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为抓手,全力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保畅通、促发展、护稳定,有力确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为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2021年,全省农村地区(县、乡、村公路)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起数、亡人交通事故起数、事故亡人总数同比分别下降38.1%、15.33%和17%。
云南交警总队每年年初报请省政府、省公安厅组织召开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公安交管工作。2021年10月,推动省政府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成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系统回答解决了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重大问题,并确定了16项具体硬任务,把这项工作上升为各级政府推进系统治理的具体行为。各州市、县(市、区)也推动当地政府及时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全省重新构建起省市县乡四级交安委+交安办+专业队伍+专兼职劝导员的组织体系和职责清晰、制度机制健全的责任体系,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履责、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云南交警总队积极协调交通运输、应急、文体教育、旅发委、气象等部门加强配合,以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缺失路段、新改扩建道路为重点,整治省市县三级挂牌督办“十、百、千”工程隐患点段1758个,完成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安全提升及省政府挂牌督办项目25个、整治隐患里程473公里,推动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000公里。
其中,保山交警积极构建学校、企业、村委会、家庭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定制化接送服务保障体系,有效破解农村中小学生出行难、出行贵、出行不安全的问题。截至2022年3月初,全市已在69个乡镇的142所中小学校,开通1052辆“校园直通车”,开通班线305条,惠及3.3万余名学生,占集中出行需求学生总数80%,农村乡镇覆盖率达100%。
云南交警总队紧盯“三降一升一个零发生”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波次攻势,动态清理整治各类交通安全隐患。2021年,总队提请省安委办对5个州市、7个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曝光42家危化品运输企业,对34家企业进行约谈,9次通报酒驾醉驾和五类重点违法突出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倒逼“三个责任”落实。
云南全省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十项重点任务攻坚行动,一、二级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建成投入使用1431个,配置劝导员3000余名。压实农村基层派出所管理责任,常态化组织市、县两级执法小分队深入农村地区开展路面执勤执法,农交安手机App活跃数17.06万个,录入劝导日志943.17万条。深入开展农村地区隐患突出路段交通安全提升行动,实现2018年以来发生过适用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平交路口“三必上”2700多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五必上”13个。
云南交警总队接续开展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春季、夏季、秋季波次攻势,盯住重点人,实施“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一面”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行动,采取短信提醒、上门督促、约谈函告等方式推动督促限期整改。管住重点车,加快清零“大吨小标”轻型货车和隐患大客车存量余量,常态化推进9类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剿,共对19.9万辆重点机动车、20万余名重点驾驶人进行隐患动态清零,全省“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三率”排名全国前列。看住重点企业,对4673家重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备案,定期开展安全隐患大检查。
云南公安交管部门多渠道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曝光,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讲2700余场次、农村大喇叭宣传106万余场次,通过企信通、交管12123等平台发送安全提示短信2865万余条,通过微信群发布精准提示信息7.4万条。曝光典型事故案例2054起,曝光终生禁驾人员4255人(次)、违法突出车辆3.5万辆、高危风险运输企业6752家(次)、事故多发路段1841个(段)。对683家道路客运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对34家企业进行约谈,对3.4万辆在用客运车辆粘贴25.7万条安全带使用提示。
云南交警总队聚焦路面主战场,持续开展严重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不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全警支援交警、机关支援基层、城市支援农村要求,紧盯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敏感节点交通安保工作,每月派出由总队领导带队的挂包督战组,深入一线督导参战,各级执法小分队与派出所开展联勤执法,最大限度屯警于路,加强“一早一晚”常态化打击整治和每月“逢五”“逢十”专项治理。组织开展酒驾醉驾常态化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公路“双违”整治、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面包车交通违法、查处严重交通违法大会战等20多项专项整治行动,全年共查处交通违法1591.15万起,其中现场查处1060.77万起、现场查处率达66.6%;人月均现场查处18类严重交通违法75.58起,同比上升114.41 %。