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彦
【摘 要】本文以动词“入”的历时用法为切入点,旨在论证说明《元日》中“春风送暖入屠苏”的“屠苏”,应释为“茅草屋”,而非教材所注的“酒名”。
【关键词】《元日》,屠苏,“入”历时用法
一
统编小学语文教材三年级下册第三单元《古诗三首》,立足传统文化,共收录三首反映中国传统节日的七言绝句,其中一首为北宋诗人王安石所作的《元日》。这首诗描写了春节除旧迎新的景象,大致的意思是:人们在一片爆竹声中送走了旧的一年,饮着醇美的屠苏酒,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
诗中“春风送暖入屠苏”的“屠苏”,教材解释为酒名,“这里指一种酒,根据古代风俗,常在元日饮用”。对“屠苏”的这个注释,要溯源到明末启蒙读物《幼学琼林》。该书卷一“岁时篇”有:“爆竹一声除旧,桃符万户更新。……元日献君以椒花颂,为祝遐龄;元日饮人以屠苏酒,可除疠疫。”《幼学琼林》在介绍传统节日“元日”时,语言和内容多与《元 日》契合,故今人在理解《元日》时,不免会受到《幼学琼林》的影响,把“入屠苏”理解为“饮屠苏酒”,将 “屠苏”对应为酒的名字。这种理解粗看没什么问题,但倘若我们从历时语言学的角度,分别对“入” 和“屠苏”的历时用法加以考察分析,就会发现,“入屠苏”的“屠苏”并非指屠苏酒,而当另有它指。
二
我们先看“入”字。“入”的甲骨文写作“ ” “ ”,金文字形多延续甲骨文字形,像一个能射入其他物体的锋利箭镞。《说文解字》释“入”为“内”,“内”即“里面,里头”,与“外”相对。整合“入”早期字形所蕴含的信息和《说文解字》对“入”的解释说明,可推知“入”最初用作动词,它以箭镞之形,陈述一个关于物体发生位移的事件,意为“(物体)由外向内地运动;进入”。例如:
当是时也,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虽欲耕,得乎?
——《孟子·滕文公上》
农夫蚤出暮入,耕稼树艺,多聚菽粟,此其分事也。
——《墨子·非乐上》
通过搜索北大语料库,梳理归纳动词“入”的历时用法,我们有如下发现。
第一,古人在陈述“入”这一动作事件时,位移施事和位移终点是“入”动作图示的基本要素,与汉语“时间顺序原则”契合。由于位移终点表动作“入”的结果,所以表位移终点的名词始终出现在动词“入”的后面,二者间有时须用介词“于”连接:
导淮自桐柏,东会于泗、沂,东入于海。
——《尚书·禹贡》
浮江淮而入海兮,从子胥而自适。
——《楚辞·九章·悲回风》
在实际使用中,动作“入”的位移终点常可省略,仅出现位移施事:
太保乃以庶邦冢君出取币,乃复入,锡周公。
——《尚书·召诰》
郑伯将王,自圉门入,虢叔自北门入,杀子颓及三大夫,王乃入也。
——《国语·周语上》
第二,受自主性影响,指称位移施事的名词与动词“入”在语序上存在不定性。位移施事如果自主性强,那么指称该施事的名词在语序上居于动词“入”前,反之,则居“入”后:
凡嫁子娶妻,入币纯帛,无过五两。
——《周礼·媒氏》
入柴,勿积鱼鳞簪,当队,令易取也。
——《墨子·杂守》
“入币”“入柴”的“币”与“柴”,须借助人力等外力方能完成由外到内的位移动作,自主性弱,所以在语序上表现为“币”“柴”出现在动词“入”的后面。
这样的话,也就意味着动词“入”后可能会同时出现两个名词:一是指称动作“入”的位移施事,二是说明动作“入”的位移终点。根据汉语“时间顺序原则”,指称位移施事的名词在语序上先于说明位移终点的名词。例如:
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
——《论贵粟疏》
“入粟县官”,“粟”是“入”的位移施事,因其自主性弱,无法独立完成“入”这一位移动作,所以它出现在动词“入”的后面;“县官”意为“朝廷,官府”,它的意义在于说明动作“入”的位移终点,由于其是动作“入”结束后方关涉的对象,在时间轴上晚于位移施事出现,所以它在语序上也相应地出现得晚一些,被置于表位移施事名词的后面。
第三,动词“入”后表位移终点的名词,其所指称的事物呈现出明显的空间特征和意义:
日出东沼,入乎西陂。
——《上林赋》
赵王于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秦。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主人出门左,西面。婿入门,东面,奠挚,再拜,出。
——《仪礼·士昏礼》
以上三句中,“西陂”指西边的池塘,“秦”指秦国,两个名词虽然指称的都是事物,但它们在句中更倾向于被理解为一个具有空间屬性的容器:太阳落入西边的池塘里;蔺相如双手捧着和氏璧进入到秦国的疆域。至于“门”,其在具体语境下也不再单纯指称“门”这一事物,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一种空间上的分隔线,将空间切分为“门内”与“门外”两个部分。
即便是抽象名词,其所指称的事物也表现出类似于容器的空间属性。例如:
犀首见梁君曰:“臣尽力竭知,欲以为王广土取尊名,田需从中败君,王又听之,是臣终无成功也。需 亡,臣将侍;需侍,臣请亡。”王曰:“需,寡人之股掌之臣也,为子之不便也,杀之、亡之,母谓天下何,内之无若群臣何也!今吾为子外之,令母敢入子之事。入子之事者,吾为子杀之、亡之,胡如?”犀首许诺。于是东见田婴,与之约结,召文子而相之魏,身相于韩。
——《战国策·魏策二》
犀首拜见梁君,恳请梁君在他和田需二人之间选择一人。梁君表示为难,最终向犀首许诺,不让田需干涉他的事务。“入子之事”中的“子”,代指犀首;“事” 与“入”搭配,其所指称的“事务、事情”表现为一个允许外物进入,并自由穿梭其中的空间;“入”在该语境下依然表示“进入”,类似于今天的“插手”或“插足”。
三
现在,回到我们对《元日》中关于“屠苏”含义的讨论。要弄清楚“春风送暖入屠苏”中“屠苏”的所指,还要明确“屠苏”在古汉语里可以指称哪些事物。借助《汉语大词典》,我们发现,北宋以前(含北宋),“屠苏”一词可用于指称如下事物:
1.屠苏草。《日出东南隅行》:“飞甍雕翡翠,绣桷画屠苏。”
2.罘罳,屏风。《三国志注》引《魏略》:“胜前后所宰守,……厅事前屠苏坏,令人更治之。”
3.一种有檐、形状似屋的帽子。《酉阳杂俎·黥》:“忽有一人,白襕屠苏,倾首微笑而去。”
4.茅草屋。《宋书·索虏传》:“焘所住屠苏为疾雷击,屠苏倒,见压殆死,左右皆号泣。”
我们结合历史语料,整体考察分析“春风送暖入屠苏”中“入屠苏”这个动名词组合。依照教材注释,若“入屠苏”的“屠苏”为酒名,那么“入屠苏”这一动名组合实际上已被潜在地处理为“‘入’+受事对象”结构。但通过梳理宋代及宋代以前的历史语料,我们发现,受原始语义图示的制约,动词“入”在历时用法中,始终未能在本义“进入”的基础上,派生出“‘入’+受事对象”的用法。即便我们今天常说的“入口绵滑”,动词“入”后的宾语“口”,依旧表动作“入”的位移终点,而非受事对象。因此,将“入屠苏”理解为“饮屠苏酒”,把“屠苏”处理为受事名词,是有悖于“入”的历时用法的。根据宋代及宋代以前的语料,如“入”要表示类似“饮用”的意义,那么因被饮用的对象为液体,流动性佳,能独立完成“进 入”这一动作,所以被饮用对象在动作“入”的语义图示里,充当的其实是动作“入”的位移施事。又因被饮用对象的自主性强,故指称这些位移施事的名词在语序上须先于动词“入”。搜索北大语料库,我们虽没能发现直接对应“饮屠苏酒”的“屠苏入”的表述,但发现古人在用“入”与“酒”合表“饮酒”义 时,均采用“‘酒’+‘入’(+身体名词)”的结构,例如:
被郎嗔罚琉璃盏,酒入四肢红玉软。
——《夜宴曲》
明月楼高休独倚,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
——《苏幕遮》
好梦才成又断。日晚起,云亸梳鬟。秀脸拂新红,酒入娇眉眼,薄衣减春寒。
——《恨春迟》
当名词“酒”出现在动词“入”后时,我们则须把名词“酒”视作具有容器特征的空间名词。例如:
数点雨入酒,满襟香在风。
——《登楼值雨二首》
优游芝术,萧散林泉,落花入酒,清风动弦。
——《隋唐五代墓志汇编》
以上两个用例中,“酒”分别为盛装雨点、落花的容器,空间特征明显。诚然,照此思路,我们也可将“春风送暖入屠苏”理解为“和煦的春风吹入酒里”,即把指称酒的“屠苏”视为空间名词,但这种理解正确的可能性不大。毕竟春风有无吹到酒里,对酒的色、味都无太大影响。诗人没必要在字数严格受限的七言绝句中,浪费四分之一的篇幅去介绍或谈论一件不太有意义和价值的事情。综上所述,无论是从受事对象分析,还是从位移终点看,将“春风送暖入屠苏”的“屠苏”释为“屠苏酒”都是不合适的。
结合动词“入”和名词“屠苏”的历时用法,我们倾向于将“春风送暖入屠苏”的“屠苏”理解为“茅草屋”。“茅草屋”本身就具有明显的容器特征和空间属性,可以用以说明春风“入”的位移终点。如此一来,本句诗不仅在语法上符合时人的语言习惯,在语义上也能解释得比较圆融通畅:春风和煦,暖意浓浓,它把春天的气息吹入人们破陋的茅草屋,使茅草屋焕发出盎然的生机。诗句不仅写活了春风,更把人们迎新除旧时那种喜悦而忙碌的气氛准确地传递出来。更重要的是,这一解读非常契合中华民族长期以来的“天人合一”思想。透过这句诗,我们既能了解古人感知自然界变化的细腻与敏锐,也可以体悟到中国人善于从大自然中汲取精神与力量的智慧。在古人的思想里,春天的勃勃生机并非大自然专有,它被进一步扩大延伸到人们居住的茅草屋,延伸至人们的内心,使茅草屋与人一起,如大自然般在春天重获新生。
四
当下,关于如何阐释、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已成为新时代的重大课题。古典诗词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增强学生民族认同感和文化自信力,培养学生民族审美趣味的经典范本。消除时间隔阂,尽可能地还原古典诗词的本意与真意,讲出它自有的思想深度与高度,是我们这代人的使命,也是我们这代人对先贤和传统文化的尊重與致敬。本文对《元日》中“屠苏”意的重释,便是这项浩繁工程的一小点内容。虽然细微,却也有意义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