费尔巴哈充满“直观性”的唯物主义和黑格尔抽象的唯心主义所无法涵摄与面向的。
马克思正是将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置于充满着革命性、实践批判性的现代生活的历史语境而加以审查与反叛,从而表明其落后于现代生活,是旧时代的哲学。如此,马克思从“哲学”与“现代生活”的关系视角,确立以“现实生活”为根本尺度与原则,强调“哲学”必须在现代生活面前为其存在的合法性予以辩护,并由此标明以革命性、实践批判性为内在本质特征的生活世界论,标志着马克思哲学所直面的绝不是抽象的观念王国,亦不是彼岸世界,而是现代生活世界。这就为马克思生活哲学确立了现实的历史起点。
如此,《提纲》第一条正是以“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为历史基点,让马克思深刻地意识到黑格尔哲学和费尔巴哈哲学都外于它,从而深刻表明正是现代生活终结了传统哲学。新的生活世界需要新的哲学。新的哲学揭示新的生活世界图景与本质,构成马克思生活哲学独特的现代生活世界观。
对于《提纲》第二条,若仅仅得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或“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这一理论结论,不仅大大弱化和消解了马克思这一论断的内容,更为严重的是扭曲了马克思这一判断所具有的理论价值与生活价值,因为这一理论结论仅仅将马克思此论断置于认识论的构架中,尚未自觉地置于生活自身的历史性生成与建构中。为此,首先不能把“人的思维”简单化而等同于“人的认识”,因为“人的认识”仅仅是“人的思维”的具体功能化。“人的思维”应该是主体性与客体性、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就其运行特点而言,具有诸如抽象性、想象性、创造性、建构性、主体性与主观性、客体性、客观性等诸多属性;就其结果而言,“人的思维”表征为一定的判断与推理,以及依据一定的判断形成的观点、学说和理论。在此,马克思围绕“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即着力于“思维”内容的客观性与真理性而展开讨论,并非停滞于抽象的认识层面,而是直指经由“人的思维”而提出关于建构新型生活的主张、学说或理论,是仅仅遵循主体的尺度、按照主体的主观意愿抑或按照理念逻辑而先验地筹划与设定,还是遵循生活历史嬗变的逻辑、依据生活主体的历史生产能力具有“客观的真理性”,呈现出两种不同的真理观,即“主观真理观”和“实践真理观”。但无论是主体主观真理观,抑或主体实践真理观,都可以很明确地判断马克思于此所讨论的绝不是“认识真理论”,而是“生活真理论”。
于此,无论由政治制度、法权制度或教育制度所构成的社会生活“环境”,抑或因现代生产而生成的自然环境,都是“物的尺度”与“人的尺度”的历史的现实的统一,都具有鲜明的主体性特征。如此,马克思超越了传统的二元性与既成性思维,突出在人的生产实践基础上实现环境与人的关系的生成性与统一性,由此构成马克思生活哲学独特的生活世界之生成论,成为马克思生活哲学的“生活环境论”。
马克思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不仅揭示了“实践”构成了现代社会生活的生成基础和本质,而且瓦解了一切“神秘主义”理论、学说存在的现实合法性基础,从而使现代生活的主体不带幻想而直面惨淡的现代社会生活之真实“苦难”。由此,马克思深刻地指出,唯有在“此岸世界”方可完成此岸世界中的自由、解放和幸福,切不可将之寄托于、推向“彼岸世界”。
《提纲》第十一条,马克思以“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的判断,对“哲学家们”所做的工作予以高度概括和准确评价,指出他们只是着力于“解释世界”,而缺失“改变世界”。如此,马克思揭示了他们的保守性抑或反动性,他们缺乏真正改变世界的革命性。
马克思超越这些“哲学家们”之处在于,强调哲学家们的使命与责任正是在于“改变世界”。由此,马克思从哲学类型学的高度,通过对哲学的功能及其价值属性的揭示,凸显其哲学的使命并不在于“解释世界”,而是在于“改变世界”,创造新的生活,直指受商品、货币和资本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物宰制下的人的自由、解放和幸福何以可能,由此表明马克思生活哲学的价值归属,彰显其生活哲学的本质功能。
通过对《提纲》十一条的逐一深究,不难发现,马克思立足于现代生活,通过批判传统哲学,尤其是费尔巴哈哲学,呈现出其生活世界论、生活真理论、生活环境论、生活意识形态论、生活感性论、生活主体论、生活心理—情感论、生活本质论、生活方法论、生活立场论和生活哲学的功能论,构建起其生活哲学的基本构架,展现其生活哲学的基本逻辑和价值旨趣。
正是对现代全面异化的生活的这一系列敏锐发现和深刻洞见,促成了马克思的理论视野发生转换,进而通过深入研究“市民社会”,实现从“意识形态”批判至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揭露由“商品”“货币”和“资本”所构成的“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从而“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真正诀别传统哲学和哲学传统,实现哲学范式的转换,创立以“改变世界”为手段,以实现“人民现实的幸福”为根本价值旨趣的生活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