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羽
读《北京烟树》,让我想到三百多年前明人的《帝京景物略》,写燕京名胜,红尘白日,芳林隐榭,绿水平桥,歌声如潮;又让我想到二百多年前清人的《帝京岁时纪胜》,写旧都年节,尤其是吃食,江米白酒,冰盏桂花,爆竹之声,相为上下;还让我想到近百年前鹤见佑辅《北京的魅力》,这篇经由鲁迅先生翻译的文字里写道:“在北京的街上走着的时候,我们就完全从时间的观念脱离。这并非仅仅是能否赶上七点半钟夜饭的前约的程度;乃是我们从二十世纪的现代脱离了。眼前目睹着悠久的人文发达的旧迹,生息于六千年的文化的消长中,一面就醒过来,觉得这是人生。”将这些文献连缀起来,千年也好,百年也好,层叠于时光中的北京,具有永恒性。侯磊笔下的北京,向上,汲取了这种层叠的光芒;往下,有着几代人共同生活的底色,是渗透在骨子里的,他写中轴线上宫殿的宏大叙事,也写胡同生活,从买货泡澡到取暖搪炉子,把人间世写得热气沸翻,回肠荡气。他在《胡同生灵》里说:“一座古城除了有文献、文物的層面,也更有‘灵’的一面。我们生活的院子里,街巷里,一棵古树,一座老屋,哪怕只是一块雕镂装饰,颜色趋于牙黄的古砖,他们都注视过你的祖父、父亲还有你本人。”一座城市,它所承载的不只是厚重的历史,还有与人之间的回响。在这座城市生活,同时也意味着与这座城市的传说一起生活。我们不应轻率地否认超出我们认识和理解范围的事,而应怀着开放的心态,接受更多可能,与万物万灵共存。如作者所言,“胡同里的人有朴素的护生思想,这谈不上什么平等博爱,而是发自内心的善良。……地球上的水,食物和空气一样,本应大家共享,不应有任何生物因冻饿而死,这是地球运行的基本法则,否则便是逆天。我对它管吃管住,它只是我生命的同行者。”
侯磊《北京烟树》中写,北京是理想之城,精神故乡。这座无数人共同生活的城市,最终的落脚点,不过是“吾心安处是故乡”。当然,北京不只是各类精英和文青的北京,更是普通人的北京,混街面的、摆地摊的、买旧书的,各类游走于灰色地带乃至于颜色不清楚的人物,都有着各自的传奇与辛酸,在侯磊的笔下,有褒贬,但诗意可见。他写工薪阶层的父母年轻时恋爱,父母各骑一辆自行车约会,母亲穿着大花长裙,烫着波浪头,脚蹬白色小皮鞋,结果却在等红灯的当儿与父亲走散了。父亲找半天没找着,想着都二级车工了,还能找不着家吗?母亲当然是回去了,不过是抹着眼泪回去的。母亲第一次去找父亲,父亲正在一个大铝盆里洗衣服,搓的搓板上都是黑泥汤子。母亲便想“这人挺能干活。”然后就嫁给了他。这一段写得特别动人,足以和所有伟大的文学作品里的细节媲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书写既是记忆,也是发现。
他在《怀念半条胡同》中写:“个人记忆有时并不很牢靠。如一阵风,足以使得上百年的历史消逝。我抬头望见那林立的高楼,眼前浮现出胡同的幻影。”人的记忆,一定是在当下生活之上的叠影。对于书写者而言,更是将触须深入到了文化血液中,而这已超过了自身的体验,有了更高的维度。他写北新桥的变迁,从刘伯温和孽龙的故事说起,贝勒王府、商行烟馆、簪缨世家,几条街,几个人,演绎成一篇传奇,如同旧时说书人,故事讲完了,搬个小马扎各自回家。“夕阳下山,人影散乱,我已忘记夕阳从胡同中走过。”
作者聚焦并追踪北宋时期,词如何从宴饮助兴的表演文本——歌词,历经创作、传唱、抄写、结集诸过程,最终衍变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并逐渐取得与诗歌并举的正统地位。
宇文所安一方面从表演实践、文本传播、作者问题、词集编纂与流变等全新角度将词史看成“词集史”而非“词人史”;另一方面又对代表性词人如柳永、晏几道、苏轼、秦观、贺铸、周邦彦、李清照等人的作品进行文本解读,分析他们各自不同的风格特征及相互之间的关联与影响,力图从多个层面呈现词的历时性发展及其作者化、风格化和经典化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