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德娟
经济责任审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30多年的实践,在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加强干部管理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9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 企事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审计内容、审计评价、审计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确、具体、严格的要求。
近年来,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也不断发展完善,在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但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有待于以后逐步解决与完善。
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意义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由于所处的特殊地位及拥有的权力,都不同程度地掌握着国家资源资产,拥有人、财、物等多方面的支配权,对所辖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因而起着促进或阻碍地区稳定和发展的作用。为加强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拥有权的监督,增强他们的拒腐防变能力,防止执法犯法、以权谋私,就需要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把审计工作引入干部监督管理机制上来,作为对领导干部经济行为的监督和经济评价的重要手段。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贯彻执行党的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遏制腐败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已成为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时期,把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一项制度在全国实行,有利于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完善领导干部考核和管理机制,为使用干部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依法行政意识,促使他们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搞好廉政建设等,因此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
基层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审计内容“宽而不精”
两办《规定》第三条明确提出,“本规定所称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任职期间,对其管辖范围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
从近几年的基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来看,误认为经济责任审计能“包打天下”、误将经济责任审计当成“大箩筐”,把各类问题都往里面装。基层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未能围绕领导干部职责要求“应该干什么”?“干了什么”“干的怎么样”等方面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如此,就势必造成一定的审计风险,就会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做出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带来困难,审计的严肃性和警示震慑作用也将很难发挥。
审计定责不准确
根据两办的《规定》,经济责任审计要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作出客观的评价,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逐一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责任界定是审计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经济责任审计技术含量的核心环节。
准确界定责任,必须梳理责任链条,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从经济事项的“最先一公里”、中间环节到“最后一公里”,全过程了解决策执行等各环节责任人的履职尽责情况才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基层审计人员在开展领导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受业务能力影响,不能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背景、决策过程等实质性要件,简单地根据有没有造成后果而判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就有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审计风险。
审计整改不到位
长期以来,受审计资源限制和惯性思维影响,基层审计机关将工作重心更多地放在审计组织实施上,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单位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对审计整改重视程度不足的情况。审计发现的一些问题事项存在整改落实不到位,甚至屡审屡犯。
基层部门、单位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重视不足,缺乏健全完善的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机制,就会导致经济责任审计难以发挥干部监督管理的作用,影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权威性甚至是审计的效能。
未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合力作用
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内部审计的重要类型,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组成部分。《规定》颁布后,基层部门、单位未能充分贯彻落实好相关要求,未能对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出合理的制度设计,也是较为突出问题之一。
作为基层审计人员,要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上的指示,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業务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此外,基层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难以拿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大胆探索应用经济责任审计新理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工作质效的提升。
深化基层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
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
基层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要拓展思维,充分认识经济责任审计的政治属性和政治功能,紧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以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为基础,恪守审计权力边界,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错位。
聚焦重点“靶向发力”,根据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履职特点,地区自然资源禀赋等,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总体分析,以权责清单、重大经济决策事项清单、审计核查事项清单等为抓手,把握规律、明细重点,围绕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化审计监督,科学、准确、全面地反映领导干部任职期内履行职责的全貌。要善于从大局观解释问题、提出建议、促进改革,推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既做到“查病”,又做到“治已病、防未病”,真正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作用。
准确界定责任,科学进行评价
能够客观公正界定领导干部责任,对审计对象进行科学合理的审计评价,是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区别于其他审计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和关键所在,直接关系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政策性非常强。
因此,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和审计部门必须通力协作,研究制定经济责任的界定标准和审计评价规范,建立一整套科学、切实可行的界定、评价体系,特别是要重视“三个区分开来”的贯彻落实,避免成为“墙上画大饼”?“能看不能吃”的情况。
审计机关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职责分工、相关事项背景、决策程序、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的研究,严格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科学开展评价,确保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推进结果运用,强化整改问责
首先,应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增强审计结果的实用性和可读性,使之更加贴近和符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其次,审计机关要积极利用审计专报、审计信息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服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基层审计机关职能作用;再次,要推进建立审计整改和结果运用机制,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范围,作为日常管理监督的依据,按规定将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同时,还要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职能作用,对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题性质和整改情况进行精准的分析研究,由干部监管部门对被审计领导干部及其他人员进行提醒、诫勉、督促整改,推进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
统筹谋划,加强对内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基层审计机关要树立审计工作一盘棋的思维,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监督,帮助部门、单位准确把握《规定》精神,找准职责定位,结合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形成行之有效、各具特色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规范,因地制宜开展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科学制订计划,强化质量控制,规范审计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可将“统”“审”“评”“用”等环节一体化贯通,建立统一的评价指标体系等相关工作措施,同时多措并举帮助提升内审人员工作素养,推动部门、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山东省滨州市沾化区审计局0DE07CB1-26EE-4D6C-9CB3-9DEA88C4ACE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