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约法三章”

2022-06-08 03:11孟红
领导文萃 2022年11期
关键词:一碟

孟红

在毛泽东曲折传奇、波澜壮阔的人生道路上,不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建设时期,他虽位高权重,却总是严于自律、为人表率,并在工作和生活方面制订过一些律己治家的“约法三章”。

对自己及全党严格“约法三章”

井冈山时期,毛泽东仍然坚持“三不谈”,即:一不谈个人政治和经济待遇;二不谈家庭和生活琐事;三不谈男女方面的问题。这“三不谈”与毛泽东青年时代提出的“三不谈”内容大体相同,但内涵更为广阔。

延安时期,1943年12月26日,是毛泽东50岁生日。按照中国的传统习俗,50岁是一个人一生中的大寿,理应好好庆贺一番。这年4月,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凯丰致信毛泽东,报告了这一计划。

然而,当毛泽东看了凯丰来信后,他的第一反应是拒绝。

毛泽东谢绝为他庆寿提出的“三条理由”:“一是战争时期,许多同志为革命的胜利流血牺牲,应该纪念的是他们,为一个人‘祝寿太不合情理;二是部队和机关的同志没有粮食吃,搞庆祝活动,会造成浪费,脱离群众;三是才50多岁,大有活头,更用不着‘祝寿。”除此之外,毛泽东又慎重地随之加上“三条规矩”:“一、不许请客吃饭;二、不许唱戏,如果要演,就演给老乡们看;三、不许开会。”

1953年8月,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又一次强调了内容相似于延安时期的这些规定:“一曰不做寿,做寿不会使人长寿,主要是要把工作做好。二曰不送礼,至少党内不要送。三曰少敬酒,一定场合可以。四曰少拍掌,不要禁止,出于群众热情,也不泼冷水。五曰不以人名做地名。六曰不要把中国同志和马、恩、列、斯平列。这是学生和先生的关系,应当如此。遵守这些规定,就是谦虚态度。”

对亲戚“约法三章”

毛泽东有8個表兄弟,相互之间关系都很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曾多次给他们写信,寄钱寄物,也曾接他们进京观光。但是,当亲戚和朋友们纷纷给他写信提出请他推荐参加工作或介绍到北京工作的要求时,毛泽东却原则立场分明,决不开假公肥私的口子,从未答应,他说这样做“人民要说话的”。

为此,毛泽东对秘书田家英说,处理亲友一般来信原则是:“凡是要求到北京来看我的,现在一律不准来,来了也不见。凡是要求安排工作的,一律谢绝,我这里不介绍,不推荐,不说话。”甚至,他给亲友回信直接告诉他们,我们共产党的章法,决不能像蒋介石他们一样搞裙带关系,一个人当了官,沾亲带故的人都可以升官发财,如果那样下去,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像蒋介石一样垮台。现在全国刚解放,人民刚取得政权,我对你们“约法三章”,一不要来京看我;二不要来京找我安排工作;三不要借我的名义找地方政府安排工作。

同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

1950年代中期,毛泽东非常注重让身边的工作人员出去搞调查,无论是秘书、卫士还是警卫部队的战士,都让他们深入基层调查农村情况。在他看来,不懂得中国的农民,就办不好中国的事情。

毛泽东还就调查研究,为警卫战士特地制订出针对性强的“约法三章”,亲笔拟写了一份《出差守则》:(一)保密——不要说这里的情况;(二)态度——不要摆架子;(三)宣传——解释建设工业和实行社会主义的好处;(四)警惕——不要上反革命分子的当;(五)调查——生产、征购、合作社、生活、对工作人员的意见。

为掌握下面的真实情况,他还常常派自己的秘书下乡搞调查,并具体立个“约法三章”,细心耐心地交代他们,下去调查时不要各级领导作陪,要找生产队长就只找生产队长,不要公社书记、大队长参加;要找群众谈话就不要找干部参加;要找县委书记也只请他本人来谈,因为人多了谈话就有顾虑(同级干部如此,上级干部更如此);找群众谈话要有各个阶层的人物,尤其要注意中农的态度;还可以找下放干部谈话,他们可能顾虑较少。总之,要了解各种人的真实想法。

外出视察“约法三章”

外出视察,毛泽东与身边的工作人员“约法三章”:凡首长需要的一切东西,托当地办的,必须货款两清,对方不要钱,我们就不收东西;严格认真地执行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的通知中五条指示;不得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公私不分、铺张浪费,不得用任何名义向地方要东西不付钱。

1958年9月,毛泽东来到安徽省视察工作,稍作休息,毛泽东便对省、市负责同志和宾馆的接待人员“约法三章”:第一,不要请我们吃饭;第二,我也不请你们吃饭;第三,按伙食标准用餐,不喝酒。这三条,希望大家能监督我们。

此行,毛泽东带了厨师,但买的菜先由省里接待人员进行检查,保证新鲜、无害。开饭了,一小盆小米粥,几个小馒头,一碟土豆烧肉,一碟韭菜炒鸡蛋,一碟炒青菜和一碟干炒辣椒就是全部伙食,每盘菜的分量也不多。毛泽东吃完饭,用茶水冲下饭碗,把碗里的几粒米连同茶叶一起吃进去。毛泽东吃饭时旁边也没人作陪。吃完饭,他高兴地说:“吃得很够嘛,很舒服嘛。”又说:“哪天全国农民都能吃上我们这样的饭菜,那就不错了。”

对礼品“约法三章”

关于怎样处置林林总总的礼品,毛泽东既有自己的一套原则又把持有一定的度。他基本遵行以下的“约法三章”:凡属贵重礼品一律交公,专门陈列起来;对于没法保存的土特产,若是水果,就送幼儿园;若是茶叶,则送身边工作人员。

为毛泽东执掌其身边大大小小内务12年的“管家”吴连登,有时劝毛泽东留用一些,毛泽东却毫不含糊地回答:这个问题不是那么简单,党有纪律。这些礼物不是送给我个人的,是送给中国人民的。如果说,你在我这个位置上,人家也会送给你的。中国不缺我毛泽东一个人吃的花的,可是,我要是生活上不检点,随随便便吃了拿了,那些部长们、省长们、市长们、县长们都可以了,那这个国家还怎么治理呢?

在十几年朝夕相处的日子里,吴连登从未听毛泽东说要将水果、茶叶送给江青和自己的孩子们。遇到送来的土特产量大时,毛泽东就让工作人员拿到中南海食堂卖掉,然后附上一封说明党关于不准送礼的规定和纪律的信,将钱寄给送礼的单位和个人。

(摘自《读报参考》)12F4DB27-8092-4E0E-80CF-A8D0A7416E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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